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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星传-第3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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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云将手一抬,挥出一缕柔和的劲风将冯进宝从地上抬起,笑眯眯地说道:“好,好,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门下大……不,二弟子。”

    原本林云是想说“大弟子”,只是忽然想起了远在安北城的平秋雁,后者未曾行过拜师礼,可一身修为也是他所传授。

    “是,是!”冯进宝大喜过望,他可是见过林云出手,事实上,就算未曾见过,这几年有关林云的传闻也已传遍了整个霰雪国。

    “冯老爷子,可否给我安排一间密室,我这做师傅的,还需传授些本事给徒儿才是。”林云向冯有余请求道。

    “好说,好说。”冯有余满意地抚了抚胡须,也不再理会被锁在禁制中的冯招财,就此扬长而去。

    见林云要离去,一旁的胡壮上前请示道:“公子,这驼子怎么办?”

    林云沉吟片刻,吩咐道:“废去修为,交给少主处理吧,这事还是得由他定夺。”

    “是!”胡壮深知林云在墨家中的地位,虽说此时林云已脱离了墨家,墨子洵也当众宣布了此事,可是当时墨子洵却无半分失望之色,显然这位少主与自己的亲传弟子之间似乎有些秘密。

    能够进入雪鹰卫的都非常人,察言观色只是小菜一碟,胡壮当然不会去触林云的霉头。

    冯家宅院还算不小,其中虽无密室,却有一间专门收藏刀枪剑戟的兵器房。

    林云与冯进宝相对盘坐在屋子中央,细细地为冯进宝讲解修士体内经络。

    这一幕似乎似曾相识,林云不觉有些惘然,曾几何时,墨子洵也曾如此为之,只是如今却有些物是人非了。

    自墨家那位神秘的家主以下,冰廉、冰浊、冰清影以及墨子洵、墨冰儿乃至其余长老皆算是二代弟子,而林云、剑二、胡雄等人则是三代弟子,如今冯进宝则算是四代弟子了。

    说来也怪,以胡雄为首的一干三代弟子都还未曾收徒,因此除去平秋雁外,冯进宝倒算是四代首徒了。

    论起资质,冯进宝似乎还要在平秋雁之上,功法、法术一点就通,再加上他本身就有些武艺,不过三日,林云就已将功法教授完毕,剩下的,就全凭冯进宝自己的努力了。

    因此时情况特殊,所以林云并没有打算将冯进宝带在身边,只是取了个折中的法子,先行将冯进宝留在幽云城,而他自己常常出行,只需不时回幽云城传授一番便可。

    “也是时候上路了……冰儿,你究竟在哪儿呢?”算算时间,林云与红袖已在幽云城耽搁了近十日,他心中对墨冰儿想念得紧,就连夜里都难以入定。

    虽说红袖一口咬定墨冰儿就在霰雪城,可是林云却隐隐觉得墨冰儿一定会一路北行,躲在那北极冰原之中。毕竟,那里才是最能令她感到欢喜的地方。

    得知林云与红袖要离去,冯有余与冯进宝一路相送,一直送至北方三城地界,方才调转了身形。

    “徒儿拜别师傅!”风雪中,冯进宝的声音远远传来。

    “好好努力,不要落下了修行,日后我再来幽云城时,如果知你有所懈怠,可不会轻易饶你!”林云亦是转头轻喝了一声,随后将马鞭狠狠一甩,与红袖并肩离去。

    “你究竟为何要去安北城?”红袖撇嘴问道,这已是第十数次向林云发问,她脾气向来暴躁,如今见林云不信自己,心中更是别扭非常。

    “有一件事情要办,你不要问了,问了我也不会说的。”林云不胜其烦,奈何又不好向红袖发作。

    红袖以往总有些大小姐脾气,真要说起来,倒是她像个大小姐,墨冰儿在脾气方面反而落了下乘。只是如今在行为举止方面,红袖较之以往却是有了太大变化,不仅不似以往那般野蛮粗鲁,在林云身边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温声细语。

    流浪在外,缝缝补补是难免的,红袖也是一手大包大揽,竟然像起女人来。

    像起女人?林云嘴角一抽,他也不知自己心中为何会冒出这个词。

    青色的披风随风飘舞,在那披风的尾梢处,细细地绣了一朵火红云朵。

    这披风与刺绣,自然也是出自红袖之手。

    空气有些干燥,只是背后披风上的数层聚灵禁制正在不住地散发着肉眼几不可见的柔芒,以木属性法力帮助林云汇聚水灵气。

    “等这次离开安北城后,能跟我去个地方吗?”红袖贝齿轻咬红唇,与林云一同在山坡上凝望着远处的安北城。

    “什么地方?”林云眉头轻皱,如果可以,他当真是想拒绝掉红袖的请求,毕竟如今他已是众矢之的,实在是不宜节外生枝。

    “海之尽头。”红袖嫣然一笑,高深莫测地吐出了四字。

    “我不敢直接答应你,待此间事了再做打算吧,万一遇到敌人,还不知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林云轻叹出声。

    “放心,如果有敌人前来搅扰,你会帮你杀了他们的。”红袖小声说道。

    “你最近是怎么了,一口一句杀,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林云不觉狐疑。

第五百零五章 刺绣?() 
脾气暴躁绝不等于嗜好杀戮,红袖脾气虽差,但却绝不是嗜杀之人。

    “我?我哪有怎么样。”红袖不着痕迹地撇过头去,“好了,前面就是安北城,快入城吧,伯父不是还在安北城之中吗?”

    林云闻言拍了拍脑门,欣喜道:“你不说我倒是忘了,听说如今安北城大变了样,也不知是真是假,走,我们前往一观。”

    自从墨家北迁入主安北城后,林北泽便是一展宏图,他在治理城池方面轻车熟路,又因林云这层关系,雪鳞与墨子洵皆是自然而然地将安北城交给了林北泽。

    而林北泽也不负众望,依靠着墨家雄厚的资源与一番励精图治,林北泽已将安北城扩建,如今的安北城虽还比不过霰雪城,但比起寒露城那等城池却已是不遑多让。

    安北城位于北地最深处,而墨家又步步为营,逐步南征,战火早已自此处远离,因此守城的士兵并未阻拦林云,反倒是迎着林云的目光向着他和善地点了点头。

    林云暗自点头,虽说这些士兵不会为难过往人群,可是他们却仍是不住地在来往商客、百姓身上打量,随时监测是否有可疑人物出现。

    待入了城,林云却是目瞪口呆。

    如今的安北城,以往那个破烂不堪的小城已是不见了踪影,如今的安北城不仅街道上人来人往,连街道两旁也已摆满了货栈铺子,茶楼,酒肆,当铺,作坊,甚至还不乏一家青楼。

    “老爹果然有一套啊。”林云止不住笑出了声,好在如今城中由墨家说了算,城中来往皆有官兵巡视,再不会出现“安北城四少”那等状况。

    “傻笑什么,马上就到城主府了,难道不想进去看看伯父吗?”红袖垫脚拍了拍林云额头。

    “见他?还是算了,眼下还不是时候吧。”林云挠挠头,他并非是不想见林北泽,只是心中万分害怕会将灾厄带到林北泽身上,那绝不是他想看到的。

    试想,若是有人擒住了林北泽逼林云就范,那么林云又有何法?

    “那我们寻一间酒肆吃过饭,随后直接去冰原?”红袖扁了扁杏眼,楚楚可怜地盯着林云的双眼。

    “好了好了,大不了请你吃点好的。”林云最是耐不住他人央求,因此目光只与红袖一触马上败下阵来,只得大大方方地掏出银子,寻了一家隐隐透着酒香的酒肆进入其中。

    “公子,您要吃些什么?”刚刚进入酒肆,小二便是提着白巾上前,手脚利落地替林云和红袖擦了一遍桌椅。

    “有什么好吃的,尽管上来吧。”林云将银子摆在桌上,与红袖相对落座。

    不多时,满桌的酒菜便呈了上来,酒依旧是烈酒,在寒天中大有驱寒之效。

    “你好像很不开心,在担心师妹吗?”红袖行事向来随心,吃喝一阵后,忽而发现林云的眉头轻皱,显然是处于忧愁之中。

    “那只是一方面,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跟你说个明白。”林云抬杯饮酒,而后严肃地直视着红袖。

    “说吧。”红袖见林云如此严肃,只得撅了噘嘴,乖乖地听着林云训话。

    “你听我说,我现在已经脱离了墨家,不是那个饭来张口的时候了,我只带了几千两银子,如今这一路还未走到冰原,这银子就少了一半,日后莫非要回墨家要银两?”说起此事,林云面上堆满了不悦。

    花些银钱他倒不甚在乎,只是红袖一路上挥金如土,难免会引起他人注意力。

    “我当是何事,以后都听你的就是了。”红袖也知林云心中的担忧,因此点点头应下了此事。

    “总之,不要太过招摇就是了。”林云也不忍心对红袖发怒,毕竟说到底在这一路上红袖说还是帮了不少忙。

    红袖思索一阵,忽而将红唇一抿,忍不住笑出了声,随后伸手掷出一物抛向林云:“呶。”

    林云将手一拦,稳稳地将那事物接入手中,定睛一看后,却是不觉赧然,入手之物竟是一只荷包,荷包上略带些淡淡清香,显然是红袖贴身之物。

    荷包浑圆,其中应装了不少银钱。

    “这”见红袖如此大方,林云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虽说两人已算是相交莫逆,但他一个大男人收下女人的钱,总归是有些古怪。

    红袖笑道:“我平日很少出门,这几年的俸禄都在其中了,不要弄丢了,以后钱花完了,荷包还是要还我的。”

    由于有了往日截杀花彪那几年的经历,她对银钱向来较为看重,因此这荷包与储物石向来都是贴身保存,从不外露。

    林云眉心一颤,又摆摆手道:“这倒也不必,日后如果有难,我自然会伸手向你讨要。”

    红袖闻言轻哼一声,又将荷包推上前去:“给你你就拿着,我最讨厌婆婆妈妈,想不到你竟然也会如此。”

    林云推辞不过,正要伸手将荷包取过放入储物石中,却不料旁边一只手冷不丁横里截断了荷包的去路,随之而来的,是一声轻咦。

    “这是”伸手之人乃是一位雍容华贵的女子,虽是一身素衣打扮,可明眼人却是能够注意到那女子衣衫的衣角、袖口、领口皆是以金丝线细细地缝了一圈,一看便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子。

    林云忍不住向那女子多看了几眼,只见那女子约莫二十六七,面容虽不似红袖、墨冰儿这般绝色,却依旧是上上之选,她的眉宇间带着几分雍容、高贵,又因慵懒衬托,令她的面庞极为耐看,一旦将目光探去,要收回便有些困难。

    林云自问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后定力已然不错,只是目光一时之间也是难以从那女子面上移开。

    “咳,咳。”红袖适时轻咳两声,让林云回过神来。

    “好手艺,好针法,啧啧啧,这么细腻,一定是出自高人之手。”那雍容女子啧啧称奇,双目全神贯注地盯着手中的荷包。

    “这位姊姊,可否将荷包还我?”林云挠挠头,若不是因这雍容女子气质上佳,他几乎要以为这女子是想顺手摸走荷包内的银钱了,这种盗术可是屡见不鲜了。

    “你?”雍容女子鄙夷地看了林云一眼,随后又谄媚般笑问道:“我只是想问一下,这荷包上的刺绣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可否为我引荐一二?”

    “这是我绣的。”红袖有些不好意思地从那雍容女子手中夺回荷包,紧接着又慌乱地塞入到林云的手中。

    “你?果真是你?”雍容女子双目登时圆瞪起来,她绕着红袖转了几圈,目光一直没有离开红袖,片刻后,又叹息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针法呢。”

    “这刺绣有什么不同吗?”林云大为不解,他作为一个大男人,自然是不懂刺绣这等小女儿的手艺。

    雍容女子斜瞥林云一眼,冷哼道:“你一个臭男人自然不会理解,你懂什么呢?告诉你,这荷包上的每一针都是以蛛网绣法绣成,只是这线却是细如牛毛,这才令四针看似一针。”

    “有什么区别吗?”林云仍是不太理解,日常的缝缝补补他自问也是能够做到,在男人之中,他也算是个心灵手巧的,可仍是无法理解刺绣的真谛。

    雍容女子立时张大了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吃惊道:“区别,你竟是看不出区别?你看呐,这针脚,每一处针脚之间的长短都完全相同,这一只小小的荷包上已下了几万针,你竟看不出区别!”

    “几万针!”林云大惊,他平日间缝补破烂衣物也只是草草数针了事,难以想象这些个女子竟舍得花费这许多工夫在这区区的一只荷包之上。

    吃惊之余,他却也大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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