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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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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她咬着洁白的牙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上在散发光,一如当初那个以极其美好的姿态,降临在我身边的夏优,善良,勇敢,不惜一切的决绝。

    如果可以,我宁愿恳请时光,不要描绘她,那么她在我心里,将一直那么的洁白无瑕。

    雨水噼噼啪啪,贺绮冰的脸是善良的,是单纯的,就像我们的过去,我和霍启盛都不想毁灭她,可我,说不出口啊!

    霍启盛从车子里下来,红色的尾灯照的他的皮肤也是红的,他看着贺绮冰,忽的发怒:“你都几大喇,仲玩一见钟情嘅游戏,你中意人哋,人哋唔中意你呀!佢已经有女朋友,女朋友嘅肚都搞大咗,即刻都快生,你个大小姐,佢老母要去畀人当二奶呀!”

    霍启盛的话太伤人,以至于贺绮冰呆愣的看着他几秒之后,忽然剧烈的抽搐了起来,张大嘴巴,任由雨水冲刷到她的嘴巴里,声音含糊的对着霍启盛吼道:“我唔信!你讲大话!”

    霍启盛用眼角冷冷的横了她一眼,尽管他们还不太熟,说出这样的话太伤人,可我们已经任由她在恍惚的时光中。自我欺骗了这么久,不能再让她陷得更深。

    霍启盛吐出口腔里的雨,砰的一下关紧了车门:“烂泥扶唔上壁!”

    贺绮冰双眼朦胧的看向我,仿佛想要拼命的抓住最后一颗稻草,她的眼神,充满着极度的渴望,我知道,她宁愿我骗骗她。

    我心头苦的像是破了胆汁,悲凉的从肺腑深处叹息出一口气:“系真嘅。”

    贺绮冰那双瘦弱的腿轻轻被折断,她如同落叶一般,倒在雨里,有人为她披衣,有人为她挡雨,却再也没有一个人,交给她一个带着体温的体温计。

    雨刷疯狂的交替着,霍家的大门逐渐消失在后视镜里。我冗自抱着冰冷的身体,看着车辆沿着漆黑的街道,一点一点的驶入一个未知的远方。

    霍启盛给那人打了电话,他说,再坚持一会,我们马上就赶到,电话里的阿彪带着哭腔,说,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玩捉迷藏

    他话音还没有落下,忽的传来一声短暂而尖锐的叫声,我往后颤了一下,几乎都能感觉到那血溅到我的身上。

    我眯着眼睛,失去神智。

    “阿彪死了,沈煜带过去的,最后一个人。”霍启盛燃起一根烟,电话的听筒里,只剩下一片忙音。

    嘟嘟

408。一眼万年() 
我听着,心都凉了半截,就像是在那一瞬间看到一片属于死神的乌云在朝我们靠近,它的手里面捏着的,是沈煜的命,而我们这些人都无可奈何。

    霍启盛沉默的按了挂断键,他的烟已经抽的还剩半截,在这个季节更替并不明显的城市里,时间不知怎的,就突然走远了。恍惚之中,曾经那个带着一身火焰的少年,渐渐变得成熟稳重,渐渐改掉了他所有的孩子的气。而他的眉,就像是一道锋利的线,将这漆黑的夜,冷冷的划出一道口子。

    “叼他老母!”霍启盛忽的咒骂一句,有些不分主次的说道:“这帮人以为我们在大陆白他妈混的!”

    仿佛在他口中,所谓的大陆混的他和沈煜是自己人一般。他将烟狠狠的掐灭,用手指捏着烟嘴丢到了窗外。冷冷的盯着翻飞的玻璃雨刷,随即下了一声命令:“开车!”

    车子再一次的启动起来,轮胎突突的滚动着,在下着雨的街道上,明明道路平坦至极。我却觉得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倒了。原来预知死亡远远比死亡突然降临到身边要恐怖的多,因为突然死亡的话你连恐惧的时间都没有,眼睛一闭就都过去了。而如果你知道你等下会死,在等待死亡的过程中,你会坐立不安内心煎熬。乃至于每一秒钟都是挣扎。

    沈煜究竟带过去了几个人,没人知道,但是阿彪死了,意味着他的身边,已经没什么人了!

    尽管我曾经从死神的手里逃出过无数次,尽管那刀插入皮肤的痛我到现在都能回想起来,我满身是血,痛到像一具没有知觉的尸体,尽管我经历过这么多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经历到的事情,可我,还是害怕啊!

    我坐在最后一排的椅座上,抱住自己的膝盖,心底被前所未有的恐惧所占据了,仿佛这一次的行程在我眼里就是在赴死。

    霍启盛从后视镜里面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可是这次他却没有说话,他没有叫我下车,也没有叫我像贺绮冰那样,留在那座宅子里,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让我下车。

    他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迅速的消失在深夜的瓢泼大雨里,司机和车还有我,停在路边,熄灭了灯。

    司机的手紧紧的握住了车把,他准备随时丢下霍启盛逃跑!

    我很听话的待在车子里面。因为我知道,我下去只会给他添麻烦,带来不了任何的好处。

    他过去查看了两下,进了车子,一身的水,连擦都没有来得及擦,他打电话,按的键盘啪啪啪的响,接通电话之后,他问那边。人有没有到!

    不知道那边的人回复了一句什么,他将手机随手一扔,用力的揪住了自己的头发。

    香港终究不是深圳,不是他的地盘,我知道此刻他的难堪一定是出了状况。

    “霍启盛。我们报警吧。”很久之后,我见他异常的痛苦,于是说出了这句话。

    霍启盛摇摇头,声音听起来分外的哑:“大家的底子都不干净,报了警,沈煜也得进去,而且这边的警官,对肥佬B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是纳税人,何况他干了肥佬B。自然要找他算账。”

    我知道霍启盛的意思是,肥佬B给了当地警官不少的好处费,沈煜干了他相当于断了人家的财路,现在你贼喊捉贼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我陷入了困惑,霍启盛焦急的等待着帮手的到来,就在这时候,黑暗中传来了人的说话声,有人打起了手电,手电的光在朦朦胧胧的雨丝之中,看起来格外的惨白,随着人走路的动作左右摇晃,这么一晃,突然晃到了沈煜的脸上。

    他旧伤复发,透明的雨从他身上冲刷下来就变成了深色,那些人一脚踹到了沈煜的膝盖处。将他踹的跪倒在了地上,激起一大片的水花。

    在大雨滂泊中,跪着的沈煜的面前摆放着一张遗照,还有一个黑色的小骨灰坛,在那张照片上。我终于看到了那个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肥佬B。只见照片上的他长的确实是肥头大耳,满脸脓包,一脸的恶人相。

    将骨灰坛摆在沈煜面前的,是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他用食指戳着沈煜的天灵盖,在忽明忽暗的闪电中一如一个杀神。

    “短命種,给B哥跪下磕三个响头,老子这会送你上西天!”

    我看不见沈煜的表情,但是不管那人怎么说。沈煜他都不磕头反而想站起来,硬挺着脖子,那人用手压不下去,便用脚踩。

    “你他妈很硬啊!给老子按住他往下磕!”

    沈煜的黑发湿了水,服服帖帖的贴在额头上,他冲着照片上那张’慈祥’的脸,狠狠的啐了一口唾沫,随后用力的打翻了骨灰坛,刹那间,那余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粉末。被雨水瞬间冲刷成了白色的浆糊,沿着沟渠,流入了下水道。

    那干瘦的男人虚伪的跪地,对着那白色的粉末喊了一句大佬啊,然后用手指着沈煜。怒气冲天的吼道:“给我打死他!然后剁成肉泥,为大佬报仇!”

    他话音方落,便有人从侧面一脚踹到了沈煜的脸上,踹的他鼻血飞出,他用拳头撑着地。告诉自己不能倒。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沈煜和我说过一段话,他说,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但人一旦低头了,也就离跪下不远了。

    我看着那样倔强的沈煜就这样死死挣扎着。我的手紧紧的抓住了沙发垫。那些人手里全部有刀,他们只不过想要将沈煜这个逃不掉的老鼠揉搓致死,所以不停的折磨。

    霍启盛的人还没有来,在这么注重办事效率的香港,这无疑太过蹊跷了。

    我甚至怀疑那些人根本不会来了,他们许给了霍启盛一个空头支票!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道歉或者怎样,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谁还能追究呢?或许霍启盛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我们等的起,可是沈煜等不起了!为什么霍启盛不去求助他的姑姑呢。

    就在我想问问霍启盛要不要求助他姑姑的时候。他忽然从背椅处抽出了一把刀,然后掂在手里,下了车。

    “霍启盛!”我的手趴在玻璃上,一根一根几乎快要陷进去。

    他扭头看向我,他的脸。就像是一座离我并不远的雪山,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每一寸每一寸都深深的印刻在了我的眼底,那一刹那,一眼万年,我能听见他的心脏,就跳动在我的耳边。

    他看着我,四周好像很安静。没有雨声什么都没有,他扬起了一个桀骜的笑,然后对我轻声说:“等我回来。”

    我紧抿着唇,重重的点点头,在心里面回复他一句。好。

    他的手随意的搭了下来,刀锋划在柏油路上,就像是鲨鱼的鳍,划开了大片的水纹。

    我能感觉的到霍启盛的周身都腾升着蓝色的火焰,他要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那一刻。一个人的脚正踩在沈煜的太阳穴处,一个人的拳头正打在沈煜的第十二截脊椎出,沈煜的嘴巴含着一口鲜血还未喷口,瘦高的男人抱着骨灰坛虚伪的哀嚎。

    霍启盛一脚踏入水里,斜斜的雨丝为他编织战袍,他的眼神像两杆黑洞洞的枪口,静默的缓缓扫了一圈,凸起的喉结向上提起,声音如同天边的雷:“都他妈给老子住手!”

409。雨夜里的组合() 
瘦高的男人停下哀嚎的举动,雨水让他看起来不能分辨有没有哭过,但他因为霍启盛的一声吼叫而停止了发出声音。只见他将已经倒了一半的骨灰坛十分用力的抱在怀里,扭过头,阴阳怪气的看向霍启盛。

    殴打沈煜的人也停了下来,他们见霍启盛拿着刀,纷纷也都去拿自己的刀,毕竟这种刀口上舔血的人神经都很敏锐。同样拿着刀的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而敌人,都得死。

    沈煜的身上全是血,伤口稍稍愈合又被雨水冲开,明明才修改几天的身体又变成了这副模样。我清晰的看着那一幕,心里疼痛的发不出一丝声响。

    “你是谁。”那瘦高男人有些试探的问道,毕竟像这样单枪匹马拿把刀就敢来要人的情况。若不是个傻子,定然是身后有足以依仗的势力。

    “振兴会。”霍启盛提了那个名字,一字一句的报家门,而我却根本没听说过。那瘦高的男人像是了然于心。他虽有片刻的惊讶,但是显然这个振兴会在他这里并不好使,所以他转而嘲讽的笑了一下,说道:“死衰仔。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我们内部的事情,就算你们振兴会的鼎爷亲自来也不敢插手,你又他吗算老几?你这个死衰仔赶紧滚回家吃屎去吧!”

    他笑着笑着,突然收起了笑脸,看着地上的沈煜,然后对手下使了一个眼色,下了最后的命令:“斩死他。”

    那些人今天来抓沈煜就没有打算放他活着回去,所以一声令下之后,都纷纷毫不犹豫的举起刀要把沈煜斩成肉泥!说时迟那时快,电光火石之间沈煜一如来自地狱的厉鬼,从下面一手勾住其中一个人的腿脚,将他拉到在地,随后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刀,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冰凉的雨水中,一只被齐齐割断的手,咕噜噜的滚在了水里,染出一片血红。

    随即,便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声。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犹豫,我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煜的身手已经这么好了。雨水从发丝滴到刀刃上。发出叮的一声清脆至极的响声,沈煜和霍启盛的视线撞在了一起,随即缓缓的,扬起了一个释冰的笑。

    那笑容很淡,几乎看不见,却连带着我的整个世界都颤抖了起来。

    曾今并肩作战的三个少年,如今已四散天涯,就像我们再也找不回的那张。青涩又热血的面庞。现在这其中的两个人又聚在了一起,一如那一个夜晚。

    我仿佛看到沈煜和霍启盛在无形的空气中轻轻的击掌,雨水像是跳跃的鼓点,咚咚咚。咚咚咚的给他们伴奏,一次比一次响亮!

    仿佛,接下来的厮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场他们两个人的演出。他们就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组合,而我就是台下的粉丝。

    霍启盛开始奔跑,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被拉长,刀尖被摩擦的通红。如同烙铁一样的,抬起,旋转,割断雨帘。

    我不敢相信,不敢相信那个几乎快要把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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