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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少将仙妻-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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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萌玉走向给养出等候地点,那里已经等了四个军嫂,正在议论着什么。

    只是,见到萌玉一走过去,那几个军嫂就把嘴巴闭紧了,有几个还上下打量着萌玉。

    萌玉的衣服还是那一身从纳物符拿的可以变化的“宝衣”,她今天已经让衣服变成了上下衣,跟这时期的衣服差不多,只是更好看一些而已。

    也幸好有这件从纳物符里拿出来的宝衣,不沾灰尘,穿了几天都不显脏。

    不过,她还是得去市里买几套衣服才行,总感觉宝衣不能常穿。因此,她今天去室内不但要买粮食,还打算去买衣服。

    萌玉不知道,她那天将叶如水丢出房门的情形,被众多军嫂看到,她已经被大院里的人传成了“彪女”。

    她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朝几个军嫂点头打招呼:“各位嫂子好。”

    几个军嫂见她这么连忙回应:“你好。”

    有个年轻的女人居然也回了一声:“嫂子好。”

    萌玉连忙纠正:“我还没结婚呢,我姓江,叫江萌玉。”

    她不能说,自己不是顾东行的未婚妻,因为,她那天可是很高调地宣布自己是顾东行的未婚妻,还把自称是顾东行女朋友的叶如水给丢了出去。

    这才过了两天,就说自己不是顾东行的未婚妻,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算了,红黑这顾东行未婚妻的名义不背也背了,就继续背下去吧。

    反正,十天之后,她亲妈来了,她就跟亲妈走了,以后都不会回来。这假装未婚妻的事,由着顾东行自己解释去。

    “原来是江嫂子。我姓秦,叫秦秀芳,我爱人是一营二连的副连长成大化。”那年轻女人还是不敢叫小江,这可是团长的未婚妻啊。

    紧接着,众军嫂也围了上来自我介绍,一个个都称她为嫂子,让萌玉无奈:这些军嫂也太热情了。

    她不知道,其实她是沾了叶如水的光了。

    叶如水来大院几天了,她在众军嫂面前总是高高在上,不但不跟众军嫂打交道,还总是用不屑甚至鄙视的眼光看众军嫂。

    只不过,因为她是顾团长的女朋友,大家也不好怎么怼她。只能远着她了。

第35章 她还能打我不成() 
第35章她还能打我不成

    经过前天叶如水被萌玉给丢出来那事之后,众军嫂“明白”她们都搞错了,原来,那叶如水并非顾团的女朋友,人顾团长已经有了未婚妻。

    而且,这个小未婚妻也是彪悍啊,直接就将那冒牌货给丢了出来。

    众军嫂感觉解气的同时,又对萌玉有些好奇,甚至害怕,连叶如水那样的人都敢扔出来,这江萌玉会不会更不好处?

    但现在,见萌玉这么平易见人,众军嫂顿时感觉高兴了,一个个围着萌玉自我介绍起来。

    “嫂子,我叫刘玉梅,我爱人是二营副营长邵玉明。”

    “嫂子,我叫张巧巧,我爱人是一营三连连长赵大江。”

    “嫂子,我叫罗秀玉,我爱人是三营二连连长江超。”

    自我介绍之后,众军嫂又说起了叶如水:

    “嫂子,还是你这样的人才好,那个姓叶的女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哪里配得上顾团长啊。”

    萌玉:这眼睛长在头顶上跟配不配得上顾东行有关系吗?

    “是啊嫂子,我还以为她真的是顾团长的女朋友呢,原来,她是个西贝货。”

    萌玉:我也是个西贝货

    “就是,嫂子那天可真是威武,一只手就把那个姓叶的给丢了出来——”

    萌玉:呃,她有这么彪悍吗?好象,有点吧?

    萌玉正跟众军嫂聊天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人。

    这位女人长得很漂亮,长得一米六七高,身材苗条,皮肤白晰,瓜子脸,杏仁眼,烫着时下流行的卷发,还画着眉毛,擦着白粉,涂着腮红,嘴唇上抹着血红的口红。

    原本就是个美人,只是,这装扮,却生生将她的美色减了三分,萌玉实在有些不敢恭维。

    秦秀芳马上悄悄在萌玉耳边说道:“这位是严副团长的爱人,叫文美玲。她是城里人,有点看不上我们从农村来的。”

    张巧巧也附到了萌玉的耳边说:“叶如水一来,就跟她交了朋友,你得小心她。”

    萌玉看了一眼那个文美玲,说道:“她还能打我不成?”

    众军嫂想到萌玉的彪悍,眼神中顿时了然:这位顾团长的未婚妻可是一只手将叶如水丢出门的人,她会怕文美玲?

    只是,想到文美玲的后台,军嫂们还是不由为萌玉担心。

    文美玲扭着扬柳腰,走到了萌玉的前面:“你就是顾团长那个农村母亲包办的乡巴佬未婚妻?就是你把如水给赶走了?你一个农村来的乡巴佬,有什么资格做顾团长的未婚妻?我命令你,马上去把叶如水给请回来。”

    萌玉只有一米六一高,她抬起头,毫不畏惧地对上文美玲:“我有没有资格做顾团长的未婚妻不由我说,你应该去问顾团长。

    另外,赶走叶如水的也是顾团长。你如果要追究责任,也请去找顾团长。”

    “你——”文美玲愤怒地瞪着萌玉:“明明是你把如水从顾团长屋里丢出来。敢做不敢当吗?”

    “我敢做自然敢当啊。”萌玉带着严肃的眼光看着文美玲:“我只是拿着顾团长给我的屋子钥匙到顾团长家休息,那个叶如水却把我当贼,要抢顾团长给我的钥匙。

    我不给,她就要打我,还说一个屋里容不下两个女人,要赶我出去。

    可是,我还在要屋里等着顾团长呢,所以,我只好请把她请出去了。”

第36章 放开我() 
第36章放开我

    众军嫂顿时都忍住想笑:你那是请吗?明明是把人丢出去的。

    萌玉一张苹果脸上镶嵌着圆圆的大眼,说话间还露出两个酒窝,本是让人看着萌萌的一张脸,偏又装成严肃的样子,让众军嫂感觉很有喜感。

    文美玲见萌玉敢顶她的嘴,更加愤怒,指着萌玉骂道:“你果然是个牙尖嘴利的乡巴佬,居然还敢顶嘴?”

    萌玉的脸上却露出茫然的神色:“我不能顶嘴,你是我的长辈吗?虽然我只有十六岁,可顾团长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了呢。

    我看你也不过三十多岁吧,怎么能当顾团长的长辈?难道还是你的丈夫是个老男人,那我是不是应该叫你阿姨?”

    众军嫂实在忍不住,噗的一下笑喷了出来。

    这个萌玉,实在太搞笑了。

    文美玲气极,这个乡巴佬居然在讽刺她嫁了老男人!

    而且,居然说她三十多岁,她明明才二十八岁!这是在讽刺她老了吗?

    她忘了萌玉把叶如水丢出门的事,上前就朝着萌玉的脸上打了下去。

    众军嫂一见文美玲举手要打萌玉,一个个都惊呆了。

    虽然平时文美玲也没看得起谁,但她也自恃自己是个文化人,连说话都从来不动粗,动手打人,还是第一次。

    而且,打的还是团长的未婚妻。

    这严副团长的爱人要真把顾团长的未婚妻给打了,你让两位正副团长怎么办?

    她们在场的军嫂,恐怕也会落个劝阻不力的批评吧?

    几位军嫂想要冲上去阻止,但文美玲的手太快了,她们根本来不及阻止,一个个惊叫起来:

    “不要!”

    “别打人!”

    “有话好好说。”

    只是,下一刻,她们就住了口。

    萌玉居然将文美玲打人的手给抓住了。

    “你要打我?”萌玉脸上的神情很是委屈:“你为什么要打我?就算你爱人是顾团长的长辈,你也不能无故打人吧?我做错了什么吗?”

    文美玲被萌玉抓住了手,居然动惮不得。

    这时候,她才想起叶如水的话:“那个农村来的贱丫头力气很大,连我都不是她的对手,你千万别跟她动手!”

    “你这个乡巴佬,你快放开我!”她愤怒大叫。

    不仅是因为被一个农村来的乡巴佬给制住了,还因为,萌玉让向来在众军嫂之中血恃高人一等的她在众军嫂的面前丢丑。

    而且,她感觉自己的手腕痛得要命,都要断了。

    此时此刻,她恨极了萌玉!

    “我不放,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打我呢!”萌玉一张苹果脸上满是委屈。

    几位军嫂原本是想过来劝的,听到萌玉这话,再看看萌玉脸上的委屈神情,顿时都住脚不前了。

    这个文美玲,平时仗着后台欺负人也就罢了,现在居然欺负到团长未婚妻的头上,就该受点教训才行。

    文美玲见之前她要打萌玉,众军嫂一个个都大叫劝阻,但现在萌玉抓着自己的手,那些军嫂却一个个都明哲保身,驻足不前,不由又将众军嫂也恨上了。

    正在此时,团后勤部的给养车开了过来。

    张巧巧连忙招呼萌玉:“嫂子,咱们该上车了。”

    萌玉一见车子到了,脸上神情顿时就变欢快了:“哎,我马上就来了。”

    同时,将抓在手中的文美玲顺手一扔,自己却连看都不看,直接爬上了给养车。

第37章 赶圩() 
第37章赶圩

    文美玲被萌玉丢了个狗吃屎,又羞又愤,爬起来就走,临走前还扔下一句话:“你敢动手,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萌玉萌萌的苹果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原来城里人也骑驴啊,我还以为只有乡下人才骑驴呢。不过,咱们乡下人现在也不骑驴了,都坐拖拉机呢。”

    众军嫂又是一阵大笑,这江萌玉,实在太搞笑了。

    文美玲怨毒的眼神看了一眼众军嫂,众军嫂顿时不敢笑了。

    萌玉心中冷笑,这个文美玲是叶如水的刀吧?

    这文美玲敢在大院里横着走,甚至明明知道自己她老公严副团长顶头上司顾团长的未婚妻,依然敢来找自己的麻烦,可见,她应该是自恃后台比顾团长厉害。

    能使文美玲这把刀,看来,这叶如水背后的能量更大呢。

    不过,她们都不会想到,她萌玉并非是真的顾团长未婚妻,到时候她拍拍屁、股走了,怕她们什么?

    至于她们会不会找顾团长的麻烦,她倒是不怕,那个叶如水爱顾团长爱得不要不要的,应该不会拿顾团长怎么样吧。

    车子停下后,萌玉才知道,这些军嫂们去的地方,并非是城市,而是一个农村的圩集——大圩。

    萌玉原本还想着买几件衣服,但想到她也很久没赶圩了,便跟着众军嫂下车了。

    理由是,她想买点新粮吃。

    八零年的时候,粮食已经放开,因此,在圩上也能买到粮食。而且,农民自卖的粮食都是新米,比从粮所买的陈粮更好吃。

    车子将军嫂们放下,约定了等候的时间便又开走了。

    众军嫂们各自有各自要买的东西,因此,到了圩上之后,便分开了。

    秦秀芳拉着萌玉:“你对这里不熟悉,我们一起走吧。”

    但是,萌玉并非真想买粮啊,她不过借着买粮,将纳物符里的粮食拿出来而已。

    纳物符里放得最多的就是粮食和布匹。

    她还想拿几块布出来,以后再找裁缝缝几套衣服呢。

    因此,她只好拒绝了秦秀芳的好意:“这个圩集就这么大点,我们买的东西不一样,还是分开吧。我还想要去找点特殊的东西呢。”

    秦秀芳见萌玉不需要帮助,只好跟她分开了。不过,临走前还告诉她:“这里的圩是五天一圩,你买菜的时候可要注意要买五天的菜。”

    萌玉笑着点头:“谢谢秦嫂子啦。”

    圩上的人很多,整个圩场上空充斥着一种翁翁翁的声音,想要对话,就只好尽量大声,但这样又增加了圩场的噪音。

    萌玉生长在农村,对圩场自然不陌生。她平时放学经常捡破烂卖,有时卖给收破烂的人,但有时为了多赚几分钱,也自己送到圩上的收购站去卖。

    她读书的费用,一直都是靠着自己捡破烂卖的钱。靠着捡破烂,她读到了高中,甚至,她还背着养父母,攒了一笔钱,准备自己读大学的时候用。

    也不知道,她藏起来的钱,有没有被养父母搜查出来。

    她捡破烂的时候,还捡了一只花瓶,但拿回家之后,却被江怀玉霸占了去,后来,她成了阿飘跟着江怀玉的时候,还看到过那只花瓶。

    她记得,江怀玉曾经在九十年代抹把花瓶拿去鉴定过,据说价值五千多万。如果成对,价值还会成倍上升。

    前世花瓶被江怀玉霸占的时候她不知道花瓶的价值,但现在的她却明白,那只花瓶非常值钱。回去之后,必须要拿回来。

    咦,前面地摊上居然有一只跟她的花瓶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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