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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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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的精神共产让西方人叹为观止。
  像我们这样的孩子拥有着平凡的出生和注定平凡的死亡。但是一路上由梦想,信念,抗争,忧伤以及不停息的鼓点,舞蹈打造的青春,即使终将幻灭成灰烬飞扬之后沉沉落下,但毕竟不失华丽和悲壮过。我在杂志上看到过这样的一段话:〃在歌舞升平的和平年代,青春在一代又一代人中老去,又在一代由一代人中长成。回望起来,不止华衣与爱情,不止学习与时尚,不止鲜血和革命,不止奋斗与理想,不止英雄与奉献。〃杰索鲁的〃比马龙〃效应告诉我们意志的确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力量。在上个世纪海明威借用格特鲁德·斯泰因的那句〃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作为处女小说的开篇时,我们即被冷酷的岁月冠以了一个温暖如花开的名字〃年轻人〃。所以我们高声呼喊年轻就是他妈的一切的时候,不会有人指责我们的笑容太过玩世不恭。青春的意义在于哪怕忧伤地泪流满面,依然是一首夹杂着摇滚味道的安魂曲。
  (五)
  我写到这里的时候发现窗外有着明媚的秋阳,灿若霓裳。我想起在记忆深处飘荡的光斑,撒遍暗处的空白。我像不听话的孩子那样,掀起还未开场的戏剧的帷幕,虔诚又调皮地窥视人生的悲喜。那些隐藏在各式各样面孔的人们在赞美诗的废墟上演绎着他们豪迈的爱情与权谋。在这种尝试性的描述中,我以畅快淋漓的恶意把人生撕碎了看,断章取义导致我一再错不可饶。可是并不罪过。因为对于从来都是完好地冷藏反抗性并循规蹈矩生活的人们来说,他们的人生还没有撕碎就已经死亡了。
  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有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的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尤物。
  曲和的笔记本上有这么一段话:
  原来有些事真的是不经意的完整,有些人真的是出乎想象的命中注定。……无论上天给我怎样的躯壳我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的刻在沿途的风景中。我学会了安稳学会了谎言学会了冷静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坚忍。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地对别人微笑,灵魂喷薄影子踟蹰。只剩坚强无处不在。

  第22节:幻听(1)

  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的源远流长。
  (六)
  在物质丰富得不需要信仰来支撑的今天,我们有足够精力关心内心的小情调而不至于饿死。这也是生活被关心得感到空虚的原因。
  我回忆起你的笑容在黄昏徐徐绽放,你的善良最终保护了我横冲直撞的感情不至于遍体鳞伤,你一直一直都维护了我关于爱情的全部臆想没有过早坍塌。还有我亲爱的朋友们,如此宽容我与生俱来的冷漠和一些一开口就与寒冷相冻结的告白。我怀着虔诚的感恩一路离别一路祈祷你们能在尘世找到幸福,虽然就像钱先生说的那样,永远快乐不仅渺茫地不能实现而且荒谬地不能成立,可是因了祝福是对苦难的祭奠,我们隐忍地活着就是甜蜜地对痛苦进行复仇。所以我依然单纯地希望你们都永远快乐,愿我们把这句话以陪葬的身份带进坟墓。
  我见过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软的笑意,在炎凉的世态之中灯火一样给予我苟且的能力,边走边爱。
  从前寂寞的孩子渴求海洋那样令人窒息的无尽关怀,但是在多年以后我们都看到了世界的荒芜和深不可测,即使被温暖如春的浮华与明媚所掩盖却依旧无法消失。所以我总是对朋友们说要好好地过,好好地过。成长必然充斥了生命的创痛,我们还可以肩并肩寻找幸福就已足够。
  我想纪念你们。在我十六岁垂垂老去之前的朋友。我知道你们对我的爱以各种方式表达给我,也许我曾经拒绝收到,可是在我回忆往事的时候这一切熠熠生辉,炫目得我来不及遮住眼睛就潸然泪下。一路的聚聚散散中我们曾经围在一起取暖,风雨无惧。虽然在冬天过去我们又将收拾好各自记忆的行李匆匆上路,走在这弥漫着广阔忧郁的土地上,一如几百年来一代又一代候鸟一样的年轻人一样,很快就各奔天涯。可是风景依然是存在的,我们都见过梦境里的如黛青山,满溪桃花,野花迎风飘摆好像是在倾诉衷肠,绿草凄凄抖动恰似相恋缠绵……似水年华,如梦光阴,此生足矣。
  每个星光坠落的夜晚,我裹紧棉被沉沉地闭上眼睛。
  浅浅的睡眠,沉沉的梦幻,醒来,你已在彼岸。
  题目:幻听
  一
  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第23节:幻听(2)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疾而终,无关痛痒。好像一群浮游生物。几位经常特意来看康乔的女孩子,激动地在角落窃窃私语。我索然无味地挑开了目光,对叶笛说,情人节那天要组织一场演出。
  自己画了几张海报,有非常明亮的色彩,衬上灰黑的干搓飞白,看起来非常漂亮。基本运用水粉画的技巧。我一张一张地贴了出去。
  那天晚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叶笛在奋力地打鼓,神态甚是纵情,非常喧嚣的一些歌,也许是她新作的。我不是很喜欢。我希望她能安静地抱着吉他唱一首节奏恰到好处的羞涩的歌。像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样。
  我走上台去想跟她说换些歌,刚刚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双手轻度痉挛着抓住我的肩膀,说,伊宁……对不起……让我休息一下……
  康乔回过头来,担忧地说,老板你就扶她下去吧,这里还有我们。
  我就把她带到配果间,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叶笛躺在沙发上,看起来非常糟糕。
  需要去医院吗?
  不,我一会儿就好。
  你经常这样吗?
  ……
  我给你倒水?
  叶笛端着杯子,从裤兜里拿一小盒药丸,然后吞服。
  你吃的是什么药?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说,伊宁,我现在不想说话,好吗。
  她闭上眼睛转过头去。我悻悻地出去,回来找了一件大衣给她披上。回来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我看着她,俯下身来,迟疑着抚了她的脸颊。关上门出去。
  康乔他们还在演奏。人依然很多。我坐在中间,一把一把地仔细观赏墙上的澜沧刀。灯光晦暗,我听见康乔在唱Cohen 的《Famous blue rain coat》。客人们突然很安静。他换和弦的时候左手和指板摩擦,声音尖利。但我只觉得康乔声音太年轻,并不适合。
  凌晨两点的时候打烊。我轻轻走进配果间,开门的瞬间,光线打在叶笛的脸上,她仍躺在那里,睁开了眼睛。
  我问,你好些了吧。
  她笑了笑,好些了,谢谢。
  康乔走过来说,叶笛,走吗?
  叶笛看着我,说,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好吗?
  我点点头,然后康乔和贝斯、节奏吉他、鼓手一起走了。我追出去说,要不大家都留在这里吧,今晚?
  康乔回过头来说,谢谢了。我们还是回去。你就多照顾叶笛了,她挺不好受的,谢谢了。康乔说起叶笛的时候总是那样的担忧又很无奈。他们四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外面正落一场雨夹雪,有苍凉的风声。路灯下几个年轻人的背影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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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节:幻听(3)

  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 I know you do not love me any more 。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
  ……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 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
  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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