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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桐影里的旧夏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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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却像是一字排开的红绿灯。如此靠近,如此默契。

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温书、一起逃课、一起做现在看来特别幼稚的很多事情。

我们骑着各自的单车,结伴而行。

上帝说,一个人长大会很寂寞。所以就让我们这样靠在一起,相互慰藉。

林感说过一个类似脑筋急转弯的问题。

“你知道世界上有什么‘门’是永远分不开的吗?”

答案就是——“我们”。

其实,这世界上哪来什么永远啊?说穿了,那都不过是些感性的人用来哄哄自己、骗骗身边人的口头禅罢了。

那么,属于我们的“永远”,究竟有多远呢?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毕业典礼真不是一般般的无聊,刚出门时的满腔悲呛也被那公式化的走场消磨殆尽。

 好好枕着林感的一条胳膊,睡得不知今夕何夕。由于姿势不佳,还偶有口水滑落。

 各代表你“简单说两句”,我“再简单补充两句”,就消耗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个个跟唐僧拜过把子似的,都是话痨,全拿光阴当粪土。

 然后就是些剔除爱情、欲望和负面情绪的歌舞表演。我想,你怎么就不整些儿歌、儿童剧来演?!

这会儿,小老头正领着他班上几个男生合唱《把根留住》。那个叫慷慨激昂啊!

林感形容说:“就像是一群太监在呐喊。”

然后前后左右配合着一片大笑,很快在这个大礼堂里流传开去。

我说,“林感,你报复心还真强!”

“那还不是因为我讲义气!”

“是孩子气吧!”莫名地开始有些同情小老头。摊上个在男人中属于三等残废的身材就算了,偏偏还没有一颗美丽的心灵。

瞧瞧这毕业照,一眼望去就数最高的林感和海拔最低的小老头出风头了。偏偏林感那家伙还故意站到他身后。这对比简直惨不忍睹。

上帝啊,总是喜欢这样玩笑人间。

  谁会知道这高考结束得如此仓促,似乎一下子带走了生活的全部意义,空虚变得漫无边际起来。

记得闫好好曾说过一个颇讽刺的“梦想三部曲”:

高一进校时,我们都《抓一个梦想在手上》;

然后我们像拼命三郎似的为之奋斗,只因为《我的未来不是梦》;

但高考一过,我们却只能哀叹《我一无所有》。

照片已经上了塑,似要将那一张张逆光里的笑脸做成永恒的标本。

原来,什么“花季”“雨季”都走到尽头了。

我可爱的、亲爱的、最爱的青春啊!如果也能撒把盐泡着就永远不腐败,那么,这一定是最惊艳的一道泡菜!

到底,还是没有谁与谁能够陪伴彼此从开始一直走到最后的吧?

我想念米永生。更想念米修。

所以,那张志愿表上的所有大学都离不开一座城市的名字——恋城,恋城。

想着有一天离开好好和林感,竟一下子感到无所适从起来。到底是那么害怕着“离别”这个字眼。

每一次的分别都如一次重生——带着前生满满回忆的重生。那么辛苦,那么惆怅。

“唉……林感你的另一条胳膊就借我枕枕吧。这种最后一次大团聚的场景怎么就让人直泛酸呢?”

还是闫好好有先见之明,睡着了一了百了。眼一闭一睁就过去了。

林感的肩膀并不宽广,松软的白色T恤衫上有着淡淡的肥皂香味,甚至还夹杂些许泡桐树特有的清香。

这个肩膀背负过米夏和闫好好肥硕的大书包,负荷过“过山羊”时突然加诸的重量,承载过三个人快乐、疯狂,甚至是伤心、失意的情绪。

那么熟悉,那么安全,那么温暖……

我们彼此依赖,就像最亲密的姐妹兄弟。

“米夏……”

“嗯?”

他说,“我收到恋城美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了。闫好好是被第二志愿录取的,学校也在恋城。”

那时真的惊诧极了。

条件反射地坐直身体。脑袋却不期然直直撞上林感可怜的下巴。

“喂!米夏,你可不可以不那么激动啊?!”修长而干净的手指,拼命想揉散了痛意。

“动你的骨,伤你的筋啦!”什么毕业的感伤、撞到脑袋的疼痛通通都九霄云外去了,胸腔里满是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泛滥。

我说,“你俩填志愿怎么都不跟我商量一下?!拜过把子又怎样?青梅竹马又怎样?你和闫好好都是吃糨糊长大的吗?为了我都去填报恋城的大学。那然后呢?也打算留在那里工作结婚过一辈子吗?”

林感满脸的无奈。“我的米夏姐姐,其实你什么都好,最大的缺点就是自作多情!谁跟你说是为了你啊?我问你,全国最好的美术学院是哪儿?”

“恋城美术……”

“那不得了!我不去那里,还有什么地方能容得下我这尊大佛呢?”他笑得一脸媚态。“而且我听说恋城的美女就像夕原镇的泡桐树一样——遍地都是。我可是为了我暖洋洋的春天去长途跋涉!” 说着,还真就表现出一副垂涎三尺的色狼模样。

我说,“林感,其实你真没什么好的,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要脸!”

他说,“看你在大众面前还挺淑女的,怎么跟闫好好学得跟一女流氓似的。就你这样,你那双胞胎姐姐哪还敢认你啊!”

“你才跟闫好好打同一品牌呢!说话都是用一样的广告语!”

林感刚想反驳些什么,睡梦中的闫好好却突然抬头猛打一个喷嚏。留给林感满脸的唾沫星子,继而又倒头大睡。

于是那所谓的“毕业典礼”,现在重新回想起来没有苦涩、没有落寞,充斥的全是残留在好好口腔里好闻的咖啡香味。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米永生在电话里说,“回家过暑假吧,还有你们的十八岁生日。……米修很想你。”

好好将本该五天后的生日提前过,也算是顺便为米夏饯行。

酒过三巡,每个人都变得兴奋起来。

我说,“闫好好,我好想回家哦!从来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过。”啤酒漂着白色泡沫,一路奔流进血液深处,原本的冰凉很快变得灼热。

闫好好说,“从小到大,我们三个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小时候还一起洗澡一起睡,差点就没拿根绳子拴在一起了。长大后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左啃一口鸡腿,右灌一口啤酒,才接着道。“其实,那也怪林感,好好的女人不做,没事长成一男的干嘛?真他妈费解!”

“闫好好!你才发育错方向了吧?一开口就是个粗人。明明一爷们脾气,还要揣着俩馒头充女性!”

“嘿!怎么着!”闫某人拍案而起,震飞了林感刚夹到嘴边的大鱼丸。“这叫气魄、这叫豁达、这叫不拘小节。你丫懂不懂欣赏啊?难道非要跟个小媳妇似的整天期期艾艾,才对得起这胸部吗?”

“哎,我说你这人说话就不能含蓄点吗?这视觉污染、空气污染的还不够人受啊?!你还整天小范围制造听觉压迫。就不能为生你养你的党和人民着想一下吗?”

“我就一粗人!你一粗人的拜把兄弟就少道貌岸然了。明明就一泥鳅,还学人搞彩绘充当热带鱼!”

林感的手掌渐渐凝聚起真气,就像随时会发出一记铁砂掌一样。“你这女人是大姨妈缠身还是提前更年期啊?怎么跟只田鸡似的!”

“哟!这时候承认人家的染色体跟你不一样啦……”闫好好得意得浑身抽风,毫无保留地露出无耻的笑容。

本就不大的火锅店,说话一大声就跟舞台上打了聚光灯在身上一样。

见闫好好还想说些什么,我说,“行了行了,你们再胡扯下去,我都可以在这里摆摊收费了。说不定连这顿饭钱都能省下。(奇*书*网。整*理*提*供)”我用下巴指指快笑得撒手人寰的人群。

闫好好立马调转矛头叫嚣,“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家相濡以沫啊!”

林感委屈地重新在位子上坐好。“没什么文化,就别学人乱用成语。一起出门简直是奇耻大辱。”不过这嘀咕大概也只有他自己能听得见。

两人这才算消停了。

“米夏,你明天几点的火车啊?我和林感过去送送你吧。”半晌,好好搁下筷子说道。

我说,“算了吧,谁知道你们会不会又在火车站杠上,我可丢不起这老脸。再说了,我也就是比你们先过去两个月。等开学了大家又见面了。有必要那么依依不舍嘛!小别胜新婚。我们都呆一起十年了,我早就腻歪了。”

闫好好一脸鄙夷。“是是是,你就迫不及待地想见你那双胞胎姐妹嘛!哦,还有那个子彦哥哥是吧?揭了面具就整一大花痴,满肚子的花花肠子。”

我没有反驳。

对于好好的话,一时间让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第二天,好好和林感还是来了。

米轩和大伯帮忙把行李安置到行李架上。确定一切都妥当之后,又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一番。俩爷们絮叨得跟大妈似的。

却让人很窝心。

火车缓慢而悠闲地行驶着,不断剪辑车窗外的景色。

曾经常常想这样背起行囊,带着喜欢的书籍、喜欢的音乐,一个人踏上无休止的旅程。去看陌生的风景,认识陌生的人群,道听途说一些别人的故事。

一边漂泊,一边收获。

只是自己太过于依赖习惯。

就如现在,独自离开熟悉的夕原小镇,每一根神经都充斥着强烈的不安全感,而非自由。

尽管那是一个居住十年却并不真正属于过自己的家。过于忠厚的大伯,些许势力的大妈,还有从小到大不欺负我不爽的米轩哥哥,却都早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现在身边没有这些人,更没有好好,没有林感,没有所熟悉的任何。

铁轨直直地指向未知的远方。

我打开画卷,那是临着上车林感递过来的。

整个画面是华丽的紫色调。夕阳西下,落日群岚温柔地摩挲着。岁月留给粗大泡桐甚是沧桑的印记。一个束马尾的少女轻倚树干,背对着,看不见脸上的表情。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直顺而柔和。洁白的及膝连衣裙被风轻牵一角。那背影些许落寞、些许固执。四周被虚化的夏花却仍不可抑制得妖娆着。

这是高2那年,林感获全国银奖的水粉画作——《一米盛夏》。

从得奖之后,便一直被展览在操场边的玻璃橱窗里。

其实很多学校都如此,总爱紧紧抓住荣誉的尾巴,用作招揽更多学生的工具。早已见怪不怪了。

是米夏太过不忍。趁着假期,又溜回无人的学校去。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空荡荡的教学楼。

两两相对的教室。

这里曾是被千万遍诅咒过的地方啊!

走廊里散乱一地翻皱的教科书,还有密密麻麻写着答案的试卷。曾经那般轰轰烈烈,现时却也显得寂寞惆怅。

仿佛此处刚历经一场浩大的战役。没有失败者,也没有成功者。惟留一群少年被埋葬在纸张里的回忆。

在橱窗前徘徊许久,终于还是揭下那幅水粉画,卷起、塞进随身包包里。然后到画室找了林感另外的习作填补这个位置的空白。

掩耳盗铃亦是一种自我安慰。

孔乙己说过,对文化人而言这真的不能算作“偷”。不过是“窃画”而已,“窃画”而已。

“米夏!你在干嘛?”

声音很清脆、很突然地贴上右耳际。

转身,唇却不期然地擦过那个人的嘴角。林感薄红的脸无限放大在眼前。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像一把薄扇。

淡淡的香皂味道,夹杂些许泡桐树特有的清香,顿时在鼻尖蔓延开去。

心慌意乱。甚至,连最最习惯的呼吸也失去节奏。

我条件反射地退开,却褪不去脸颊上突如其来的温度。

那么一瞬间,不敢去查看属于他的表情,唯有一种乱伦的罪恶感在四肢百骸不可抑制地升腾。

“同学,你们在干嘛!?”门卫大伯捧着午餐盒饭从远处急急跑来。

林感看我一眼,拉起我撒腿就跑。

紧接着,一只带着一股异味的破旧军鞋从耳边呼啸而过。

回头望去,门卫大伯单脚立在原地,几根脚趾头露在袜子外面招摇。大伯想继续追却又担心洒了手中的饭菜。那纠结的表情煞是可爱。

林感大发慈悲地捡起鞋子,只一个潇洒的三分球动作,就准确无误地落在大伯抬起的右脚下。

“大伯,腿脚不方便;请服万通筋骨片!”

然后那小子就拿我衣角拼命地擦拭双手。一时间我没明白,半晌才反应过来。于是毫不留情地对着他背后狠狠踹去。

现在想来,他是聪明的。他用了最不着痕迹的方法,化解了那个亲吻可能带来的尴尬。

后,我把《一米盛夏》还给了林感。尽管那记载的是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回忆。

据他本人说;这幅作品的灵感来自于某次米夏与闫好好两位同学闹别扭。米夏同学哀怨得跟林姑娘似的,活脱脱就一小怨妇。

我说,“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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