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红崖顶-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里巴先是难以置信,而后嗤笑道:“若我记得不错,你们汉人有句话叫‘放虎归山必留后患’。鞑靼与大周连年征战,仇深似海,你放我走,不怕我为一雪前耻而卷土重来再犯晋原吗?”

    “卷土重来?谈何容易。这一仗二十万兵马损失惨重,所剩无几,恐怕短期内古力赤大汗和贵族们是不会再给二王子你带兵出征的机会了。至于日后嘛……”晋王从容一笑,“鞑靼与大周积怨已深,不是除掉某个人、打胜某场仗就能平息干戈的。二王子虽威猛异常,然鞑靼族中向来不缺少勇武之士,有心进犯大周总能找到适当的为将人选。如今我若杀了你,不但会因此激怒你的族人,使他们找到更多借口发兵挑衅,还会促成鞑靼内部上下一心,将仇恨全部转向我大周头上。如此舍本逐末之事,本王自然不会去做。”

    哈里巴静默半天,鼻子冷冷一哼:“晋王爷这番话看似合情合理,我却无法尽信。你们汉人多是狡诈之徒,心机深重,吃到嘴里的肥肉又怎会白白吐出来?”

    “哈哈哈,二王子深谙我大周的风土人情,既知道‘放虎归山’的含义,自然也该知晓‘坐山观虎斗’是何道理吧?”晋王留意观察着哈里巴神色间的细微变化,详细说道,“明人面前不讲暗话。据本王所知,古力汗对你哥哥大王子布先疼爱有加,一心想让他继承汗位。但布先王子的生母是汉人,贵族们向来忌惮他身上一半的大周血统,反而更属意二王子你。若你死了,布先便会顺其自然继承汗位,鞑靼境内天下太平,紧接着就要一心一意对付我大周了。而若你活着返回鞑靼,布先及其党众必回藉此对你二王子一派发难,以你的脾气,想必是不会低眉顺眼忍气吞声的。汗位只有一个,你兄弟二人不得不剑拔弩张一争长短。两只老虎斗得难以开交,旁边看热闹的人便可趁机喘口气歇一歇了。”

    听着晋王的话,哈里巴脸上一忽儿是愤怒,一忽儿是疑虑,一忽儿是钦佩,最后他潇洒大笑道:“你们汉人脑袋长得小,却有许多弯弯绕。晋王爷不愧是晋王爷,懂得利用我们兄弟间的嫌隙自保。可惜有一点你想错了,我哈里巴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并不畏死。昨日沙场上我本该拼至流干最后一滴血,只因和沈将军打了赌,不愿食言,才会束手就擒的。战败已是尊严尽失,被俘更是耻辱百倍,我又有何脸面回去鞑靼故土!”

    “谁说二王子是战败被俘?二王子只是审时度势,为保存实力而使出一招诈降之计。”晋王笑意坦诚,“明日酉时,你会趁守卫送饭的时机破门而出,夺走马匹,单人一骑悄悄潜入营地救出被俘的部下,又顺势偷走晋军的服饰、印信连夜北行。这一仗你便是败了,照样有勇有谋有情有义,而你所救出的士兵自此更会对你忠心不二。”

    哈里巴牙关紧咬,两腮微微鼓胀着:“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一个人做过的事都会被刻在脊梁上。将来一旦有人知晓了我今日的所作所为,我便是整个鞑靼的耻辱。”

    晋王指了指身侧的屠莫儿:“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至于这一位,是我的贴身侍卫,他从小耳不能听、口不能言,自然不会将秘密泄露出去。难道二王子害怕我会以此相要挟?哈哈哈……”晋王不紧不慢地劝道,“千百年来,都是成王败,谁坐江山谁便是英明神武奉天承运的那个。你成为了大汗,统领万民,还管不了区区几条舌头?反倒是早早死掉的,即便有人肆意歪曲污蔑你,都没法子替自己伸冤了。”

    哈里巴低着头,双眉紧皱,眼睛死死盯着几步外忽明忽暗的炭炉,许久没有发出声响。

    见哈里巴已经动摇,晋王从怀里掏出卷纸张轻轻扣在了桌上:“这里是伪造的通关文书并一份地图,鞑靼俘兵的扣押地点与出逃路线已标注好了。明日酉时隔壁厢房突然起火,慌乱之际小卒们不慎将钥匙掉落在了栅门前的砖缝之内。至于开不开这道门,就看你自己了。二王子,你是个聪明人,一边是掌控整个鞑靼草原的哈里巴大汗,一边是窝窝囊囊命丧火场的无名死鬼,你该何去何从呢?”

    说着话,晋王缓缓站起身来向外走去。他走得很慢,似在故意等待什么。及至他走出栅门,哈里巴忽然从背后叫住了他:“晋王爷,烦请转告那位沈将军,我哈里巴若有命活着,定要与他痛痛快快再战一场。”

    胸中石头落了地,晋王浑身轻松不少,转过头笑意盈盈回道:“话我会带到,但那位沈小将军天分奇高,本领了得,无论再战几场,二王子在他面前恐怕都只有吃败仗的份。”

    听见这话,哈里巴非但不恼,还豪爽笑道:“世人传说晋王爷贪酒好色,空生了副好皮囊,是大周一等一的蠢材草包,如今看来竟大错特错。王爷能将沈将军这等少年英雄收为男宠,必有过人之处。”

    晋王还道自己已臭名远播到了鞑靼,忍不住自嘲:“哈,没想到二王子远道而来,竟也知晓本王男宠之事。”

    哈里巴点点头,随口说道:“若非昨日沈将军亲口承认,我无论如何也难以置信。”

    哈里巴的话差点使晋王人前失态,他极力压抑着说不清是震惊还是窃喜的复杂心情,强装镇定走出了牢房,被外头的料峭寒风一吹才稍稍恢复了几分冷静。回程马车上,晋王一直沉默不语。行至半途,他忽然掀起毡帘唤过一名侍卫吩咐道:“回府去看看沈公子在做些什么,看好过来禀报。”

    侍卫一愣,暗思量马车不出一时半刻便能到达王府了,又何须特意赶个来回?但王爷有令怎敢不从,他只好恭恭敬敬一俯身:“是,属下即刻去办。”

    …

    沈思起床的时候,早有下人在外间准备好了一应梳洗用具,等他将自己打理清爽,王妃又亲自盛了粥出来,说是特意为他煮的。沈思也不客气,一尝之下果然甚合心意,只不过他一行吃着,王妃一行在旁边笑眯眯盯了他看,直看得他浑身不自在,最后不得已找个由头赶紧溜了出来。

    回到小院,金葫芦刚好练完一趟剑法,正在擦汗,一见沈思他立刻交代起了有关新军的善后事宜。

    沈思听罢微微点头:“你虽资质略差了些,但胜在认真谨慎,勤奋好学,若是胆量再大一些,信心再足一些,将来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金葫芦听了傻兮兮问道:“依沈将军意思,我如肯用心的话,也能做成将军?”

    沈思满不在乎地大手一挥,“英雄不问出处,狄青囚犯出身可做将军,卫青家奴出身可做将军,你有何不可?只不过,想做将军起码得换个像样些的名号,否则两军阵前自报家门,听见你叫金葫芦,岂不惹人笑柄?”

    金葫芦挠挠头很是为难:“乡野人家哪懂什么名号不名号,生我那日菜园的篱笆上结了颗大葫芦,我爹一眼瞧见,便随口将我唤作了金葫芦。这可比他老人家叫金二狗贵气多了。”

    沈思“噗嗤”笑出了声:“葫芦者,福禄也,倒是个好意头。莫若我来做主替你改名‘金福禄’如何?再赠你表字‘多寿’,如此一来凑齐了福禄寿三星报喜,今后必定大吉大利。”

    “金福禄……金多寿……”金葫芦默念两遍,拍手赞道,“甚好甚好!这才像样,听起来竟比我老家的县令、财主还要气派!”傻乐了一会儿,他又低下头吞吞吐吐说道,“只是……只是小的没念过书,也不知这福禄、多寿几个字到底长得哪般模样……”

    沈思闻言,当即取过宣纸一张,工工整整写下了金葫芦的新名字。他从小喜动不喜静,舞枪弄棒无师自通,舞文弄墨就一窍不通了。什么诗词文章曲谱碑帖,看上两眼必定犯困,更是从未在练字上下过功夫,尽管他集中精神很努力去写,笔触依旧有些生涩。

    可金葫芦却对着那几笔狗挠般的字迹大赞不已,他手指虚浮在半空描摹了一遍,喜不自胜。待墨汁彻底干了,他先将手掌在衣襟上擦擦干净,这才加倍小心地将其折好,揣进怀里跑回房,照着练习去了。

    看着金葫芦如获至宝的滑稽模样,沈思反倒过意不去了。左右没事,他索性研得了墨、蘸饱了笔练起字来。手悬纸上,心随手动,横竖撇奈游走下来,竟是“卫守之”三个字。沈思捏着下巴细细评断着自己的字,嗯,“卫”字要好一些,四平八稳不会太丑,“守”字就略逊一筹了,上大下小头重脚轻失了比例,至于这“之”字虽笔画最少却最难写,歪歪扭扭拐来拐去,越看越是憋闷。

    他强压住心头浮躁,调整气息,重又写了无数个“卫守之”,准备从中挑挑有几个看得过眼。不想小狐狸贪玩从窗口窜了进来,正跳上桌面,顿时扑腾得宣纸也皱了、笔架也翻了,还一脚蹬在砚台上,泼了沈思满身的墨汁。沈思手忙脚乱收拾着,一时连如何生气都忘记了。

    于是晋王一进门便见到了这幅景象——沈思手里提着笔,脸颊、双手连带衣襟上都沾着大片的乌黑,桌面上乱糟糟一团废纸,还有数只毛笔散落在地上,而小狐狸则蹲在身后书架子上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家主人。

    晋王不觉失笑:“念卿这是……在作诗吗?”

    沈思听出晋王是在打趣自己的狼狈相,顺势鬼扯道:“可不正是,过不几日就是上元节了,万一府中再办酒宴,来个吟诗助兴,我不先演练演练怎么行。”

    “哈哈哈,你呀……”晋王开怀地笑过一气,又去逗他,“那今日念卿有何大作,不知是否有幸拜读呢?”

    沈思抹去额头的墨点子,咬着笔头儿沉吟片刻,笑嘻嘻指向书架上悠闲舔毛的小狐狸:“今日兴之所至,特为琉璃贤弟赋诗一首……”

    他边说边提笔写道: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晋王装模作样拿起来横看看,竖看看,感叹道:“这篇诗文实在深奥,卫律才疏学浅,可否请念卿赐教一二呢?”

    沈思嘿嘿一乐:“既是为它而作,你自然不懂。”

    小狐狸见沈思朝着自己面露笑容,也很应景地叫了一声:“嗷——”

    沈思望着小狐狸笑意更浓:“如此看来贤弟已领会了我诗中真意,倒是比那位王爷千岁聪慧许多啊……”

    …

    正月十五一大早,沈思便被阵阵爆竹声给吵醒了,没想到王府的上元节竟比除夕还要热闹。

    这些日子他常同晋王一道用膳,养成了习惯,故而洗漱完毕便拐过游廊信步走去了晋王书房。谁知这日书房门前竟排起了长龙,许多晋原地界有头有脸的人物络绎不绝前来给晋王磕头,连王妃与绯红郡主也难得精心打扮了一番,出。

    直等到磕头的人全散了,沈思才饿着肚子进了门,饭菜端上桌,主食竟不是元宵而是面条。

    见沈思对着一碗面发起了呆,晋王笑着解释道:“念卿,今日是我生辰。这一碗是长寿面,无论如何都要吃光的。”

    沈思眼珠一亮:“原是如此,那可真是巧得很……”

    “怎么,念卿也是今日生辰?”晋王面露惊异。

    “我的生辰是八月十五。”沈思眨眨眼,“你生在元夕,我生在中秋,都是再团圆不过的日子,因此我才说是巧得很。”

    晋王轻轻叹了口气:“我少年丧母,青年丧父,手足相残,挚友尽亡,又膝下无子,这一生何曾团圆……”想到沈思如今也是身处异乡骨肉分离,他生怕勾起沈思的伤心事,又赶紧扯开话头,“还好得遇念卿,为我平添无数欢乐,我……”

    “糟糕!”沈思忽然一拍脑门,“怪我粗心,直到此刻才知晓你的生辰,都还未准备寿礼。”

    晋王笑着摆摆手:“今晚上元灯会,不如念卿陪我去逛桥摸钉走百病,就当是寿礼如何?”

    沈思爽快点头:“好。”

    将将入夜,晋王便带着沈思出了王府,他二人皆是一身低调的暗色衣装,风帽掀起来遮住了半张脸,混在人群里毫不出众。而屠莫儿与一众侍卫则都是寻常游客装扮,假作不经意散布于晋王四周,一个个双眼警觉地注视着来往行人,唯恐惊扰到自家主子。

    晋阳城民生富庶,人丁兴旺,再加上前日汾水之战一举击溃了鞑靼二十万大军,全城上下欢欣鼓舞,故而今年的灯会尤其热闹。老老少少举家出行放灯祈福,年轻姑娘们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结伴同游,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府衙门前犹如白昼,成千上万盏彩灯扎起了高达十余丈的山棚,有富丽堂皇的珍珠灯,镞镂精巧的五色皮灯,旋转如飞的蜡纸走马灯,还有用囊贮粟为胎烧制而成的无骨灯……一只只看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