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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官商风流-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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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总理副总理到会,并作了具体部署,他说:“我们准备根据的决定,马上成立财政和税制领导小组,请刘仲藜负责,再请计委、经贸委、体改委、税务总局这些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还要调一些熟悉国内外财税制度,又懂得法律,能够动笔头子的人来讨论,设计、起草财政税制改革方案。“
    朱总理在参加会议的前一天,已向emin同志那里明确表示,一个半月之内要拿出初步方案,向中央汇报。
    按照朱总理的设想,8月底向总理办公会议汇报,9月2日拿出最后方案,9月3日向政治局汇报。随后的两个月,朱总理带领有关部委到各省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细致缜密的测算,以确保确定1994年1月1日分税制新体制的实施。
    分税制改革方案的构思
    分税制改革要兼顾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既确保增加中央财力,又不损害地方既得利益,这就是中央与地方“共赢”方案的设计目标。
    设计增值税是这次改革关键的内容。因为有三个理由,第一,增值税是税制改革后最大的税种,占整个税收比重的43。7%,占流转税的75%。第二,增值税是稳定的税种,所以要拿到中央。第三,在中央与地方搞分税制之前,仅流转税就有几百个,十几种税率。
    朱总理在听取财税改革汇报后,提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税种,其中增值税是最大税种。切入点在增值税的增量分成比例上。他提出了“高、中、低”三个分成比例,既“二八”、“三七”、“四六”的设想,请方案小组算算账,核心原则是“保地方利益,中央财政取之有度”。
    8月31日,总理办公商财政部拿出“高、中、低“三个测算方案。在总理办公会讨论时,只有个别人认为,要借分税制改革之机中央多拿一些,选择“高”方案,但大多数人不同意;也有个别人同意“低”方案。“高”、“低”两个方案很快就被否决了,更多的人倾向“三七”开的“中”方案。最后交给中央政zhi局讨论时确定分成比例为75:25方案。但是1:o3系数没有确定。
    定系数是激励地方的做法。以一个基期年为基点,地方税收全部返还,在给定一个系数返还。究竟系数为多少合适?开始时,财政部倾向按通胀率确定,朱总理认为这样恐怕不行,他提出是否可以考虑按中央财政的实际增收比率,系数化、指数化来确定,再次请财政部研究。
    最后确定出了一个1:o。3系数。怎么共享法,在1:o。3系数中,中央拿增量的o。7系数,地方拿增量的o。3系数,中央拿增量大头,地方拿小头。怀诚说:“这就是模型。最后测算比例是52。5:47。5,达到了提高中央财力的要求。”
    分税制改革是一个渐进式改革,在承认地方基数全部返还的基础上,在下一年度的增值税返还基础上,再乘上一个增长比例返还给地方o。3,地方增值税的实际增长中央拿走其中的o。7,中央多拿了一块增量。1:o3系数,时间越长地方拿的越少,按照公式计算,最后趋于无限小,但是永远不相交。分税制实施十年后,现在地方已经拿不到1:o3,现在大概只有o。1左右。
    假定,1993年某省增值税上划3/4数字是1o个亿,这1o个亿不动,1993年拿1o个亿,返还给地方1o个亿;到了1994年,这1o个亿的增长度可能是1o%,就是说实际收到11亿,这11个一国税局拿走了。给地方返还多少?按照1993年基数1o个亿乘上3%(1:o。3),增长1,给你o。3,因此返还给地方1o。3亿元。中央拿走7ooo万元。
    朱总理对河北省委及财政厅的同志说:这种改革是非常温和的改革,地方既得利益没有损害,而且退回去的不是“死面”,而是一块“面”。
    这就是分税制设计的“共赢”方案:承认地方税收基数全部返还,中央与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分享增长增值税,按照1:o。3系数返还办法激励地方增收。这三个原则自从确定之后没有变更。自此,具有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分税制方案出台。
    应该说,这个方案并非是完美无瑕,但是已经尽量在当时客观条件下做出追求最佳的努力。
    第三部分)
    地方谈判:南“征”北“战”十七省
    从1日到11月21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朱总理副总理带领6o多人的大队人马,有体改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银行等部门的同志,其中主要是财税系统的同志,飞遍17个省、市、自治区,由远及近,第一站是海口,最后一站是河北。
    在7o多个日日夜夜里,他们先是充分听取各省同志的意见,做调查研究,与省里认真细致地算财政体制帐,每到一个省,了解历史上多次体制变更状况,另外按照是十分税制后的1o年,预测中央从地方拿多少钱、占地方税收比重。这种预测的结果,决定对分税制切割线的确定。中央既可以拿到必要的增量,又要考虑到地方的承受力。
    与每一个省份谈判,中央的同志晓之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理”、动
    之以顾全大局向前看之“情”,千方百计说服所有省份拥护分税制改革。可谓苦口婆心,有时是忍气吞声,或是软硬兼施。
    在这两个月里,中央原定的分税制方案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做出一系列调整、妥协与让步。但实行全国统一分税制改革的大原则,始终没有动摇。
    一石激起千层浪
    根据公共政策的制定规则,当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的目标确定之后,决策者必须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之一就是要考虑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综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现实条件,预测目标实现的障碍。最后的方案一定是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1993年7月23日,朱总理在全国财政会议上谈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分税制改革的想法。这一消息不胫而走。8月3o日,中央拿出了分税制改革的第一个方案,9月2日中央政zhi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不久,就收到了广东省委给中央写的报告,要求广东单独实行包干。
    广东两位主要负责人找到朱总理,谈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心情沉重地问朱总理,广东的特殊政策还要不要实行?如果包干制取消,我们还要不要在2o年内赶上“四小龙”?他们认为,如果按财政会议上所提出的办法,广东就什么大事也不能干了。
    除了广东之外,还有的省长私下说,以后我们要到朱总理那里领工资。
    情况果然与原来预料的一样。
    受emin总书记、李鹏总理的委托,朱总理副要到一部分省区做解释工作,“解释”的基础是要与每一个省份细算实行分税制税收对比的帐。
    1日大队人马出,第一站是海口。为什么先到海南?因为当时洋浦开区举行封关仪式,邀朱总理出席。但是,朱总理并没有参加招待会,只是去开区看了看。参加谈判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朱总理去海南不是主要目的,他是冲着广东去的,因为海南收入少,无足轻重,先到海南是为迎接广东“谈判”的“练兵”。
    果然,两天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中央与海南都认为改革是必须的,不能错过机会,而且也认为,改革对海南的特殊政策没有影响,海南的利益基本上也没有受到影响。如果按照增值税年均增长3o%计算,受影响的只有35亿元。
    海南省除了提出要保1995年的基数之外,没有提出更多的要求。
    海南之行虽然增强了信心,但是朱总理一行知道,“硬仗”在后面。
    一波三折的广东谈判
    朱总理一行来到广东。刚刚落脚马上接见省委省政府领导。省里同志明确表示不同意搞分税制。
    9月13日上午召开大会,广东省的五套班子人员全部参加,有些地市委有些领导也参加了会议。朱总理先向大家宣布中央决定,开门见山地说:这次我与铁映同志带领有关部委的同志来广东,是受emin同志、李鹏同志委托来的,是来向同志们传达、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内容,同时与广东同志一起就落实改革方案进行商量,一起算账。
    他详细给省政府官员介绍了分税制改革方案,特别提到广东对分税制方案了解的信息不确切,指出现在的方案与财政工作会议时已经有很大变化。他讲了四个问题: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是什么内容,如何搞;分税制改革是否损害了地方利益;实行分税制广东到底要吃多大亏。所有人都在认真地听,快地记。
    9月的广州没有此时北京的秋意,仍是那样闷热潮湿。北京来的人全部住在绿树成荫的珠岛宾馆。
    晚饭前,朱总理把财政部部长及地方预算司司长叫到他的房间。手上拿着广东省给他的两张表格,核心内容是包干体制1o年不变,地方财力是什么样的;实行分税制后的1o年内,中央将从广东多拿走1ooo多个亿。他表情严肃地说:看来分税制是搞不下去了,将来拿地方这么多的增量,如果广东搞垮了,追不上“四小龙”,就成了咱们的罪状。此后,他焦急地在房间踱步。
    地方司长对朱总理说:“按照已经修改得的方案,广东帐口径不对,因此误差很大”因为分税制已经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并会给地方一个增长率,分税制中央会从广东多拿一些财力,但是将营业税留给地方,也会给地方带来相应的增量。朱总理要求当晚做出1o年两种体制的测算账。
    已经是凌晨1点,朱总理还等。做两种体制1o年税收测算,大大小小税种加在一起,非常不易,他们一夜未眠,直到早晨开会之前才算出来。最后测算的结果,中央从广东所拿财力少了3oo多个亿,但是分税制之后,蛋糕做大了,地方的财力也会有更大的增长。朱总理放心地笑了,因为这样就不会因此影响广东的开放,和追赶“四小龙”。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广东进而又提出四条意见。核心是提出以1993年为基数的问题。他们认为,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是1992年上半年的事了,下半年经济展起来,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是1993年的事情。假如以1992年为基数,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成果都没有包含在内,这怎么行?他们坚决要求以1993年为实行分税制的基期年。
    朱总理心里早有准备。他来广东之前请示了emin,emin决心已下:搞分税制是中央的决定,不能再讨论是不是实行分税制的问题。朱总理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只要广东同意搞分税制,分开征税,这一条定下了,有些地方做些妥协有好处,大家思想愉快,不然改革搞不好。9月14日下午,在内部会议上他明确表示,对于广东提出的四条,可以同意两条,否定两条。
    第一条,他们要求按1993年做基数,我赞成。因为我们一再讲,保证目前既得利益,这就是1993年嘛。以1993年为基数,道理上说得过去,当然中央少拿一点。以1993年做基数,全国各省都会欢迎的。
    第四条,他们要求中央对重点建设一视同仁。我说了,不仅可以一视同仁,而且可以照顾。有人说这是空头支票,但总不能叫我签字画押啊。
    第二、第三条不能同意。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分成比例全国必须统一,广东不能另立比例。第三条提出要按广东的中央收入增长率来确定返还数增长率,这一条也不能同意。其实,还有一条就是同意减免税再延长两年。
    这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当朱总理提出可以以1993年为基数时,财政部的刘仲藜和怀诚都不同意。他们的理由也简单,第一,认为只能以1992年决算为基数。因为谈判时间是1月,还有3个月才作决算,数没有出来,以1993年为基数,账不好算,到1994年四五月份才能算清楚;第二,有个很大问题是各个省要做手脚,基数的东西历年来都是历史的,从来没有预知的、将来式的。198o年是按1979年底的电报数为基数的,1985年那次是按1983年的决算数为基数的。以前都是静态基数,这次竟然弄个动态基数。
    朱总理指着怀诚说:老项,你们财政部不就是以基数治天下吗?你这些东西我耳朵里的老茧都听出来了。
    对刘仲藜、怀诚来说,尽管有他们自己的意见,但是,他们还是接受了总理的意见,因为,他们还在面对最大的未知数,即广东到底是否同意实行分税制改革。十年之后,怀诚说,我这人不是谦虚的人,但是我还是钦佩朱总理,他是有政治魄力的。
    第二天的会议上,尽管朱总理没有给广东最后的保证与许诺,他只是表明他同意以“1993年为基数“的“个人意见“,这已经让广东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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