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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之主-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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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在这一半灵魂,是纯净,纯净的黑暗,已经完全堕落了,另一半完全堕落的黑暗灵魂被留在了那具晶像内,狡猾的混混把龙仆契约留在那半灵魂内,把自己的记忆留在了这半面灵魂内,他从一开始就为了永恒禁锢爆准备好了这一手。

    想到教会对他的逼杀,齐蒙阴冷地笑了一声,道:“光明教会,老子还会再回去的。”

    灵魂完全堕落,也没有另一半灵魂的干扰,他的灵魂出奇地畅爽了,那些腐蚀着他灵魂的数十个诅咒已经消失。

    他要怒时,可以放心大胆的怒,不必担心因为负面情绪而加快诅咒的侵蚀,反正都已经堕落了。

    当然,这个堕落也就意味着,他现在彻彻底底是一个地狱生物了。

    在信仰之戒的红色晶石内,灰色的雾团已然消失了,就在他重新凝聚**之时,那道诅咒本源融入他的身体,加上他现在强大的诅咒之力和过诅咒大师的灵魂能量,已经正式步入诅咒大师一列。

    归功于地狱浓郁的负面能量,以及地狱生物对负面能量天生的免疫能力,他的新身体就像一块海绵源源不觉吸附着负面能量,再转化为诅咒之力,储蓄在体内。

    这在亚蓝是不可实现,那里规则的脉网比地狱紧密得多,负面能量不可能自由存在,更多是以生命能量为主。

    在地狱,一切刚好相反,前者多,后者少,生命能量和负面能量一特异的规则进行转换着,只要遵循这些法则,负面能量就不会损伤他的身体。

    融合诅咒本源之后,齐蒙已经具备一些法则的洞察力。

    刚才吸走两个骷髅王的灵魂,他读取了他们全部记忆,对地狱有初步了解,混混拍了拍幼鸟的脑袋,脸上却是阴森的笑容,唇未动,一股灵魂波动在幼鸟的脑子里响起这样的声音:“看你膘肥体壮,拿来吃了,味道应该不错。”

    幼鸟吓得叽叽叫了两声,躲到了不死鸟王的翅膀之下,浑身瑟瑟抖起来。

    齐蒙冷冷笑着盯着不死鸟王,它是身子一愣,顿时不敢动弹,全身都似被一股诡异的力量锁定着,稍一动,那些力量就会侵入体内,让她炸开。

    混混伸出手把幼鸟抓过来,丢到了细细石子堆砌的鸟窝里,掌心窜出血色火焰,在幼鸟身周形成了一个燃烧着的血色屏障,有这个屏障。

    不死鸟王呜呜叫了一声,低下了脑袋,混混顺着它的脖子走上它的后背,道:“这个结界屏障足够保护它了,饿了还能吃两口火焰,我知道你们有火就不会死,走吧,别惹得老子不耐烦。”

    鸟王依依不舍地望了自己的孩子一眼,负着齐蒙向上飞起,冲出了深渊。

    要回到亚蓝,需要的力量是无比庞大的,远远大过亚蓝的召唤魔法需要的能量,简而言之,亚蓝的生命想要召唤地狱的生物已经十分艰难,而地狱的生物要主动去往亚蓝,更难上数倍,尤其越是强大的地狱生物,需要的能量越多。

    他现在虽然实力大进,但也不足以打开另个位面的壁障,不过,三大战将应该可以。

    路上齐蒙看了一眼信仰之戒,这东西出来显摆出来,一定会招惹麻烦,不论是地狱还是亚蓝。

    他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道:“死鸟,借你几根羽毛用用。”

    说罢,也不等不死鸟答应,将它屁股上那长长的两根尾羽拔了下来。

    “你,你干什么,你不知道我是雌性吗,你,你让我丢了尾羽,我,我可怎么活啊!”不死鸟王尖叫着,灵魂波动传来。

    混混不回答不死鸟王的质问,微微蹙眉,物质干预让这些羽毛自行在他手上拼接,组成了一件简易的羽袍,勉勉强强身体。

    他将信仰之戒取下,指尖在肚子上划过,皮肉立刻裂开,他当即将信仰之戒塞了进去,那些蠕动的肌肉立刻把信仰之戒包裹了起来,直到完全埋入肌肉堆里,伤口处迅燃烧着血色火焰重新愈合。

    “你说,你是母的?”齐蒙突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你这不是废话,不是我怎么生孩子?”看着自己的尾羽心疼无比,她要花费多少力量和时间才能凝出一对新的尾羽啊,那是她之所以美丽,之所以能吸引到另一只雄性不死鸟王的重要原因,重生一副尾羽可比治愈伤口难得多,至少要个几十年啊。

    虽然对不死鸟而言,他们长达数千年的寿命,几十年算不得什么,但初尝****的它如何能忍受几十年不和爱侣见面呢?

    她正是恼怒不已,突然一个拳头打在它脑袋上,顺势就有几个诅咒落进她的脑袋,不死鸟王脑袋一昏,从空中掉了下去,闭眼之前,她看到那可恶的奇异生物眼里的光彩,顿时想到了那天夜晚,和爱侣体验奇妙时,对方眼里的光彩。

    以它单纯的智慧,来不及多想,已然完全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正是一座山上,它看着远端的奇异生物,他那是。。。。。。。清瘦的身体,大腿,那腿间晃荡的是。。。。。。。。。它脑子里莫名多了些奇怪的词汇,这些词汇她从来没听说过,像是被人强行塞进她脑子的。

    不死鸟王看着自己的身子,当即惊叫一声,那肤如凝脂,纤细雪白手臂把她的双翼取缔了,修长饱满的大腿将双腿取代了,至于这些形容词,也同时在惊讶之时,从她脑中蹦了出来。

    而且,她两腿之间,还在痛。

    ****熏心的混混满意地看了自己的杰作,以人类的审美而言,这个美人已经是极美了,十分像奥古丽塔,混混在亚蓝留有遗憾,本来这具新造的**就憋着一些****,恰巧这个不死鸟王又是个母的,结合他塑造**的经验,把这不死鸟王变成了人形,不过即使不死鸟王的眼眉鼻耳都像极了奥古丽塔,还是有一丝不屑调的感觉,这一丝不协调的感觉,让她和奥古丽塔的气质又有了天差地别。

    齐蒙嘿嘿一笑,道:“我啊,只是把你的灵魂注入了一些人类对事物的基本概念,你以后会感谢我。在这地狱能变身人形的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啊,他们总还是有人类的审美观点的,你要记住现在的样子,以后练习自行变化,总有一天啊,你用得着这人形的,至于报酬嘛,老子刚才已经收了,走吧。”

    不死鸟王迷迷糊糊地点了点,还在想齐蒙到底从她这儿收取了什么报酬,脑中就浮现了如何变化的能量运用方式,她清啸一声,全身燃起了血色火焰,逐渐变回本体,齐蒙飞到它背上,一人一鸟再度翱翔在天空之上。(。)

第一百七十二章 地狱(三)() 
黑暗深渊,

    摩罗迪斯的老巢,齐蒙就是来放一把火的。

    黑暗深渊存在大量的蚀骨蝙蝠,它们被地狱烈火一烧到,纷纷扑翅而出,不过大半沾染上了地狱烈火,在空中挣扎不了几次,就又掉落回了深渊,虽然深渊太多宽广,他的火焰只是点亮黑暗深渊中极小的一片黑暗,但用不了多久,这些火焰就会顺着蚀骨蝙蝠扩散,它们都是不错的燃料。

    “老子看你他妈回来这个地方还能有什么用,哼哼。”

    说罢,让鸟王飞出这里,继续朝着‘万魔之地’进,那里是奥古斯丁和烈焰军团所在之地。

    从比鲁奇科向北,穿越诺曼王国和列尼公国,到了巴克达王国边境的最重要的军事要塞,战争之城,紧挨混乱之森,基本肩负着抵御兽人帝国的重任,混乱之森和人类文明隔着一条长长的山脉,名叫布罗夫山脉,战争之城正是修建在出入整座山脉的重要关隘上。

    战争之城后方是陡峭的悬崖,站在战争之城可近距感受薄云滑过肌肤的滋味,悬崖下端就是宽阔平原了,在战争之城前面,一片起伏的平原,延伸至布罗夫山脉,这片平原就是常年被兽人践踏而成的,绕过战争之城一条曲折宽阔大路,通向山下,是进入战争之城后方悬崖下广袤平原的唯一道路。

    战争之城民风彪悍,这里是大6唯一没有贵族存在的地方,一切由统军元帅做主。

    巴克达王国作为人类文明和兽人文明的重要作战场所,国家受到其他几国的支持,即使再剑拔弩张的国家。在这儿还是能找到共识的,出物出钱,为巴克达王国缔造了这座军事要塞。

    以规模来看,这座城并不宽广,只有一万米长宽,在这里贩卖奴隶是十分常见的,因为有各国来的勇士前去混乱之森猎获兽人,或者精灵,他们就是财富,贩卖的价格十分不匪。

    整个巴克达王国都在盛行奴隶贸易,精灵在这里不是稀有的生物,但。。。。。。。。绝对是低贱****,不分男女,他们天生的容色为他们招惹来麻烦,贵族喜欢用他们圆滚滚的肚皮压在精灵的曼妙柔嫩的身上,深闺怨妇也喜欢用她们走形的身材坐在男性精灵健美的身上婉转娇吟。

    奥古丽塔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佣兵追杀,自己又杀了多少佣兵,这里的佣兵就像杀不完,只是她偶尔露了一次脸,那些佣兵就像一群恶狗一样追来了。几乎各国有心闯出一片天地的佣兵都会进入巴克达王国闯荡,这里是暴富的天堂,混乱之森地域辽阔,有很多人类视若珍宝,兽人不屑一顾的稀有之物。

    就比如,一只绝色的精灵。

    精灵不得不穿着一件长袍,遮起自己骄傲的脸蛋,她要去混乱之森前,还是打算先去了解一下混乱之森的详细情况。

    这几天她都混迹于赌场,在这里赌博的大多是暂时在战争之城休息的佣兵,或是一些战争之城的驻军士兵。

    可她身上的钱不多,赌技一向称不上精湛的她,几天下来,基本上金币已经输光了,结果需要的信息却没有得到多少。

    思来想去,奥古丽塔还是决定去一趟佣兵公会,虽然很危险,但她必须冒这个险。在公会的任务表上标注着几个捕捉精灵的任务,精灵想了一想,在一旁的沙上坐了下来。

    她警惕着公会进进出出的每一个武者,一旦有人异动,她立刻逃走,她可不想被捉住。

    不多时,五六个中年男女走进公会,他们个个实力都在七级以上,两个魔法师,四个武者。

    六人里领头黑须金的男人,斗气十级,穿着一身紧身皮甲,两块坚实的胸肌将皮甲撑起,他脸上还有两道交错的疤痕。

    他们和前台小姐的交谈声很小,但奥古丽塔还是能够听清他们对话的内容,迎面朝着那金男人走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以一口略带磁性的声音道:“这位先生是要去捕捉精灵吧,他们确实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啊,在下初出茅庐,想加入你们不知可以吗?”

    在奥古丽塔的黑袍之下还带着一个紫色的面具,加之一口男性的嗓音,瞒天过海自是能够做到的,那男人转过头打量了她一眼,心底暗道:“斗气九级。。。。。。。”

    这男子打量着面前这比自己矮了一头的矮小男子,他笑了声,道:“抱歉,我们刚好满员了,再多一人,只会增加一笔多余的开支,你还是找别的佣兵吧。”

    在这里的佣兵看来,结交陌生人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因为有太多佣兵不是死在了混乱之森的兽人手上,而是被自己的同伴出卖了,而且面前这人,居然还带着这面具,打扮神神秘秘,不是明摆着在自己脸上写了几个‘绝非善类’的大字吗?

    在巴克达王国,没有大型的佣兵团,因为公会大部分任务是朝着混论之森而去的,以往种种染血的经验让这里的佣兵摸索到了一套最佳组合,那就是六人为一小队,两位魔法师,四位武者的标准配备,团体数量越少,越不容易被现,而为了保障任务的完成,六个人,又是必不可少的。

    面具下传来奥古丽塔的呵笑声,又退回一旁坐下。

    那男人继续和前台小姐交谈,佣兵和公会的任务可不像乌立那么简单,往常佣兵公会负责把贵族们的一个个任务挂上公会,由贵族支付公会的报酬,再有公会分出部分报酬给佣兵团,在巴克达王国,要执行的任务大多性命有关,一笔完成任务的经费基本上没有任何诱惑力,而是完成任务时的外快才是关键,基本上所有佣兵都是朝着这些外快去的,比如任务是一个精灵,但他们抓到两个精灵,就可以交一个精灵给公会,自己卖掉另一个精灵。

    公会在佣兵中扮演的绝色更多是一个协调者,他们让一部分佣兵去探取信息,得到信息之后,有把信息给另一群佣兵,那些佣兵来佣兵公会的目的大多也是在这些信息上,没有信息,随意闯入混乱之森,基本就是死路一条。

    前台小姐递过来的一个卷轴,男子打开看了一眼,向那公会的小姐微微一笑,便带着几人离开了公会。

    奥古丽塔坐了一小会儿,也离开了公会。

    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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