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身上的伤口疼痛得早已麻木。
他用数千人换得把她救出水深火热,包括楚离,包括徐少桥,还有他亲手杀的那个丧心病狂的女人。
还好,她疼痛得无以复加的时候,他的心也被万千只同时蚂蚁咬噬。
看着太叔奂与宁朝来再次走远,藏在草丛中的一个大汉再次拉弓,将弓箭对准太叔奂的后背……
乌氏小楼一把夺过贺赖手里的长剑,一剑砍下了大汉的脑袋。
宁朝来和太叔奂的命,是乌氏小楼与大汉的最后一点交情,这点交情要是断了,匈奴真的完了。
看着弯刀上接连滴落的鲜血,乌氏小楼漠然的转身往后走。
此一别,以后天涯海角,皆是陌路,他仍是草原上的雄鹰,从来都是无所畏惧的雄鹰,也只做得了孤独的雄鹰。
马车内,四人两尸,一片死寂的哀鸣。
徐少桥和楚离皆是面带坦然的躺在软榻上,仿佛只是睡了一觉,可他们再也不会有醒过来的那一天。
“阿奂,若是此行,我没命回去,便将我葬入你的墓穴中吧,我知道你早就准备好了坟墓,墓志铭上刻的是太叔奂与宁朝来的名字。”
来匈奴之前,坐在一起喝酒的徐少桥如是说,两眼带笑的看着太叔奂,眼中带着狡黠。
若以太叔奂的身份下葬,墓碑上还会有他深爱女子的名姓,世世代代,陪他风雨同路。若是以他徐少桥的身份,哪怕有人相伴,也是那个他始终没有面对过的司笑语,他不乐意。
那时与徐少桥坐在一边的楚离也笑着说,
“楚某前来,不是一心一意为着女公子,也不敢奢求什么,届时,如果真的有什么不测,只望太叔将军替我给女公子求求情,放上阳一条生路。至于我的尸身,送回府中吧。”
他们的笑容太盛,致使太叔奂以为他们说的不过是玩笑话,不敢当真。
直到他们失去了生命,太叔奂才惊觉,那是他们最后的嘱托。
救宁朝来,他们可以不来的,可是他们执意要来。皆是温文儒雅的翩翩少年,执笔写江山谋略的男子,却是为宁朝来拿起双剑,为她来,为她死,这样沉重惨烈而又凄美的守护,若他是她,也会被压得喘不过气。
“大人,这二位大人的身躯该如何处理?”
看着失了心魂的太叔奂,木神医考虑了许久才开口询问。
那日几人在将军府喝酒践行时,他在一边,楚离与徐少桥的话他听得真真切切,只是不知道太叔奂会怎样安排。
“小令在前方等着……”太叔奂顿了顿,说道,“入长安后人备两件衣裳,为他二人沐浴更衣。楚离……送回楚府他死后归家,魂归楚氏陵园。至于少桥,以黑纱覆面,不许人窥视真容,等到合棺才将面纱扯下,便葬在我备下的空冢中吧。”
太叔奂说罢,拂开双袖,抱起宁朝来掀开帘子出去。
木神医喊了一声大人,语气中尽是不舍。
“太叔将军已经死了,世上再没有将军了。”太叔奂深深凝望了榻上的两人一眼,“他们便有劳你们安置了,多谢!”
说罢,太叔奂掀开帘幔,解下拉车四匹马中的一匹马缰绳,翻身上马,怀中紧紧抱着宁朝来。
骏马疾驰,裙袂翻飞,残阳铺在无垠的荒漠上,逐渐渲染开来。
马车中的两人,一人掀起帘子一角,痴痴看着远去的身影,启娘轻声道,
“太叔将军伤痕累累,却不肯让你医治分毫,莫不是公子出了什么事?”
“女公子确实有事,身体上的损耗,心里的魔怔。她心里担负着的数条性命,若能放下,平安喜乐,若放不下,命不久矣。”
木神医的目光尚未收回,启娘便气冲冲的甩开帘子,解下了又一匹马。
道,“你自己去找小令吧,务必将二人带回长安,入土为安。”
启娘翻身上马,循着方才离开的那匹马而去。
木神医静静看着仿佛消失在天际的骏马,看着不远处敲着木鱼朝修罗场走来的和尚,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他知道,他的回答不能让启娘满意,也知道,这样的惨烈会让许多人不满意,可凡事都是冥冥中的定数。
结局如何,当真无法知晓。,。
第二百九十章 番外之宁相生()
<;>;→網。,。
记得朝来才出世的那天早晨,窗外的喜鹊叫个不停,夫人躺在床榻上,面色苍白,却笑得十分开心,她捏了捏朝来小小的脸蛋,说,
“夫君若是不反对的话,便为我们的女儿取名为朝来吧,宁可早来,不可晚到。”
朝来,宁朝来,我的女儿便取了这个名字,夫人与我皆是满心欢喜。
夫人生朝来的时候伤了身子,再不敢要孩子,因此夫人对朝来万般宠爱,凡事都由着朝来的性子,起初我担心溺爱二字会让朝来失去本性,变得不好管教。可渐渐的,我发现朝来很懂事,年纪虽小,行事晓得分寸。
朝来的聪明伶俐让朝中同僚,包括陛下都赞不绝口,他们都羡慕我有一个乖巧的女儿,我高兴之余,又觉得莫名不安。
因为,朝来的眉眼,生得温婉而凌厉,既不像我,也不像夫人。还有她超出常人的冷静与聪慧我生出一股她不是我女儿的错觉。
她有时候的冷静我心惊,譬如夫人去世时。
那时朝来还小,小的让我以为她会哭着闹着问我要阿母,我甚至想好了千万种骗她说夫人去了远处的说辞,可直到最后都没能用上。
那个时候,一连好几天,用过晚膳以后,她都会跪到夫人的棺椁前,不言不语,这期间,没有掉过一滴眼泪,我以为是孩子太小,不懂生离死别。
直到夫人入土的那天深夜,我去了她的房间。
她还没睡,见我进去,竟然直直的跪了下来,她说,
“阿翁与阿母感情甚笃,现如今阿母去了,阿翁万千的伤心因为我而压抑,情动深处,蜜糖也苦,朝来不求阿翁每日都笑逐颜开,但还是求阿翁将逝去的人放在心里,喜乐度日。”
小小孩童的一番话让我隐忍许久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泪满衣襟。
看,这便是宁朝来,简简单单的一番话就让我无处遁形,岂能不心惊。
我也想过,这是不是我的孩子,然后,我就会笑话自己被女儿的才智所折服。这是在我怀中长大的,我的女儿,她再出类拔萃,终归还是我的女儿。
我的朝来,太过要强,面上平静,不将事放在眼里,但我知道,她只是将的心事藏在了面具背后,独自承受。我心疼她,却也只能更加疼爱她。
朝来隐忍,所以当她处处表现出对太叔奂的喜爱时,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一则她年纪还小,我总觉得她不懂得爱,再则,按照朝来的性子,她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不会让别人知道,哪怕那人是我。
直到百花宴,我才发觉自己错了。
百花宴之前,我把她叫到书房里她选择柳兰为夫君,柳兰是我看着长大的,脾气性子好,待她也好,于她而言,是再合适不过的良配,可她却说,柳兰可以是兄长,不会为夫君。【△網。】
朝来喜欢太叔奂,是真的,可陛下不会允许他们在一起,一个是丞相的女儿,一个是将军的儿子,若当真喜结良缘,两家的只会是万劫不复。更何况,我们父女还戳破了陛下与上阳公主的事,大难当头,我只能选择将她送到江南,保住她性命。
后来的变故,被抄家,被流放,对我而言并不可怕,都在预料当中,或许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一点,真正可怕的是穆紫出现了。
穆紫恨我,是情理当中的事,她应该恨我。她回来了,我愿意用性命去赔偿她从前遭受的折磨,已经做好准备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可穆紫不要我的命,只告诉我,朝来不是我的女儿,她说,死去的丹阳才是我的亲生骨肉。
这样荒诞的话,我不该相信,可想起丹阳死那天夜里我莫名的心痛,我忍不住相信。
骨肉连心,总不会错的。
渐渐的,似乎也明白朝来身上为什么会有平常人家女子无法拥有的聪明才智与沉稳大气,那是与生俱来的、帝王家的血脉气息。
我纠结过,想着陛下杀了我的女儿,我也要杀了他的女儿,最好是加倍的奉还陛下痛不欲生,悔不当初。
但我终归还是放弃了不堪的念头。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阿翁,我也不否认,在我心里,朝来的位置更甚于丹阳。
我也是存了一丝念想,想着朝来能永远记住我,她对我感情愈深,对陛下的恨就会愈深,原谅陛下,这也是一种惩罚的方式。
流放途中,有人要杀我,我被人救了,救我的人是乌氏小楼。
其实我并不讨厌乌氏小楼,他足够聪明,对待事情极具耐心,又懂得玩弄权术,是个不可多得的枭雄,假以时日,待他羽翼渐丰,他也能成为一方霸主。
可惜,我讨厌的的也是他城府太深,心机太重,行事太狠,这样的人,我不会让他得到朝来,他的目的,却偏偏只有用我去威胁朝来。
乌氏小楼将我救活,把我奉为座上之宾,视我为长辈,吃穿用度皆是最好的,他的算计,我懂。
若是知道我在匈奴,无论如何,朝来都会因要见我一面而答应他的要求,包括嫁给他,他会用我的性命要挟朝来为他生儿育女,留在他身边一辈子正因为是真心的,才更可怕。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面对活着的朝来,面对已故的夫人和丹阳,死是最好的法子,能让我摆脱的痛楚。
我在绢布上写下,花是花,叶是叶,花叶之下花非花,叶非叶,花花叶叶,叶叶花花。
无论是花还是叶,都以土为生,花叶之下,都是泥土,人死以后,不过是一捧泥土。我的言外之意,想来朝来是猜得到的,可我知道,依照朝来的性子,她宁可相信她所猜测的不是真的,也不愿承认我已经死了。
那我只能行最后一招,我让乌氏小楼将我的尸骨葬在荒野,刻上一座无名的碑,面朝大汉的方向,我要让世人知道宁氏一族的人忠心赤胆,一生爱国,也要让朝来知道她的阿翁已经死了,只有汉人才会在死了以后立碑,她应该能够猜出墓中的人是我。
作为一个每走血缘关系的阿翁,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锃亮的刀锋抹过脖子,倒地之际,看到夫人牵着粉团儿一样朝来的手一步步走向我,她脆生生的叫我,“阿翁。”
上天给了她一副好皮囊,又给了她一颗玲珑心,正是因为才貌无双才一帆风顺,后来的道路才会遭遇无尽坎坷。
朝来,我的女儿,若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只是我的女儿,该有多好。,。
第二百九十一章 番外之柳兰()
<;>;→網。,。
我有很多表妹,他们见到我时都会争着抢着把最好的东西给我,处处巴结我,讨好我,除了那个长得最宁朝来。
第一次见到朝来,是在我家后院,我正和其他的表妹一起揉泥巴,阿翁与另一个年龄与阿翁不相上下的俊美男子走过来,说,
“兰儿,拜见你的姨夫,你姨夫此番是出门办事,途径江南,来家里坐坐。”
男子就是宁相,宁相手里牵着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就是朝来。
她穿了件桃红色的袄子,雪白的领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粉雕玉琢人忍不住想摸一摸那张粉嫩嫩的脸。
我不想理睬,装作没听到,揉捏着手里的泥巴。
我想,顺道来家里坐坐的人多了去了,那人多半也是钱财。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宁相的名声这样大,也不知道那个几岁的娃娃就是长安城人人知道的才女,真心以为他们也是来借银两的。
宁相与阿翁无暇顾及身为孩子的我的举止,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竟是哈哈大笑起来。
宁相松开朝来的手,说,
“朝来,阿翁有事,你就同你表哥一起玩。”
阿翁一走,又是我的天下了,我吆喝着一众表妹捏泥人,捏得不直接扔了,玩得不亦乐乎。
渐渐的,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扔掉的泥土,她捡起来,宝贝一样握在掌心。我心中好奇她要用什么样的法子加入我们,干脆停下手里的动作,目不转睛看着她。
她的手指很灵活,飞速的转动着,不一会儿就捏出一个泥人,扭头递到我手里。
看到泥人模样,没有一个人不是捧腹大笑,只因她捏的是我,肥头大耳,身子圆圆滚滚,像是蹴鞠,却比蹴鞠丑得多。
我又羞又恼,恨不得将泥人砸到她脸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