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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天子同人)我是刘彻 作者:核子喵-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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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陛下。”李陵连忙道谢,碍于马上不便,只是抱拳作礼。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秋蝉虽然嘴上不屑,浅浅的酒窝却难掩甜蜜,刘彻大笑,她似恼羞成怒,策马向前,无所顾忌地越过刘彻,给皇帝陛下一脸烟尘。
  迎面而来一对男女。女子容貌艳丽,简装素容,仍然遮不住桃李灼灼之色,男子一副穷书生打扮,与女子并肩,牵马步行,谈笑风生。
  “姐姐。”秋蝉与李陵先后下马,亲热地与念奴娇说话。
  李陵有意往两人中间走,拉开念奴娇与东方朔的距离。
  秋蝉以为姐姐对东方朔有意思,否则好端端的非要找他踏青?本来只约了姐姐,见到东方朔也有些意外,便替念奴娇开脱道:“是我约的他们。”同时不断拿眼刀飞李陵。
  李陵真着了急,此行为秘密探访,要是走漏风声被太皇太后知道,误了陛下的大事,他非得被亲爷爷用军法和谐喽。气得连秋蝉都不理了。
  刘彻策马绕着东方朔走了一圈,不怀好意地俯视于他:“这不是东方神卦吗?难不成你是算准了朕会出现在此,专门替皇祖母堵人来了?”
  “草民不敢。”东方朔躬身,回答:“草民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与故友叙旧,不想冲撞了陛下,草民立刻回避。”
  “且慢,你一走,皇祖母追朕回去的懿旨立马就到。呵呵,北上路途遥远,就委屈先生了。”
  “请吧。”李陵手按在剑上,威胁意味明显。
  东方朔笑笑,干脆地翻身上马。
  一路上气氛诡异。
  李陵与秋蝉因为刚才的冲突闹起了别扭,一个看左,一个望右,念奴娇夹在中间,又不方便说出真相,只能软言开导秋蝉。
  刘彻走在最前头,东方朔慢了半步,刘彻快,他便快,刘彻慢,他也慢,始终都间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长安位于陕西的西安和咸阳附近,而陕西又和内蒙古相邻,路途不算遥远,一行人并不着急赶路。半途歇息,命李陵看着东方朔,刘彻出去解手。
  不经意听见秋蝉低声说话:“那两人你到底中意谁?”
  此时出去就算无心探人隐私,也会被当作偷听,刘彻便驻足,屏息而立。
  答话的自然是念奴娇:“我早与你说过,我和他们清清白白,别学人家嚼舌头。”
  秋蝉道:“有什么可害臊的?若换了我,喜欢哪个便挑哪个,当面问他,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当日你与我说,钦佩东方朔的学识,可我觉得皇帝也不差,李陵总是九哥长九哥短的,似乎还真不是个昏君。只是跟了他就要和无数女子争,累得慌,我倒宁愿你选的是东方朔。”
  两人渐行渐远,声音听不真切,刘彻只捕捉到“他心里……有人……”寥寥数语。
  秋蝉似乎听了念奴娇的劝,与李陵的关系有所缓和,一开始说话,没几句,就多云转晴了。
  眼角的余光扫到身侧的东方朔,探究地多看了两眼,立刻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丫属性雷达么?身体这么敏感做甚?
  刘彻鞭子一抽,马儿立刻往前加速,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东方朔。
  古代战马产地,一是阴山,一是贺兰山,远在内蒙古,而上郡,便是西汉蒙古治下的养马场。此处地势平坦,水草丰茂,作为皇家军马养殖基地。杂交优于出的战马要身材有身材,要速度有速度,要耐力有耐力,更重要的是,它们吃的还不贵,即便不用黑豆等粮食喂养,豆秸、苜蓿(四叶草)也能凑活,适应力上乘,抗病基因强,从北到南也不会水土不服,乃驮、乘、挽兼用的良骥。
  刘彻胯下的战马,便是国产的优良品种。
  马倌眼力好,一眼就瞧出刘彻坐骑的雄健骠悍,认定他非富即贵,可是,他的目光,在触及东方朔胯下后,才真正亮了起来,殷勤伺候。
  “小人眼拙,这莫非就是西域的汗血马?”
  刘彻先是惊讶,汗血宝马他是听过的。这匹黑马高只比自己的略高,半丈有余,可一路上没见它流血啊……
  接着脸一寒,无论是此宝马还是彼宝马,古今中外代步工具始终是象征男性尊严的一项重要指标,堂堂天子的马还不如一介草民的,让他情何以堪……
  东方朔始终面带微笑:“此马为故人所赠,产自西域,乃匈奴手中所得,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刘彻眼里红果果地写着两个字:想——要——!!
  大汉目前还没和西域建交,西域的战马生意被匈奴垄断,根本不允许一匹大宛马进入中原。因此,大汉战马多为蒙古马后代,蒙古马的优势,在于刻苦耐劳,粗生粗养,抗病力强,容易大量繁殖。速度、体型与西域马种不可相提并论,若用蒙古马冲锋陷阵,威力不足,尤其是一对一单挑,绝非大宛马的对手。
  马倌赞不绝口:“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戈壁,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
  秋蝉新奇地摸着汗血马的鬃毛,问道:“它真的会流血吗?”
  李陵看不惯东方朔得意,冷哼:“从长安到上郡,要流血早流干净了。”
  念奴娇也说:“坊间传闻,不可尽信。”
  刘彻跨上马,全速奔跑,在心中默数,平地上跑完一千米竟然只花了六十七下,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刘彻还是发现了汗血马的不足,回程的时候速度和爆发力明显要比开始时慢,耐力比起蒙古马来有所不及;但总体而言,用于短程奔袭的话,绝对是神器。
  秋蝉等不及刘彻下马就上来摸马汗,结果大失所望,手里并非红色鲜血。只是整匹马看上去毛色似红了些,从黑色变为暗红。
  刘彻仔细观察了一番,道:“应是汗血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才会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东方先生,麻烦借个种。”说完,刘彻便直接将马的缰绳塞到马倌手里,表示朝廷强制征用,归还之日,遥遥无期。
  这时便体现出东方朔的识趣来。
  他大概清楚被刘彻吃进去就吐不出来了,不但没有大呼刘彻无耻,还将饲养方法悉数告之。“大宛马一定要有专人饲养,草料也有所不同,需要专门配制。匈奴曾用青草饲养,不出半月便告亡。此外,汗血马原居西域,气候、地貌与中原迥异,若不妥善照料,容易病亡。”
  李陵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有不明白的,立刻问出口:“你不是站在太皇天后那边的吗?”
  注:汗血马另有一说为寄生虫。清朝人德效骞在《班固所修前汉书》一书中将“汗血”解释为系“马病所致”。他认为,有一种寄生虫特别喜欢寄生于马的臀部和背部,它能钻入马皮内,因而马皮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会出现往外渗血的小包。德效骞的这种观点得到部分外国专家的认同。但现代科学也对这种寄生虫还一无所知。


  第五十八章 西域之行(上)
  
  “为什么你会反过来帮九哥?”
  面对小李将军的这一记直拳,东方朔犹如春风拂过泸沽湖秋雨浸润九寨沟般地笑了。
  “都是为天下百姓谋福,哪里分什么你我。”
  “……”
  众皆沉默,只剩下汗血马鼻子喷气的声音。
  刘彻很适时地一笑而过:“我们都转了好一会了,郡守怎么还没到?”
  上郡因为有个马场,每年拨下来的银子如流水一般,油水很足,最高长官有个发育良好的将军肚。
  刘彻很贴心地为他制定了今后五年内的工作指标,估计下次见面,就能看见郡守的小蛮腰了。
  “此马名曰汗血,悉心照料,马在人在,马亡……”
  话尾不道尽,留下无数猜测可能,郡守把各色酷刑死法在脑袋中飞快地过一遍,清楚不交出成绩,皇帝陛下是不会准许他轻松挂掉的,流着冷汗接旨。
  这尊携美微服私访的大神并没有立刻离去,而是逛到了制作马鞍的铁官处。周代时便有专司冶铁制器之职,汉代冶铁手工业空前发展,管理冶铁的机构扩大,职官组织也系统化,不止中央,地方郡、县、侯国设铁官五十处,产铁的县设大铁官,不产铁的县设小铁官。
  当时骑马除了马缰、马鞭与鞍鞯以外,什么辅助也没有。最早的马镫实物,发现于公元3世纪中叶到4世纪初的中国东北的鲜卑人活动的区域。
  刘彻刚开始学骑术时便命人打造马镫,不仅是有利于上马,更主要的是在骑行时支撑骑马者的双脚,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骑马的优势,大大增加了平衡感,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骑马人的安全可惜此举只是作为太子党人内部的小窍门,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
  反正已经来了,天子至上郡的事也瞒不住窦老太,刘彻索性命人将马掌同马镫一道打造出来。
  马蹄铁据说是罗马人的原创,在公元前1世纪就很常见了,打造工艺十分简单,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延缓马蹄磨损,并且使马蹄更牢地抓住地面。
  马镫还好,已经有了样本,只是马掌全靠刘彻按照脑中大概的印象描述,好在制作工艺简单,没有难住铁官,按照马蹄大小打出U形金属。
  秋蝉看着马儿被大汗淋漓的仆从摁倒,拿着长约一寸的铁钉比划,心有不忍,引来李陵“妇人之仁”的嘲笑,尽管他自己也头皮发麻来着,不知不觉地想到了大汉朝虐待动物第一人的身上。
  李陵脑袋里响起镇魂曲。啊,众多丧命于在张汤手里的小猫小鸟小兔子,你们可以安息了……
  实际上,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一层大约2至3厘米厚的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才是活体角质,是不会有痛感的。
  念奴娇问道:“这小小马掌,真的有那么神奇?”
  刘彻道:“朕曾读到过一个故事: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失去一匹战马。失去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毁了一个王朝。”
  “陛下是从哪策杂记中看来的?此物草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在场只有东方朔有资格问出这样的话,他把忽悠来的所有积蓄都用在购买典籍上,成为太皇太后的幕僚之后更是一头扎进免费的皇家图书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
  东方朔心底不免有所疑惑,按理说,刘彻长于宫廷,学自司马,即便再天资聪颖,见识也会受到限制,可是,纵然他阅尽宫中典籍,还是没能摸透少年天子的奇思妙想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作为谋臣,视角与命运和旁人不同,生来便应该专门揣摩主公心思,这一点难不倒东方朔。而刘彻亦是格外坦诚,坦言欲开疆拓土,创立伟业。
  古人夸上位者,用的都是“知人善用”“仁德宽厚”这类注重宏观调控的词语;名臣谋士得的称赞多是“学富五车”“运筹帷幄”等等,术业有专攻。点明一个大家默认避而不谈的残酷现实,帝王的学识是绝、对、不及谋臣的。
  皇帝若是全才,要臣子做什么?摆着好看?
  钉了马掌的马儿越发稳健,耳边尽是秋蝉改口成“九哥”后充满尊敬亲昵的称呼。
  东方朔表示压力很大。
  李陵看他一路不语,跑过来说道:“后悔了吧?现在求九哥收你还来得及。等太皇太后一蹬腿一闭眼,你还有什么依仗?”
  东方朔不冷不热地看他一眼,嘴唇弯起,眼里却不带任何笑意。
  李陵被他盯着,全身发毛,气势顿时遭挫。
  “哼,你得意不了几天了! ”撂下狠话,李陵扭头向刘彻寻找安慰。
  刘彻没什么力道地瞪了东方朔一眼,丫居然欺负青葱少年,不知道这傻孩子只有朕能欺负么?
  接着,询问起念奴娇今后的打算。
  “家仇已报,父亲也得以平反正名,身上没了担子,轻松不少。”念奴娇身怀武艺,饱经流离,遇到的大多是寻欢作乐的男子,见识过世间百态,对于寻常女子的嫁人出路敬谢不敏,倒是对周游世界,游山玩水抱有很大的热情。
  刘彻忍不住同情东方朔一把,这内奸当的,连红粉知己都飞了。
  临别之际,刘彻与东方朔单方面约定:“今天少了一个念奴娇,日后朕赔你一百个,保管你夜夜笙宵,一个月换一个都不成问题。”
  “……”自己看上去很饥渴么?
  东方朔无声叹息:“陛下想问的,是汗血马的故主吧?”
  刘彻点头:“朕不知你居然与匈奴方面有交情。若是有路子,从北地高价购买也无不可。”
  “汗血是张骞所赠。”
  “张骞?”刘彻又惊又喜,“他来长安了?何时到的?怎么不来找朕?”
  就差没问“有没有因为想我瘦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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