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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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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给我们,我跟相公收的还真不踏实。再者了,眼下我的打算您和娘也都清楚,这往后了各方各面少不了有麻烦您二老的地方,这钱,还是您收好了吧。”
  “你说对吧相公。”铃兰又对沈砚说。不过很显然她对他会说出什么话也没太大的希望。
  沈砚果然没让她失望,一双鸦黑澄清的眸子只愣愣的看着她。他略带迷惑似乎还在思考帮工费为什么要给他媳妇这个问题。
  沈母笑了笑,温和道:“难得你有这份心,我跟你爹就暂且给你们小两口保管着。他日你们若需要,我们自然支持。”
  铃兰一笑,要的就是这句话。
  她才没那么短浅呢,这个家里里外外多敞亮,只有沈砚一个儿子。这往后,家里再多的东西不还都是留给他们,她干嘛非要急于一时。再说了,她本身也不在乎这些,只要没什么极品的小叔妯娌来膈应人,家里过得再拮据她浑身也舒坦。当然了,沈府那一群自命非凡的人除外。
  吃了晚饭,等天色黑透了,沈砚作陪,铃兰又提着油灯到后院小树林转悠了一圈。果然跟她想的一样,夏种后的这个时间段恰好是知了猴数目最多的一段时间。
  她也没捉多,只捉了明早够自家的吃的。想了想,淡粉的唇角微勾,她又多捉了一份。
  以备不时之需。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她最中意的东风,便是沈府的人。
  沈府里对鸣柳酒楼有绝对掌控权的人。
  …    
  夏日的夜晚,凉风徐徐,吹在人身上不冷不热,让人十分舒适。
  铃兰抱着换洗的衣裳轻手轻脚出了院子,后面跟着那个每晚在她洗澡时给自己望风的相公。
  还是那条河流,还是那个小土堆。铃兰回身去看,就见沈砚极度配合的坐在小土堆后面,只留了个后脑勺给她。
  她喊了一声:“不许偷看,不然我告诉爹娘说你不听话还欺负我。”
  夜风中捎来断断续续的声音,铃兰听得不真切,当然也没怎么认真听。心道还是憨子好哄,让干嘛就干嘛。
  她解了衣裳,踏入水中。
  沈砚一直在等着,诚然他内心极度想偷看,不过想想小青梅近日来的表现,他觉得还是别惹到她了。
  天边月色朦胧,铺洒下来似晨间薄雾笼罩着整座树林。
  他半倚着土堆,着一身干净整洁的粗布衣裳。姣好的面容隐藏在树木的阴影下,只隐约能瞧见其面色淡然。
  许是所处地方的不同,在这质朴的乡野山村间,放下一切,他终究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全然不似在某些时候的老成肃然,以及一直以来怎么伪装都不甚熟练的憨傻之态。
  不知过了多久,修长的眉宇皱起。
  这回泡澡的时间似乎比往常要久了些?
  踌躇半响,他还是起身往水流的地方走去。
  黑色步履,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停在了岸边。
  他眼里看到的那位姑娘,纤细的身子整个被柔软沁凉的水流包裹住,螓首轻轻枕在岸边的青草地上。黛眉舒展,有晶莹的水渍沾在上面,湛湛仿佛夜间霜华。白日里古灵精怪的双眸轻阖,密长的眼睫或根根翘起或软软的沾在眼皮下方;粉唇一张一合,呼吸清浅,十分规律绵长。
  她算不得倾城色,甚至不及许夫人一半姿容,却胜在清丽不俗。同样十六岁的她,面容纯真,睡颜恬静,好看一如今晚的月色,完美无瑕。
  水下的娇躯,若隐若现。视线一一扫过每一寸,而后十分中肯的在内心评价,增一分多,减一分少。
  啊,她睡着了,貌似睡得还很香甜。
  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姑娘,自然无需避嫌。
  弯腰将人抱起,拾过旁边软布,擦拭干净,穿衣离去。
  推开木门走进院子,前掌抵着门板使劲扒拉门的骨头听到声音刚要叫唤,一看是熟悉的人,立刻摇摇尾巴蹭了过去。
  想到铃兰洗澡前曾将稀饭关在屋里,这家伙只怕是开不了门,才在这里挠门的吧。
  “出息。”
  沈砚将它踢开,进了屋子,借着月光将人放至榻上,扯过薄被盖好,他方才走了出去。
  月色还是那么明亮,他此刻想,他也应该去洗个澡,用最冰凉的水。
  一刻钟后,他带着一身水气回来。
  推门进屋,见适才平躺着的姑娘已侧着身子酣睡,背后空了大片,那只名叫稀饭的小花猫窝在她颈侧,毛茸茸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晃动。
  他嘴角笑笑,神情甚是愉悦,手上毫不客气的将稀饭拨下床。
  稀饭被人推下床十分不乐意,腰身瞬间躬了起来,一身的毛刺溜儿的竖了起来,猛的打了个喷嚏。
  尾随沈砚进来的骨头,上前叼住稀饭的脖子将喵连拖带拽的扒拉回自己窝去了。
  沈砚并不理会,脱鞋,更衣,上榻,长臂前探,触上纤腰,一切悄无声息。
  一室静谧。
  吃了早饭沈氏夫妻便拿着农具往苹果园去了,这个时候的苹果已经将要成熟,二老忙着照看果园驱赶飞禽,还要给挨着果园的一亩棉花地分枝,是以俩人早早就去了。
  铃兰对这些不懂,二老又觉得活不多,也没让她去,于是此刻就她一人守着空落落的院子一脸羞愤。
  今儿一早醒来她差点没被自己吓死。
  昨晚她明明是在洗澡的,结果一睁眼发现她竟然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把她抱回来的?
  是沈砚啊!
  那么问题又来了。
  是谁给她穿的衣服?
  ……还是万恶的沈砚!
  如此一来,他岂非把自己看光光了?虽然他俩是光明正大的夫妻,但是铃兰还是接受不能。好在这呆子老实巴交的,并未趁机对她无理。她今天醒来看到铺在地上的被褥还没收拾起来,这才悄悄放宽了心。
  然而这也不能否定沈砚把她看光的事实。
  铃兰羞恼,恶声恶气道:“你去道上守着,见到沈府里的人往这来就赶紧跑回来告诉我!”
  沈砚心里清如明镜,不过不能说,知道她心里正郁闷着呢也就没反驳,领着骨头出了家门。
  见人走远了,铃兰狠狠揉了一把稀饭的毛,心里这才痛快了些。
  稀饭:“喵。”往主人身上蹭了蹭。
  铃兰摸摸它,开始回想昨日在沈府的事,还有她接下来的计划。

☆、吃醋了

  
  她之前做了一盘爬树猴送到沈府,美其名曰是孝敬沈老夫人,实则她的本意是想让沈老夫人对这道菜心动。依她对沈柳的溺爱,定会将这件事交给沈柳,交给鸣柳酒楼。而沈柳又爱他的丈夫,知道一个赘婿永远都不会比得上儿子,是以才事事都交由罗鸣辕,为的就是能让沈老太太看到他的能力,继而对他改观,从而接受这个赘婿。
  铃兰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些信心的,倘若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赞不绝口,那么沈老夫人即便再怎么感到恶心,肯定也会耐不住好奇而吃上一口。即便她不吃,她身边有的是人。
  好比,罗鸣辕,周政。
  只要这一口够了。
  诚然酒楼里不乏更好口味的菜品,但是即便再好的菜也终有吃腻的时候,客人们吃的就是特色,尤其一些商贾贵族。这个道理是开酒楼的都懂,那时她可就是大家眼里的香饽饽了。这些人多半会争着抢着来找她,沈老夫人自然也不会落后。
  就是不知是今日还是明日……
  她对商场上规矩不太懂,但也明白商场如战场,谁先沉不住气谁便输了一半。
  既然一开始她就没有足够能跟沈府谈条件的资本,那么她就要从别的地方争取。于是在一开始,她就以贺寿的名义将知了猴置于众目睽睽之下。
  如此一来,她便无需像个傻子一样端着一盘虫子在各大酒楼客栈推销遭人白眼,就只为了引起沈府几乎不可能给予的关注。而她昨日那样做还有另一个打算,便是在当时她就能让沈老太太感受到,其实除了她以外,还会有别的人对知了猴充满兴趣。即便她想端起架子晾一晾铃兰,也要看看别人给不给她时间。
  她要的就是沈府主动,如此她才有谈判的资本。
  没有沈府,她是可以跟别人合作,然而她最中意的还是沈府,因为她不单单想挣钱,她还要那座本就属于沈氏夫妻的酒楼。
  她是可以借助她自身的优势在别的酒楼谋得一席之地,然后借助她所知道的菜系去跟鸣柳酒楼争生意。只是先不说能不能把鸣柳酒楼的生意抢过来,就说万一到时沈柳就要跟她死磕到底即便赔钱也不愿对鸣柳撒手可咋整?
  个把月的知了猴能挣几个银钱,哪儿比得上一座酒楼的收益。
  或许这个想法太过大胆妄想,但是只要对方是周政,她就能找到突破口。
  她会这么肯定来人是周政,乃是因为她知道,在沈府眼里,自己就是个黄毛丫头,没什么大的能耐。所以罗鸣辕未必会亲自前来,自然而然的,来的八成就会是罗鸣辕的表侄儿,也就是他的女婿,周政。
  周政这个人,好色风流,挥金如土。
  果然不出铃兰所料,两个小时后,沈砚急匆匆回来了。
  一看他的表情,铃兰便知有戏,忙上前问道:“是谁?”
  沈砚似乎被她的热情吓到了,整个人都有些呆愣愣的看着她。
  铃兰急了,这相公怎么这么不给力啊。
  “快说!不说我让稀饭挠你了!”
  跑得呼哧带喘的骨头不干了:“汪呜!”
  铃兰:“……稀饭。”
  稀饭嗖的一声往外跑,然后就见骨头摇着尾巴追了出去。
  铃兰这才有了底气,嫩白的手指边戳沈砚的胸口边问:“是不是周政?”
  沈砚看看她,再低头看看在自己胸口戳来戳去的小指头,这才磕磕绊绊慢慢道:“有、有人来了,那个是瑜姐的相公……”
  而同时,宽厚的男性手掌也轻轻的抓住了那根十分不老实的手指头。这双好些天不干农活的手终于白了回来。
  他无声的告诉自己,果然,她还是适合白白净净的。
  铃兰一听,顿时哭笑不得。心道果然是周政,而且比她预期的还要快。她预计最迟明日的,毕竟以沈老夫人的性情,她可不愿被人牵着鼻子走,看来这个沈老夫人还真是宠爱沈柳。如今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沈府就派了人来,想来她在沈老夫人眼里充其量就是个小丫头片子,谁主动于她而言根本就无甚差别。
  不过铃兰想,或许也跟昨日的那个中年男子有关。昨日她刚出了宴厅,这位男子随后就跟了过来。并且自报家门,说了自己也是开客栈的,有意与她商榷知了猴一事。她当时没答应,不过也没拒绝。
  诚然只有这个男子追了出来,但是宴厅里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知了猴感兴趣。这事既然是她做了主导,自然不会傻傻的把这大好筹码给轻易放手。
  铃兰拍拍手,笑得十分灿烂。
  “相公,咱们开火吧。”看来昨晚多捉的一份知了猴是派上用场了。
  临水村的沈家很好找,出了归隐镇,顺着一条大道一直往南,村子第一家挨着一条水流的那户院子就是。
  因正值盛夏,树林茂密,绿叶苍翠,遮住人大半视线,故而远远的只能瞧见一个院子的轮廓。
  周政这是第一次来临水村,他以前就听说过这个所谓的沈府的“分支”。
  分支?他嗤之以鼻。
  也不知道沈老夫人是怎么想的,那么一盘虫子也值得她上心。她上心就上心吧,还把这事交给婶娘,婶娘一向不过问这些,自然的,这事也就摊在了叔父身上,可这跟摊在自己身上有何区别?鸣柳酒楼表面上是叔父在掌管,实则真正出力的却是自己。
  “姑爷,咱们到了,就是这家。”
  “嗯,爷知道了。沈桥,你去敲门。”
  “诶,得嘞。”
  趁沈桥去敲门的空当,周政打量了几眼这座农家小院,嗤的一声,略带嘲讽道:“还沈家子孙呢,还不如我这个入赘的姑爷混的好呢,一溜儿的破土院子……”
  “啊啊啊……”
  “汪汪汪!汪汪!”
  心不在焉的周政被这几嗓子吓了一跳,皱眉大骂:“喊甚么喊!不就是条土狗……那只狗背上的小花猫是甚么意思?”
  沈家门口的一棵桐树下,骨头对着他俩呲牙咧嘴,背上是稀饭。
  沈桥咽咽口水,被狗追着吠了一圈的他还有些心有余悸。
  “姑爷,咱这……”
  周政斜他一眼,“管家让带的东西呢,还不快给这畜生拿出来?”
  “哦哦哦对对!”沈桥尴尬的抹了把冷汗,这才记起来时遇到赵管家,赵管家曾叮嘱过,临水村那些不长眼的畜生太多了,去时还需得备些东西以防万一。
  “给给给!”沈桥把手里包裹一解,丢的老远,是一些肉骨头。
  骨头狗闻到骨头的香气顿时什么骨气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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