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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田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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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镜子里的小女娃全身都是灰蒙蒙的,脸上脏兮兮,一双清亮的眸子倒是炯炯有神。
  “今儿去仙客来搬了三坛子酒回来,路上又不小心摔了一跤所以身上弄脏了。”沈秀不好意思的撒着谎。
  周怡一听却是紧张了起来,拉着沈秀的小脏手,前看看后看看,“摔了哪里?摔疼了吗?你这孩子就是不小心。”
  “娘,我没事。”沈秀抽回了手,周怡叹了口气,“自己去打水,好好的洗洗。把衣裳脱下来给我,你瞧这衣裳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沈秀抿抿嘴,去打了一大桶水去到房间里,周怡也走了进来,沈秀把衣裳脱下来给周怡。
  拿着衣裳走出去的周怡习惯性的掏着衣裳的兜兜,里边竟是滚了十几两银子出来。
  周怡着实吓了一跳,猛地回头看着沈秀的房间,房门紧闭,里边的人正在沐浴。
  周怡心里咚咚咚地跳得极快,沈秀这孩子哪里来这么多银子?而且今儿回来全身都脏兮兮的,有了银子也没有给她说,不论别的,沈秀的秉性周怡还是知道的,无论怎么得的银子绝对不会瞒着她这个做娘亲的。
  本来打算等沈秀出来后问问的,周怡却被沈小石给缠住了,再想起来的时候却已然入夜,沈秀早已睡下了。
  打着小呼噜的沈秀自是不知道周怡心里涌出的猜疑和担心,睡得香香甜甜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大早便换好衣裳竖起头发,精神抖擞的往仙客来走去。
  沈大石帮着抱了一坛酒,两人站到酒馆门口,沈秀没让他多待,很快地便道了别。
  有点儿吃力的抱着三坛酒,晃晃悠悠的进了酒馆里。
  “哟,你这摇摇晃晃的,可是还没喝酒就醉了?”齐井一见着沈秀就开始打趣,这个小妹子他可是喜欢得紧,性格活泼不造作,做事认真又勤快。而且对着人说话时,那一对清亮的眼眸和隐隐嵌在脸上的梨涡是讨喜得紧,像极了他家里那个亲妹妹。
  “齐大哥这是哪里的话。”沈秀正累得有些气喘,没好气的答着,把酒放到小木窗旁,便去厨房里拿了十个碗,动作麻利又豪爽的把十个碗里都倒满了谷酒。
  刚摆上小木窗外的木板不久,就吸引过来了沈秀人生中第一个客官。


☆、第二十六章 打商量

  “小娃娃,这酒如何卖啊?”一个老大爷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沈秀笑着道,“您是第一个客人,就卖三个铜板。”
  老大爷笑得乐呵呵的,指了最靠近自己的一碗谷酒,“来一碗罢。”
  “好嘞。”沈秀小心的端起一碗双手递给了老大爷,三枚铜板到了自己手里。
  “老大爷,您还没用午饭的罢?可以进仙客来吃的,又便宜菜色又好,还有好酒。”沈秀不忘对秦掌柜说过的话,忙着推销着。
  老大爷咕咚咕咚的饮完了酒,眼睛一亮,“这谷酒不错啊,我活了大半辈子都没喝过这样好的。没想到这仙客来只是一个木窗口的散酒都这样好喝……”
  沈秀给边上的齐井使了眼色,齐井忙到老大爷身边,半搀着他入了仙客来,“老大爷,这边请。”
  渐渐地人多了起来,来沈秀这儿买谷酒的客官都是赞不绝口,喝了还想喝,但沈秀却坚决一人只卖一碗,而且一共只卖二十碗,卖空后就明日请早。
  晌午之后便只剩得三碗谷酒,沈秀抽空儿去后院打了井水,一口气喝了下去,井水的水很凉,喝下去还有一点点的清甜味儿,十分的解渴。
  这样的天气若是有冰棒或者雪糕就好了,沈秀怕把脸上的妆给弄花,只能用手绢在额上轻轻地拭汗。都是秦掌柜,这么些日子了每日都坚持给她描上男子的妆容。
  不过也亏得秦掌柜化妆的手艺不错,寥寥几笔就在她脸上勾勒出男子的神态,跟画画儿似的。所以除了仙客来的人知道她是女娃娃以外,其余来往的客官们都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哥,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个萌萌的小正太。
  汗干了些,沈秀又匆匆跑去小木窗口,得快些把这三碗谷酒卖完。
  “来一碗。”
  听得这声音沈秀便笑着抬头,站在小木窗口前的人是林晋元,自那日送酒一别后,好几天都没见着他,今日倒是自己过来买酒了。
  “看不出晋元哥也喝酒的。”沈秀笑着把谷酒递给他。
  林晋元微微一笑,“这大晋朝的人谁不喝酒?酒可是命,不过我竟是在医馆里听得过来治病的客人说起仙客来有好酒卖,不过只剩得几碗了,我给师父说了声便跑过来买,谁想到竟是你在这儿卖着酒。”
  “你是来得巧,今儿的谷酒只剩三碗了。”沈秀把林晋元递过来的铜板用绳子串了起来,这两个时辰下来,虽然酒的价格她订得便宜,但二十碗的钱都串在这根绳子上也有些沉甸甸的分量了。
  “果然是好酒。”林晋元不是那种豪爽的男子类型,相比之下他做事说话都带上几分儒雅,连喝酒也是慢慢地一口口的饮下去。
  边喝还边和沈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阳光愈发的刺眼,沈秀不禁眯起了眼。
  “我先回医馆了,你若是哪天有空儿可以去医馆找我说说话。”林晋元挥手准备告辞。
  沈秀皱皱眉,真是个笨人,哪里有人无事去医馆里溜达的,“若是晋元哥有空的话,来仙客来会比较方便,还能多喝上一碗谷酒。”
  林晋元想了想,点点头,见着出来已经好一会儿,道了别匆匆往医馆的路走去。
  “小兄弟,来两碗酒。”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走了过来。
  沈秀摇摇头,“不行的,一人只能卖一碗酒。”
  小厮愣了下,立即回头。沈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大道的边上停着个轿子,里边的人探出头来,是个中年男子。
  “是一人一碗,我还要一碗。”中年男子长得很英武,眉宇间透着股威严的气息。
  沈秀点点头,把谷酒递给了面前的小厮,那小厮竟是放下一两银子就转身离开了。
  沈秀怎么叫也叫不住,只好把那一两银子放到衣兜里,大晋朝的有钱人出手都是几两几两的甩吗?
  小木窗呼啦一下关上,今儿的谷酒全部卖完。
  喝完酒的客人们都道好喝极了,基本每个人都问了她是不是明儿还会卖,卖多少,什么时候开始卖。
  初时沈秀都是一个个耐心的回答,大家喜欢谷酒的反应让她觉得第一步是完全成功了,但是慢慢地沈秀就笑得有些不自然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每个人喝完后都是笑着道,“诶,明儿你什么时候出来卖啊?”“明儿你还是这个价吗?”
  如此反复听了快二十遍,沈秀嘴角一阵抽搐,这话听得真是有些膈应人。
  “你这谷酒可真是生意不错。”秦掌柜笑眯眯的走到在后院休息的沈秀身边。
  沈秀正专心的点算着那串铜钱,等会儿可以去买点儿好吃的回去了。
  “秦掌柜,秀儿有个事想与你商量。”沈秀把秦掌柜拉到一旁的石凳上坐下。
  “你这鬼灵精又有什么点子?”
  沈秀道,“不是什么点子,只是和掌柜的打个商量。今儿秦掌柜也瞧见了,谷酒的生意确是不错,但也累人,秀儿想,要不以后秀儿就只租了仙客来那个小木窗口?”
  秦掌柜是聪明人,沈秀的话一出来她便明白了是什么意思,想了会儿,摇摇头,“不行,今儿仙客来多了不少客人,你瞧,现在还总是有人进来,我想都是听了你那谷酒的美名而来的。”
  “秦掌柜太抬举我那谷酒了,仙客来的酒本就有名,客人多也是自然的事。”沈秀忙笑着道。
  秦掌柜摇摇手,“我这话也不是虚的,只是你看看酒馆里本就人手不够……”
  “再多招两个伙计一定行的,只是今日客人就多了这么多。大家找活儿做都是看店里生意如何,这么好的生意不怕招不到伙计的。”沈秀劝着秦掌柜。
  “而且秀儿也不是不会给仙客来做事,打扫还是不会落下的,只是招呼客人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沈秀退了一步。
  秦掌柜想了会儿,点点头,“好罢,我这就让人去写招工的字。”
  沈秀很快地把酒馆里自己负责的部分打扫完,去菜场买了一些菜,当然少不了几两肉。手里挎着满满的竹篮子,兜里装着余下的钱,哼着歌往家里走去。


☆、第二十七章 首次厨艺

  “娘,秀儿买了菜回来。”沈秀笑着把满满的竹篮子举给周怡看。
  “哟,你还买了肉?”周怡眼睛一瞪,接过篮子查看着里边的东西。
  “是啊,想着家里又是一阵子没吃肉了,刚好今儿有客人出手大方,给打赏了点儿碎银。”沈秀笑得眼儿弯弯,把竹篮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到灶台上。
  这个不大不小的家四处都总是被周怡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这个灶台自是也不例外,一个大锅子,下边堆了昨儿沈大石扛回来的柴火,灶台上一小瓶粗盐,边上一个极小的小瓶子里装着黄黄的东西,沈秀拧开盖子,里边的油味就飘散出来。
  “秀儿姐又带肉回来吃了!”沈小石老早就听到院里的响动,窜出来在两人面前左蹦右跳的。
  沈秀刮了下沈小石的鼻子,责怪的道,“不是在屋里念书吗?怎么我刚回来你就跑出来了?”
  “我有好好念书,想小解所以才出来的。”沈小石晃晃头,脑袋凑到周怡身后看着她开始做饭。
  “娘,今儿又是喝粥吗?”沈小石有些失望,本以为秀儿姐带了食材回来,今天少说可以吃点有油的菜了,结果却还是喝粥。
  沈秀也道,“娘,今儿何不把肉炒来吃?不止是因为小石头谗了,还因为这天天喝粥的,我们脸上都是菜色,这样对身体不好。”
  周怡叹口气,“我也不想的,只不过你看再过五日便就到七月中,你爹的那群友人们要过来的。油和盐必须得省着。”
  “娘!”沈秀听了一跺脚,周怡竟是还惦记着这种毫无意义的聚会。
  “你别埋怨,你们都是小孩儿不懂,像你爹这样请友人来吃饭可是我们家的荣耀,七八个友人一齐过来,都是读书的人,大家坐在院子里吃着粗茶淡饭,喝喝小酒吟诗作对。旁人瞧了不知有多羡慕。”周怡说着双眸里眼透出了自豪的色彩。
  沈秀一阵茫然,在周怡心里这种聚会竟是这样的感觉?别人羡慕?家里荣耀?
  这太荒唐了。
  “娘。”沈秀低着声音,一脸不容反驳的神色,“今儿就吃炒肉,小石每天读书要补身子,哥哥每天做活要补身子,娘总是没日没夜的做绣品,还要打扫家里照顾家里,更需要补充营养。”
  周怡顿了顿,沈秀把家里做事的提遍了都没提到自己,“乖孩子。”周怡不禁摸摸沈秀的头。
  沈秀把周怡拉到一边,“娘,就听我的,有什么事我来扛。”
  在现代沈秀一直都是自己做饭自己吃,所以对于烹饪她还是一点都不担心的,只不过家里的调料太少,周怡还对那点儿油心疼得要死要活,沈秀刚拿起来准备倒入已经热好的锅里,周怡就阻拦了起来,“秀儿别闹了,把油用完了,到时候那些文客过来,丢人的是我们家啊。”
  “要真为了那一时所谓的荣耀而每月喝粥喝足二十几天,那才叫丢人。”沈秀说得斩钉截铁,“小石,想吃肉就带着娘回西屋里陪你念书先。”
  沈小石闻着那久违的油味已经开始掉口水了,听着周怡一直在阻止,心里老早就不乐意了,这会儿得了沈秀的话,立即就又拉又拽的把周怡往西屋里拖去。
  待得院子里只剩沈秀一人后,沈秀便开始麻利的做起了在古代第一次的菜。
  锅子里的油已经烧熟,兹兹的响声,时不时冒点儿油泡出来,沈秀把今儿买的小菜洗了洗往锅里一扔,刷拉一声整个锅子都在跳跃一般的响着。
  炒了会儿后,沈秀放了适量的盐,而后又去舀了小瓢的水倒入锅内,本来显得干干的菜一下子滋润了起来,水渐渐的煮出泡泡,香味四溢。
  这是沈秀自己做菜的时候研究的方法,这样炒出来的小菜带些汁水,菜吃起来会显得水水润润很可口,而不像纯粹炒出来那样干巴巴的。
  在第一道小菜做好盛到盘子里后后,沈秀便把肉切得一条条,又把放在灶台上家里唯一有的辣椒给切细。
  先把肉倒了进去,锅子立即欢快的兹响起来,再倒入辣椒,粗盐,肉随着锅铲的翻滚很快的由红色变为熟透的颜色。
  沈秀想着现代的炸食,特意把肉炒得焦脆了点儿。
  两道菜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做好了,沈秀抹了把汗去把在西屋的周怡和沈小石给叫了出来。
  两人闻到后院里的肉香味儿都有高兴,周怡在屋里一直被沈小石缠了很久,沈小石本来就是小男娃,哭闹着说好久没吃肉,周怡很快心就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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