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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之骄子姿态长大的寒夜飞,几个月时间,失去了身上所有光环,人生也就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必须经过很多时间来重新站起。
对于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颜书怡,寒夜飞恨极,却毫无办法。
寒国公府在找颜书怡,墨弦那边老管家也在找,奇怪的是,找了要有半年,到最后也没找到有关颜书怡任何消息。
在颜书怡离开金陵城不久后,自告奋勇找人却没找到人的老管家,终于挑了主子看似心情还不错的一天,和主子坦白。
“主子,属下无能,没找到颜姑娘。”
墨弦听了愣了好一会,才看着老管家点点头,“嗯,找不到……就算了。”
几个月的时间,转眼而过。
几个月前,他落入陷阱、受伤、被救,毫无预兆的,他的生活中闯入了一个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女子。她爱财如命,她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比男人更不要脸,你永远猜不到她想什么……
她的出现,在他的世界画上了浓重的一笔,那般荒谬,那么鲜明清晰。
她的出现,更像一个梦,他清楚记得梦里的一切,却毫无踪迹可寻。
老管家看着墨弦发愣,等了片刻,看他恢复正常又开口说了一件事。
“主子,这一段时间,寒国公府寒修平的女儿,最近总在府外打听你的消息,门房那边拒收了好几次据说是寒家那位女儿贴身丫鬟的信件。那丫鬟总叫嚷门房会后悔的,态度很是可疑。”
墨弦表情玩味,“寒修平。”
“是,寒国公府这几个月闹了不少笑话,早没了体面,乱得不像话。”老管家很看不上寒府,看墨弦看过来,简单讲了近期发生的事。
墨弦对此只评价了一句,“倒是挺相配。”
最真毒,老管家默默想着,嘴里附和,“可不是。”
“寒府那边若闹出或者说出什么,你自己看着处理,我不想再听到他们的事。”墨弦吩咐了一句,老管家就严格执行,后来还真是解决了一件大事。
第二十七章 大胡子
“哦……哦……哦……”
“咿……”
“呀……”
“嗷#@》/'=*‘'…”
连续不间断的乱七八糟的喊声,想忽略那是妄想。
颜书怡睁眼,深吸一口气扭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就映入眼帘,看到颜书怡看过来,咧嘴一笑,口水就像泛滥的河水倾泻而出。
颜书怡叹一口气起身给这位爷擦口水,木着脸换了尿布,放好枕头抱他坐好,“好了,闹钟,开始你的清晨演讲吧。”
将被子围成一圈,将和闹钟有得一拼准时醒来的儿砸围住,免得他造反。颜书怡一边洗脸刷牙,一边听着儿砸的外星语,等儿砸声音忽然增大时,还得回身看着儿砸‘哦哦啊啊’的回两声。
颜书怡收拾好回来,小闹钟已经化身爬行动物,正准备翻过被子山往颜书怡处进发。颜书怡将小闹钟的头从被子里□□,抱他坐好,离他远远的准备给他洗脸。
小闹钟乖乖坐好,颜书怡伸长胳膊擦呀擦,看到眼屎靠近了一些,小闹钟眼疾手快伸出小胖手,嘴里‘啊呜’一声掀着衣服就往颜书怡怀里扑,准确将自己的脸埋在了柔软处。
动作娴熟得可以,正擦脸的颜书怡嘴角一抽,熟练抓起怀里的人,无视那急切的讨好的小脸,将人放下坐好,拉住两只小手‘啪’的打了一声。
小闹钟的小脸一跨,张嘴就嚎了一声。
“主子,你又打小闹钟。”颜书怡才打了第二下,房间门‘砰’的一声被打开了,方大丫母老虎一般扑过来,将小闹钟抱起来跳到一边。
“怎么了?主子,你又打小闹钟了吗?”绿轻也急急忙忙跟进来,“他定是饿了,主子别生气。”
颜书怡看着趴在方大丫肩膀上咯咯笑的小闹钟,气得要吐血。
“他掀我衣服。”颜书怡永远记得一个画面,那是穿越前,有一天在外碰到一个陌生女人,大夏天的正坐着,一个跌跌撞撞学走路的男孩子扑过来,毫无预兆的竟然猛地掀了她的衣服。
夏天,穿得本就少,那女人满脸通红,手忙脚乱拉下衣服,抱着那孩子落荒而逃。
后来,颜书怡看到一个帖子,讲述哺乳期间遇到的囧事。妈妈带着孩子在外面玩,孩子饿了就会想喝奶,随时随地不管不顾就会去掀妈妈的衣服,在夏天,那是致命一击。
颜书怡第一次面对小闹钟的掀衣服时,只觉五雷轰顶,发誓定要改了他这臭毛病。
可惜不知何时化身爷爷奶奶这种宠爱孩子没有底线的方大丫和绿轻,总会一脸她虐待孩子的面孔来阻止。
颜书怡怎么能容忍假爷爷奶奶乱入,方大丫和绿轻不敢过分,僵硬一笑,“是我弄错了,我还以为小闹钟又咬主子了呢。”
小闹钟正处牙痒痒阶段,昨日咬了颜书怡,被颜书怡收拾了。
颜书怡冷哼一声,从方大丫手里接过咬着手指装无辜的小闹钟,擦了上面的口水,抓住他的双手,补了两记,“下次再犯,打四次手。”
小闹钟咧嘴要哭,才起了个头,颜书怡已经施施然开始解衣。在衣食父母面前,什么都是虚的,小闹钟含着泪珠硬是停了哭,眼巴巴看着颜书怡,可怜巴巴的伸出手,硬是不敢往前扑。
那小模样,弄得颜书怡仿佛十恶不赦。
颜书怡日复一日的感受着会心一击,抱起小闹钟给了他一顿丰盛的早餐。
这是颜书怡和儿砸小闹钟每天早晨的日常。
颜书怡一行人,一路根据情况心情定下路程,一路上接了不少被救的人,以妇女收割机的模式,慢悠悠往目的地去。
颜书怡的马车是蓝府给安排的,外表看着朴实,内里却不错,宽敞又少颠簸。除了颜书怡母女外,方大丫和绿轻也在马车上,照顾伺候颜书怡母子。
一路,清醒的小闹钟颇能闹腾,自己闹腾不说,过一会还要出声提醒颜书怡看他。颜书怡看他和他说两句话,又继续去闹腾,周而复始。
颜书怡心情好了,就打扮小闹钟,将小闹钟打扮成个小美女。
原先为闺女做的衣服大大小小的不少,很多已经送人了,有一些颜书怡实在舍不得送,知道自己未来再生孩子的可能性小,秉着不浪费的原则,不时弄一回,玩玩儿砸变闺女的游戏。
玩着玩着,一行人,在闷夏来临之前,终于到了南方。
一通忙碌,颜书怡带着一群女人们才安顿下来,开始拜访邻居。
这个时候是很讲究邻居友爱的,邻居关系很重要,睦邻胜过远亲是一点不为过。颜书怡带着小闹钟亲自拜访一家又一家的邻居。
邻居中,有一家是寡妇。
美貌寡妇秦氏家底不错,养着一个亡夫留下的儿子,家里还有丫头婆子。颜书怡和衣着素淡的秦氏正说着话,秦氏的儿子回来了。
这儿子十岁模样,听说是读书人,邻居都夸懂事乖巧。
高瘦的少年,依着秦氏所说,礼貌和颜书怡打了招呼,颜书怡不免夸了两句,就见小伙子羞红了脸,躲在秦氏背后羞涩一笑。
颜书怡看着他那笑,猛地打了一个冷颤。
秦氏眼里都是儿子,也没发现颜书怡的异常,看着儿子害羞,满脸慈爱和颜书怡说孩子脸皮薄。
颜书怡随口应着,又看了一眼秦氏背后的人。
已经有秦氏高的小伙子,立刻缩了一下,完完全全躲在了秦氏背后。
颜书怡:“……”日了狗了。
这小子是想闹哪样,他这样,让颜书怡想起了另外一小子。
差不多的年纪,是以前同事的一个儿子,父母离婚,跟着妈妈过,同事付出了很多心血,孩子教得不错,很是懂事,就是太斯文秀气,达到娘炮的程度。
而另一个同事有个姑娘,被两口子宠得无法无天,一点不像女孩子,倒像个男孩子,女孩她妈特别羡慕男孩子的乖巧,一直说要是女儿这么斯文就好。
颜书怡每次看见那小男孩都很别扭,那时候总想着以后她要有儿子绝对不那么养,男孩子斯文没关系,可斯文得娘炮,那就真是造孽了。
如今她有儿子了……
颜书怡神情恍惚回了家,直到被小闹钟的咯咯笑声惊醒,转头就看到了和方大丫绿轻几个玩着满脸笑容的儿砸,只见小闹钟学着绿轻无意识的嘟了嘟嘴。
嘟嘴……嘟嘴……颜书怡侧头,看着围着儿砸的一群莺莺燕燕,蒙圈了。
说好的绝对不把儿砸养娘炮呢,在一群女人中间长大,不妖娆已经是万幸,还谈什么不娘炮。
快速找到一个男人生活,给儿子带去阳刚之气做个男子汉榜样,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可也是最不可能的。
颜书怡这一晚彻夜未眠,看着睡梦中的包子,差点没愁白了头,她这样高贵冷艳,要怎么给儿子带去阳刚之气?
颜书怡琢磨了三天,第四天,小闹钟准时醒来,身边没有颜书怡熟悉的身影,哼唧了两声爬起来。
这时,房间门打开了,小闹钟抬头,看了一下,张嘴瞬间哇哇大哭。
听到哭声,秒速进了房间的方大丫和绿轻抱起小闹钟,抬头看着眼前的大胡子,一脸懵逼。
大胡子,为何你如此眼熟?
第二十八章 小胖墩
三年后,顺阳城。
清晨,太阳刚升起,街上商铺只有小部分开了门,安静的街上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一群人抬着一个人闹哄哄就过去了,开门的伙计掌柜们习以为常的目送他们过去,纷纷议论,“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病人。”
“看情况,没那么惊险。”
左右邻居搭着话,看看茶铺的伙计伸长脖子看街尾,旁边的掌柜笑呵呵对茶铺老板开口,“老邓,你家的伙计脖子都长了三寸了,让他过去看看吧,等一会给我们说说这一次又是什么病,怎么治疗的。”
“这小子,天天看热闹,还一副没见识的样子,去吧,去吧。”邓掌柜的看着自家伙计没出息的样子,翻了个白眼,抬脚虚踢了一下,将小白踢出了铺子。
小白嘿嘿笑着,在大家的笑声中,一溜烟跑得不见了踪影。
一旁的客栈里,正坐在厅中用早膳的一个青年,听着这些动静,忍不住向一旁的小二问道,“小哥,那边的医馆大夫医术很好吗?”
看热闹的小儿转回头看着他,想了想脸色奇怪点点头,“嗯。”
青年沈齐看他脸色奇怪,正要继续问,就见小二眼睛发亮出了客栈,迎上了一个青年一个姑娘。
小二满脸殷勤,一旁的掌柜伙计也纷纷打了招呼,“绿轻姑娘,方……小哥。”
“绿轻姑娘,我前两天献血了,什么时候可以拿体检报告?”茶铺邓掌柜一看到他们就问。
“明天才能出结果,等出来了,我给大家送来。”
“哎,哎,这两天总想着这事,就怕自己哪里有什么病。”邓掌柜又问,“怎么今日只见你们两,其他人呢?”
“小丫带着人去乡下了。”绿轻忙道。
“你们也辛苦了,颜大夫去医馆了吗?方才有病人过去了。”邓掌柜又问。
“才去,说想吃郭大哥做的包子。”绿轻停下脚步和外头的人聊天,方小哥先进客栈买包子。
小二一步一回头回了客栈,去后厨找了郭大厨,出来又被沈齐拦住,“小哥,这位公子和姑娘认识那大夫吗?”
小二看看风流公子方大丫,嘴角抽抽点了点头,“是。”
“我听你们方才的言语,似乎说到了献血,你们说的献血是抽血吗?”沈齐听过传言,说顺阳城有买人血的邪恶组织,说买人血的是个疯医……
这两年,原本普通的顺阳城因为两个大夫,名声大震,两个大夫。一个是女神医,长得风华绝代,心地善良医术精湛,说专治疑难杂症,用前所未闻的方法治了无数疑难杂症。
另一个是疯医,听说这个疯医留着一把大胡子,整个人粗鄙不堪,专程拐骗女子,控制那些拐骗来的女子给他卖命。疯医有着一身医术,专治绝症,治疗方式恐怖至极,最爱给人开膛破肚,诊费贵得逆天,每一个被他治好的病人提起他就一脸害怕。
疯医还爱收集人的血,各地都有他的牙爪,因为疯医有各方势力的维护,世人根本不敢反抗,任贪财的疯医嚣张过活。
沈齐和所有人一样,听过顺阳城的两个大夫,和所有人一样讨论最多的也是疯医。他也和所有人一样,心里别扭,却也想有朝一日能遇到这疯医,若自己能入了疯医的眼,说不定能得一些奇药。
疯医有奇药,也是这两年传出来的,听说他手里的药丸有奇效,世人听得多见得少,却都确信药效,市场上千金难求。
沈齐听到他们说起献血,一下子就抓住了‘血’这个重点,紧张等待小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