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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姑姑养儿攻略-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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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为什么是聘礼,难道不是嫁妆吗?
  系统表示按照它最近收集的数据显示,沈浪对王怜花是予取予求,伏低做小,夜里王怜花渴了都是踢一脚沈浪让他去倒水。这不是古代一般妻子对丈夫的模式吗,为什么宿主说是聘礼呢,真没倒过来嘛?
  “切,你懂个屁,我们家浪儿这叫做□□忠犬攻你造嘛,莲花儿那就是女王傲娇受好伐啦,再说了,小莲花神气又娇气,就该浪儿这个糙汉子好好对待老婆嘛,不然要他干嘛!”对于只知道数据不知道变通的系统,谨欢很是不屑。
  系统:你到底是谁的姑姑,我明明让你养成沈浪来着,你对王怜花比沈浪还要上心难道是我的错觉?
  谨欢嗤笑了两声,“这你就不懂了吧,要是按照原本的要求呢,浪儿的童年多了我这么个姑姑,总比之前流浪江湖要好得多,从这一步来讲,其实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之所以我还没走,只是因为浪儿还没成年,需要我继续看着罢了,你说我这么说对吧?”
  系统:好吧,你说得还是对的。
  虽然它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但是它也无法反驳。
  “那不就结了,这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浪儿毕竟是我养了三年多的孩子,我把他未来媳妇儿和未来儿子都给弄没了,总得再给我侄子找个媳妇吧,哎,其实我跟你缩啊,我觉得莲花儿比那两个都好,反正我哥都已经翘辫子了,也没人在乎沈家有没有后,就让我侄子找个好的,能过一辈子的呗,多好啊!”
  其实谨欢真不是胡乱拉郎配,她真是觉得王怜花其实才是她侄子的最佳选择。
  首先,两人门当户对。一正一邪什么的,多有爱啊。
  然后,两人容貌也般配啊,都是轻而易举就能攫取整个江湖少女芳心的翩翩佳公子。把这两人凑一对,拯救无数江湖大龄未婚男青年,这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
  再有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沈浪是属于江湖的,他需要的其实不是娇妻佳儿,而是一个能与他并肩同行的同伴,能与他纵马江湖,踏遍山川。
  综上所述,王怜花和沈浪完全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
  系统:……
  它是不是拉错人了,宿主原本应该是耽美组那边要的人吧,怎么跑到武侠组来了,它可不可以申请退人?
  “姑娘,我们老爷让我过来请您去花厅用餐。”丫鬟在外轻声叫道。
  “好,我知道了。”谨欢结束了和系统的交流,干脆利落地从床上跃起。她到花厅时,沈浪和王怜花已经到了,叶茂昌正在对王怜花的医术进行着高度赞扬,衷心表示他年纪虽轻,医术却精湛过人,果然是不世出的少年英才。那一溜话儿说的,谨欢听得差点没忍住笑。
  倒是叶蓁蓁一见到她后立刻小步跑了过来,虽然见到爹娘她很开心,但是就现在而言,她骨子里真正相信的,却依然只有面前这个沈姑姑。在幽灵宫中磨砺了这些年,若说她不恨,又怎么可能,只是她毕竟善于伪装,将所有的戾气全都压下了而已。毕竟沈姑姑在来时的路上已经和她说过,自此以后,她要彻底忘记幽灵宫,她要做一个全新的叶蓁蓁。也许时日久了,她能忘掉过去吧。
  看着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叶蓁蓁,谨欢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笑着对众人道:“毕竟在我身边呆了这么些年,舍不得我了。”
  口胡,不过就半个来月而已,还这么些年,宿主你怎么这么会演戏,要不要颁给小金人给你啊。
  叶茂昌连忙行礼道:“刚刚在客栈匆忙,还未来得及向沈姑娘致谢,沈姑娘救下小女的大恩大德,叶某人没齿难忘。”
  谨欢无所谓地摆了摆手,“江湖儿女,路见不平而已,不过顺手,说来也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常年居于山中,兴许蓁蓁早就能回到叶家了。”
  四人原本在来的路上就商量好了,不管叶家是问还是不问,总要找个机会把他们捏造的关于叶蓁蓁的过往说出来,也算是给个交代。
  沈浪接到谨欢示意,当即接口道:“姑姑常年居于山中,这一年才开始在江湖上行走,本意就是为了寻找飞飞也就是蓁蓁的生身父母的,有了消息之后,我们就赶到扬州来了。”
  “三位高义,不知三位是?”叶家大公子听完这话后随之问道。
  “哦,我们呐,沈家庄中人,不值一提。”王怜花快口答道。
  沈天君之名可不只有江湖人知道,就连那茶楼的说书人都喜欢讲几段九州王沈天君当年的赫赫威名,叶家人一听到沈家庄,当即一愣。
  叶茂昌迟疑问道:“莫不是九州王家中之人?”
  沈浪笑了笑,“算是同族。”行走在外,沈浪并不愿意透露真实身份,反正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叶家这类普通商家又何必要知道呢。
  叶家两个公子也是常听九州王沈天君之名的,当即恭敬道:“原来是沈家之人,却是我等怠慢了。”
  “无妨,此次前来原只为了将蓁蓁送回,其他事情无须在意。”虽然自家目前身份很牛掰,但是谨欢却没有啥炫耀的想法,她脑子现在回荡的只有一个想法。
  哎,莲花儿这是承认是她沈家的人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我们沈大侠这个名字问题嘛,我之前也想过是不是编一个,但是后来觉得还是乖乖用古龙大大取得名字吧,毕竟原名什么的,实在不可考啊

  ☆、武林外史(十七)

  送完叶蓁蓁后,三人又在叶家停留了半月,直到叶夫人的病情好了大半后,王怜花留下了一个调养方子,三人这才继续上路。
  临走前,叶蓁蓁对谨欢十分不舍,但是也知道自此以后跟沈姑姑再不是一路人了,所以也只能在临别前默默扯了扯谨欢的衣角以示不舍。
  “好啦,日后又不是不能见了,等到你娘亲身体痊愈了,你可以和爹娘一起来沈家庄做客啊。”抛开别的不谈,谨欢还是很喜欢这个小萝莉的,憋问为什么,没得看萝莉憋得!“喏,这个给你,别的东西你也无用,权且留着这个打发时间吧。”
  谨欢送给叶蓁蓁的是《水榭花楹》的轻功秘籍,说实在的,谨欢什么都缺,就算不缺这一类的东西,只要舍得出金子,系统那里什么秘籍没有呢,何况这还是她剑三系统自带的,独一无二哟。
  “这,沈姑姑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叶蓁蓁自是明白这类江湖秘籍对江湖中人的重要程度,何况沈姑姑出手,又哪会是凡品呢。
  不得不说,谨欢无意间居然为自己培养出一只小脑残粉来。
  “收下吧,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兴许将来能帮上你的忙,叶老爷,我等这便告辞了。”谨欢抱拳道。
  叶茂昌连忙还礼,“三位路上珍重。”
  与叶蓁蓁的萍水相逢只能算是缘分,但是还不足以让谨欢挂在心上,自然也没什么不舍的情绪。倒是叶蓁蓁回去后哭红了眼,将秘籍小心收好后开始勤练轻功,不过此是后话,不必再提。
  谨欢现在用的就是水榭花盈的轻功,沈浪是她“教出来”的,轻功路数自然一样。原本王怜花看他们轻功彷佛比自己的还要高上一两分是有些好奇的,只是涉及沈家私密,王怜花就没有多问,但是既然都能给叶蓁蓁了,那么他问一问也是可以的吧。
  “喏,给你。”谨欢很是大方地直接从袖中又掏出了一本秘籍扔给了王怜花。
  王怜花下意识接过,看着一模一样的《水榭花楹》,突然觉得秘籍跟大白菜一样一点都不珍贵了怎么破。当然,这也只是王怜花一瞬间的想法罢了,谨欢和沈浪两人的轻功他都是见识过的,彷佛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体系,而且比起他所习的轻功更加精妙,沈姑姑如此大方,他自然也不会矫情。
  将秘籍仔细收入怀中后,王怜花问道:“不知沈姑姑下一站欲去往何方?”
  “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既然已经在扬州地界了,那么顺便就去苏州就是了。”
  只不过还没到苏州地界,王怜花就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
  “姑姑,只怕我要告辞了。”虽然心有不舍,但是娘亲已经传信,若是他再不回去,只怕娘亲就要自己来抓人了。
  “既然你有事,我倒是不便强留了,如今不过五月,我与浪儿约莫要到腊月才会回沈家庄,若是那时你有空,不妨来沈家庄一聚。”谨欢说完这话,扬手向王怜花打去一枚玉佩,“沈家庄这些年极少接待外客,便以此为凭吧。”
  王怜花抄手将那玉佩接下,随手抱拳朗声道:“人常言,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今日便在这里告别吧。”
  沈浪也向王怜花还了一礼,“我在沈家庄恭候。”
  等到王怜花的马渐渐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中,沈浪才想起刚刚姑姑给王怜花的信物,若是他没有看错,那是他沈家人的随身玉佩,代代相传,父亲的那块归了他,姑姑的那块如今却是归了王怜花。
  不过谨欢可没理会到沈浪此刻的心情变化,她扬起马鞭指了指前方,“走吧,浪儿。”
  没了王怜花后,沈浪和谨欢的游历之路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两人漫无目的到处走,也会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和事。谨欢除开那本攻略,其他并没有什么可教的,她所能做的,也只是让沈浪熟悉这个江湖而已。
  直到年关,风尘仆仆的二人才赶回沈家庄。
  “瘦了瘦了,在外面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哪怕沈家历代都是这么历练,忠叔在看到大小姐和小庄主后仍旧是红了眼眶。
  谨欢指着沈浪笑了笑,“我倒是没什么,倒是浪儿又高了些。”十三四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比起离家时,沈浪的身高又蹿了不少,看起来更加削瘦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忠叔围着两人继续唠叨,顺便向他们两人报告自他们走后庄子的情况。
  谨欢连忙跳到一边,捂住了耳朵,“忠叔,这些事儿你跟浪儿说就好了嘛,我不想知道了,我先回去休息啦。”她又不是沈家的当家人,知道这些干嘛,这些都是沈浪的责任啦。
  沈浪摸了摸鼻子,只能看着姑姑溜走,自己留在书房内听忠叔把一件又一件的事儿回报上来。好在这些年沈家靠着一代又一代聪慧的主母,很多事务其实都不需要沈浪决定,他只要处理一些重要的事儿。而且沈浪又不是新手,守孝的那三年里沈家庄的事务都是他经手的,此刻处理起来自然也跨快得很。没多久就解决完了所有事,容姝小筑那边传来消息,谨欢已经用完饭歇下了,沈浪干脆让人随意做了几个菜,吃完洗漱好了之后也就进房准备休息了。
  未来的沈大侠,如今的沈小侠虽然不是什么耽于享受的人,但是家里的高床软卧总是要比荒野郊外舒服多了的。
  只是眼睛一撇,就看到了自己的那枚玉佩。这玉佩可以说是沈家人的身份象征了,沈浪出门的时候偷懒没带,没成想姑姑却是带在身边了。
  其实他之前有过问问姑姑为什么要给王怜花那枚玉佩的想法,毕竟姑姑那个借口着实不怎么高明。沈家庄虽然防守严密,可是正正经经上门来拜访的也不会被拒之门外啊,姑姑为什么还要拿那枚玉佩当做信物呢?
  洛阳。
  王怜花也在灯下看着当初分别时沈姑姑给他的那枚玉佩。若说这是信物,王怜花自是相信的,毕竟玉佩上的沈字可不是作假的,可若说这只是一枚玉佩,这似乎又太贵重了些。王怜花对金石之道也算是有些研究,用这样极品的羊脂白玉作为上门的信物,这样大的手笔,就连王森记的王公子也不得不咋舌。
  “花儿,你在看什么呢?”随着声音,一个绝美的宫装妇人走进房里。王云梦难得今日起兴来看看儿子,就看到他正出神地盯着手上的东西。
  “不过今日下面人收上来的一块玉佩罢了,母亲要看吗?”王怜花深知母亲脾性,若是藏藏掖掖必会引来母亲好奇,倒不如干脆拿出来。
  果然,王云梦听了这话后顿时失去了兴趣,娇笑道:“不过一块玉罢了,也值得你这般在意嘛,最近习武如何?”儿子是她报仇的希望,王云梦自然是希望儿子能够勤奋练武的。至于其他的杂学,王云梦心里哼了一声,果然是那人的种,越是玩的越是精通。
  “孩儿习武尚可,只不过最近在易容上又多花费了些心思而已。”王怜花知道自己在洛阳宅子中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母亲,自然也不会想要去掩饰。
  原本以为母亲会生气的,谁料王云梦竟又笑了起来,“哎呀,我儿就是聪慧,各般杂学不过信手拈来,娘心甚慰啊,好了,不早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是,孩儿恭送母亲。”
  送完王云梦后,王怜花又重新拿出那块玉佩。关于她和谨欢,沈浪二人结伴而行之事王怜花并没有告诉王云梦。也许到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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