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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锁金铃记gl-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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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的士兵似乎早有准备,当下便有两个人如法炮制也登上头顶横过的枝干。鬼影刺客失去了双刀,手里只有一把匕首,等若是被人拔了獠牙的老虎。
    可这两人跟上树干,四下里皆无人影,一瞬间就追丢了目标。两人背靠背戒备,忽地一人觉得背后一松。回头只见自己的战友挣扎着上升,另一道黑影却降了下来。他一刀挥出,黑影拉着锁链挡下,还极快地在他刀刃上缠了一圈,然后陡然松手。一股力量扯着刀刃往外拉,恍惚的光斑飞进抬起的手臂之下铠甲的空隙里,温热的液体很快浸湿了里面的衣服,他失却重心掉了下去,下面的人立刻爬上树,却被另一具尸体砸落。
    萧荀两人却是一阵错愕,忽然间所有人都往另一边跑去,只剩下最近几个,持刀把他们围住。他直觉是金铃闹出了大乱子,对李见打了个呼哨,两人互使眼色,一人往左佯攻,另一个人朝右开路,转瞬间放倒两个人,突出包围又朝前跑去。
    他没命似地跑起来,不久又听到金铃细如蚊蚋的声音在附近说话:“别回头。”
    萧荀随即听见有人跌倒在地上,又听见后面有人用鲜卑话大声吆喝:“那刺客流血了!跑不了多久!”
    “金铃?!”
    金铃淡漠的声音从他头顶传来:“我在,别停,我们落他们很远了。”
    “你受伤了?”
    “别浪费力气。”金铃一阵阵地晕眩,身体里仅存的热量随着鲜血一起离开身体。铁锈味如影随形。
    萧荀没再听见金铃回话,心想她兴许是不想再搭理自己了。细细分辨,但金铃的脚步声几乎和叶片抖动摩擦的声音混在一起,他也分不清到底是他听出来了,还是纯粹的错觉。
    李见道:“大帅,风向变了。”
    风向变了,又变成了西北向,风从背后吹来,是否能给人加速不太清楚,不过他们的气味也不会被风吹回去,倘若能经过河流,就能完全洗去气味,就算对方有狗也追不上了。
    萧荀皱起了眉头:“血味……金铃?”
    金铃从树上坠落下来,萧荀眼疾手快接住她,冲力带的他向前跑了几步才稳住身形,浓重的血腥味顷刻间把他整个人包裹起来,萧荀被冲得咳嗽了两声,道:“你到底流了多少血?自己处理过没?”
    金铃摇摇头,“没空。”
    萧荀烦躁地说:“脱脱脱!自己不能脱就点头我来脱!”
    李见赶紧扭开头。
    金铃双眼紧闭,皱着眉头似乎十分难受,微微点了点头。萧荀一把扯开她的衣领,扒开半边衣襟,首先看到了她腰间一条血肉模糊的纵长刀口,他小心翼翼地揭下上面被血渍粘上的衣物,听见金铃不断吞咽口水的声音。
    想必是很疼的。平整的刀口切开了皮肤和肌肉,刀口的末端却是参差不齐的撕裂伤,有刀伤长度的一半,还在缓缓地渗血,鲜红的血淌过旁边暗红色的血痂,又在上面新盖了一层,像个缓慢生长的怪物。
    “还好,不是太深……我先裹上……这是什么?”
    他看到金铃腰上拴着一条细细的锁链,奶白奶白的十分可爱,但已经断了,断口整齐,好像正是中刀伤时一并砍断的,便叹道:“现在的女儿家都流行这些小玩意儿?竟然救了你一次。”
    萧荀把链子整根扯出来,正要扔,金铃不知哪来的力气,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别扔……”
    “你别动!”
    李见也道:“是啊大帅,你还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往哪个方向走吗?”
    “你回避!”
    李见一哆嗦,又背过身去,嘟囔道:“大帅你快点……”
    萧荀双手一扯,从金铃里衣里撕下一圈,在她腰上捆了一道,多余的全部压在伤口处,最后把自己的外衣从盔甲里扯出来,披在她身上,道:“忍忍吧,也就是臭了点。李见!你的也脱了。”
    李见像个被恶霸强逼的小娘子,不情不愿地脱了自己的外衣递给萧荀,萧荀把金铃捆在自己背上,道:“走走走。”
    金铃虽然不重,但好歹是个大活人,萧荀不大吃得消,跑了一阵子明显慢下来,不过幸运的是越往南,水系越多,他故意趟了两条小溪,心想这回应该能甩掉所有的追兵了。
    周围的雾越来越浓,两丈之外的树就像是在另外一个世界张牙舞爪。树的南边多受阳光照射,北边则叶片稀疏,萧荀怕走回头路,叫李见仔细辨认,正好他自己也歇一歇。
    一行人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不过雾气越来越浓,水汽的味道越来越重,李见道:“大帅,我觉得应该安全了,你看到那个塔了吗?”
    “看到了,快走!”
    这个塔是富陵湖附近一个渔村的瞭望塔,两人从前在下邳轮值时常来,看到村子意味着可以弄到船,就再也不怕被人追上了。
    两人总算在清晨前赶到这渔村里,冬天里码头上没什么人,村民大多数靠打猎维持生计。金铃挣扎着抓住萧荀,指了指自己怀内钱袋,叫他拿钱。李见去和人套了会近乎,半买半骗地弄了辆马车。
    他把金铃横抱起来,李见赶在她放下之前铺了一层脏兮兮的布在那无论如何看着都不太干净的车厢里。说是“车厢”,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木头盒子,背板可以打开,前面两匹马拉着,车轮只有两个,好像并不是很能拉货,李见和萧荀坐在车前,金铃独自躺在后面。
    见金铃几乎陷入昏迷,萧荀解下她的水袋,嘟哝了一句“受了这么多伤,怎么水壶没半点事”,就解开强行灌给她。金铃被水呛醒,醒来便问:“钱不够吗?”
    萧荀叹了口气,替她擦擦嘴,道:“够了,我们有车了。”
    金铃道:“去哪?”
    “唉,先去海边报告一下。”
    好像是为了赶时间,萧荀没有做无谓的躲避,而是直接冲上了官道,赶着马车飞驰起来,碰到有关卡的地方才想办法绕开。
    太阳却在大家并未期盼之时出来了。在太阳的炙烤下,金铃浑身痛得厉害,萧荀见她难受,逼着李见给她挡太阳,李见苦着脸说“做不到啊大帅”,萧荀并不理会他的求情。果然过不多时李见就给金铃支起了一个凉棚。
    “哼,就得逼你一逼。”
    “大帅莫说我了。以前你有那么多讲究,现在偷起马和马车之类的东西还不是驾轻就熟?谁不是逼出来的,还笑我……”
    萧荀嘿嘿一笑,并不和他计较。
    他满以为受了祖家这些个憋屈劲,定能和莲花渡申诉一番,谁知道傍晚到了约定的地方,只看见残垣断壁一片狼藉,渡口还依稀是渡口的样子,却一个人都没有,更不要说船了。
    “为何如此?他们到底去哪了?”
    李见道:“想来有人知道了我们全盘的计划……会和他们要捉的神秘人是一伙的吗?会是他们从中捣乱吗?”
    萧荀道:“不论如何,我们是没法从这走了……”
    “那我们……去哪?”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误会了,并没有说下一篇文要写核废土,本来打算写西幻的。
    核废土是应付老宅男的追问的。
    不过我觉得应该都是不错的故事
    顺说十二和十三贴反了之前……现在的顺序是正确的

  ☆、第420章 是非黑白十五

萧荀咬咬牙;道:“左右都要回去钱塘;我们现在一直往南;在通州附近一定有去莲花渡的渡口。”
    李见叹了口气;道:“希望这一路上,大帅不会招来别的麻烦。”
    “我怎么可能招得来麻烦?”萧荀虽然这么说,他自己也忐忑得很。上一次出门还是因为接了一个吃力不讨好的阴谋,还没回来便已听说江南大乱;千辛万苦回到家,家里却给烧了个精光。这回好不容易出了家门;正要一展拳脚,却接连败北,输得糊里糊涂。
    更重要的是,他甚至不知该往哪里使力气,才能挽回不断倾颓的败势。
    萧荀热得脱了盔甲,从头顶蒸腾出热气。金铃仍旧在发烧,半死不活地躺着。
    他略觉奇怪,问道:“你身上是不是还有别的伤?”
    “小伤,不碍事。”
    “你总烧,我们还得去偷点药吧?”
    金铃挣扎着爬起来,萧荀见状赶忙扶她,金铃道:“我涂药,义兄,你回避一下。”
    萧荀道:“我回避你就倒了!我不看你就是,有药你不快点涂,拖到现在是什么意思?”
    金铃打出一个呵欠,道:“困。”
    萧荀晒了一天,赶了一天的路,恨不得脱光了衣服,李见忙劝:“已经烧了一个了,大帅还想做第二个?”
    萧荀烦躁不安,捏着缰绳,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赶得马也上气不接下气,李见几次劝他慢点,他心里却清楚这是一场看不到对手样貌的赛跑,丝毫不敢松懈。
    橘生淮南为橘,在淮北为枳。
    徐州的彭城下邳一代都还在淮北,而跨过淮河积水而成的富陵湖之后,就已属于淮南,淮河两岸风物不同,植被犹有区别,橘、枳则为其一。
    脚下的路不知何时闯入一片浅滩里,水在树丛中绕来绕去,最后汇成一潭,说深不深,大约齐到脚脖子。而四周荒芜无比,唯有一条官道也算不上的道路在其中绕行。
    萧荀却裂开了嘴,道:“你瞧那些鹅掌树。”
    李见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裂开了嘴,笑道:“金大帅,就一条路。”
    这一路上,两人暗号甚多,金铃到这里已是全然摸不着头脑,问道:“什么路?为何你们对这一带也这么熟悉?”
    萧荀笑道:“我们来过呀。这一片叫覆盆浦,就说这地方的潭水,就像是有哪个天上的神仙不小心泼了盆子里的水在地上,成了浅浅的一滩。不过听说这水里有鳄鱼,虽然没见过,但现在还是小心……”
    李见笑道:“大帅多虑了,鳄鱼的血是冷的,冬天根本不出来,就埋在泥里面冬眠。”
    这一折腾已是傍晚了,萧荀停下车,带着李见在近水的地方挖了许多植物的根块,最后竟然还捞了一只闷头睡觉的野鸡。他把那野鸡用随处可见的鹅掌树的树叶包起来,裹在泥块里烤熟,就着烤熟的根块美美吃了一顿。两匹马也累了一天,同三个人一般地疲惫。
    金铃早已饿得头昏眼花,兄妹二人分吃了这只鸡,最后只给李见留了头和屁股。李见泪流满面,哭笑不得,犹豫再三,一口咬住了鸡头,不料金铃陡然抬手,手中匕首不知何时激射而出,俄而有重物倒地的声音,萧荀讶然扭头,看见自己背后不远处有一只大猫,额中一刀,死不瞑目。他走过去把尸体拖过来,道:“你的伤口还好吗?”
    金铃淡然道:“好像裂开了。”
    “快快,擦药,擦药!”
    金铃叹了口气,背对他们解开衣服又往各处伤口上多糊了一层药膏。
    耳听李见笃定道:“肯定是闻到肉香跟过来的,大帅背风,多半觉得就是你身上香,正想咬你一口,谁知道就把命送了。”
    萧荀道:“想吃我?结果把命送了吧?你瞧这有多重?起码有二十斤吧?为了补偿你,我决定分你一条腿。”
    一只野鸡,最多三四斤肉,其中还有将近一半的内脏和骨头,三人分将将够塞牙缝,现在可好,有一整头野物来打牙祭,萧荀二话不说,把这大猫开膛破肚,插在树枝上又烤着了。
    这肉腥味随血,除得不尽,肉质又稍嫌粗厚,金铃一边默默往嘴里塞,一边又想起给银锁烤的兔子,不由得叹气道:“若是有盐就好了……”
    萧荀嘴里塞着肉,听了这话居然一惊,“谁出门带盐啊……莫非是你那小胡奴?”
    金铃叹气纠正道:“她不是胡奴。”
    “差不多,差不多。”
    “你还记得在长平西边的时候吗?”
    萧荀道:“记得,我们去坡地上一个小屋附近抓你们。那是你吧?”
    金铃点点头,道:“她带了盐。”
    萧荀倒抽一口凉气,俄而哂道:“宜室宜家,娶回家多省心!我瞧上的女人不会有错!”
    李见凉凉评说:“莫说人家看不上你,就算当真嫁进王府,也不用她亲自带盐上阵。大帅真是看错重点。”
    “有你什么事?”
    金铃淡然道:“她不愿嫁你的。”
    萧荀叹气道:“算来我们从刚到下邳到现在,不过是五天时间,第一日还是‘远道而来的英雄’,不料只是睡了一天,刺史便遭人暗杀,你我二人居然成了别人怀疑的对象,第三天出门打仗,胜了两场,却败在自己人内讧上,还做了阶下囚……”
    苍青色的天空辽阔悠远,星星满天都是,大地边缘的那几颗甚至都被挤到了地上,风一阵强一阵弱地刮过去,刮得火光时明时暗。“远道而来的英雄”只在逃跑的途中勉强吃了一个胡饼充饥,到现在早已消耗殆尽。萧荀和李见又是划船又是赶车,金铃则因为失血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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