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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红楼梦世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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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他又联想到迎春和探春的婚姻,也是非常不如意,探春相对还好些,只是远嫁到蛮荒之地,而迎春则嫁给了一个暴虐之人,最终被生生折磨至死。

    自己既然来了,通通都要改变,若不能保护这些女孩儿家,来到这世界就少了许多意义,不过一件一件来,湘云今年或许就要定亲,当务之急,先解决她的事儿。

    贾玮想着,暗暗下了决心。

    回到院中,进入书房,翻出妙玉赠的《金刚经》,贾玮坐在书案前,一笔一划抄写起来。

    这两日事情太多,他想通过抄写此经,静静心思,看看能不能静中生慧,在一旁铺纸磨墨的,照例是晴雯,她的职差便是在书房内,也挺喜欢这份书僮的杂务的。

    贾玮自己,这段时间也总结道,“书僮有两个,外有茗烟,内有晴雯。”

    “二爷,你的字写得真好看。”看着贾玮笔下工整的小楷,晴雯在一旁赞叹道。

    “真的?那我可要多写几个字。”贾玮笑了起来。晴雯她不识字,更不懂得书法,其实他的字差得远了。

    “你写吧,有我磨墨呢。”见贾玮同她打趣,晴雯也抿嘴一笑。

    贾玮又写一阵,搁下笔,揉了揉手腕,随口问道,“姐姐,你在书房里呆了这些年,想不想识字写字?”

    “我倒是想学,但又没人教。”晴雯笑道。

    “怎么不早说,我可以教你啊,姐姐觉得如何?”贾玮登时来了兴趣,不知一向闹腾的晴雯,趴在那里写字,会是个什么模样儿。

    “好是好,可是我怕耽搁了二爷的功课,还是算了。”晴雯先是一喜,随即就摇摇头说道。

    “有什么可耽搁的?教你识字写字,我自己也能进益呢。”贾玮不以为然地说着,借此打消她的顾虑。

    晴雯颜色出挑不说,更兼心灵手巧,在府中无人及得上,若是识字写字,应该也能比别个学得更好更快。

    贾玮对这个女弟子充满期待。

    “……既是这样,那好罢!”想了想,晴雯欢欢喜喜接受下来。

第27章 壮汉() 
次日上学时,贾玮向茗烟打听了卫若兰其人。

    茗烟这鬼机灵,果然知道,说道,“二爷,你怎么不记得了,这卫公子也是出身公侯世家,父亲是翰林院学士,他本人今年才十五岁,却已是国子监的监生了,听说此人诗词俱佳,文采风流,被人称为京城才子之一。”

    贾玮听了一愣,怎么又是国子监,看来,接下来的日子,要跟国子监卯上了。

    不过,茗烟说的如此详细,应该是可信的。

    虽说书中记载,卫若兰是王孙公子,但王孙公子并不单单指王爷家的公子,还泛指所有的豪门世家公子。

    既然提前得知了卫若兰的情况,贾玮也不很着急了,只是在心中盘算,怎样将这桩姻缘搅黄,短命的才子就是个坑,云妹妹决不能跳进去。

    来到家塾,上课,放学,半天就过去了。

    再次目睹了赵恒将贾环的另一只手也变成红烧猪蹄后,贾玮口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的打道回府。

    马车走到关帝庙附近时,透过车帘子,只见前头围着不少人,马车过不去。

    不等贾玮吩咐,李贵、茗烟等随从跳下车辕,叫道,“借光,借光!”

    围着的人群让李贵、茗烟等吆喝几句,登时散开,原来路旁跪着一个披麻带孝的壮汉,身边是一张苇席,裹着个老者,看情形就知道,死去的老者是壮汉的亲人。

    这壮汉头上插了根草标,明显是在卖身求葬。

    “嘿嘿,这人也真有趣,既没钱,苇席一裹,往城外荒岗野岭一丢也就是了,硬是要卖身,求一副棺材下葬,死人还比得上活人重要?”

    “可不是,一副棺材少说也得七八两银子,哪个人银钱多了没处放,买你这壮汉,若是个貌美小娘子,倒是有人发这善心。”

    “话虽这么说,但此人孝心可感,一个大老爷们,卖身求葬,不容易啊。”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

    马车慢慢前行,这些围观者的议论一句不落地进入了贾玮的耳中。

    他不由地动了一丝恻隐之心,喊道,“停车。”掀开车帘子,下了车子。

    若是他原先的时空,他可能不大会理会这种事,因为十有八九是骗子,但在这世界,人们还是有些基本礼义廉耻的,轻易不会拿亲人的死来行骗,既然碰见了,就伸一把手,就像刚才那人说的,这么个大老爷们,卖身求葬,委实不容易。

    贾玮想着,走到壮汉面前,众人见车上下来一个华服公子,都又往两旁避了避。

    那壮汉的眼睛也抬了起来,一瞬不瞬地盯着贾玮,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位大哥,老翁是你何人?”贾玮望了一眼苇席,开口问道。

    “是家父……小人父子二人来京谋生,谁知家父染上了重病,求医问药,花去了所有盘缠,最终还是不治身亡,小人自幼丧母,是家父一手将小人拉扯长大,小人只求能为家父备副棺椁,卖身也在所不惜。”

    贾玮点点头,这个壮汉虽在悲痛之中,但说话还是颇有条理,三言两语,就将事情说得很明白,见了他这个富贵公子,也不生怯,应该是见过些世面的。

    他认真打量一番壮汉,见他左颊上有一处铜钱大小的伤疤,看上去有几分狰狞,并且眼神锐利,浑身上下似乎冒着一股无形杀气。

    这人莫非是盗匪之流,贾玮心下嘀咕,有些后悔多事了。

    但既然到了跟前,话也问过了,贾玮想了想,还是从袖底取出两个五两的小银锭,共是十两,放在壮汉面前,随后他就一言不发地转身走向马车。

    围观之人见状,纷纷望着他背影,开始交头接耳。

    “这位公子,还请留下名讳,以及府邸所在,待小人料理完家父后事,便去府上听从差遣!”

    之前壮汉虽对贾玮抱有一丝期待,但也仅此而已,不料这位富贵公子,居然当真出手救济,并且直接丢下银子,一声不吭离去,情急之下,壮汉飞快起身,冲到贾玮面前,抱拳说道。

    壮汉身材又高又壮,站在那里跟一座铁塔似的,再加上他身上的杀气,简直有些吓人。

    贾玮觉得同对方站得太近,不大舒服,便退开两步,“不必了。你快去葬了老人家吧。”

    他可没打算收什么人当仆从,他的成人健仆和小厮,加起来有十来人,多一个有何用?

    况且壮汉来历不明,瞧模样,极有可能是匪类,他就更不能随意收下了。

    贾玮登上马车,催促着车夫驾车。

    壮汉不敢造次,只得目送马车离去。

    回到府中,进了自家院子,来到堂屋,见到里头热闹非凡,袭人等几个大丫鬟,坐在那里聊得起劲。

    见了贾玮回来,她们皆笑嘻嘻地望向他。

    “二爷,你还不知道吧,老爷又要纳一房妾室了。”秋纹抢先地向他说道。

    “哦,是么?”贾玮装做很意外的样子,心想母亲终于行动起来了。

    “是真的,二爷,你又要多一位姨娘了。”秋纹打趣道,大户人家,接二连三纳妾司空见惯,丫鬟们常拿这个说笑。

    “哪家的?”贾玮很配合地问下去,否则容易引起她们的疑心。

    “周瑞家的四丫头呢,今年十六,今儿早上,太太刚刚地叫周瑞家的进来磕头,周瑞家的喜得合不拢嘴呢。”秋纹说罢,掉头向袭人道,“说起来也稀罕,老爷都多少年没纳妾了,这回太太居然主动为老爷纳妾,不知有何缘由没有?”

    “咱们太太为老爷纳妾很正常,咱们就别猜这个了。”袭人不欲多言地说道。

    “我也觉得此事有些奇怪呢!”晴雯看不惯袭人谨慎的说话态度,附合秋纹。

    她们这么一说,其他几个大丫鬟也都开始议论纷纷。

    贾玮在旁边听着她们八卦,想笑又不能笑,正待离开,忽地碧痕笑道,“大家不要说这些没用的了,都来猜猜看,老爷如今纳了三房妾室了,往后咱们二爷,会纳几个?”

第28章 伶俐无双() 
碧痕在这些大丫鬟中年纪最小,只比贾玮大几个月,替他洗澡时,相互嬉戏不是一次两次,因此打趣贾玮,相当随意。

    “我先猜,打小起,二爷就爱吃别人家嘴上的胭脂,说他年少风流并不为过,往后,至少纳个十房八房的。”碧痕格格笑着,抛砖引玉般地说道。

    “我也猜二爷会纳个十房八房的,咱们二爷这般俊美,纳个三四房就亏了。”秋纹瞅了碧痕一眼,眼波流转地说道。

    除了袭人和晴雯,其他几个大丫鬟,皆纷纷附合秋纹碧痕的话儿。

    袭人没有吭声,晴雯则笑骂道,“这起蹄子,没事说这个做什么!”

    贾玮见话题居然引到了他身上,不由笑了,同时也猜到了几分各人的心思。

    袭人晴雯不必说,无论是别人眼中,还是她们自己心中,成为他妾室的机会极大,并不怎么担心,而秋纹碧痕麝月几个,底气并非很足,因此才会有碧痕借着此话题来试探他,而其他几个配合演戏的情形。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装成落荒而逃的样子,贾玮去了书房。

    不一刻,晴雯也跟了进来。

    “要习字了吧?”贾玮想起昨日的许诺。

    晴雯点点头。

    “恩,我给你找找启蒙的书籍,上回翻书架时见到过。”贾玮到书架前仔细翻找。

    一阵子后,他手中拿着一本《三字经》过来,“姐姐,今日我便教你三字经一句,先教你念,再教你写,你自己再念诵抄写,直到熟记为止,可好?”

    “就听二爷的,你现在是我先生。”晴雯眼睛亮晶晶地道。

    贾玮打开《三字经》,指着头一句,念道,“人之初,性本善。”

    晴雯完全没有识字基础,最适合她的只有《三字经》,《幼学琼林》、《增广贤文》等对她都太过艰深了些,《百家姓》虽浅,但通篇都是姓氏,毫无意义,不学也罢。

    “人之初,性本善。”晴雯跟着念道,神态认真。

    “人之初,性本善。”贾玮又念道。

    反复让晴雯跟读五遍,见她念得稍稍流利了,就说道,“好了,接下来你自己熟悉,将这一句念得完全流利了,再一个字一个字的分开念,直到看到哪个字,都能瞬间念出并记住,我再教你写。”

    交待一番,贾玮自己动手,开始磨墨,同昨日一样,抄写《金刚经》。

    晴雯见了,放下《三字经》,要过来替他磨墨,被贾玮喊回去了,“你念你的句子去,这点小事,我自己能干。”

    贾玮磨好墨,开始摊开纸张,誉写《金刚经》。

    才写了堪堪不到两行,晴雯走过来了,说道,“二爷,这些字儿,我全都会念了,也记得了,可以抄写了么?”

    “都会念了?都记得了?”贾玮有些不信,才这点工夫,一个完全没有识字基础的人,要记住六个字,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他自是要考一考她。

    “念,念整句句子。”

    晴雯无比流利地念了出来。

    “这个字念什么?”贾玮有些吃惊,又随意指着“初”字说道。

    晴雯飞快地答了出来。

    贾玮又分别指了其中的三个字,晴雯一样对答如流。

    到了此时,贾玮真的吃惊不小了,这种记忆能力和学习能力,真是不简单。

    要知道晴雯今年已十六岁,早错过了最佳的学习阶段,但这学习速度比蒙童还要快,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怪不得她会被府中人称做,“再伶俐不过。”

    确实是聪明过人。

    “那好,既然你会念了,也记得了,这便开始抄写吧……你搬一张凳子来坐着,我教你怎样执笔。”毕竟是刚刚启蒙,贾玮怕她自得,并未赞许她,而是用淡然的语气,让她跟着学写字。

    待晴雯坐好,贾玮从自己凳子上起身,走到她身后,俯下身来,握住她的手,教她执笔写字。

    初步教了几遍“永字八法”各种笔划的运笔方法,又手把手地将“人之初,性本善”这六字写了三遍,贾玮就放开了手,回到自己凳子上,继续抄写《金刚经》。

    晴雯身上散发着幽幽的少女体香,非常好闻,玉颈颀长,光洁如玉,腰臀曲线更是迷人,

    适才,贾玮险些把持不住,想要一亲芳泽,想想还是算了,晴雯脾性和妙玉、黛玉似的,轻易别招惹的好。

    平时她从未跟他有过亲昵之举,眼下她自然也不乐意,还是顺其自然吧。

    他在想着这些,晴雯也有些走神。

    她觉得刚刚贾玮在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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