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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腹黑千金-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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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姨考虑得很周到。”

    “唉!”潘丽贞叹气。“我每天在家里也没什么正经事,还不是都琢磨这些。我再不服老也不行了,这个天下到底还是你们年轻人的了。”话里有话。酸不溜丢的。

    黄明月进公司没到半个月,潘丽贞就大大地后悔了。她后悔自己只想到其一。没想到其二。本来,黄明月窝在家里,她虽然是继母,可也是这个宅子的女主人,她想把黄明月搓成圆的就是圆的,搓成方的就是方的,这丫头也不能吭一声。没想到,她一时疏忽,竟然放虎归山,这丫头翅膀硬起了,就不好对付了。

    现在后悔也晚了。

    本来就是她主张让黄明月进的公司,实在不好再张口让她回来了,要不然黄毅庆多少会对她有些想法了。

    黄明月懒得说话,她能感觉到那一片生硬冰冷的紫甘蓝掉进了她空荡荡的胃里,还冒着寒气。

    “你也别怪阿姨小气,阿姨啊还真就不是小气的人。”潘丽贞越说越起劲,“你要是不喜欢吃这些,就让许妈给你单独烧点什么。”她将“单独”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黄明月知道她要是真的缺心眼地让许妈给她单独烧了些什么,即便是一碗阳春面,等黄毅庆回来,传到他耳朵里的恐怕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潘丽贞也真的是很无聊,竟想用这么低端的法子挑衅她,还真当她是那个浑浑噩噩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丫头啊?

    “不用麻烦了,我其实也不饿。”黄明月笑得比潘丽贞还要甜,“不过阿姨,现在天气冷了,蔬菜沙拉虽然健康,可是冷的东西吃下去得用身上的热气去暖它,反而是得不偿失了。这些您应该比我懂,听说女人最受不得凉了,要是子宫里有寒气,女人就老得快,那可是什么顶级的保养品都保养不回来的。”

    潘丽贞拿着银勺子的手一顿,这个死丫头分明是影射她年纪大了。

    她本来就对减肥这件事有一搭没一搭的,也没有像黄安娜那样吃下去一样食物还要计算半天的卡路里。她在那帮贵妇人当中算是保养得好的了,每年花在保养上的不论是吃的抹的,差不多要几十万。不过毕竟是岁月不饶人了,看看黄明月那饱满的额头,紧致的皮肤,鲜艳的唇色,潘丽贞觉得心里堵得慌。

    “你说的也有道理。”潘丽贞突然就对面前的健康沙拉没了胃口,“女人最不经老了,你看我比你爸爸还年轻几岁,看起来还是你爸爸精神呢。明月啊,你也别一门心思想着当什么女强人,要是女强人真的那么容易当,岂不是满大街都是了?公司里的事就让他们男人去打拼好了,你要是真不喜欢窝在家里,等过段时间你过足了上班的瘾,我带你和安娜去欧洲过新年去。我去过几次,喜欢得不得了,那里的气氛比我们这儿好得多了,你一定会喜欢。”

    黄明月听潘丽贞罗里吧嗦一番话,都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什么叫“过足了上班的瘾”?感情潘丽贞当她进黄氏是去玩过家家的游戏啊?不过,既然她进了公司,就没那么容易把她拎回来了。黄明月相信,虽然黄毅庆对潘丽贞相敬如宾,不过要是潘丽贞的手伸得太长了,黄毅庆未必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谢谢阿姨,我还真没出过国呢。”

    桂珍擦着玻璃便有些意兴阑珊了,伸长脖子等了半天的好戏,还没看到开撕的场面,就这样客客气气地结束了?大小姐还捞着了去欧洲旅游的机会?太太的战斗力不行!

    许妈窝在厨房里守着用小火咕嘟着的牛奶燕窝粥,留心地听着外头的明枪暗箭。大小姐真是个人才,这一个回合她觉得没落下风。

    许妈觉得她是不是应该重新掂量掂量她在黄氏大宅的站队了。在潘丽贞正式开撕之前,她应该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省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你要是真想出国,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潘丽贞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欧洲什么都好,就是语言不通,外国人讲话难听死了,叽里呱啦地吵得我脑仁疼。到时候,我让吉诚请个假陪我们飞趟欧洲,他英语说得溜,法语也不差。有他带着我们玩,那可是放一百二十个心了。”

    黄明月心里不免是一阵腻歪。

    要她和潘吉诚一起出国去欧洲旅游,那还不如让她摔断腿躺在床上清静几天得了。潘丽贞真是算得上是好姑姑,千方百计地要想把她和潘吉诚撮合到一起。不过,饶是潘丽贞再精明,竟也没有发现潘吉诚的野心。

    潘吉诚的野心可不是单单要在黄氏屹立不倒那么简单,将黄氏的招牌拆下,换成潘氏,应该就是他的终极梦想——虽然这个终极梦想现在看起来还有些遥远,不过黄明月觉得这世连她重生这样荒谬的事都发生了,潘吉诚的野心未必就没有滋生的土壤。

    “阿姨,我吃饱了,先上楼了。”

    潘丽贞懒懒地摆摆手。

    黄明月蹭蹭蹭地爬着楼梯,似乎能够感觉到那片紫甘蓝在胃里跳动着。

第136章 狗血的爱情桥段() 
黄明月在房间里翻看从公司带回来的资料,却始终不能集中注意力。

    她想起前世,潘丽贞对她始终是和颜悦色,温和体贴的,在黄毅庆面前完美地诠释了温良贤淑的继母的角色,同时也掳获了他们姐弟俩的心。所以,前世的黄明月就被潘丽贞吃得死死的,被她卖了还帮她数钱。

    不过,今世潘丽贞似乎没有前世那么有耐心。黄明月觉得,自从她进了黄氏以后,潘丽贞就有点按捺不住了。黄明月觉得,在自己的实力足够强大之前,她还是要和潘丽贞保持安全的距离。

    以静制动,这就是她现在的策略。

    黄明月觉得有些烦躁,顺手将资料合上,推到一旁。她进黄氏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可是始终还是在边缘打转,她不知道还得花多少时间才能进入黄氏的内核。

    机会,她亟需一个机会!

    时钟转到了十点,黄明月觉得肚子有些饿。整整一天,她也就早上喝了碗稀粥,吃了一个小包子,在公司里喝了两口甜汤;中午一碗小份的馄饨面;晚上就一片紫甘蓝。不饿才怪呢!

    黄明月突然极度渴望一碗热腾腾的面,即便是方便面也好。黄毅庆和黄明川还没回来,许妈应该还在尽职地守着那锅牛奶燕窝粥。

    黄家的厨房里应该有很多现成的食物,除了那牛奶燕窝粥之外。不过,黄明月执拗地觉得,要是她此时去厨房弄吃的,岂不是向潘丽贞服软了?

    饿,真的很饿!而且是越想越饿!

    黄明月当机立断。马上在家居服外面套上一件及脚踝的黑色羽绒服,抓起手机和钱包就往外面跑。

    从二楼潘丽贞的卧室里传来电视的声音,不用想黄明月也知道这个时候的潘丽贞应该是放着韩剧,躺在房间里的软榻上做面膜——保养应该是她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

    黄明月放轻了脚步。

    底楼,还亮着几盏灯,橘色的灯光让本来因为空旷而显得有些冰冷的客厅多了几分温馨。

    许妈听到声响,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到在门廊处弯腰穿鞋的人影:“是谁?”黑黢黢的一团。竟也分不清楚男女。

    黄明月抬起头,头顶的一盏射灯斜斜地照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脸色看起来莹润如玉。

    “是我。许妈!”

    “大小姐?”许妈有些吃惊,一般黄明月回家就不出去了,她打量着黄明月身上裹着的像棉被一样的大羽绒服,“大小姐要出去吗?”

    “出去随便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

    “不用了。我就在附近逛两圈就回来。”黄明月推开门,一股寒气袭来。

    “大小姐……”

    “有事吗?”黄明月回头看着许妈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隐隐地察觉到了几分。

    许妈的手指搓着几乎常年不离身的围裙,未语先笑:“晚上这事,我实在是……”

    “我知道。”黄明月果断地打断了许妈的话,“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好。不用说出来了。”

    许妈便很有几分讪讪的:“大小姐,你想吃什么宵夜?”

    “不麻烦了。”许妈倒是不轻易得罪人。

    黄明月走出了黄氏大宅,下意识地回头。黄氏大宅三层高的独栋别墅在昏黄的路灯光中。像是一头狰狞的兽。这里,对黄明月来说。从来就不是个温暖的所在——今世不是,前世更不是!

    十二月的夜风有点冷,黄明月紧了紧身上的大黑羽绒服。这件完全看不出型的羽绒服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比曾经某个人的拥抱更让人踏实。

    某个人?

    黄明月自嘲地笑了笑,这两个多月虽然他的名字曾经无数次在饭桌上被提起,不过黄明月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一潭死水,再也激不起什么波澜来了。她很满意自己这种状态。

    这片全都是高档住宅区,一溜的独栋别墅,十来步就是一盏路灯,偶尔还有保安在巡逻。安全是不用考虑的,黄明月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她应该去哪里觅食?

    想象中的那碗热腾腾的汤面,似乎离她有些遥远。黄明月不记得周围有这样的小饭店,只有四五百米外的街角有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应该能买得到点吃的东西。

    这条双向单车道的路上,冷冷清清的,就连两旁种着的法国悬铃木此时也光秃秃的,偶尔几颗干枯的果子被风吹落在地,未免多增添了几分萧瑟。黄明月现在很理解十年前潘吉诚的心情,要是此时谁给她送上一碗热乎乎的馄饨面,她几乎就要感激涕零了——怪不得心冷手黑的潘吉诚十年之后还念念不忘忠叔忠婶当年给他的那丝温暖。

    世人总爱锦上添花,又有多少人会雪中送炭?黄明月早就被这世态炎凉伤了个透透的。

    此时此刻,与其奢望那些遥不可及的温暖,还不如泡一碗热乎乎的方便面来得可靠。

    黄明月裹了裹身上的羽绒服,加快了脚步。

    “唰”一辆车子急急地拐了个弯,笔直地开了过来。

    雪白刺眼的远光灯凌厉地照亮了半条路。黄明月下意识地将头偏到一侧,抬起手挡住了眼睛。

    “唰”,车子很快地开了过去。

    黄明月估摸着自己已经走了快十分钟,按理说那家便利店应该是看得到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记忆中的那家便利店却消失不见了。黄明月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只会机械地挪动着脚步往前走,远远从背后看过去,她就是一团模糊的黑影。

    等路灯的间隔越来越远,感觉这路越来越荒,也看不到什么别墅排屋了。黄明月这才确定她真的是走错路了,恐怕一出门就错了方向。

    黄明月踌躇着,突然从背后又开上来一辆车。同样开着亮如白昼的车灯。黄明月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前世当出租车司机的时候,最看不惯交汇车的时候不会转换远光灯和近光灯的。开个豪车就了不起死了?

    黄明月撇撇嘴,放慢了脚步,等着后面的车子开上来。她穿得黑乎乎的,毫无辨识度,万一不小心被撞到。那可真是亏大了。

    可是。奇怪得很,那辆车子竟然开得跟乌龟爬似的,明晃晃的车灯将她的影子照得又细又长。

    黄明月心中生疑。越发将身子紧贴着马路牙子,将攥在手里的手机和小钱包换到了里侧。

    抢劫?

    虽然这片是高档住宅区,可是这一路上探头监控密密麻麻的,要有多笨的劫匪才会在这里动手?而且。她穿成臃肿的熊样,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模样。

    车子越来越近。黄明月的影子被车灯压得又粗又扁。

    突然,车子倏地在她身侧停了下来,发出非常尖利的刹车声。

    黄明月被吓了一大跳,忍不住回过头不满地朝这辆车子瞪了一眼。她早就盘算过了。她出门的时候正好穿的是一双平底鞋,这里的小路又多,她跑起来未必就不能把这辆车子甩掉。就是不知道肚子里饿得慌,还跑不跑得动了。

    驾驶室的车窗玻璃上映着黄明月苍白紧张的面孔。她觉得自己的小腿肚子绷得紧紧的,以前读书的时候每年跑个八百米都要苦苦挨过去,倒是当了出租车司机后日子过得糙了许多,体力也随之好了许多。

    车窗的玻璃被无声地摇了下来,露出司机的脸来。

    黄明月眼睛瞪大,活像是见了鬼,小腿肚上蓄积的力量顿时消失了。

    什么叫做狭路相逢?

    金文璐坐在车里不由得眯起了眼睛,黄明月将自己裹在一片黑漆漆中,一张俏丽的小脸不知道是怕的还是冻的缘故苍白得几近透明,只有鼻头微微有些泛红,眼中还带着一丝警惕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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