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完又是一个俯礼,这回用的是普通话。韦征就坐在欧阳轩旁边,微微欠了欠身转身对欧阳轩说道:“欧阳贤弟,莫要不安,南王向来对我汉人恩遇有加,此番匈奴左谷蠡王扣边,王爷兵马族人大部奔赴边境,现今寒酸一些,请贤弟见谅。”“小弟在深山之中,不知年月,不知汉地现在是何年月,哪位君主”,还没等韦征说话,南王说道:“现今汉地之君为启,登位已二年,可恨的匈奴人断绝了乌孙于汉地的通商之路,让我的子民物资匮乏”。原来是汉景帝二年,后年那就会发生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了。想到这里欧阳轩更加增强了东归之心,建功立业,青史留名,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自己也不例外,要不是当初那个纨绔子弟的打压,自己现在怎么也应该是大校军衔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命运真的很难说,如果没有那个纨绔,自己也不会今天的穿越时空来这里。既然来到了这个时空,就要干出一番事业,48年的人生历练和两千多年的知识沉淀不信自己不行,等到2027年再回去开启那个时空之门。现在是公元前多少年,自己还不知道,睡觉前得查查。想完这些,又是一身轻松,精神也为之一振,意i*真是不错的东西。南王看到欧阳轩目光呆滞,似有沉思,又道:“不知欧阳公子,从师所学何艺?在这天山之中,还未曾有人上得去天池,由于林茂,虎狼居多,死伤数多”。欧亚轩听到这,马上道:“在下自幼从师学的经史典籍,军略谋攻,搏杀竞技,医卜救人,奇*巧极之术”,欧阳轩回答完,看了一眼南王,明显看到他眼里闪过的精光。“公子学略宽广,令吾等佩服,说到搏杀竞技,不知公子可否一试身手?”,看来这个南王对自己要测试测试,无妨,自己最擅长的就是搏击和医术,就在这时那个长脸的塔拉提来报“王上,车师多克部落酋长带残兵三千来犯,离此有五马之地(西域计量里程的方法,大概是一匹马跑一个沙漏的距离,大概一马之地相当于12公里左右,还有更小的计量里程单位,古代中亚用的度量具体的名称听哈萨克老人说过,我也忘了,书中就这么代替了,用的也少。)劫掠我索特肯部,正向我呼图部驰来”,欧阳轩愣了愣,他不知道这五马之地到底多远,韦征看到欧阳轩的表情,也知道了大概,忙解释道:“乌孙的一马之地相当于汉地20里,这五马之地也就是汉地百里,这个多克部是车师投降匈奴之部族,被车师所剿,残部窜入乌孙与车师边境的天山谷地,多次围剿,未曾剿灭。此次匈奴兵犯北线,此残部在南线作乱,南王特此率兵来剿”,“哦,原来如此”,这时南王下令“塔拉提听令,命你传令各队,火速集结于此,三漏时间后迎击多克残部”,“领命”,塔拉提接到命令后转身出毡房,几分钟后传来了战马奔腾的声音,南王下完命令转头对欧阳轩说到“汉家公子稍坐,待我迎敌后,在于公子畅饮”,说完起身急匆匆地出了毡房。留下韦征与发愣的欧阳轩。
看着南王出了毡房,欧阳轩转头问韦征道:“主事可否告知,南王现今麾下还有多少兵马?能否击退残敌?”,韦征看看欧阳轩,略有所思说道:“不瞒贤弟,看在你为汉人的身份上也不瞒你,现今南王麾下能战者,不足千人,余者都与前几日调往北线”。
“那在下可否前去一观,在下出师以来从未上过战阵,机会难得,忘韦兄助力”,“也好,我正好也一同前往,你随我一起前去也好,请移驾随我前去选一匹马”,说完起身朝毡房门口走去,欧阳轩提起背包背上,跟着也出了毡房,来到了马厩前。说是选马,人家已经给选完了,一匹看上去还算不错的马,由马夫牵着递到了欧阳轩手里,看着这匹马,灰红色,四蹄也没定掌,马背上披着厚厚的多层羊皮,在马肚下固定,没有马鞍,可想而知骑的难度有多大。这时韦征问道:“贤弟可会骑马?”,靠被小瞧了,马骑过很多,还参加过内蒙古草原上的赛马,但那个是有马鞍和马镫的马,裸马,还真没骑过,于是说到:“在下倒是会骑,但是这种无鞍无镫马还没尝试过”,韦征听完一头雾水,忙问:“何为鞍镫?”,欧阳轩回到:“不知韦兄这可否有*些的木头?还要劳烦韦兄准备些绳索”,韦征无语,忙说:“这些都有,请随我来”,说完前面带路,来到左侧的木头房子里,里面有很多木料,欧阳轩,挑了一个适合马背粗的黄杨木料,大概60公分长,可能是做别的木工时剩下的下脚料,欧阳轩拿了木料出来,放下背包,从背包侧面取下一支登山镐,来到木料前,在木料上用手比划了马鞍的大小和形状,然后用镐尖刻了痕迹,之后用登山镐宽刃开始了刨制加工,很快一个前突后翘,内挖的粗制马鞍完成,拿着马鞍来到那匹马跟前,去掉了背上的羊皮,仔细地检视了一下马背外形,又用手摸了摸那批马的骨头,在脑中勾画出了马背的具体骨骼形状,然后对韦征说到:“可否有磨刀的石头”,“有,我马上给你拿”。看着欧阳轩的装备,韦征有些发懵,说完马上转身就去取磨刀石。
欧阳轩从腿鞘里抽出短刀,开始了精细加工,孔武有力的臂膀,切削得木屑横飞,欧阳轩现在非常感谢养母培养给自己的艺术细胞,小时候强迫自己学画画,学完画画,又学雕塑,上高中时候没少在街头给人画画像赚钱,也曾拿着泥巴捏个泥塑卖钱,还曾在工地做过木纹雕刻小工,今天这就全用上了,仅仅半个小时不到,已细雕完毕,就差打磨一下了,看着木制马鞍,感觉还不错,有那么点意思,这时候韦征已经看呆了,真的是呆了,眼神直直的。欧阳轩自我欣赏完,转头对韦征问道:“磨刀石可曾拿到”,哦,拿到了”,说完把石头递了过来,欧阳轩也不多话,接过来用磨刀石侧面在马鞍上反复擦蹭,10几分钟,一副透着亮的马鞍完成,又用下脚料作了一个木制的马镫,为了保证不会被踩碎,特意下面用了铜条加固了一下,改用四点着力,而不是普通的两点着力。把马镫悬挂到马鞍上,提着马鞍在那些士卒和韦征的注视下,来到了那匹马跟前,在马背上先批了几层麻布,然后上面再铺了一层软羊皮,放上马鞍,用绳索固定好马鞍。反复紧了紧,然后才搬鞍韧镫,上得马来,可能是这匹马第一次套上鞍具,有些躁动,欧阳轩紧提缰绳,双脚用力踩住马镫,又可能是马鞍贴合的比较舒适,很快马就安静了下来。欧阳轩双脚一磕,那匹马缓慢的跑了起来,在山谷里跑了一圈,在马上也做了几个高难度的动作,看得那些兵卒目瞪口呆,那个镫里藏身的动作太有用了,没有鞍镫根本做不出来。南王也在毡房门口清楚地看到了一切,等欧阳轩转悠一圈回来,上得前来,仔细观瞧鞍镫,点点头,叹了一口气,如此简单,自己怎么没想到,欧阳轩看在眼里,将缰绳递了过去,南王也不客气,用同样的方式上马,然后纵马狂奔一圈,感觉无比顺畅,拿过一名兵卒的弯刀,在马上又比划了一番。回来下马,直奔欧阳轩,“不知公子可否把这马具教于我族人?”“南王所求,折杀在下,这些不过是小技尔,闲暇时定会教于尊下”,原来欧阳轩也考虑过是否该教这些人鞍镫制作,现在也想开了,冷兵器战争不会因为这个鞍镫而改变。“只是还请南王保守这个秘密,一旦泄露给匈奴人,定然会增加匈奴人的战力,而于我不利。”“这是自然,请公子放心。”说完,手扶胸前,欠了欠身,算是一个回礼。欧阳轩也没在意,回身看到自己那两只盘羊还拴在右侧木屋前的树桩上,想起来,自己还有一群羊关在山洞里,马上言道“南王殿下,吾来路上,抓获了些许山羊与盘羊,尚关在溪边山洞之中,无人照料,劳请南王差人取来,敬献于殿下,以表吾之感激之意”,正在向远处眺望的南王,听到这个回头很是惊讶的看看欧阳轩,言道:“公子如何捉得盘羊?”“区区小技尔,入不得殿下慧眼”“我记得我在汉都长安时,恩师曾说过:人有所短,技有所长,一技加身,用度无忧,公子能擒得盘羊,足见公子身形迅捷之术定超雪豹许多。公子既然不愿告之,定然是有原由,某也不再问询,我这就遣人,于公子取来,公子在这山谷中可自行方便,无人会阻”,“如此,轩谢过殿下”。说完就见南王看了看马鞍,又瞧了一眼那两只盘羊,转身进帐,韦征也跟着进去了。欧阳轩则看着马鞍,总感觉差了那么点,一时也想不起来差在哪里,一会儿出来一个年龄稍大点的乌孙汉子,询问了一下关羊的地点,然后骑马奔河道而去。韦征这时走上前来,“贤弟有此神技,愚兄深感佩服”,“兄台过奖了,吾尚有一问,不知当讲不当讲?”“贤弟莫不是要问我因何与此?”“兄台高见,正是此意”,“说来话长,等打完这一仗,我在细细告之,贤弟一直注视这马具,莫不是有什么问题?”“嗯,是有点差池,就是不知道症结所在”“哦,以愚兄之间,若是这绳索换做皮带,马匹是不是会减少束缚之感?”靠,就是他,看来有些事情,还是旁观者清,人多好办事。“嗯,兄台所言极是,让吾豁然开朗,只是时间紧迫,亦来不及制作。待回来时在做也不迟”。
欧阳轩又骑上马,拿起那两个树枝作的登山杖,纵马狂奔,在马上双手挥舞棍棒,劈砍挑刺,做得行云流水,骑乘回来后,摘掉简易登山杖上的腕带,飞马奔着一棵松树而去,在离松树有60米的时候,腰腹上提,做了一个标准的投掷标枪的动作,瞬息功夫,那个手杖深深的扎进了树干,在马驰到树前,挥舞另一只杖狠狠地砸向松树,就听很响亮地啪一声,击打部位的树皮粉碎,脱落;杖也跟着断裂。就这一手正好被正在集结的乌孙兵卒看到,在纵马回来时,响起了雷鸣般的叫好声。欧阳轩也是感觉浑身的舒爽,在后世那种被压抑的心情得到了彻底的释放。
纵身下马;提起背包背上;多年户外经历养成的习惯,无论在哪里都不会忘记背包,在关键时候背包能起到救命的作用。一匹健马从山谷中飞驰入内,驰至帐前,飞身跃下,直奔帐内,韦征见此也急忙跑进毡帐,片刻后,南王和韦征一行人除了毡房,同时也想起了牛角号声。
第三章 刺将夺马()
随着号角声的响起,乌孙军卒迅速按部落集合列队,片刻功夫,嘈杂混乱的集结地,就安静下来,除了战马的喷嚏声,再无其它声音。南王此时已上马,在几个部落头人的簇拥下站在队前,队中出来一匹黑色的战马,马上一人,身形高大魁梧穿着有些不同,他居然带着铜制头盔,背后背着一把大剑,欧阳轩从侧面看,剑有一米五长,剑很厚,也很宽,从颜色上看,应该是一把铁剑,驱马来到南王马前,“尊贵的南王殿下,您的勇士集结完毕,等候您的号令!”声如洪钟。南王微微点了点头,“昆仑神的勇士们,多克人就在早上侵入天神赐予我们的家园,残杀了索特肯部,掳掠了我们的姐妹,正向着我们而来,现在到了呼图河谷,为了昆仑神的恩赐,为了我们姐妹不受凌辱,勇士们,现在我们要让他们血债血偿,出发!”那个背剑的将军,抽出大剑,转马,挥剑向后一指,千人的队伍,从右向左顺时针转马,向北山谷口奔驰而去,南王以及众头人在队伍中间行至马前时,插队而入,欧阳轩也一直跟着韦征,随队而入,纵马疾驰。出了谷口就是河道边的浓密的胡杨林,沿着河道边的牧道,一路飞奔,很快就到了河道出山的谷口,可以看到河对面的列队军阵,两支军队隔河对峙,都在观察对方,欧阳轩从背包侧拿过望远镜,仔细观察对方,发现那就是一个老弱病残组成的军阵,看似人很多,但明显气势和战力上就不如南王所部,毕竟南王部,还都是由青壮组成。欧阳轩注意到了对面军阵中间那个头戴黄锥帽的家伙,在整个队伍里,只有他显得与众不同,40多岁,很是魁梧,左手提着缰绳,右手下垂,正握一柄略显黑色的宽背厚刀,一看就不是西域武器,锦衣锦帽,跨下骑的马也比其他人的都高大,黑色如锦缎的毛皮,阳光下闪闪发亮,四条腿膝关节下是黄色如金的毛色,一看就是一匹高档货,欧阳轩此时有了夺马夺刀的想法。但手上除了两把短刀,再无其它武器,哦,对了,还有两把意大利产的锰钢登山镐,但同样有些短,和短刀差不多。
思来想去,转头对旁边的韦征说道“兄台可否有称手的战刀借在下一用?”韦征点点头,对后面说道:“韦蒙,把宝剑借于欧阳公子”,“诺!”话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