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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1:暮色-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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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特岗尼亚,有益的吸血鬼:一种意大利吸血鬼,据说是美德的保护者,是所有邪恶吸血鬼最致命的敌人。
    这个短短的传说实在是一种宽慰,在上百条传说之中,这是仅有的宣称存在着有好的吸血鬼的一条。
    但是,总的说来,这里没有太多内容和雅克布的故事或者我的观察结果有关。我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列了一份小小的列表,用来跟每条传说逐一对比。速度,强壮,美丽,苍白的肌肤,会变色的眼睛,还有雅克布的标准:饮血者,狼人的天敌,冰冷的肌肤,以及永恒的生命。没有多少传说能符合至少一个的因素。
    还有另一个问题。我记得在我看过的寥寥无几的恐怖电影里提到过,再加上我今天所看的内容——吸血鬼不能在白天出没,阳光会把他们烧成灰烬的。白天他们都睡在棺材里面,只在夜里出来活动。
    一气之下,我啪地一下关掉了电脑的电源,不想再干等着按部就班地关闭电脑。在怒火之外,我更感到了压倒性的窘迫。这一切都太愚蠢了。我居然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搜索着吸血鬼。我到底是怎么了?我决定把大部分的指责归咎于福克斯镇的门槛——还有整个湿漉漉的奥林匹克半岛。
    我迫切地想要离开这所房子,但任何我想去的地方都得开上三天的车才能到。无论如何,我还是穿上靴子,漫无目的地走下楼。我甚至没有看看天气,就直接套上了我的雨衣,重重地踏着步子走出门外。
    天阴沉沉的,但没在下雨。我不去理会自己的卡车,徒步向东面走去,斜穿过查理的院子走向我此前从未涉足过的森林。没花多长时间我就走进了丛林深处,走到无论是从房子里还是从马路上都已经看不到的地方。唯一的声音是来自我脚下的湿土的吱嘎声,还有突如其来的松鸦的叫声。
    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穿过密林延伸到这里,否则我不会冒着让自己迷路的风险走到这里来。我的方向感向来让人绝望:要是周遭有助于认路的信息再少一点,我就必定要迷路了。这条小径蜿蜒着伸向密林里更深处,就我所知,总体上是一路向东延伸。它曲折着绕过一棵棵西德加云杉和铁杉,一棵棵紫杉和枫木。我只是隐约知道自己周围的树的名字,而我知道的这一切都得归功于查理。更早些的时候,他曾在巡逻车里为我指出窗外这些树的名字。这里有许多我不认识的树,还有有一些树我没法确认,因为它们都覆盖在了密密麻麻的绿色藤蔓植物下。
    我的怒气推着我往前走,于是我一直沿着小路走去。直到愤怒开始褪去,我才放慢了脚步。点点水滴从我头顶上的天穹潺潺而下,但我不能肯定是开始下雨了,还是纯粹是昨天雨后留在我头上高处的树叶丛中的积水,正在慢慢地滴落下来,完成它们归于尘土的旅程。一棵新倒伏下来的大树——我认为它很新是因为它还没有完全被苔藓覆盖住——斜倚在她的姐妹们的树干上,形成了一个掩蔽的小长椅,离小径只有安全的几英尺高。我踩过一片蕨类植物,小心地坐下来,确保我的夹克隔在了那个潮湿的座椅和相应的衣服之间。然后,我把戴着兜帽的头靠在那棵活着的树上。
    我来错地方了,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但我还能去哪里呢?这个森林如此苍翠,太像昨晚的梦境了,我没法让自己的心绪保持宁静。既然这里已经不会再有我沉闷的脚步声了,这片沉寂就更加显得讽刺。鸟儿也安静下来了。滴水逐渐变得频繁起来,所以森林上空一定在下雨。那片蕨类植物高得比我还高,因为我是坐着的,所以我知道即使有人从三英尺外的小径上经过,也不会看见我的。
    我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两个最重要的,我必须解决的问题上,但我实在很不情愿这样做。
    首先,我必须作出判断,有没有这种可能,即雅克布所说的关于卡伦一家的事是真的。
    我的心立刻作出了强烈的否定回答。用这么荒谬的想法来取乐既愚蠢又神经。但是,那又怎样呢?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能说明为什么此时此刻我还活着。我又一次在脑海中列出我自己观察到的东西:不可思议的速度和强壮,从黑色变成金色然后又变回来的眸色,超越常人的美丽,苍白冰冷的肌肤。还有更多——一件件小事慢慢地显露出来——譬如他们似乎从不吃东西,他们的举止优雅地惊人。还有有时候他们说话的方式,那种陌生的抑扬顿挫和遣词用句更适合于一本另一个世纪的小说的风格,而非二十一世纪的教室。我们检测血型那天他翘课了。他一直没说不去海滩之旅,直到他听到我们要去的地方。他似乎知道他周围的每个人都在想些什么……除了我。他告诉过我他是坏人,非常危险……
    卡伦一家有可能是吸血鬼吗?
    嗯,他们确实是某种东西。某种在合理判断的可能性之外的事情正在我明察秋毫的眼睛前发生着。不管是雅克布所说的冷族还是我自己的超级英雄论,爱德华。卡伦都不会是……人类。他是某种超越人类的存在。
    那么——或许吧。这就是我现在能得出的结论。
    另一个问题尤为重要。如果这是真的,我要怎么做?
    如果爱德华真的是一个吸血鬼——我很难让自己去想这个词——我该怎么办?让别人牵连进来显然是不行的。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不管我告诉谁,我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只有两个选项似乎比较有可行性。第一个是听取他的建议:聪明点,离他远远的。取消我们的计划,回到尽可能无视他的状态。当我们被迫坐在一起上课的时候,假装我们之间有一堵无法穿透的,厚厚的玻璃墙。告诉他离自己远点——而且这一次要表现出来。
    当我思考着这个选择的时候,我忽然陷入了一种绝望的痛苦之中。我的心抗拒着这种痛苦,迅速跳到下一个选项。
    我什么也不用做。毕竟,就算他是某种……危险的存在,至今他也没做什么伤害我的事。事实上,如果他的动作不是那么快的话,我本来会成为泰勒的挡泥板下的一道凹痕的。这么快,我和自己争论着,这绝对反映了一些问题。但如果这种反映是用来拯救生命的,他能有多坏?我反驳着。我的脑子徒劳无功地转着。
    如果我能肯定什么事的话,有一件事情我很肯定。昨晚我梦里的那个黑暗的爱德华只是我对雅克布所说的话而产生的恐惧的表现,并非爱德华本人。虽然如此,当我因为狼人的进攻而惊恐地尖叫出声的时候,我也不是因为害怕狼而从嘴里喊出了“不”。我只是害怕着他可能会受伤——即使他露出锋利的尖牙呼唤着我,我也在为他担心着。
    然后我知道,我已经得出答案了。我甚至不知道这里面是否真的有过一个抉择。我已经陷得太深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话——对于我这个吓人的秘密,我什么也不会做的。因为每当我想起他,想起他的声音,他能够催眠的眼睛,他极具吸引力的个人魅力的时候,我只想立刻和他在一起,除此之外便别无所求了。即使……但我不能再想下去了。不能在这里,独自一人待在越来越黑的森林里想。不能在这个时候,不能在雨水让天边的暮色变得黯淡,滴滴答答的声音就像走过铺着瓷砖的地板的脚步声的时候想。我颤抖着,赶快从我的隐蔽之所站起来,担心着那条小路也许会消失在雨中。
    但它仍在那里,安全又清晰,蜿蜒着穿过那片湿漉漉的绿色迷宫。我慌忙沿着小路走回去,我的兜帽拉得很低,垂在我的脸旁。我开始惊慌起来,几乎是跑着穿过树林,因为我觉得已经走了像来时那么远的距离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冲过头了,又或者是沿着小路走到了森林里更远的地方。但在我变得更加惊慌失措以前,透过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的树枝,我隐约能瞥见一些开阔地了。然后我听到了一辆车穿过街道的声音,我自由了。查理的草坪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所房子在召唤着我,许诺着温暖以及干燥的袜子。
    我走回屋里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我走上楼,换上这一天的装束——牛仔裤和T恤衫——因为我会一直待在家里。全力以赴解决今天的任务不会花上太多的工夫,只是一份周三截止的关于麦克白的论文而已。我心满意足地投入工作,罗列出了一份粗略的草稿。这份宁静的心境是我许久没有感受过的,自从……好吧,自从周四下午以后,如果我足够诚实的话。
    不过,这通常是我的风格。做决定对我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一个让我饱受煎熬的过程。不过一旦我作出了决定,我就只会坚持到底——通常还会因为已经做出了选择而倍感宽慰。有时这种宽慰会被失望所破坏,正如我来福克斯的决定。但这仍比为作出选择而苦苦斟酌要好得多。
    现在带着这个决定住下来要容易多了,荒谬可笑的容易。危机重重的容易。
    这一天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而且效率很高——我在八点前就把论文写完了。查理到家的时候简直就是大丰收。我做了一个备忘录,提醒自己下周到西雅图去的时候记得买一本烹鱼食谱。无论何时我一想到这趟旅程,一阵寒意就会飞快地掠过我的脊柱。(不禁打了一个激灵)但这和我跟雅克布。布莱克散步以前所感到过的寒意没什么不同。我想,它们本来应该有所不同的。我本来应该觉得害怕——我知道我应该这样做的,但我确实感觉不到这种正确的恐惧感。
    那天夜里我一夜无梦,睡得很好。因为那一天我起得太早,前一天晚上又睡得太少,耗尽了我的精力。这是我到福克斯以后的第二次,在一个晴朗的早上,在明黄色的光线中醒来。我跳到窗前,惊奇地发现天空里甚至没有半点云影,只有几片小小的羊毛般纯白蓬松的云彩,它们根本不可能带来任何雨水。我推开窗子,惊讶地发现当它打开的时候相当安静,完全没有卡住,一点儿也不像谁知道多少年没开过的样子。我深吸了一口相对比较干爽的空气。外面很暖和,一丝风也没有。我的血液在血管里沸腾着。
    当我下楼的时候,查理已经吃完早餐了,他立刻领会到了我的心情。
    “适合外出的好天气。”他评价道。
    “是的。”我露齿一笑,赞同道。
    他冲我一笑,棕色的眼睛弯成了两道弧线。当查理微笑的时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当初他和我妈会闪电般地早婚。那段日子里他曾有过的年轻人的浪漫,大部分在我记事以前就消失殆尽了。正如他卷曲的棕发——和我一样的颜色,即使质地有所不同——已经开始减少了,渐渐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前额上发亮的肌肤。但当他微笑的时候,我依然可以看到那个和蕾妮一起私奔的男人的影子,那时候她只比我现在大两岁。
    我兴高采烈地吃着早餐,看着点点纤尘在从后窗射入的阳光里轻舞飞扬。查理喊了一声再见,然后我听到了巡逻车开走的声音。出门的时候我拿着我的防水夹克,犹豫了一下。把它留在家里是个诱人却关乎命运的举措。我叹了口气,把它搭在手臂上,走进了数月以来我见过的最明媚的阳光里。
    靠着肘部脂肪的力量,我终于能够把卡车里的每扇窗子都差不多完全摇了下来。我是第一个到学校的。我甚至没有看一眼时钟,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我把车停好,径直走向自助餐厅南面的那些很少用到的野餐长凳。那些长凳还有点潮,所以我坐在了我的夹克上,为有机会用到它而高兴着。我的作业已经做完了——慢节奏社交生活的产物——但还有几道三角函数题我不能肯定自己做对了。我勤奋地拿出了书,但在检查第一道题的时候就中途停了下来,开始神游太虚,注视着在红色树皮的树顶上跃动着的阳光。我一时大意,在我的家庭作业的空白处画起速写来。几分钟以后,我才忽然注意到,自己画了五双黑色的眼睛,都在纸上盯着我看。我用橡皮擦把它们完全擦掉了。
    “贝拉!”我听到某人在喊我,听起来像是迈克。
    我抬起头看四周,这才发觉在我心不在焉地坐在这里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挤满了人。每个人都穿着T恤衫,有些人甚至还穿着短袖衫,尽管气温最多不超过六十华氏度。迈克向我走过来,一路挥着手,他穿着卡其色的短袖衫,套在一件条纹橄榄球衫外。
    “嗨,迈克。”我喊着,向他挥手。我不能在这样一个早晨表现得毫无兴致。
    他走过来坐到我身旁,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在阳光里闪闪发亮。他张大嘴笑着。只是见到我就能让他这样高兴,我无法不感到满足。
    “我之前从没注意到过——你的头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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