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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重生1990-第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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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宋志超的承诺,海棠破涕为笑。

    宋志超就用手指刮了她鼻子一下,“又是哭,又是笑的,你还小呀?”

    “本来不小的,遇到你就这样了………所以你才是最终的大坏蛋。”海棠娇嗔一下,又在宋志超的肋间拧了一把。

    宋志超一声大叫:“好啊,敢掐我,看我怎么收拾你!”立马扑上去,把海棠扑倒在床上。

    顿时,乱成一团。

    当然,刚才那个澡也白洗了。

    ……

    在宋志超离开潘禺的时候,潘禺这边有很大的动静。

    首先,海棠旗下的“大海玩具厂”正式并入万达贸易公司,海棠辞去玩具厂厂长职位,变成万达贸易公司的第一位女副总经理,宋志超的表弟朱富贵也跟着高升,取代戚万达,正式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与此同时,宋志超旗下的万鑫国际投资公司,再次投资100亿人民币,在潘禺等地陆续收地,目的是为了成立“万达地产公司”,成为未来潘禺地产业的龙头。

    而万达地产公司的总裁则是刚刚辞去万达贸易公司老总职位的戚万达………也就是说,从这一刻开始,戚万达不再打理万达贸易公司的事务,开始正式坐镇投资百亿的万达地产,开创万达地产的新时代。

    在宋志超看来,既然霍家要做南沙王,不让自己插手投资南沙项目,那么求人不如求己,既然自己早已知道未来内地地产业的火热,那么何不现在就开始筹备,用低廉的价码多收一些地,未来好开发成大的楼盘。而万达地产的目标不仅仅在潘禺,按照宋志超的算计,万达地产目前的主要进军对象是北上广三个大地方。至于地产业这方面,戚万达是香港来的,香港地产很成熟,让他来主抓就可以了。

    当然,在之前的宴会上,宋志超承诺mark哥等人的,也不只是随便说说,在离开潘禺之前,宋志超也都有了安排。

    首先,mark哥旗下的凯撒俱乐部,以及百老汇歌舞厅,并入宋志超的香江娱乐帝国,并且借助宋志超的雄厚资金,开始走出南方,准备在大上海,京城,金陵等地开办连锁公司………也就是说,未来大中国的很多大城市,都会有凯撒和百老汇的影子。

    至于怎样把这些场子做起来,除了宋志超拿出三千万雄厚资金之外,从这一刻开始,凡是凯撒俱乐部或者百老汇歌舞厅都可以邀请香港大明星来内地演出,其中包括香港的四大天王,甚至条件允许,还可以邀请到好莱坞巨星来内地登台表演。

    宋志超相信,在这个时代,只要能把香港明星引进内地,已经是一件很牛叉的事情了,到时候旗下的俱乐部和歌舞厅还不场场爆满?

    当然,这只是宋志超征服内地娱乐业的初步计划,在宋志超的计划中,开办俱乐部和歌舞厅纯粹是小打小闹,宋志超还要建立一家以内地为主的电影公司,取名为“友谊兄弟”电影公司………这个名字是mark哥取的,当他知道宋志超的宏伟蓝图,激动得不得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能开电影公司,于是“友谊长存”“兄弟情深”,就成了这家电影公司的名字。

    准确地说,宋志超要早一步超越未来的内地四大电影公司,站在娱乐事业的最高峰上,让未来的王氏兄弟等人只能仰望自己。

    与mark哥一起在这个大计划中得到好处的是开录像厅的陈建军。

    陈建军原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稀里糊涂过去了,没想到宋志超回归潘禺,自己时来运转,宋志超邀请他一起成立电影公司,毕竟老陈开了这么久录像厅,对于什么电影受欢迎,什么电影老百姓喜闻乐见还是很有研究的。于是,陈建军摇身一变,就成了“友谊兄弟”电影公司的创办者之一,与mark哥一起成为宋志超创办内地影业的左膀右臂。

    其余他人,吴炳坤和罗师傅两人岁数大了,也过了激情创业的年代,所以宋志超就安排了去香港旅游,作为这次见面的福利。

    至于宝霞姑娘,她的服装设计能力毋庸置疑,总呆在潘禺这种小地方有些浪费,所以宋志超准备也把她送去香港,先在香港的服装界锻炼一段时间,再回地内北上广,创建万达服饰自己的品牌,正式进军内地服装业。

    ……

    做完这一切事情之后,差不多已经是腊月二十七,距离大年三十还有三天。

    宋志超不再耽搁,当即搭乘火车,再次踏上回老家的征途。

    当火车响起的时候,目送他离去的人,无不百感交集。

    短暂的相遇,宋志超给他们带来了天大的机遇,每个人几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mark哥和陈建军心思翻滚,未来他们将会成为内地电影行业中的领头羊,成为娱乐大佬。

    作为宋志超身边得力悍将的戚万达,也快要北上,去京城和上海,那里有等待他的万达地产帝国。

    朱富贵呢,雄心万丈,对于他来说,万达贸易这个庞大的贸易帝国以后就要靠自己来掌舵了,能不能超过戚万达,众人都在拭目以待。

    至于海棠姑娘,她看着火车远去,眼神是迷离的。

    对于她来说,不在乎事业,只在乎火车上的那个男人。

    是的,那是她的男人!

    

613【近乡情怯】() 
南都市………

    千古人龙诸葛孔明躬耕之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如今临近除夕,南都的天气酷寒异常,天空飘着鹅毛大雪。

    古老的绿皮火车嘟嘟叫着从远方驶入简陋的火车站,蒸汽火车喷射出腾腾白气,弥漫周围,夹在凌风飞舞的雪花,让天地间变成了迷蒙一片。

    从远方回来的游子们,一个个身穿厚厚的棉袄,鸭绒袄,带着行李………背着鱼皮袋,绑着鸡鸭鱼,有的甚至挑着扁担,扁担里面塞着各种日用品,毛巾,茶缸,小铁锅……模样臃肿笨重地从火车上挤下来,操着地方方言:“弄啥嘞,不要挤了,再挤都挤怀孕了!”“你这个鳖孙,不挤你会死啊!”“挤挤挤………挤你妈呀!”

    旁边………

    “大家都急着回家过年,但要有秩序,要五讲四美,要懂得排队!”负责疏散乘客的列车长,身穿蓝色铁道制服,手里拿着大喇叭,对着蜂拥而出的乘客大声喊道。

    宋志超就是在这样乱哄哄的氛围下,从火车上下来,然后看了一眼外面迷蒙的蒸汽,还有蒸汽中随风飞舞的雪花,这时候宋志超才发觉自己干了一件很蠢的事儿………他忘记穿冬衣了。

    没错,宋志超是从南方回来的,潘禺气候还算温暖,尤其在大冬天,一件单薄毛衣就可以过冬,可是这里是南都。

    在车上的时候,因为人多,宋志超乘坐的又是卧铺………本来他是要搭乘飞机的,只是可惜,因为气候原因,航班延迟,宋志超只好坐火车回来。

    一阵厉风吹来。

    宋志超忍不住打了一个寒蝉,紧了紧自己灰蓝色的牛仔外套。

    旁边,一个挑着扁担的大叔看见他,嘿嘿一笑:“小伙子,身体素质挺棒的,这么冷的天还穿这么少!”说完,呲着大黄牙,挑着扁担扬长而去。

    宋志超:“……”

    从车站走出来,外面排满了各种交通工具,摩的,三轮车,还有面包车。

    这些人都在拉客,对着那些看起来行走不便,很笨重的乘客,就高声吆喝:“同志,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同志,坐我的三轮车吧,挡雪避风,可得劲儿了!”

    一个抱着孩子,背着行李,穿着碎花大红袄的妇女上了三轮车,孩子哇哇地哭,看起来是冻着了。

    师傅让妇女先给钱。

    妇女就把孩子放在腿上,从解开一层又一层的厚棉袄,掏出手帕包裹着的钱来,给了师傅五角钱。

    在这个年代来说,五角钱已经很不少了,坐个三轮车绰绰有余。

    那三轮车师傅欺负对方是个女的,又抱着孩子,就说钱太少,还不能开车,要等一等,等有搭顺风车的,自己多带几个人。

    此时风大雪大,孩子哭得稀里哗啦,女的就求师傅别等了,快开吧,到了家孩子能暖和一点。

    师傅就说,自己也不容易,家里也有一家大小等着自己开锅吃饭,要不,你加钱,我就开。

    在南都这一带,掏出五角钱坐三轮车已经很奢侈了,女人哪里还舍得花钱,当然不给。

    两人就此争执起来。

    那孩子很小,不懂事儿,又受了冷,此刻哭得更大声。

    这时,一个声音说:“去枣林是吗?正好顺路。”

    三轮车师傅:“……”

    抱孩子的妇女:“……”

    宋志超上了车,吩咐道:“开车!”

    ……

    南都市,枣林区………

    到了地方,那个妇女抱着孩子早早下了车,她丈夫早在路口的大雪地里焦急等待着她。

    见她下车,就忙跑上前,嘘寒问暖,又是抱孩子,一家三口冒着风雪,乐融融地离开。

    宋志超凭借记忆,让师傅继续开车,去自己家。

    谁知道那个三轮车是个老旧货,这一停车,就发动不着,任凭司机师傅咬着牙开蹬,就是打不着火。

    最后没办法,师傅让宋志超下来帮忙推一把,有了助力,那破旧三路车,这才屁颠屁颠地响起来,再次打着火。

    此时宋志超已经被冻得不像样子,本来他身体结实,可就是有个毛病,怕冷不怕热。当年在俄罗斯的时候,他就很讨厌那里酷寒的天气,这也是宋志超喜欢潘禺,喜欢香港的原因,气候太舒怡了。

    上了车,三轮车师傅见他冻得发抖,就把自己屁股下暖屁股用的毛毯丢给他,说:“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文明人,白白净净的………不嫌脏,你就裹上!”

    都到这份上了,冻得浑身发抖,喷嚏一个接一个,宋志超又哪里嫌脏,即使他有洁癖,此刻也顾不得许多,裹了毯子,缩在车上,说了句:“怎么那些商店都不开门?”意思是,有开门的,可以买件衣服。

    “这大年三十的,哪有店铺开门,都回家过年了………再说了,这么大的雪!”三轮车师傅一边说,一边开车。

    此时,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宋志超看看手表,已经是七点四十分。

    ……

    当三轮车差不多把宋志超载到他们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白雪皑皑的村子,在漫天大雪中犹如一个个蒙古包,宋志超下了三轮车,远眺过去,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人人都说,近乡情怯。

    但宋志超的感受却不是这样。

    因为他根本就是真正的宋志超,对于这个村子,甚至对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没有太多的感觉。

    原本以为自己会冷静处理目前的情况,但很快,宋志超就发觉自己的想法错了。

    走在村子中,看见那口古老的枯井,宋志超的脑海中泛出小时候和小伙伴在这里打水玩,自己差点掉进去淹死,幸亏被一个叫三婶的给救了。

    走过那个记录村子历史的模样像乌龟般的大石碑,宋志超脑海中又泛起了夏天在上面玩耍,与小朋友一起骑乌龟打仗的趣事。

    越走越近,宋志超脑海中泛起的东西就越多。

    这不是他的童年,却又是他的童年。

    就在宋志超陷入一种诡异的状态时,一只大黑狗开始冲他狂叫起来。

    “汪汪汪!汪汪汪!”

    宋志超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一条恶犬,没想到情况不对。

    大黑狗并不是凶恶地在吠叫,而是一种欢快和亲切的叫声………甚至冲他摇头摆尾。

    难道是熟人?哦不,熟狗?

    就在宋志超疑惑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小黑,你叫什么叫,不吃东西突然跑出来干嘛?”

    说话间,就见一个穿着红色鸭绒袄,甩着大辫子的漂亮女孩,拿着三个热乎乎的馒头,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614【家有宋子】() 
夜晚之中………

    大雪纷飞,冰天雪地的,猛然走出来这么一个甩着大辫子的漂亮姑娘,宋志超禁不住愣了一下。

    对方看见他,也愣了一下。

    原来这女孩平时就有个好习惯,只要小黑在外面一叫,很多时候都是遇到了那些讨饭要东西的乞丐,这时候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就会拿了热馒头之类的,出来送给那些乞丐食用。

    今天也是一样,小黑在外面不停地狂叫,小姑娘还以为这大年三十又有乞丐过来,一想这天这么冷,于是就热心肠地拿了热馒头出来,准备送给乞丐,可没想到这个乞丐是个年轻人。

    “小姑娘,请问……”这村子挺大,还东拐西拐的,宋志超有些迷路,想要问清楚宋家住的方向。

    那小姑娘一听这话,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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