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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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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老朋友,常欢当然很为他们高兴。

    转眼到了情人节,常欢没想到,张起居然买了两张《谁在你左右》的电影票,带着她去看。

    用张起的话说就是,自家媳妇儿的第一部电影,肯定要支持。而且他也知道,这部电影其实包含了常欢的整个青春期。因为故事原型其实就是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

    看电影的人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常欢和张起坐在最后一排,一眼看过去全是黑黝黝的人头。自己拍的电影有这么人捧场,常欢别提有多满足了。

    而且因为这样小清新又前卫的拍摄手法是国内电影少见的,再加上常欢拥有一批原著粉,这部片子已经未播先热。

    但她还是挺忐忑的,因为不少原主改变的电影遭到观众差评的电影也不是没有。片子开播的时候,经管已经看过无数次。常欢还是被演员们带入了角色剧情,这时忽然听旁边的一姑娘小声对男朋友说:“里面的颜值真好,哎,其实作者宁安比较符合我心目中的女主啊。不过这林哟哟演的也不错嘛。”

    听到别人夸奖自己,常欢对张起咧嘴一笑:“嘿嘿嘿。”

    张起揉了揉她的脑袋,看着屏幕上青春洋溢的少年男女。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他家娘子的青春期可惜他不在啊!

    他低着头,高大修长的身影把常欢完全笼罩在内。从这个角度看去,她的脸模糊不清,唯有一双眸子闪亮如星。

    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清香,沉默片刻,张起将她拥在怀里,藏了个严严实实。同时低下头在她唇边落下一个温柔缱绻的吻。

    常欢闭上眼,在心里默默念道‘气氛正好,老天爷千万别怪我们教坏小孩子。’

    轻快的电影插曲在耳边响起,“我非常高兴,当你对我笑时,那笑容能融化一切——”

第118章() 
过年那段时间为了筹办两人的婚礼,张妈妈提前到了四川和外婆精心准备着一切。

    常欢做了新书的读者见面会,连夜和张起搭了飞机回去。陈莫庭和罗威两人开车去机场接的他们,罗威一见到常欢就把她拉了过去,小声道:“我的欢欢诶,你现在可是全国老少爷们儿的梦中情人。你怎么就想不开,往婚姻的牢笼里面钻呢?”

    常欢嘻嘻一笑:“我爱起哥我自豪!”

    罗威翻了个白眼:“怕了你了,诺,结婚礼物。”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递给常欢。

    常欢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赫然是一颗没切割的蓝色宝石。她给了罗威一个‘你行啊’的眼神:“卖肾换来的?”

    罗威撇嘴:“和老师去非洲做地质研究,挖出来的。”

    常欢拍拍他肩膀,笑眯眯道:“给我了,你媳妇怎么办?”

    “小看小爷了吧,小爷好东西肯定留给媳妇儿。送给你你就收下瞎操心什么呀。”罗威提高了声音,转头看着正在聊天的张起和常欢,小声道:“诶,以前我以为你们两会在一起。没想到高中毕业后,你们一个美男入怀,另一个美女入怀!”

    常欢惊讶:“谁?”

    罗威当然知道她问的是美女,神秘兮兮地道:“是个身材高挑的冰美人……”他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笑了一声:“好像叫司凤,冷的像块冰山似的,我有点儿怕她。”

    司凤?

    常欢脑中不期然想起一张精致妖孽的脸,不对,她见过的司凤是男扮女装的双胞胎哥哥司泽。罗威说的冰美人肯定是双胞胎妹妹,那个真正的司凤。

    不管那女子是谁,如果让陈莫庭能解开对自己的执念。常欢都会感激她,因为她知道自己之于陈莫庭并不是爱情,只是年少黑暗时期的陪伴。

    他应该和一个真正爱上的女子相伴一生!

    结婚的地点定在老家,朋友之类的人常欢只请了相熟的人。一些玩的比较好的同学基本都在国外留学,过年并没有回来。

    接到了常欢和张起,陈莫庭直接开车回了家。

    几人刚走到楼梯口,陈莫庭家的门就从里面打开。一个身材高挑,浑身充满御姐气质的黑长直妹子站在门口对陈莫庭道:“进来吧。”话落,竟是看都不看其他人就转身进了屋。

    陈莫庭点了点头,对几人道:“司凤,朋友的妹妹!”

    常欢回想起第一次见道司泽的时候,陈莫庭也是这翻话。

    张□□头,他们家和司家说起来也有点旧。当初司家那点事在京城可谓是轰动一时,司泽做的事情更是让大家刮目相看。短短一年内,司泽在京城的势力可算如日中天,底子硬的很。

    进了屋,见桌上烧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而桌上却只有两个碗,罗威凑到常欢跟前小声道:“瞧瞧,每次来这里都是一桌菜,却从不让我吃。”

    常欢:“…………”

    司凤仿若无人一般,盛了两碗饭,照顾陈莫庭坐下吃饭。陈莫庭叹了口气,起身去厨房拿了三副碗筷出来对他们道:“抱歉,坐下吃饭吧。”

    常欢挪眼看了司凤,见她毫无动静,自顾自的吃饭。不免想到当初在酒店初次见到双胞胎的时候,那时候司凤还挺正常可爱一妹子,怎么站在就变成了这样?

    再一想司家的事,常欢心底也很惋惜。对陈莫庭和司凤笑了一下,这时司凤忽然抬头冷眼瞧着常欢:“收起你的眼神。”

    常欢楞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换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司凤这才低头继续吃饭。

    司凤的手艺很好,可惜一顿饭大家吃的食不知味。倒是陈莫庭已经习惯了这种气氛,面色自若的吃了两碗饭。

    见常欢没吃几口,他夹起一块鸡翅放进她碗里。却和张起的筷子碰在一起,张起挑眉看着他。

    陈莫庭抿了抿唇,准备收回筷子的时候。碗里忽然多了一块鸡翅,他愕然地看着司凤。

    司凤只说了一个字:“吃!”

    陈莫庭:“…………”

    罗威憋笑,司凤抬起下巴扫了他一眼。他立马虎扑一震,夹着菊花低头吃饭。

    陈莫庭家很大,他们三人都在他家过的夜。

    躺在床上,常欢窝在张起怀里叹了口气:“起哥,你觉得司凤怎么样?”

    张起悠悠答:“挺好的。”

    常欢又叹气,她可真替陈莫庭愁。

    张起将她抱在怀里,笑道:“叹什么气,你没看出来来陈莫庭对司凤不一样?”

    常欢楞,确实挺不一样的。

    如果说陈莫庭照顾她是久而久之养成的习惯,那么对司凤的耐心却是不一样的。想通了这里,常欢更愁了,司凤那个沉默寡言活像二次元高冷御姐的人哟,陈莫庭和她在一起的话岂不是……

    问题还没想完,张起就在唇上惩罚似的咬了一口:“别担心了,高冷都是治愈系。陈莫庭那点心里阴影在司凤面前,还不是分分钟被治愈的节奏。”和老婆混久了,起哥也是段子手。

    常欢诶了一声,然后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陈莫庭看着冷漠,其实还是当初那个爱笑的温暖小子。司凤和他可不就正是互补嘛,常欢舒心了,搂着张起的腰圆满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司凤做的早餐依旧是几人份,碗依旧只有她和陈莫庭。

    陈莫庭依旧叹了口气,拿了三副碗筷过来盛饭。

    当初司泽把司凤丢给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妹,帮我照顾一下。”

    陈莫庭代替司泽,一照顾就是半年。

    司凤的性子却被他越养越孤僻,陈莫庭简直操碎了一颗心,觉得自己像是在养女儿似的。

    吃了早饭,陈莫庭把车钥匙递给张起:“我还有些事情没处理,你们先回去吧。”

    常欢连忙答:“没事儿,没事儿,初二记得回来吃饭就好对了,司凤一起来哈。当初你哥也去我们家老家做客呢。”她忽然笑了起来:“当初你哥还害得我骑着一头猪在村里狂跑呢,你来了,我带你去看杀猪啊!”

    司凤依旧淡定地看着她。

    常欢:“…………”

    下楼的时候,罗威说:“你就承认吧,那个司凤不喜欢你!”

    常欢:“…………”

    放假罗威没啥事儿,就想跟着常欢去乡下看看。

    出了柳城的省道,马路开始烂起来。因为川内的冬天经常下雨,原本就坑坑洼洼的路面,蓄了不少水,时不时能看见几只鸭子在马路的水坑里面游泳。

    幸好张起开车技术不错,又是辆越野车才没让这高低不平的路面把地盘刮坏。

    看着泥泞不堪的路面,常欢叹了口气。她记得老家这条马路好像在她前世死的时候都还是这样。

    开出了一段路,忽然见前方倒了一辆拖拉机。几个麻布口袋落在地上,其中一只口袋被刮烂了,落了满地的花生。

    那一对夫妻正蹲在泥巴马路上捧起一捧捧沾满泥巴的花生,张起把车靠在路边下车帮两人捡花生,常欢他们也跟着下车帮忙。那一对夫妻连忙道谢,常欢和两人搭讪:“你们这是拿去卖还是做啥?”

    “哎我们是收的花生。拖到隔壁市去卖。没想到拖拉机半路坏了,幸好花生没倒多少出来,不然可要愁死人咯。”说着,那女人从兜里散给大家:“尝尝看,自家手艺。”

    常欢剥了一颗塞进正在帮老乡修车的张起嘴里,这时孟然已经叫了起来:“真怎么比平时吃的酥脆不少,又香又甜。”

    常欢仔,很快就找出特别之处里面的花生比平时吃的不一样,但哪里不一样常欢又说不上来。

    “我们家的花生是我男人用爆谷花的锅子爆过得,所以吃起来特别苏脆。”那女人笑的很自豪。

    爆谷花又称爆米花,在川内经常见到。就是一个黑色的小锅炉,里面放上一斤包谷(玉米)用高压火力压几分钟,然后放气的时候会“砰”地一声,像炸弹爆炸一样散开热气。一锅爆米花就成了,是常欢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的零食。

    不过这种爆谷花的做法,在2000以后就很少见到。很多都是电影院卖的那种奶油爆米花,基本属于80后特别的回忆。

    常欢没想到这个老乡居然会想到用这种,那男人递了支烟给张起和罗威,叹气道:“没办法,这几年出去打工的人太多了。留在家里种地没啥收入。只好想点办法赚钱。可惜,这路烂的很不说,遇到下雨天还容易滑坡。咱们最好吃,我做了点去隔壁市卖,人家城里人都喜欢吃的很。

    常欢灵光一动,对老乡笑道:“老,很好吃。我想和你合伙做生意。你看怎么样?”

第119章() 
听说常欢要和自己做生意,那男人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在她身上转悠了一会儿,才问道:“为啥?”

    常欢笑:“老实跟你说吧,我的手艺。想投资和你做生意,你就当技术入股了。钱这些都我出,你只要带人就好了。”

    那女人把丈夫拉到一旁,小声说道:“当家的,那姑娘岁数忒小了,这不会是洗刷我们吧?”

    “你懂什么,那姑娘和她身边的男人一看就是这个。”那男人竖起大拇指,又抽了口烟望着天:“唉呀妈呀,这是我老王家要发财呀。不过……”他扭头看着常欢:“这姑娘咋这么眼熟呢?”

    “嘿,别说,还真是眼熟。”老王媳妇儿也跟着点头,忽然一拍大腿:“唉呀妈呀,那不是咱们十里八乡都很有名的常欢吗!”

    说起常欢,那可是乡亲们的骄傲。

    小小年纪就闯荡出了名堂,听说还是啥富豪之一?这别的不说,就冲她是咱们镇上出去的能人,咱们也该相信她呀。老王在心里如是想到,一时竟然有些拘谨。

    他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常妹子,不不不不,是常……常……”老王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常欢,常欢抿嘴笑了一笑:“老大哥,你就照着家乡的风俗喊我一声常妹子就成了。”

    老王受宠若惊,连连摆手。最后喊了声常当家的,在乡下一声当家的可谓是最崇高的尊敬。

    倒弄的常欢很不好意思,羞得脸都红了。她把自己的想法给老王说了,自己之所以和他合作。一来是看中了老王的做的实在好是他们镇上的招牌,基本家家户户都会做。常欢这次回来,看见家乡的情景有些难过,自己富裕了不成啊。必须带动乡亲们一起发家致富,她想推广出去,做成闻名全国的招牌。

    这样既帮助了家乡人民的发展,又可以让外出务工的乡亲们都回乡建设家园。

    在家乡生活,总比出去打工遭人白眼强的多呀。打工的日子,她以前也经历过,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

    老王一听,心里那个震惊。

    他实在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女娃娃居然有这雄心壮志,不过他随即犯难了。不是他不相信常欢,只是他们一家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地方。从以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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