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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和主角在一起都在掉节操-男配你拿的是女主的剧本-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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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灵珠乃是朗言书三年前在一个上古修士留下的秘境中得到的,为了夺得此物,当初他统共杀了三名结丹期的魔修,其过程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轻易的就将这枚珠子送给了沈墨珏,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跟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吧。

    呵,宿命牵绊啊……

    朗言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沈墨珏的房间。

    朗言书一离开,沈墨珏就欢呼着踹了鞋子跳上了床,捧着聚灵珠在眼前细细的端详。

    珠子的肤色很白,全身还有一层淡淡的珍珠般的光泽,目测是一位大美女,还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的美女。

    沈墨珏贼兮兮的将珠子收在枕头底下,拿起被子往身上一盖,睡觉!

    对,就是睡觉!

    还有什么能比在吃饱后美美的睡上一觉更幸福呢,更何况,为了对付那只妖兽他可是一整夜连眼睛都没舍得眯一下。

    ***

    沈墨珏不负所望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远山罩在薄雾中,天边依稀露出一丝亮光,大概能将大山的轮廓看清楚。

    朗言书推开屋门,站在回廊上用神识扫了一遍,不由得呵的笑了。果然没猜错,某个应该早起采露水的臭小子正蒙着头窝在床榻的角落里呼呼大睡呢。

    这货懒他是知道的,所以并不意外,对付懒人,他有自己的法子。

    他先是用法术变出了一只手拍拍沈墨珏的肩膀,沈墨珏不高兴的挥出爪子,直接他将幻出的手拍到了墙壁上,那力道,抠都抠不下来,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朗言书有点惊讶,这小子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转念一想,他一介凡人,连一阶妖兽都死在他手里了,没点力气不太科学!

    他决定换个叫他起床的方式。

    朗言书推开沈墨珏的房门,站在他的床边。只见床上的少年双眼迷成一条线,满脸幸福的样子,睡的可香甜了。

    这货容易满足,好养活,朗言书很快又得出了另一个结论。

    他唤了一声:“小珏。”这称呼自然是和朗言棋学来的,他不善与人亲近,而朗言棋天生自来熟,对着谁都能称兄道弟。

    沈墨珏睡迷糊了,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

    朗言书扯开他身上的被子,沈墨珏不乐意了,张牙舞爪的,嘴里还不停的嘟囔着:“冷……”

    可是那双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了,愣是没舍得睁开一下。

    朗言书也不把被子还给他,只是道:“沈墨珏,有人偷走了你的聚灵珠。”

    沈墨珏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瞪得像灯笼,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朗言书,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但出于本能,他眼中是满满的戒备,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枕头下的聚灵珠。

    哦,原来是藏这儿了。朗言书默默瞧他一眼,道:“醒了吗?”

    沈墨珏将白色的小珠子拿到眼前愣愣的瞅了一会儿,喃喃:“我梦见珠子变成一个漂亮姑娘了,她还跟我这个那个来着……”说着春心荡漾,脸不由自主的红了。

    朗言书:“……”虽早知道主角就是这个德行,可是还是想狠揍他一顿怎么办!

    “天快亮了,不行,我得赶快去收集露水给它喝。”沈墨珏瞅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急吼吼的下床穿鞋。

    ***

    山路陡峭,空气中都是混合露水味的草叶清香,沈墨珏没睡饱,爬山的时候呵欠连天,不一会儿两个熊猫眼就十分明显了。不过他很兴奋,毕竟是在未来的妹子跟前刷好感,他可是梦见珠子变成妹子了,肯定不会有假!

 第10章 做饭就可以升级

    收集露水是一件闷活,沈墨珏性子跳脱,没多久便有些坚持不下去了,拿着竹筒往眼前一凑,嘿,都老半天了,露水才堪堪漫底。

    转眼瞅朗言书,发现刚才还在自己身边的人不见了。

    哇!会不会有妖兽?沈墨珏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个,他承认,他是被吓怕了。

    “朗大哥?”他大声喊道。

    朗言书却没有应他。

    沈墨珏立即跳脚,连忙顺着斜坡往下滑,泥土和小石子纷纷往下滚,他一个没踩稳,脚下一个趔趄,轰的就滚了下去,连带着压死无数花花草草。

    正在采集灵草的朗言书听见动静,用神识一扫,发现某个应该乖乖收集露水的臭小子正趴在一堆土里一拱一拱的。

    这才走开一小会就出事了,朗言书顿感无奈,连忙朝着沈墨珏的方向走去,见他抱着脚踝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听见他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龇牙咧嘴的,一张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

    朗言书:“……”

    “疼。”沈墨珏额上满满都是冷汗,好半天才咬出一个字。脚扭伤了,剧疼,好想哭……

    朗言书看他要哭不哭的样子,无奈失笑,行至他身边,温声道:“我瞧瞧。”说着握起他的脚,脱去鞋袜。

    沈墨珏本身比较纤弱,脚也不像五大三粗的男人的脚,倒是称得上几分清秀,只是扭伤的地方跟馒头似的肿了起来,红红的,好像很委屈的样子。

    朗言书目测过会儿他的脚会肿的更高。

    他伸出手揉了揉伤处,沈墨珏顿时猛地缩了一下,幸亏他握的紧,才没有让他挣脱。

    沈墨珏垮着一张脸,弱弱的又叫了一声疼。

    朗言书自储物袋中取出一瓶药膏,用手指拨开瓶塞挖了一些在掌心中,然后均匀涂抹在伤处。

    需要用力将药揉在伤处才会见效,不过臭小子这么怕疼,肯定不会自己动手揉的,不如他屈尊帮他一把。

    沈墨珏果然叫了起来,一张脸雪白雪白的,蹬着腿,恨不得一蹦三丈高。朗言书哪里容得他挣脱,一手握住他的脚,一手不容拒绝的沾着药膏揉他的伤处。

    于是沈墨珏跟拴在绳子上的蚂蚱似的,挣来挣去,愣是无法挣脱朗言书的手掌心。与蚂蚱不同的是他能嗷嗷叫,还叫的特大声,好像被欺负的特别凄惨。

    朗言书默默汗颜,心想若是此时有人驾着飞剑从上空飞过,定要以为他在行不轨之事。

    到了后来沈墨珏的嗓子叫哑了,只剩下哼哼的劲了,一身冷汗的躺在地上,特虚脱!

    不负苦心,脚踝上那个大包终于被朗言书一点点的揉了下去,不过沈墨珏基本也不剩走路的力气了,躺在地上,拿眼睛特无辜的瞅着朗言书,一副我被欺负的很惨你要负责的样子。

    朗言书叹口气,见他一身的泥土,袍子被石子和树枝刮得破破烂烂,还有血迹渗出来,身上肯定又添了不少的伤口。

    “走个路也能摔成这样。”这哪里是天生闯祸的体质,分明就是弱不禁风的属性。

    沈墨珏立时炸毛:“什么叫走路都能摔!明明是你们这儿的路特难走!陡峭就不说了,还到处都是树枝和石子!”

    朗言书:“……”他将自己的外跑脱下来,扒了沈墨珏破破烂烂的衣服,替他裹好,温声道:“太阳快出来了,露水先不收集了,我们回去。”说罢弯身将他横抱而起。

    沈墨珏石化了。这公主抱,等等,节奏不对!

    朗言书考虑的很简单,不背他,是不希望他在自己的耳边叽叽喳喳。臭小子话多,现在嗓子又哑了,声音有些磨人。

    沈墨珏转着眼珠子,仰头看他的下巴。朗言书的下巴形状很优美,线条流畅,轮廓分明,要是放在书里,妥妥的男主无疑。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不对的地方,自然是因为朗言书太完美了,家世,性格,相貌,无可挑剔,放在书里妥妥的男配无疑,男配千好万好,就是没有主角的命。

    唉……

    他可是自己一眼看中的靠山,可不能随随便便被炮灰了。

    山间路陡峭,朗言书却走得十分平稳。微风将草木香送到鼻端,很快太阳便出来了,万丈金箭瞬时便点亮了山林,从山谷间漫出的薄雾也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光晕,煞是好看。

    偶尔有一两只小兽从眼前一跃而过,皮毛上还沾了些许草叶和花瓣,它们有时会与沈墨珏对看一眼,或许是忌惮朗言书,很快便没入了草丛中。

    沈墨珏瞧见草地上一丛丛宛如莲座长着锐齿的绿叶,顿时精神一震,果然自绿叶间瞧见了橙黄色的硕大果实。

    “是菠萝!”他兴奋的大叫起来,扯着朗言书的袖子喊,“快,快放我下来,我要去摘菠萝!”

    他又是激动又是扭动的,朗言书无奈,只好松开他。沈墨珏一只脚受伤了,另一只脚却完好无损,他自地上捡了根树枝,当做拐杖用,单脚跳向了菠萝丛,满脸兴奋的掏出匕首开始摘菠萝。

    他用自己破损的袍子铺在地上,摘下一个便扔了过去,完全无视了朗言书的存在。

    朗言书知他为凡体,喜爱凡人的食物无可厚非,只是口腹之欲乃是修仙大忌,他得想个办法改掉这个臭小子贪吃的毛病。

    沈墨珏自然不知道朗言书在想什么,他被满地的又大又饱满的菠萝快要晃晕了眼。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把这些菠萝全部摘回家!

    他转眼看正在沉思的朗言书,朝他招了招手:“朗大哥,快帮我摘菠萝,快一点!”

    这急迫的样子,好像有谁跟他抢似的。朗言书一阵无语,竟然鬼使神差的走过去,帮他摘起了菠萝。

    他一定是中了邪!朗言书无奈的想。

    满地的菠萝,区区一件袍子自然是装不下的,贪心的沈墨珏又不肯放弃,他想起了自己的吃货系统和朗言书给他的储物袋,稍一犹豫,趁着朗言书没注意的时候,全部将菠萝储存进了食材一栏。

    哼哼,菠萝可以做菠萝炒饭,还可以做菠萝咕咕肉,怎么不算食材了!

    成熟的菠萝都被他一扫而空,沈墨珏顿时心情大好,尽管他现在只有一只脚能走路。他坐在地上将菠萝打包好,挎在肩膀上,仰头看朗言书:“我们可以回去了。”

    朗言书:“……”他身上原本干净的袍子经过这一番折腾又变得灰扑扑了,再加上这个臭小子满身泥土和臭汗,真想就这样丢下他算了。

    不过他看自己的眼神,就跟四叔养的那只小灵兽看四叔的时候一样,水灵灵的,满怀期待的,令人不忍拒绝。

    朗言书缓步走向他,将他抱在了怀里,沈墨珏理所当然的将菠萝从肩膀上卸下来抱在怀里,于是朗言书隔着菠萝垂眸看了他一眼。

    果然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这个臭小子分明没有四叔养的那只小灵兽乖巧软萌!他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将手中的家伙给扔了出去。

    这种抱着脏兮兮的小花猫又抱着一怀菠萝的感觉真是糟心,朗言书为自己风度翩翩的形象默哀了片刻,祭出飞剑,飞快的从长空中掠过。

    他才不想别人看见他现在这个样子!

    将人扔回了房间,又丢下一瓶药后,吩咐他按时上药,朗言书便匆匆走了,他现在只想去找四叔养的那只小灵兽治愈自己的心灵。

    沈墨珏看着匆匆离去的背影,只是撇了撇嘴。他先是将自己的外袍脱下,拿干净的布巾擦干净身体,然后将伤口细细上了药。

    最后拿出竹筒,将聚灵珠丢进了竹筒内。虽然露水不多,好歹蚊子肉也是肉,珠儿姑娘你就先忍一忍,明天早上让你喝个饱。

    将聚灵珠丢进竹筒后,沈墨珏又拿出一把匕首,开始削菠萝吃。削好菠萝之后,他将菠萝切成块,从吃货系统调料一栏里拿出上次从厨房里顺来的食盐,食盐兑了清水,然后将菠萝片泡在盐水里三十分钟,据说这样能分解菠萝的有机酸,能让菠萝变得更甜。

    沈墨珏点开吃货系统后,发现人物等级一栏的光芒一闪一闪的,戳开了看,人物等级上标注着炼气一阶。

    记得上次看还是尚未修仙呢,怎么这么会就炼气了?沈墨珏百思不得其解,尤其是自己根本还没有开始炼气,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难道是上次奖励的经验值?往下拉,果然见下面标注着一行字:距离下个等级还差50经验值。

    他喵的!居然这么带感!沈墨珏兴奋了,搓着手,斗志熊熊燃烧着,做菜可以攒经验值,经验值可以用来升级,简直不能太赞!

    他想到一个升级的好办法了。

    既然做饭可以升级,他何不去做一个厨子,相信三个月下来一定能攒很多经验值。

    沈墨珏仿佛已经看到了经验值哗哗往上涨的情景。

    他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三十二个赞!

 第11章 菠萝炒饭

    第二日趁着朗言书带着他去收集露水的时候,沈墨珏兴冲冲的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朗言书。

    “为何要去当厨子?”朗言书第一个反应是这个家伙吃凤梨吃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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