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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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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

    一连几天,皆是如此。

    闲来无聊褒姒拉出凤褚去花园闲逛时,发现有女眷投在她身上的眼神不太友善,褒姒方惊觉……

    莫不是宫斗之后又要宅斗吧?

    当下不禁分外尴尬,若她说她与胤禛连手都没拉过,有人信么? 手都没牵过,有人信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这里不比宫里,宫里或多或少还有宜妃为她打点,而且在宫里她身份也是公主,是康熙的子嗣,嫔妃们或多或少会给点面子。但这高墙内院之中,女眷们会把她当作一个‘女人’来看。彼此之间有点竞争也正常。

    不过她一不贪图荣华富贵,二不追求身份地位,三不爱四贝勒胤禛,何苦和这些女子斗个你死我活?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完全没有成就感……一这么想褒姒就觉得没劲儿。

    于是她采取了最消极的办法,示弱讨好。

    胤禛妻妾不算多,嫡福晋是乌喇那拉氏,当褒姒还在宫中时就见过这个女人。乌喇那拉氏容姿端丽,德才兼备,气量也大,是个好福晋。不过美中不足地就是她身体似乎不太好,所以子嗣不多。

    而贝勒府中,子嗣最多的是李氏。李氏是知府李文熚之女,藩邸侧福晋。她现在已经产下两子,分别是弘昐、弘昀,另外还有一个女儿。

    子嗣多一般代表着得宠,如果想消灾避难,还是少‘惹’这位为妙,褒姒默默在心里想着。

    如何示弱讨好?

    褒姒采取的办法也很原始——送礼。但原始的办法不代表不好,相反,这方法更为直接有效。

    按照份额,褒姒依次将礼物包进荷包里面。她挑选的一般都是大小不大,但价格昂贵制作精致的首饰。至于一般的小丫鬟们,褒姒就拿银两打发了。

    这送法,也是有讲究的。

    若是在给乌喇那拉氏请安的时候送,虽然大家都在很方便,但不免显得太过声张,大有替代乌喇那拉氏当家作主的感觉。这送礼不但起不到预想之中的效果,反而会让人觉得她高调爱显摆。

    相反,若是她一一拜访,并且把这荷包送出去的话,反而显得心诚姿态低。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会碰着不买账的人。

    比方说李氏。

    褒姒的礼物都是包在一个绣工精美的小荷包里面的。李氏收了荷包,笑吟吟问:“妹妹,我可以打开吗?”

    褒姒点头答应。

    李氏从中取出一支翠金攒花钗,这钗以一颗红宝石为主,周身镶着几颗小红宝石。宝石色泽通透,熠熠生辉,并被镂空的金丝包围住,作工不可说是不精巧。只要一眼,便能让人知道这钗子价值不菲。

    这是褒姒特地从嫁妆中挑出来的一只。

    送礼讲的不是堆头,并不是送的多才是送的好,要细细挑别人喜好之物对了别人胃口才是。

    夜青呆在宫里这么久,宜妃也很得圣宠,赏赐下来的东西宜妃自己留一部分,其余的也给了夜青。

    即使是夜青的梳妆盒里,这一支也算得上是上乘的了。

    褒姒自然有把握李氏会喜欢它的。

    果不其然,李氏见钗子时眼睛倏地一亮,褒姒心下便知,她是极喜欢的。

    不过褒姒忽略了一点,喜欢不代表挑不出刺来。就是因为及其喜欢,李氏联想到自己曾经竟然没有拥有过比这更美丽的钗子,再想到这几天四爷都留宿在褒姒的房里,心下能产生什么感情?

    是恨。是嫉妒。

    李氏抿唇一笑,把钗子命人收好。

    “妹妹果然是宫中来的,出手阔绰不是我们可以比的。但我心中一直有一事不明,今日之言,还望妹妹不要怪我。”

    这番话,褒中带贬,褒姒见她本就心里留了个心眼,哪里听不出来?

    她明白,这女人果然不安分要挑刺了。

    “还请姐姐直言。”

    李氏又是一笑:“妹妹你本是好命之人,按道理来说,将来做个福晋不是问题,怎么就……”

    把李氏先前一句和这一句连一起,再去掉客气的话语,李氏的‘话中话’相当明白。

    哼,一介公主又如何?最后还不是做了个妾身份还不如我呢。

    褒姒半点不动怒,她也笑了。

    “姐姐你的意思我不太明白。难道嫁给贝勒爷不好吗?”

    闻言,李氏一下不知怎么应答。

    若说好,那褒姒为何不能嫁?若不好,你李氏又嫁给四爷做甚?

    无论哪个回答李氏都在自己打自己嘴巴,而且还是超响亮的那一种。

    事后回房间之后,甲先生不知道怎么听闻这件事。他瓮声瓮气地道:“太—被—动—”

    (新官上任还有三把火呢抢占先机你懂不懂,一开始就示弱不知道别人以后怎么变着法子踩你呢有些人就爱蹬鼻子上脸。)

    “制怒。”褒姒半卧在贵妃椅上,神情闲适,她把甲先生的口头禅还给甲先生,“甲先生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是为何?天干气躁的,动怒多小心上火。”

    “怒—你—不—争—”

    褒姒嗤笑:“我去争才奇怪了。我又不是巴望着夫君宠幸的小老婆,为何要做这等掉价的事情?”

    “再说了,怎么来说也是胤禛他求着我。”末了褒姒还要补充这么一句,当妖怪的骄傲之气尽显。

    甲先生摇摇头,一副‘朽木不可雕你没救’了的表情。他不再说话,慢悠悠地爬水缸里趴着闭目养神了。

    凤褚不知道忙什么事情,最近几天都见不着人。褒姒一人呆在房间中,闲着无聊也只能找甲先生说话。

    虽然甲先生一副不太想理她的样子。

    “而且甲先生,你不觉得……耍些小手段争风吃醋的李氏挺可爱的吗?只要不伤大雅,随她去吧。”

    甲先生仍然在水缸里挺尸,打定主意不和褒姒讲话。

    褒姒翻个身,趴在躺椅上侧脸看向水缸。

    少顷,她又翻身回来。

    不理就不理,她正好睡个美容觉。

    甲先生默默摇头。

    这小狐狸还是小孩心性太重,不能成大事啊。

    事实证明,甲先生果然是对的。

    褒姒的确觉得,李氏的一些小动作无伤大雅,不过长此以往不是个办法。苍蝇多了还嫌烦呢,更何况是个不太笨的女子的心机。

    今儿个褒姒特意带了一对耳坠,去看望李氏。

    由于前些日子面对挑衅,褒姒采取的都是能忍则忍的态度。所以这些时日李氏就认准了她在宫里被保护的太好,是个好欺负又懦弱的姑娘。

    但到底会怎样?

    宫里长大的孩子里出不了小白花。

    褒姒一开始态度就很明显,息事宁人。女眷们的心思她能理解,小打小闹就算了,但若认准她是个好欺负的人,时时刻刻犯她头上,那就别怪她翻脸不认人了。  对于褒姒来说,李氏压根就不是威胁。

    虽然她公主身份被革,但好歹她也是宜妃的女儿。她嫁人以后就住在京城内,时不时递牌子进宫去拜访,也没有问题。再说了,她嫁得不好,宜妃当然会更关心她过得如何,是否受到欺负。

    但借宜妃之手斩闺怨,褒姒始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她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女子,如此小小挑衅,哪要花这么多心思?

    于是乘着还有心情办了这事儿,褒姒挑了个天气好的日子,拜访李氏。

    刚刚坐下,褒姒也不喝茶吃点心,直奔主题:“姐姐,前些日子我寻了对耳坠,觉得非常适合你,于是今儿个就给你拿过来了。”

    “霁月。”褒姒一声命下,霁月乖巧把首饰盒子奉上。

    褒姒一边打开首饰盒子,一边道:“不瞒您说,我今日来访,是有点要事找姐姐商量,不知姐姐是否能拨冗听我说?”

    “能有什么事情不能当着下人的面说?”李氏有点不悦。

    但这几日以来,褒姒也不是白白装小白花混迹在李氏身边的,乘着这些时日,她摸清了李氏的喜好。这副耳坠,可是特意托人从宫中带出来的。

    李氏喜欢这副耳坠喜欢的紧,虽然有点不情愿,但还是肯了。毕竟女子之间么,总有点不方便别人听到的事情。褒姒含笑对霁月使了个眼色,霁月呆在褒姒身边多时,差事办得利索。她心领神会,带着屋子里的几个丫鬟走出去了。

    为什么褒姒要特地把下人都支开?那当然是因为不能见人的东西,不想给人看见了去。

    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若是真假借他人之手,李氏就算受到惩罚,也会心有不甘。到时候李氏还是会想着法子绊她一下,以解心头之恨。褒姒觉得这样没完没了的真烦心,当然,她也可以一个‘不小心’就让李氏丢了小命或者被监…禁起来,不过褒姒不愿意,就长相来看,身为汉人的李氏最得她眼缘,一大好年华的貌美女子就这么香消玉损,褒姒觉得挺可惜的。

    那应该怎么办才能永绝后患呢?

    其一,让李氏喜欢她。

    当然这不太可能,褒姒自觉她没有那种人格魅力,要是凤褚在这里还可以替她装一装。最最重要的是,她两现在的立场是李氏的‘情敌’。去喜欢自己的情敌?褒姒觉得李氏的情商可能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这样就要说到方法二了。

    其二,让李氏害怕她。

    不但是害怕,还是打心眼的惧怕,就像老鼠避着猫那样的怕,怕到李氏见着她就背脊发凉。

    说到怕这就简单了。要李氏打心眼里喜欢得废上不少心思,但要是怕……易如反掌。就像甲先生所说的,你好好对他们他们把你当妖怪,吓一吓反而把你当神仙。

    但不论是妖怪还是神仙,人类会有一种本能的畏惧之情。

    褒姒要利用的正是这一点。

    待下人走出去,带上门,褒姒方拿起那对耳坠细细打量,然后笑道:“姐姐,我帮你戴上。”

    她声音柔缓,态度客气,李氏觉得这几日打压这小白花公主的气焰很见成效,心下一阵满意,虽然她极力克制,眼角眉梢还是不禁流露出淡淡的得意。

    扶着李氏坐到梳妆台的铜镜前,褒姒拿着新耳坠正要给李氏戴上。

    “等等,我旧耳坠还没摘下来。”

    李氏正要伸手去摘,正在这时,手腕突然被人用力制住,她低头,只见褒姒一只手紧紧握住李氏纤细的手腕,狠狠压下!

    她凑到李氏耳边道:“不必摘下,我再为姐姐穿两枚耳洞。”

    那一刹那,褒姒的声音似乎被一层寒霜笼罩住,李氏不禁浑身一震,冷汗冒了出来。于此同时,褒姒另一只手执着耳坠,抵于李氏的耳骨上。银色尖端用力戳进骨头血肉里,安静房间中,几乎可以听到金属穿过肉身‘噗’的轻短一声。

    痛!

    按道理来说穿耳洞应该不太痛,但这一下首先是刺在耳骨之上,并且褒姒故意刺歪了,血液冒了出来,顺着耳朵的曲线滑下。

    那一瞬间,李氏一下只觉得自己耳朵上火辣辣地痛,这痛感几乎带着她半边身子都痛了起来。但她受惊地呼叫声却不能溢出嘴边,李氏的脖颈似乎被一只透明的手给死死扼住,就连呼吸都变得紧促了起来。

    李氏一双乌黑水亮的眼睛里溢满了恐惧的泪水,轻轻一眨眼就滑落下来。褒姒还在仔细地盘弄那副耳坠,那注视耳坠的认真视线,仿佛是在看着自己思念已久的情人。

    而从铜镜中窥视到褒姒这莫名专注以至于都诡异起来的眼神,李氏心中一颤,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继而战栗起来。

    褒姒这才把视线从李氏的耳朵上调开。

    说实话,她也有点控制不住自己。

    山海经里有记载,九尾狐性喜食人,而想要化为人形的狐狸精,必须先食一百个男人的肝脏。这话不假,确有其事。因此,九尾狐就算能力能与众多灵兽比肩,却无法算在灵兽的范围以内。

    她很长时间……没有尝过血的滋味了。

    看着鲜红的血液顺着妇人雪白的皮肤滚滚而下,那色泽气味,让褒姒不禁产生一种渴求。

    一种名为‘饥饿感’的渴求。

    危机关头,想必李氏也从铜镜之中看到了褒姒的异样眼神,但她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手抬不起,脚也抬不起,只能不住地颤抖、哭泣。

    想必她的心中正在说着一千个对不起,一万个再也不敢了吧?

    但说到底,褒姒也很久没有吃人了。自从她可以化成人形以后,就觉得这项喜好实在有点变态,反正天下能吃之物如此之多,并不必偏偏犯在人类身上。

    而且今日她来,只是为了吓吓李氏,弄出人命事情闹复杂了多不好。

    这么想着,褒姒就把视线移到了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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