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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大明-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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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二、问名: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

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地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地仪式。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地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地需要,如女家地“添妆”,到男家时地“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纯属亲迎部分地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

想到以上婚礼的重重繁琐程序,身为现代的他当真是顶不住,如今由皇后来操办此事,当真是求之不得。

看着周妤温柔俏丽的样子,崇祯又忍不住将周与崔慕英两人比较一番,论性情,周妤温柔娴,乃是相夫教子传统女子,让丈夫时刻回想家中温馨之感;崔慕英豪爽直白,如同现代地红颜知己,能把心底秘密说与其听,而其又能用爱去聆听你、懂你、疼你,替你解忧;论样貌,周妤如同空中幽菊艳绝天下却又温柔无双,而崔慕英则是怒放的向日葵,活力无限却又易于相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得其中之一,已是三生有幸,抱得双姝,更是侥天之幸。

若不好好侍之,只怕上天也会降雷惩罚。

周见崇祯双眼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以为自己身上衣裳有何不妥,愣是看不出有什么地方不对。于是问道:“皇上,臣妾的衣衫是否有不妥?”

“哦。没有。朕想起一些事情,有些入神了。”

“嘻,是不是在想英妹呢?”周妤笑道,“放心啦,臣妾必定替皇上将英妹娶回来?”

“是的。朕不但想英妹更想皇后。”崇祯坦白的道,“朕在想,能得皇后与英妹地爱,是朕最大的幸福。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皇上!”周妤心中一阵感动,将整个身躯紧紧的依偎在崇祯身上,“能陪伴在皇上身边,也是臣妾的最大幸福。”

一时间,温馨之意满溢,只是秋风吹过,殿外落叶又打着卷儿落于地上。

李定国的日子过得很不好。

自从徐焕之与李长风的行刺失败之后,李定国便潜伏在南京城中,用李长风与徐焕之交给他地二千五百两银子在一处偏僻之地买了一个店面,做起米面生意来。并且将自己化妆成为一个小老头。日日夜夜注视着宫中的变化。为的是希望能有一天能将崇祯刺杀。

可是,李定国只是孤身一人,功夫也只是一流中阶境界,又如何能奈何得了崇祯?更让李定国窝心发狂的是南京城中那些狂热的百姓。

只要一说到崇祯皇上,个个皆是大加赞叹,不是赞其英明神武就是叹其雄才大略。若是李定国搭上几句怀疑崇祯地话,必定遭受白眼与奚落。那些人就会舍近求远的到别处买米买面。对于这一点,李定国只有苦笑,他怎么也想不到在京师昏招乱出地崇祯到了南京以后会变得如此神勇,不但将南京的兵权弄到手,而且将官员与百姓地心都牢牢的拴住。

李定国曾经想过回西蜀帮助义父张献忠抵抗明军地进攻,可是又想到,以一人之力回去也是无济于事,于是又留在南京。期待能给崇祯致命一击。却是没有想到,百姓们的议论与官员们的做法,差点动摇李定国的心。

自小便是孤儿的李定国时常一顿饱一顿饿,直到十二岁遇到张献忠才结束挨饿的日子。所以,李定国一看到挨饿的孤儿就会尽量去帮忙,但是,南京的官员将他想要做的事都做了,而且不像他一般只是给些银子就算,而是给其饭吃安排其住宿,甚至还让其去学堂读书认字。

崇祯真的变了!变得关心天下百姓了。

自己是坚持反明,还是如李岩一般投效朝廷?

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李定国,让他很不好过。于是,他决定找李岩谈谈,问一下他为何肯放弃以仁义之师自名的闯王。

到底还是没有吻到。:(--

卷四、三足鼎立势…卷五、勇义铸碧血 卷四、三足鼎立势

第二百一十三章、定国之思

、三足鼎立势

第二百一十三章、定国之想

人有七情六欲,其中以爱与恨最为显著。

李定国对张献忠的感情却是复杂之极,对张献忠的收养抱有感恩之情,可张献忠又命令他去抢劫原本就是苦难的百姓,这又令李定国十分的痛苦。若是打劫、杀害的对象是朝廷官兵,李定国绝不手软,可对着同样困苦的百姓,李定国就下不了手。可义父之命难违。狠下心肠挥刀之后,百姓那一双双渴望生存的眼睛以及其中的一丝丝困惑,令李定国宿夜难眠。李定国知道,他们疑惑的是,大西军是仁义之师为何要抢劫杀戮于他们。仁义道德和良心责备,让身为张献忠最为信任的李定国,痛苦不堪。于是,除非逼不得已,李定国很少领兵出战。虽然知道这些事自己不会去做,他的三个义弟也会抢着去做。躲得一时是一时!

所以,当张献忠说到入南京刺杀崇祯之时,李定国第一个站了出来。崇祯乃是大明一国之主,就算是落难皇帝,也非是易事。就算成功,刺杀之后,也是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李定国还是来了。相对于杀害百姓而言,刺杀崇祯至少没有那么多心理负担。

李定国经常怀自己是不是过于软弱,在战乱之世,生存才是王道。为了生存,就只有不择手段。这是张献忠从小就告诫他的。

可看到无辜的百姓死于自命义军的大西军手中之时,李定国宁愿张献忠没有收养自己,宁愿饿死或者冻死也不愿日夜受到良心责备。

刺杀崇祯失败,失去所有手下之时,李定国有点庆幸。不是庆幸自己的逃脱,而是庆幸自己终于不用做些违背良心的事。在南京潜伏的日子里,是李定国感觉最为舒适的日子,无忧无虑。每日进货卖米,自给自足,乐在逍遥。

在张献忠辖区内,这种生活是不可能达到的。

同时,也明白,崇祯这个皇帝变了,翻天覆地的变了。从南京百姓生活可以管中窥豹,个个神采飞扬,热于国事;南京地官员奉公守法,做生意的只要按时交税,便从不扰民;南京的士兵个个精神抖擞气昂昂,不论其战斗力,单论其忠心程度,与以前的明军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所有的这一切,皆是崇祯带来地。在百姓的心中,崇祯皇上是一个神,给他们带来希望的神。只要跟着皇上上,好日子就不远了。这种信念看似虚无飘渺,可却是以南京辐源,放射性的向周围辐射,徐州、江北江南,两广,山东,西蜀………所到之处,百姓守法,官兵自律。

开荒。这是一个很普通地说法。可在战事频繁地地区里。要想开荒谈何容易。一是要安全。二是要人。张献忠经营一生。只以抢劫掠夺为主。所开地荒田少得可怜。可在朝廷地管辖到地地方。荒地成了最为抢手地东西。

只要流民登记在册。便可在指定地放开荒种田。朝廷还出钱出力帮你建好房子。让你安心住下慢慢地开荒。开出十亩地。上交一亩给朝廷。九亩地就是你地私产;没有粮种。朝廷给你发放。收种百斤。上交十斤。余下地就是你地私粮。

如此优惠地政策。使得大量地流民涌入南京各地。于是。到处都是开荒热。任谁怎到路上皆是热火朝天地劳动场面。大家都会认为回到了太平盛世。如果忽略战争地话。

确切地说。相对于西蜀地生活条件。南京各地地确算得上太平万世。只要安心开荒种田就可以了。打仗地事就交给摆到皇上吧。如果要征兵地话。只要家中有多余男丁。就会立即响应。李定国知道这种应征入伍老百姓都是自愿地。而不是张献忠地强拉壮丁。不仅是因为当兵地待遇高。而且是因为能当上兵。那是一种荣耀。

初时。李定国觉得这些老百姓当真是愚蠢之极。当兵。那是可是死亡地代名词。死了也不过十多两银子厚葬费。何来荣耀一说。后来。李定国发现自己才是错。而且错得很离谱。当兵。确实是一种荣耀!

朝廷征兵制度是精兵。通过淘汰来挑选精兵。凡是通不过测试地。都不能为兵;通过测试却熬不住训练地。都不能为兵;通过训练却学不会字地。都不能为兵。也就是说。当上兵地人。皆是精壮识字之人。识字。那可是秀才公才会地本事。如今给当兵地精老大地学会。还会算帐记事。对老百姓而言。这地地确确是一种荣耀。

李定国见过这样的士兵,一个个雄纠

昂,孔武有力之余而且训练有度,比之张献忠的精是少了战场上的气势。

这种士兵只要经过一两场见血战争,必定成为虎狼之师。

由此观之,大明,在崇祯的带领下,迟早会重掌乾坤。

不管张献忠李自成,又或是满清倭寇,都不是大明的对手。

李岩,曾经是大顺李自成麾下军师,智勇双全之人。如今投靠朝廷,崇祯更是如虎添翼。

于是,李定国决定找李岩谈谈。谈谈他的转变,谈谈他的理想,也许,自己也可能投靠朝廷。至于张献忠的安危,李定国早已抛之脑后,非是他的凉薄,而是深知张献忠的脾性,杀了他可以,要他投降却是绝无可能。如今,他只能龟缩在+州,粮草迟早会断绝,那时就是张献忠命绝之时。反正,在崇祯在校场上进行誓师大会之时,已经让人快马送信报与张献忠。如何把握,就由他自己决定。命宿所在,谁也不能违抗!

南方的深秋并不是太冷,强壮之人一件长袖薄衫足以抵抗冷秋。

庆丰楼虽然比不是富贵楼,但是却以药膳出名,尤其是地道地道的香狗肉煲。正所谓,秋风起食滋补,来上一盘热气腾腾的狗肉煲,喝着烫温的上等竹叶青酒,迎着凉凉秋风,当真是一生一大快事。

刚入夜,庆丰楼已经是坐朋满座人声鼎沸热闹非凡,隔着几条街也能闻得到那浓浓的狗肉香,若是佛祖经过此处,只怕也要降下云头,化作凡人大啖狗肉。

李岩等人正在庆丰楼的三楼的一座雅间大吃特吃。

“呼,当真是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胡桂南右手筷子夹着一块肥肉相宜的狗肉,左手一杯酒,十分惬意的道。

“就是就是。”铁罗汉嘴巴含糊道,“如此美味的狗肉,俺还真是第一次吃。他***,俺就在南京长住了。”

夏青青吃相就比较斯文,不过由于喝了酒的缘故,俏脸一片通红,看得隔壁的袁承志一片神魂颠倒。只听夏青青清脆的道:“你们几个吃货,不要以为今天是李大哥请客,你们就不要命的狂吃狂喝。”最后却是白眼剜了一眼袁承志。后者却是憨笑一声,举杯就喝。

李岩也是一收以往斯文形象也不顾狗肉的汁水沾在自己的青衣文士衫上,一口吞下喉咙的狗肉道:“弟妹,不用担心,今日为兄带足银两。大家尽管放开肚皮吃,谁若是替岩节省,便不当岩是兄弟。”

“大哥已经是正四品的虎牙游骑将军,奉禄丰厚,我才不担心你没有银两。”夏青青指着铁罗汉和胡桂南道,“我就怕铁罗汉胖得把楼层压坏了。更怕小老鼠撑坏了肚子。那可就大大不妙了。袁大哥,你说是不是?”

袁承志点头又摇头,气得夏青青又白了他的一眼。

铁罗汉却是道:“胖乎哉胖也。”

胡桂南也学道:“能撑否?能!”

夏青青手中筷子向煲中连连挑去,两块狗肉带着汁水向着铁罗汉与胡桂南飞去。却是不料,猛地一双筷子从旁掠过,将两块狗肉截了过去。

“夏侄女,里只有这最后两块狗肉了,应该敬老才对,怎么可能让他们呢?”说话的正是程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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