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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传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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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过林诗音的口,提到林仙儿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子,身世很悲苦,有一次为了她父亲的病,还去舍身崖跳崖。还特别说道:“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无论做什么事都分外努力,总怕别人瞧不起她。”

这里,作者似乎要为她的所作所为找点根据,要让人觉得她之所以这样做也是环境迫使。

也许,透过这个人物的描写,暴露出一种典型的男性心理:—方面,他们认为像林仙儿这样性感放荡的女人会把他们带向地狱;另一方面,却又潜在地渴望这种性感放荡,以为会把他们带向天堂。一方面是怨恨,另一方面是向往。

这是男人的虚伪心态,尤其是东方男人的虚伪心态。一方面想占点便宜,另一方面又正人君子似地骂人家“婊子”。

古龙对林仙儿最后的处理较好,脱出了一般的俗套,留有很深的余味:

林仙儿的下场呢?

没有人知道。

她好像忽然就从这世上消失了。

两三年以后,有人在长安城最豪华的妓院中,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妓女,因为她要的不是钱,而是男人。

据说她每天至少要换十个人。

开始时,当然有很多男人对她有兴趣,但后来就渐渐少了。

那并不是因为她老得太快,而是因为大家渐渐发现她简直不是个人,而是条母狼,仿佛要将男人连皮带肉都吞下去。

她不但喜欢摧残男人,对自己摧残得更厉害。

据说她很像“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可是她自己不承认。

又过了几年,长安城里最卑贱的娼寮中,也出现了个很特别的女人,而且很有名。

她有名并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丑,丑得可笑。

最可笑的是,每当她喝得烂醉的时候,就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她说的话自然没有人相信。

林诗音很大程度上是借侧面烘托的。

我们不断从李寻欢的思念中,感受到她的存在。

所以,她的整个形象非常凄美。

她“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大苍白,“身子大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韵,她的气质,都是无可比拟的。”

她为整部小说平添了一股幽怨气息。

妻子、母亲、情人,三种角色心情激荡,互相矛盾。她爱自己的儿子,也不能说不爱自己的丈夫,对从前的情人,又是一番别样的滋味。在夹缝中,她左右为难。

犹豫与痛楚,支配着她的行动。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么又要回来?我们本来生活得平静,你……

你为什么又要来扰乱我们?”

林诗音忽然自帘后哑声道:“你害了我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去害她?”

她的脸是那么苍白,那么美丽。

她眼波中充满激动,又充满了痛苦。

也从来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林诗音望着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事实上。李寻欢伤害她最深,所以,她起初对李寻欢的怨恨是合情合理的。至于她对李寻欢的旧情难忘,几次要去救他,更是展现了一个女性的真实心理。

然而,在后来,作者一厢情愿地写她被李寻欢感化,不再怨恨他,并远离他乡,则真正有点“蛇尾”了,缺乏说服力。

作者之所以让林诗音离开,大概为了成全孙小红与李寻欢。因为古龙认为李寻欢这样的英雄。需要的是孙小红这样的美女。

孙小红几乎在整部作品中都是无望地爱着李寻欢,明知李寻欢深爱林诗音,她仍是执迷不悔。而且,她克服了一般的嫉妒之情。“自从她第一次看到李寻欢,她就决心要将自己这一生交给他。这决心她从未改变。”但见了林诗音后,“她却觉得自己大自私,她决心要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林诗音比她更需要李寻欢!”

但作者决心要成全她,所以让林诗音说出:“李寻欢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实在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人才能安慰他。”

在小说的结尾,连李寻欢自己也感到了对于孙小红的强烈感情: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是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馒馒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邃。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过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不过,孙小红可能过于完美,所以,反而令读者感到她是一个自以为是,故作姿态的女子,不如林仙儿、林诗音那么具有感染力。

所以,完美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东西。正如好东西并不一定完美一样。

●寂寞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

也是名利的极限。

然而,高处不胜寒。

人人企望着达臻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也是名誉或利益的极限。

在巅峰,接受无数人的仰望和羡慕、崇拜。

在巅峰,沉浸于喧哗的赞扬,还有掌声,或者聚光镜的照耀。

然而,巅峰寂寞。恰如一句古诗:高处不胜寒。

一个人到达巅峰状态,也就失去了他的同伴。他一个人高高在上,享受被膜拜的虚荣,却再也没有友情的温暖或与对手的切磋。

皇帝是权力的最高化身,他君临万人之上,但他并不自由,并不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受约束。他失去的是人伦的欢乐与喜悦。

皇帝必定寂寞。难怪金庸的《鹿鼎记》中康熙特别宠爱韦小宝,因为韦小宝没有把康熙当作皇帝,而是一个玩伴。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韦小宝。

智者的智慧导致烦恼。他的境界别人难以企及,他所见到的别人难以理解。

古来圣贤皆寂寞。

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高手惺惺相惜,决不轻易杀死对方,因为大难找到真正的对手。

高手相斗的场面写得不同凡响,最能显示古龙的风格与气质。这些场面显现真正的高手所具有的胸怀、胆识、技艺,更显现了高手的寂寞。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篷乱,衣衫虽仍那么落拓,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他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

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剑折断!

他静静的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的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仅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长长叹息了一声,慢慢地插剑入鞘。

他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比武如同艺术,如同诗,是高手的心灵语言,是他们之间相互交流的心灵语言。真情的流露,生命的体悟,在于一招一式间。

一招一式,超越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尘世的繁华喧闹,如同简洁的线条,构筑了另一类的世界,纯净,原初,静寂。

高手的荣誉可能成为心理的负担,扼杀高手的再创造。没有对手,使他失去了切磋的机会。心理负担,使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在寂寞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高手的武艺也会消失殆尽。

孙天机即是典型。

他在武林中排名第一,武功已达极致,似已到了“太上忘情”的地步,却输给了上官剑虹,尸骨无存。

李寻欢的分析不无道理:

一个人的武功若是到了巅峰,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恐惧,生怕别人会赶上他,生怕自己会退步。

到了这种时候,他往往会想法子逃避,什么事都不敢去做。

越不去做,就渐渐会变得真的不能做了,有些人就会忽然归隐,有些人甚至会变得自暴自弃,甚至一死了之……。自古以来,这样的例子已有很多,除非他真的超然物外,做到太上忘情的地步,对世上所有的一切事物不再关心。

看来,还是平淡最真。

成败与否,幸福与否,实在没有标准。达臻巅峰,并不意味着成功或幸福。

如果一个人内心平安,那么,无论在怎样的状态,他都会享有生命的大欢乐与大神秘。

为什么一定要与天争,与人争?胜又如何?败又如何?

做一个高手又如何?做一个平常人又如何?

第四部 风流飘逸处处留香

●中国的007

一个中西合璧的“超人”

有盛唐的古风,

也有当代的智慧。

楚留香是谁?

名动天下,江湖中入人传诵。虽是一介大盗,却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

他当然还是世上所有名厨心目中最懂吃的吃客,世上所有最好的裁缝心目中最懂穿的玩家,世上所有赌场主人心目中最大的豪客……

不管是谁,黑道白道的人,都承认他是一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的英雄。即使是关东马场的大老板,长白山里的大参商,名山名寨名道名帮派的总舵主、总瓢把子,平日左拥红,右簇绿,一掷万金,杀人如麻,面不改色的,可是只要看见他,人人的脸色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改变的。

——这是楚留香的书中形象。

古龙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在《楚留香传奇》的八个系列故事中,把楚留香推上了近乎极端的“高峰”。

《血海飘香》中,楚留香一出场便雄姿神勇,从两个好朋友——丐帮帮主南宫灵和妙僧无花身上,破获了“天一神水,案。日本武士天枫十四郎情场失意后心灰意冷,进入南中国专门找少林掌门和丐帮帮主比武,为的是临终托孤。两子无花和南宫灵却恩将仇报,长大后学得武功绝艺,心中不忘为父报仇,夺取中国武林最大帮派的掌门地位,闹出了一桩轰动江湖的离奇血案,楚留香深入虎穴,几遭叵测,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发掘出了真凶。

《大沙漠》写得最精彩,无边无垠的大沙漠的冷酷与人性的残忍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疯狂的世界”。先是楚留香破获“天一神水案”后,回到海边船上,又赫然发现人去船空——他的红粉知己苏蓉蓉、宋甜儿、李红袖三人已失踪,只在椅子上留下一堆黄沙与一颗黑珍珠。原来是那位由大漠而来的少女,爱上了楚留香,为了再见到他,不惜把他的女伴劫持而去。谁知楚留香追到大沙漠,却连她们的影子都没见到,而落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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