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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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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以观,把士家的待遇和地位说得过分低贱是不适宜的。

  关于士家的生活和作用,史书极少言及。唯《三国志》卷19《陈思王传》注引《魏略》有一大段极可珍视的记载:

  是后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乃上书曰:“……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顺,或不踰矩,虎贲官骑及亲事凡二百余人。正复不老,皆使年壮,备有不虞,检校乘城,顾不足以自救,况皆复耄耋罢曳乎?而名为魏东藩,使屏翰王室,臣窃自羞矣。就之诸国,国有士子,合不过五百人,伏以为三军损益,不复赖此。方外不定,必当须办者,臣愿将部曲倍道奔赴,夫妻负襁,子弟怀粮,蹈锋履刃,以徇国难,何但习业小儿哉!愚诚以挥涕增河,鼷鼠饮海,于朝万无损益,于臣家计甚有废损。又臣士息前后三送,兼人(体健力强者)已竭。惟尚有小儿,七八岁以上,十六七已还,三十余人。今部曲皆年耆,卧在床席,非糜不食,眼不能视,气息才属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风靡,疣盲聋聩者,二十三人。惟正须此小儿,大者可备宿卫,虽不足以御寇,粗可以警小盗;小者未堪大使,为可使耘鉏秽草,驱护鸟雀。休候人则一事废,一日猎则众业散,不亲自经营则功不摄;常自躬亲,不委下吏而已。陛下圣仁,恩诏三至,士子给国,长不复发……定习业者并复见送,晻若昼晦,怅然失图……若陛下听臣,悉还部曲,罢官属,省监官,使解玺释绂……虽进无成功,退有可守,身死之日,犹松、乔也”……皆遂还之。

  以上材料,说明王侯藩国皆有士息。以曹植为例,他初受封,只“得兵百五十人”,曹植即靠士息担任警卫和农事劳作,小的士息从七八岁即除草护苗,六七十岁以上老士息眼已不能视,气息才属时,始能摆脱劳役。其壮年之士,则常被政府征去使用。实际上,士息等于私家部曲,故曹植迳以部曲称之。但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到,曹植对于属下的六十名废疾老部曲毕竟还给饭吃,使之苟延残喘地活在人世,这种情况,比许多老无所养,辗转饿死沟壑者尚稍胜一筹。接三国时人的寿命,活到五十岁就不容易,故刘备称“人五十不称夭”。实际上,贫苦劳动大众能活到四五十岁的恐怕还远远达不到半数。从曹植对士息的态度看,也还不是只使用,而全不关心其死活的。单拿曹植属下士息来衡量,可能未必全面和适当,但结合其他许多事实来考察,也不能把士家所受的待遇说成比一般劳动群众更低下。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即对于士家的待遇和地位不能一概而论,据《晋书》卷48《段灼传》载段灼给晋武帝上疏说:

  昔伐蜀,募取涼州兵马、羌胡健儿,许以重报,五千余人,随(邓)艾讨贼,功皆第一。而乙亥诏书,州郡将督,不与中外军同,虽在上功,无应封者。唯金城太守杨欣所领兵,以逼江由之势,得封者三十人。自金城以西,非在欣部,无一人封者。苟在中军之例,虽下功必侯;如在州郡,虽功高不封,非所谓近不重施,远不遗恩之谓也。

  由上可知,士是分有等级的,中军的待遇最为优厚,故多由曹氏亲族统领;次为外军,如张辽、乐进、张郃等统率的军队是;再次为州郡兵及杂士,一般虽功高,亦不得封。至于金城太守杨欣所领之兵得封者达三十人,可以算是特殊的例外了。从知士之地位待遇亦大有区别。如在曹植封国中的士息可能属于低贱之列。至于赵至之父可能属于中外军的等级,故赵至能自幼读书,且外出求师,其父亦不断往来于京师洛阳。据《文馆词林》卷662载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年)伐吴诏曰:

  今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至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根据以上抽调男丁情况推测,当时士家并非每家都有现役士兵,家中如有一丁男,即不在征取之列。至于曹植封国中之士家状况恐怕是郡国中较劣的,陈寿于《陈思王植传》言:“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其他郡国的士家可能丁壮者较多,境遇较好,谈论士家之地位与待遇,应根据总的情况观察,不可以少概全。

三、士家屯田

  关于士家屯田,据《晋书》卷47《傅玄传》载傅玄给司马炎上疏说: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捐弃之忧。……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较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傅玄上此疏的时间为泰始四年(268年),那时傅玄任御史中丞,因颇有水旱之灾,故傅玄谈了便宜五事,前四事,皆谈农事,其时民屯已两次下诏废止,所以傅玄未再提屯田民,也未提自耕农,而对田兵屯田状况,却惇惇致意,一再谈及与之有关诸事,足见田兵屯田在政府农业生产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尚不为少;从“天下兵作”四字,也可看出当时田兵屯田的分布范围是甚广泛的。故能否使田兵多为政府增产粮食,关系甚为重要。傅玄认为不量民力的一味榨取,只会使公私两失。他既说“日增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可证政府对田兵的剥削量超过了对其他农民的榨取额。同时,也说明了田兵屯田对政府的贡献还是不小的。

  关于军队屯田与士家屯田的区别

  军屯中有军队屯田和士家屯田,军队屯田系集体耕种公地,谷物全部缴公,军中管士兵吃饭。士家屯田也是耕公家让种的地,但收获谷物按比例公私分成。以上傅玄所说的田兵即士家的主人,原来因他参军而令其家属在家种地(即屯田),他退伍回来后当然仍和家人屯田,所收谷物仍按比例与公家分成。傅玄所说的旧兵即指曹魏时的田兵,田兵及其家属搞的屯田,即士家屯田。

一、曹魏扶植自耕农和抑制豪强的措施

  如前所述,曹魏屯田对军粮供应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从总体看,曹魏军队用粮和其他财赋支出,主要还是仰赖于广大个体农民。比如当决定袁曹胜负的官渡之战时,袁军用粮固然靠个体农民供应,而已进行屯田达四、五年之久的曹方军粮亦主要仰给于个体农民。特别是许县所在的颍川郡人民供应军粮尤多,因此,直到曹丕代汉时还下诏说: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而此郡守义,丁壮荷戈,老弱负粮……天以此郡,翼成大魏。曹丕为了酬劳颍川郡人民,还下诏:“复颍川郡一年田租”。

  “复田租”,表明供粮者主要是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河东郡个体农民对支援曹操平定关西,亦起了很大作用。《三国志》卷16《杜畿传》言:

  河东被山带河,四邻多变,……拜杜畿为河东太守。是时,天下郡县皆残破,河东最先定,少耗减,畿治之……百姓勤农,家家丰实。……韩遂、马超之叛也,弘农、冯翊多举县邑以应之。河东虽与贼接,民无异心。太祖西征,……军食一仰河东。及贼破,余畜二十余万斛。太祖下令……增秩中二千石。征汉中,遣五千人运,运者自率勉曰:“人生有一死,不可负我府君。”终无一人逃亡,其得人心如此。魏国既建,以畿为尚书,事平,更有令曰:“昔萧何定关中,寇恂平河内,卿有其功,间将授卿以纳言之职;顾念河东吾股肱郡,充实之所,足以制天下,故且烦卿卧镇之”。畿在河东十六年,常为天下最。

  由上可知河东是曹操平定关右及“制天下”的重要军粮供应基地之一,故曹操对久任河东太守的杜畿极为倚重,一再下令表扬。但,陈寿的叙述和曹操的表彰,都只赞扬了太守杜畿,而未曾提及典农官屯田的成绩,说明河东的屯田并不占多大分量。史书涉及河东屯田事项者只有二处:一是魏文帝曹丕时,赵俨继杜畿之后,“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二是《曹真碑》有曲沃农都尉。赵俨以河东太守而兼典农的事,说明文帝时曹魏民屯已开始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势头。至于以上《杜畿传》引文所言因勤农而致丰实的“家家”及为杜府君努力运送军粮的“民”、“人”,自然多是自耕农。这种记述反映了自耕农的重要作用。在下面引用史料中也常有类似情况,为了行文顺畅和避免累赘,我们就不再指出和说明了。

  统观三国史料,无论就曹魏典农官所管辖的屯田民人数和作出贡献看,都远远不能同郡县个体农民相比拟。正因为自耕农是曹魏立国的主要基石,故统治者对自耕农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扶植政策,如《三国志》卷21《卫传》载:

  太祖征袁绍……以治书侍御史使益州……至长安,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书与荀彧曰:“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诸将各竞招怀,以为部曲。郡县贫弱,不能与争。兵家遂强,一旦有变,必有后忧。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值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勤耕积粟,以丰殖关中……此强本弱敌之利也”。彧以白太祖,太祖从之。始遣谒者仆射监盐官,司隶校尉治弘农,关中服从。

  由上可知,原来由关中逃到荆州的十万余家人民陆续回归后,无法自力谋生。关中割据势力韩遂、马超等乘机招引他们作部曲。曹操为了防止众多个体小农落入军阀手中,施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作为农民耕种动力,从而达到强干弱枝的目的。表明曹操政权对其赖以立国的主要赋役提供者——个体农民是采取扶植态度的。《三国志》卷16《郑浑传》载:

  太祖征汉中,以浑为京兆尹,浑以百姓新集,为制移居之法,使兼复者与单轻者相伍,温信者与孤老为比。由是民安于农,而盗贼止息。及大军入汉中,运转军粮为最。又遣民田汉中,无逃亡者。太祖益嘉之,复入为丞相掾。文帝即位,为侍御史,加驸马都尉,迁阳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湿,常患水涝,百姓饥乏。浑于萧、相二县界,兴陂遏,开稻田。郡人皆以为不便。浑曰:“地势洿下,宜溉灌,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转为山阳、魏郡太守,其治放此。又以郡下百姓,苦乏材木,乃课树榆为篱,并益树五果;榆皆成藩,五果丰实。入魏郡界,村落齐整如一,民得财足用饶。明帝闻之,下诏称述,布告天下,迁将作大匠。浑清素在公,妻子不免于饥寒。

  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有作为的地方官郑浑为重新定居的个体农户,制定了安居生产的各种办法。郑浑这样作的效果是:“租入倍常”,给曹魏政府增添了税收;“民得财足用饶”,表明在郑浑的治理下,个体农民的经济状况有长足改善。据同卷《苏则传》:

  太祖征张鲁……鲁破,则……徙为金城太守。是时丧乱之后,吏民流散饥穷,户口损耗。则抚循之甚谨,外招怀羌胡,得其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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