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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简·爱学生的日子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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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罗莎蒙德小姐,你好呀。”一起上学的小同学赶在我前面冲她打招呼。她笑着回礼,小同学很快被罗莎蒙德小姐背后仆人拿着的鹦鹉吸引住了,跑去逗鹦鹉去了。

我站在路旁,行了个屈膝礼:“你好,罗莎蒙德小姐。”

“琼,回去跟麦肯太太说,我要订二十副手套。”她拉了一下缰绳,马儿温顺地低头:“对了,有蕾丝么?最近都开始流行镶嵌有蕾丝边的晚礼裙了,你们也该与时俱进一下。”

我心虚地连连说是,暗自开始理清思路。

琼·麦肯现在是十六岁,是个半工半读的学生,在家里是帮麦肯太太做手套之类的纺织物之类赚钱的吧,哦,要命,我以前可是个动脑不动手的典型的中国学生。

我慢慢踱步回到那间农夫小屋。麦肯先生正在地里劳作收割,看见我回来,默默地拿出烟斗,吸了一口。我有些不知所措,麦肯先生咳了一声:“就没有人给我这个老头子弄碗水么?”我这才回过神,看见麦肯太太,道:“爸爸,想要水。”麦肯太太递给我一个水壶:“去,给你爸爸拿过去,父女俩哪有隔夜仇的。”

我有些不大情愿地走出去,在这个陌生的坏境里,我有些像一只胆怯的乌龟,时不时就想把头缩进壳里,好保护自己。

麦肯先生看见我递水过来,脸色没有太大变化,一口气喝掉大半壶水,递回给我:“琼,去帮你妈干活去,你最近借着上课的名义越发懒了,花边都不做了。”

我窘然地点头,有点慌张。

麦肯先生又把烟斗递给我:“帮我加个烟丝先。”

看我拿着烟斗回来,麦肯太太可算露出了笑容:“谢天谢地,这下可和解了。”

原来烟斗是严肃的父亲递来的和解的信号。

我拿着烟斗正想出门,一个和我一般打扮的姑娘正站在门口,看到我来了,快活地奔过来拥抱了我一下:“琼,你放学回来了?哟,这上学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呀。”

我被动地被她抱了一下,暗自揣测她的身份。

“艾比还没回来么?我等他老久了。”她俏皮地笑道,脸上飞起红晕,呵,亲爱的读者相信你跟我一定同时明白她的身份了。

“黛丝,艾比去工厂做工了,估计很晚才会回来,一起吃饭吧。”麦肯太太殷切地招呼她,黛丝大大方方地进屋帮忙摆刀叉,俨然一副未来女主人的样子。晚餐很丰盛,我们吃过之后,黛丝执意进屋帮忙涮洗,麦肯太太执意不肯。

“瞧,艾比回来了。”我顺手一指这才让二人放下争执,我跟着麦肯太太进厨房挽好衣袖开始洗碗收拾残局。麦肯太太看着我问道:“丽娜的婚礼十天后就要举行了吧。”

我点头,她有些慨叹:“早知道当时叫圣·约翰牧师把你也带去伦敦做工,没准现在的伯爵夫人是你不是她。”

“妈妈,你可千万别这样做。”我心内惶恐,这时候我还一点都不熟悉周围状况,怎么能马上出行去伦敦呢?而且纺织女工我也不能立即上手。

“可是你也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你得嫁人,不过呆在这里嫁的人就不一定有伦敦机遇那样好。”看起来做梦的不光有琼·麦肯还有她的妈妈。

我岔开话题:“妈妈,今天罗莎蒙德小姐向我们定制二十副手套,还问我们有没有蕾丝,她想要订制这个。”

“哦,蕾丝,看起来我得去镇上好好向裁缝店学学这门手艺,你下课了早点回来做手套。”

“我,那个,生疏了,不大会。”我面红耳赤地说道

麦肯太太看着我道:“读书也好,可以去当个家庭教师赚外快,不过学费你得自己挣啊。得,今晚上我再教你一次,以后不许闹脾气不做工了,不然你怎么赚取下个学期的学费?”

在麦肯太太的教导下,我学会了针织。两个小时里,麦肯太太完成了四副手套,而我只有两副成果。我给自己打气,毕竟体力劳动还是比脑力劳动好学得多。正在埋头努力的时候,一双手温柔地搭在我的肩头,麦肯太太拿了一杯热热的牛奶:“亲爱的,喝点牛奶吧。”她的目光让我感到温暖和安心,我当着她的面一口一口地喝掉了热牛奶,她抚摸了一下我亚麻色的头发,爱怜地说道:“琼,你将来的道路会如何呢?”她用略微忧郁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就拿着杯子出去了。

我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一口气,撇开杂思,又低下头去继续织手套。那一晚我睡得格外的沉,没有再梦到家里面的事。

就这样,我白天上课,放学就回家做针织,每一天充实而疲惫。在简的帮助下,我的进步很快,这种初级的教育对我这种基础不好的人来说简直是对症下药,我很快就能阅读一些比较有深度的外文书籍,可以表达我的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简常常为我的一些比较新颖的想法而连连惊叹。那一日我们正讨论到对于恋爱的一些看法

正巧这时候,有人从外面高喊:“简·爱的信——”

“简·爱……”我身躯一震,简的脸色亦是苍白,但是很快邮递员跑进来:“简?艾怀特,你的信。”简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我的脑子却呼啦啦地窜出一大串剧情,然后经过一幕幕的筛选。

这时候应该是在简·爱不愿意做罗切斯特的情妇,逃离到莫尔顿当教师的时候吧。

我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但是转瞬,又患得患失起来,原著可没有琼·麦肯这个人物,我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按照原著,简·爱迟早会获得一大笔遗产,如果在那之前跟简·爱熟络了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拿一点钱让我活得舒服一点呢?

以往靠父母靠惯了,我一时还不能适应英国这种完全个人主义的生活,总有种想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套想法。

“在想什么呢?”简看着我。

“在想明天丽娜的婚礼。你看我这幅作品绣得好么?可以送给她么?”我犹豫地问道。

简看了看:“还不错,主要是心意,你亲手绣的比什么都要来得珍贵。”

“咦,你们在聊什么呢,这样热闹,可允许我也加入?”一头金色卷发,象牙般白皙的肌肤,碧绿色的眼眸,高高的鼻梁仿佛最精致的芭比娃娃一样的罗莎蒙德小姐走了进来,她的美丽让我和简都黯然失色,不过我们都很喜欢她。她偶尔来代课,一般都挑有圣·约翰的教义问答课来,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圣·约翰先生。

我真不明白这样美的人儿怎么会喜欢那样岩石一般冷酷的人物,不过按照书里的情节,圣·约翰应该也是喜欢她的吧。不过我的观察远没有简·爱那般仔细,实在是没怎么看出来圣·约翰对罗莎蒙德小姐有任何异于常人的情愫。她牵着他的手去田野里散步的时候,就像是罗莎蒙德小姐牵着一个高瘦漂亮的荷兰木偶,木偶是没有感情的,是冰冷的。

对了,不得不多提一句圣·约翰先生,因为在学校里,他大概是对我最有意见的人。我常常在他教义问答课上走神,就算努力着听也是听一会儿思绪就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没办法,谁叫我不信教,虽然我努力做出倾听的样子,但还是不幸被他抽中,要求我起来对他刚刚的讲义提出问题,我理所当然地说道:I have no question。但他对我这个回答相当不满意,所以自此以后,常常要忍受他额外的补课,听着他慷慨激昂的布道说辞。

十天后就是丽娜结婚的日子,我和简·爱同时出发,她难得换下平时呆板的黑色衣服,白色的衬衣外面加了一件淡棕色的丝衣外套,我把亚麻色的卷发扎成两股,垂在肩头。

“琼,你真不像普通的农夫女儿,你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简?爱的眼神格外认真。

“我不过学得多了一点,我喜欢学习。”我说得很违心,以前是十年寒窗苦,到我们就是十多年寒窗苦,受教育程度能不高么?

“我也乐于教你这样的学生。”简·爱低头踢开脚尖的石子,看了一下远处起伏群山的轮廓,陷入某种回忆里。

我心内一沉,学生,哦,要命,只是学生呀,那我一定得加把劲,貌似是在一个下雪的夜,简·爱知道了自己拥有遗产,现在还好,刚入十月,我还有两个月和简·爱好好相处。

“琼,琼你快来。呵,伴娘就差你呢。快去快去。”黛丝穿着天蓝色的蓬蓬裙,跑步的样子有些滑稽,不过翻着潮红的脸是如此的年轻活力。我被她拉着在田埂上小跑,田间白色的菊花被我们踩得七零八落。

我被黛丝推进化妆间,看见已经成妆的新娘丽娜,白色的礼服如荷叶般散开,年轻美丽的新娘被衬托得高贵又纯洁。丽娜见着我,嘟着嘴不满地嚷嚷:“琼,好歹我们十几年老朋友了,你原来准备在我的婚礼上迟到么?”

我赶忙着道歉,两名贵妇人已经拿着化妆用具准备对我大干一场了。

3、头疼的生计问题

两位穿着高贵的太太冷着脸帮我盘头发化妆,仿佛给我这个农家姑娘整理妆容是玷污她们身份的一件事,不过谢天谢地,她们没有故意刁难我,我亚麻色的头发绾成了漂亮的发髻被装进发网里,我的衣服是淡紫色的蓬蓬裙,典雅而不失华丽,我的脸经过她们一番捯饬,没有初时那么苍白无色,嘴唇红润而有光泽。

我开心地对她们行了个屈膝礼,并表示衷心感谢,她们的面部也没有初时那么僵硬,我走在庄严肃穆的教堂的大道上,身旁的伴郎相貌气质都很差强人意,在莫尔顿的乡间,圣·约翰先生的确是男士中的佼佼者,艾比·麦肯也算得上中上,剩余多数在我眼中不能入目。这位伴郎先生倒是很自信地自我介绍,表明他是,农夫,山泉,还有点田。不过我没搭理他。后面的两队伴郎伴娘都已经就位。教堂的门在我面前打开,神父宏亮的声音庄严地宣布婚礼开始,里面所有的嘉宾都看着我。

“麦肯小姐,该走了。”他碰了碰我的肩膀,我本能地往后一缩,后面的伴郎伴娘诧异地看着我出格的举动,我忙忙道sorry,赶紧地和我的伴郎并肩跟着音乐故作庄重的向神父走去,然后分开绕过他,伴娘站一边,伴郎站一边。

我们前面站满了唱诗班的孩子们,神父领导这群身穿洁白衣裙的唱诗班的孩子唱赞美诗。我旁边的伴娘一个劲地朝伴郎那边暗送秋波,我转头不经意间看见我的伴郎侧过头来,用含情脉脉的眼光注视着我,我立马偏过头去,于是丘比特之箭射偏了,旁边的伴娘羞涩地满脸通红。她碰碰我的胳膊:“我们换个位置吧。”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这时候我们前面的小天使们陆续下场,听到神父洪亮的声音响起:“现在我宣布,你们这桩婚姻合法合情合理,上帝见证你们已经是一对夫妻了。”话音一落,我看见了比尔斯伯爵,哦,什么词能形容我此刻心里的落差呢?一落千丈,听丽娜的话,我以为是一个年轻漂亮堪比圣·约翰的年轻伯爵,没想到,是一个头发花白,已显沧桑的中年人,估摸四十多岁,没准五十多岁呢。

我压制住内心的激荡,告诉自己简·爱中的罗切斯特先生还大简·爱十八岁呢,只要爱情存在,就没什么不可能。

“我打算把我的花束给我最好的朋友,让她早日寻觅良缘,步入幸福婚姻。”我听见丽娜的坚定地话语。神父一愣,随即温和一笑:“不知道是哪位小姐如此荣幸?”

丽娜一指中间的伴娘,突然一愣,看到旁边的我,也顾不得许多,跑过来,把花束往我手中一塞:“亲爱的琼,我们说好要一起幸福,我已经找到幸福,希望你早日也找到自己的幸福。”她握了握我的手,然后转过身去,哦,以后不能叫她丽娜了,得叫比尔斯伯爵夫人了,想到这里,心里生出些许感伤。

比尔斯庄园的露天自助式午餐格外丰盛,叫人垂涎三尺。绿叶、鲜花、凤尾草等植物精心装点的长型餐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上叠得整整齐齐的餐巾的餐盘和银制餐具,还有各式各样的酒。我只认得出威士忌和朗姆酒,其余的都不认得。各种甜点慕斯也做得格外精致小巧,惹人怜爱。

我挑选着心仪的食物,早已忘记那段不大愉快的插曲,挑了个离伴郎先生最远的桌子坐下,细细品尝这一顿丰盛美食。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朝伴郎先生那桌瞧去,那伴娘说的话显然不合他胃口,他面色悻悻,东张西望。但是那伴娘浑然未觉,依旧在不停地说。我又转头看向新郎比尔斯伯爵,他吃得很少,吃相还算文雅,但青春已经不在他身上,麦肯太太还希望我交丽娜的好运。我此刻可是正值大好时光,怎么会爱上这种垂暮之人,然后跟他结婚了此一生?

麦肯先生一家都端着盘子走过来了,三个盘子满满当当的都是食物,我和他们还真像一家人,有便宜绝对不浪费。我听到有人窃窃私语,不过,我自幼信奉走自己的路,让猪说去吧,全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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