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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帝王穿成流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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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镜头面前摆Pose都不知道,不过学得很快,很有灵性。再者,余同相貌的确好,不过最重要的是,很有气质,高贵雍容。气质这东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养出来的,中午吃饭时,你看他的范儿,再对比一下小鱼,天上地下。唉,不知道,反正我完全不理解,反正这俩人从头到脚都看不出有血缘关系。这会儿在忙春装,男装倒不急,等订货会结束吧,小文一直想做个专访,除了女装,我想让余同拍几组照片一并宣传。他不但长得好,还非常上镜,小鱼说得没错,余同可以给服装增值。如果真得能合作顺利,后头一并男装宣传的硬照都让余同拍,余同是天生有明星相的人,可他现在还不算大明星,身价自然不能比。唉,不知道余同是个什么打算,老天赐给他这样一张脸,可千万别辜负了。这样算来,这五千块只是为了留住他。”
  “他本身的条件的确不错,”洪岩表示赞同,“我看他吃饭,就是在食堂里,感觉那谱比叔叔还大,他就不像平民出身。就是这个,我才有些担心。”
  “这有什么,你让小冬他们查查就好。”
  郑东泽只是随口一说,根本没放心上。
  


12、第 12 章
  
  余小鱼发现公司的女孩子对他的态度正在悄悄的改变,言谈举止多了三分热络,话里话外敲着边鼓的打听余同。
  余小鱼心里暗骂余同招花惹草,自从余同踏进公司第一步,余小鱼称得上是严防死守,余同绝对没跟公司的任何一位雌性生物说过一句话,他就不明白是咋勾搭上的。
  “早结婚了,儿子都老大了。”余小鱼马上在设计部大肆公开余同已婚的事实,他生怕哪个女的脑子被驴踢似的看上余同。
  郑东泽正进来,似笑非笑的拍拍余小鱼的肩,“可不是,我作证,跟小鱼差不多大。”
  “怎么可能?大余哥看着也就比小鱼大个一两岁嘛。。”
  “总监又在开玩笑。”
  “小鱼,你跟大余哥是堂兄弟嘛,长得不大像。”
  “行了,阿同后来会来公司的,有什么问题当面问他好了。”郑东泽耸耸肩,“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嘴脸。”招呼小鱼一并进去了。
  一关门,小鱼就跟郑东泽嘟囔,“怎么这群女人跟疯了一样,他就是长得好了点儿,没钱没势的。”
  “虽说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钻石,不过有机会多看几眼也是好的。”
  小鱼撇嘴,“钻石也是假的。”
  “唉呀,你对阿同这么没信心哪。”
  刚吃完饭,小鱼收拾了桌子,抬头看了郑东泽一眼,慢吞吞的说,“这随便一想,要是我爸有本事,我也不会出来打工。不过,他现在正想改好呢,也不能打击着他。还有啊,看他长那样就知道命犯烂桃花,我们公司女人又多,可不得防着点儿。”
  “嗯,阿同的确是长得太出众。”郑东泽倒了杯果汁慢慢喝,“不过,阿同很疼你是真的。眼不瞎的都看得出来。”
  “难道我对他不好?”小鱼心想这可不是废话么,余同又没别的儿子,再说,还不是他在家做牛做马的伺候余同么。
  “不过说来这些女人真是没眼光,怎么没人追求我呢?”小鱼怨念深重,“你看我长得也可以吧,又没不良嗜好,而且我常给他们帮忙,用着我时候‘小鱼哥小鱼哥’叫得亲热,怎么没人打听一下我有没有结婚呢?”
  郑东泽唇角抽了一下,咳了一声,“毛都没长齐呢,着什么急?”
  “郑总监,你初恋在什么时候啊?”
  “我?嗯,好像是小学吧,记不清了。”
  “哦,那时候你毛长齐了吧?”
  郑东泽“嘿”了一声,曲指敲小鱼的脑门儿,“臭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呢。”
  小鱼弯着眼睛直笑,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四四方方的真丝,低着头敲边。不大的一块儿面料,长宽不过三十公分,小鱼做得很仔细,郑东泽道,“做什么呢?”
  “嗯,手帕。”昨天郑东泽收拾办公室,一箱子的零碎布头没处放,本来叫小鱼扔掉,小鱼觉得可惜,都搬自己桌子底下去了。“我爸说现在天热,容易出汗,他用不惯纸巾,我做两条手帕给他用。”
  郑东泽点头赞道,“小鱼,照这劲头儿,你很快就能致富奔小康了。”
  “承您吉言。”小鱼贫了一句。
  郑东泽越看越是赞叹小鱼的手巧,“比敲边机踩得还齐整。不过,真丝这样薄的面料也只有用手工敲边了。嗯,不错,做好了也送我两条。”
  “嗯,行啊,我给你做条丝巾,前几天那个朱什么的,来我们公司,脖子里围了条丝巾给你羡慕坏了吧?”小鱼道,“我看也就是真丝面料上扎染了几朵向日葵,好看是好看,也要不了2000块吧,杀猪也没这么狠的。”
  “现在长进不小哪,还知道扎染了。”
  “我还会给客人量尺寸了呢。”小鱼有些得意。
  郑东泽笑,小鱼相貌虽然不如余同,不过更加温和乖巧,让人一见就生亲近之心,他端茶倒水极是伶俐讨喜,不少高级订制的熟客都挺喜欢他,时不时还逗他几句。
  “对了,昨天你让我打样的,都弄好了,你看看成不成?哪里要改的?”小鱼摸出一个自己做的肩章,上面钉满了珠子亮片,还缀了一圈细链子做的流苏,很有重金属的感觉,极是华丽精致。
  小鱼就是对了郑东泽的脾气,郑东泽拖在掌中看过,“还行,等样衣出来,缝上去看看效果再说。”
  
  小鱼回家时余同正写毛笔字。
  小鱼以为自己眼花了,天哪,瞧余同坐得这样板正,小鱼真怀疑他爹是不是给人穿了。他就算以前跟余同不熟,不过他最鄙视余同的一点是:平日里像被抽了骨头似的,坐没坐相,站没站相。
  如今眼前这位,脊背笔挺,手腕悬浮,文隽优雅的人真是他爹么?
  “回来了?”余同写完这一笔,才从容起身,对小鱼露出一个宠爱温柔的微笑。
  小鱼指着桌上的墨迹未干一页纸,惊问,“你,你什么时候学会写毛笔字的?”
  余同脸上一丝肉皮儿都没动,装得比小鱼更吃惊,倒是皱眉反问小鱼,“我以前不会吗?醒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会哪。”
  小鱼仔细想了想,半天才松了一口气,把包扔床上,一屁股坐下,“是啊,奶奶说你小时候还练过大字,花了不少钱,怎么现在想起写了。”
  “闲着无事,练练字也打发时间。”余同道,“其实也没写多久,我刚从方老那里回来。哦,晚上不用做饭了,中午我在方老家吃的,你留的饭菜没动,热热当晚饭就成了。”说完就着手收拾桌上的东西,砚台毛笔都要拿出去清洗,半页佛经收放整齐,墨条和压纸的青石放回盒子里,余同地动作从容流畅,小鱼却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直到余同捧着砚台毛笔出了卧室,小鱼才回过神,不由自问:这真是他亲爹么?
  虽然以前余同在家的时候少,小鱼还是稍稍了解一些的。
  小鱼摇了摇脑袋,暗骂自己贱骨头,若不是余同失忆性情大变,估计余同是绝不会像现在这么听话的。余同都知道赚钱了,自己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知足都常乐。
  小鱼把这些事抛在脑后,去放杂货的房间找东西。等小鱼抱着个红漆木的小箱子,一身灰尘的出来时,他惊悚了差点摔了传家宝:余同已经将饭菜热好往房间端呢。
  “这,这,明天太阳得从西边儿出来。”小鱼喃喃,他刚找半天东西,那房间又没空调,热出一身的汗,小脸儿上泥一道汗一道,余同微皱眉,“快先去冲个澡,脏死了,待米饭热好就能吃了。”
  小鱼听话的,以一种梦游的姿态摸到洗手间,站在水蓬头下都有种做梦的感觉,以前,余同的做饭仅止于,小鱼洗好米,连水一同放在电饭煲,余同在家只要看着时间插上电,就算做饭了。就这,还是一脸不情愿。
  今天这是吃错药,还是怎么了?
  哼,无事献殷勤!肯定是干坏事了!
  想通了余同反常的原因,小鱼快速地洗好澡,围了块儿藻巾就出去了。
  余同已经摆好三菜一汤,盛好两碗米饭,连给小鱼要换的衣服都找了出来,一件大T恤,一条小内裤。
  “在家,随便穿穿就成了。过来吃吧,别冷了。”
  小鱼穿好衣服,T恤有些大,衬得小鱼有些娇小瘦弱,两条小白腿在T恤下晃啊晃,晃得余同一颗心也跟着荡漾,直到小鱼转身,才作正人君子状,目不斜视地叫小鱼吃饭。
  小鱼快忧郁死了,心里七上八下,哪里咽得下饭,捏着筷子,先连叹三声,才问道,“今天是不是有事要跟我说,说吧,你不说,我吃不下饭。”
  余同轻笑,“我在小鱼心里的信用度真低哪。”左手支着头,余同笑悠悠的给小鱼布菜,“吃吧,别乱想,我今天去方老那里看了许多字帖,他跟我说了不少以前家里的事。我以前做得不大好,现在想多疼你哪。”
  小鱼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有些饿了,就问,“哪个方老啊?他,他家里没女儿吧?”
  “就是在社区开诊所的方老,早上练拳时,他在外面练字,看他字写得还行。他家里好像就他一个人,中午有钟点工做饭,说到兴头上,就在他家里吃得饭。”余同调倪道,“打听人家女儿干什么,这可不是正经人说的话,你年纪还小呢,早恋可不行。”
  真是反咬一口哪。
  小鱼并没放在心上,扒了两口饭,看向余同,“嗯,以后就要跟像方爷爷这样有品味的正经人打交道,他诊所里也没个人帮忙,你去了可别跟在家似的装大爷,帮他干点活儿。你这腿还是方爷爷接的呢,比大医院少花许多钱,技术也不赖。对了,明天我多做些菜,你带去请方爷爷吃好了,也不好总让他请你哪。”
  “好啊。”余同道,“我今天还夸你手艺好呢。结果给老头儿讽刺了几句。说我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就是命好,摊上了好妈好儿子,着实夸了你一遭。”
  劳动人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啊!小鱼内心十分得意,唇角翘了翘,又怕打击余同的积极性,忙说,“反正以前的事你都忘了,就当没有。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就行了。方爷爷是老中医,他懂得可多了,奶奶病的时候常找他看的。”
  余同喝了口汤,漫不经心的试探,“要不,请方老帮我看看失忆的事儿,成不成?说不定能恢复呢。”
  小鱼差点噎着,稀溜灌下半碗蛋汤,扬着筷子阻止余同的冲动,“不,不用。你现在挺好的,想不起来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真挺好的,你头又不疼,身体也没不舒服的地方,还看什么医生呢?看医生就得吃药,没听说过嘛,是药三分毒,药,还是少吃的好。药补不如食补,多吃饭吧。”赶紧给余同夹了一筷子茄子。
  “哦,听小鱼的。”
  小鱼眯眯的笑着,觉得饭菜的味道都同往常不一样了。
  余同见小鱼唇角含笑的小模样,不禁暗笑,眼中多了些温情。他在这里已经一个月的时间,无权无势无钱,吃饭都要指望着尚未成年的小鱼,也就没有太多架子可摆了。不仅如此,还得防着小鱼发现他不是原装亲爹的事实。
  皇帝,也得识时务哪。
  吃过晚饭收拾干净,小鱼回卧室的时候余同已经洗好澡正靠在床上看电视。
  小鱼从红木箱里找出只小盒子,侧身坐在床畔,打开来,挑捡着,余同侧目道,“找什么呢?”
  “哦,花样子,你要的手帕已经做好了,就是太素了,绣点花草带在身上也好看哪。”
  “你,还会绣花?”朝小鱼的下面扫了几眼。
  “怎么不会?以前还有人专门找奶奶做绣工呢,要不是那家公司倒闭,我也不用去市场做珠花。”小鱼翻捡着,问余同,“嗯,兰花草好不好?”
  余同跟着挑选了一阵,指着一件流云百蝠首尾相连的小图样道,“这个不错,在角上绣起来,中间绣上姓氏,即素雅又有品味。”
  “干嘛还要绣姓氏,这又没人要。”
  “嗯,你看古代那些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徽章,姓氏也是一种象征,像凡有身份人用的东西都有一些自己的标记,咱家嘛,就绣上姓氏就成了。”
  “哦,我知道,就跟我们公司也有自己的品牌一个理。”小鱼道,“我写字不好看,你去写吧,一会儿我描上。对了,再写个郑,给郑总监两条。再做条丝巾,正好一块儿送给郑总监。”
  “唉,你不知道郑总监那个人,成天穿得骚包的不行,其实一点眼光都没有,上回有个娘娘腔来公司做衣服,跟郑总监炫耀他一条围巾,唉哟,就那么一块真丝,”小鱼比划了下大小,“上头几朵向日葵,我也没看出哪儿好来,做尿布还嫌小呢。郑总监去买时都没买到,念叨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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