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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的勇者生活-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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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的每一个后裔,都并不能像他一样继承他伟大的魔法才学。

    教皇的作用也从魔法开发和引导逐渐倾斜向政治的方面。

    从约翰查理曼三世开始,要同时从政治和魔法两方面周旋又要处理好一切的情况下,他已经失去了使用神圣的查理之剑的资格。

    不是魔导大师,是不可能驾驭并运用的好这把剑的。

    所以一个新的职务从那个时代开始就运用而生了。

    那便是执剑者。

    代替教皇行使神圣的查理之剑的权威,并引领魔法界的权威,代替教皇聆听上天的旨意。

    这便是执剑者所要做的事情,也可以说执剑者就是教皇的一部分,拥有着仅次于教皇的权威。

    而这一代的执剑者,更是被誉为有史以来最强的执剑者。

    就连开国教皇,约翰查理曼也未必比他更优秀。

    辛西娅卓觉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金身的犹如是深海当中闪闪发亮的金发蔓延到了脖子以后的地方披散着,个头有一米八左右,肌肉均匀,五官精致。

    是所有少女们只有在梦里才会相遇的白马王子殿下。

    脸上总是挂着温柔而善意的微笑,尽管身份已经权倾朝野,但却依旧保持着十分谦卑的态度。

    遇到相识老人会亲切的问候,遇到跌倒的孩童会温柔的照顾。

    明明是一个权倾朝野的人,却有着一个领家小伙的亲切感。

    同时不失威严,他所亲手提拔的军队总是忠诚度最高,也最具备执行力,士气最旺盛的。

    这样的人一般都会被人们质疑他的能力,而遗憾的是。

    在目前他所参加指挥的战役之中,57战56胜。

    唯一的一次败北是在帝谷之战中高估了七代勇者的实力,又或者说低估了四代魔王的实力,所以当七代勇者的首级被四代魔王瞬间斩获的瞬间,魔族发动的闪电战让他第一次尝到了败北的滋味。

    尽管他还是巧妙的让人族的大军得以从中央帝谷全身而退。

    但也不得不说在面对米莉雅爱因卿忒发动的闪电战之中他所不能在第一时间完美的应对,也是这一仗重要的败笔之一。

    这也太强人所难,所以并没有人追究他这第一次败北的责任,而他自己仍然很在意。

    敌方那犹如噩梦一般的魔法战,也让他记忆难忘,就算是上一次的败北是因为对七代勇者的误判造成的。

    面对这样漂亮的魔法战指挥,再一次交手他也未必能够取胜对手。

    尽管如此他的军政能力依旧是人族屈指可数的。

    而个人能力的话,运用加上子御之剑系统的神圣的查理之剑的他,已经达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最强殿堂。

    至少是目前教皇国最强的人之一。

    虽然已经36岁,但看起来却永远像是一个17岁的少年。

    无论容颜,人望,还是权位还是能力,都已经达到了人中之最。

    的确是可谓的最完美的人类,你能找到的反感他的理由也就只有他实在是太完美了。

    因为就连他的谦卑都是不带任何虚伪的,他的善良和他的温柔都是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

    就算质疑这份完美的人总是会有,也改变不了他谦卑的性格就是出自本心的事实。

    与其说他是最完美的人类,不如说他是最愚者。

    并不是最愚蠢的人的意思,而是愚者们心中最理想的形象的象征。

    所以是最愚者。

    人有可能完美到讨好任何人的欢心,得到任何人的好感吗?

    答案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让所有的人当中进行投票统计的话,必然会诞生出这么一位最受欢迎的人。

    尽管那样的人也不是能博得所有人的欢心的人,但是那样的人还是成为象征了大众审美的代表。

    他就是最接近这样大众审美的一个男人。

    从愚者们心中的条框里所脱颖而出的人。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愚者,社会繁荣也依赖着人们的愚昧,也许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自作聪明了一些,但愚的确是人之常态。

    不能正视这种愚并且对之麻木着,正是愚昧的人的一种表现。

    多数人只困在自己狭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里,并且用自己的观念评判着别人,甚至要求着别人。

    他们对自己的耳闻之事深信不疑。接受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并盲目的相信着。

    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的,这并不是什么不对的事情,我也并没有在批判这样的事情。

    世界因为这样的愚而维持着一种平衡,而人们也在愚中各施所智,使得世界变的更加美好。

    我所认为的愚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是一个人之常态。

    反之背离了这一切的狡智者多半不会被人喜欢。

    所以说,从愚者们的条框中脱颖而出的他,从人们狭义的苛求中脱颖而出的他,也就是那么了不起的一个人。

    当得上最愚者的荣耀。

    这样的他,在浮卢宫的门口。

    遇到了许久不见的故友。

    凶恶的野兽。

    从最险恶的人体试验中活下来的男人。

    迪勒特必邪

    曾经活跃在战场上以屠杀为乐而著名的男人。

    有说法,杀一是罪,屠百成雄。

    他即是这样乐于屠百的人,这样的做法也让他从一介杂兵成为了万人之上的将军。

    没有家室的他,甚至在混乱中成长早已不记得自己的生父生母的他,凭着这份才能才终于有了万人之上的机会。

    所以,他尽所有狡猾之能处世,非正义的事情,非人道的事情。

    他无所顾忌,也从不在意。

    终于在某一次的非法交易中被发现,沦为了教皇国的人体试验品。

    就算这样,这个男人还是活了下来。

    参加了魔王的细胞植入试验,在千分之一的生存率下,活了下来。

    拥有了魔王体质下的某项特性。

    单纯的从体质上来说,成为了最强的人类。

    而将抓住那次所谓的非法交易让他沦为牺牲品的男人。

    也正是现在在他眼前的辛西娅卓觉。

    一方面是有史以来天然形成的最完美人类,另一方却是人体试验中所改造出来的最强人类。

    两位性格上截然相反的人,在宿命的安排下,还是不可避免的相遇了。。

扑街杂谈,有关于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的种种。() 
这是我第一次写作品相关之类的感想呢,想聊一下目前为止读者的一些问题和我的一些想法。

    这本书也终于到了快要扑街的时候了。

    当然这是我自己作的,有推荐有人看的时候三天两头的不更新,我不扑街谁扑街呢?

    也不能厚着脸皮说请多包涵吧,不过这的确是我第一次写,有些不能适应这样一天一更的节奏,当我脑子很混乱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写不出什么东西,当然大多数时候是自己贪玩然后一天的时间就吧唧吧唧的过去了。

    最近开始深刻的反思自己,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读者在追我的书,我应该怀着感激之心勤勉一点才对。

    不过十一月以后,似乎这本书的好运也已经到尽头了,收藏一直在逆增长,订阅的人也越来越少。

    虽然比起之前我已经更用心更勤奋了,但世界上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怀着歉意就可以弥补这样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

    所以扑街就扑街,只能怪我自己sb。

    当然我也不是在堂而皇之的做着断更宣言,这本书还会继续更新,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我不是这样脆弱的人,起码要两点挫折才可以哦。

    也有很多老面孔一直陪着我到了现在,每次在推荐票和月票里看见你们,我都觉得很亲切很感激。

    同时也感受到了富坚老贼真是一个幸福的人,咳咳我不会以他为榜样的。

    感谢你们,我这么sb还一直支持着我,这是我的荣幸。

    说来也惭愧,平时我也并没有在做什么读者互动之类的,就算建了书友群我也没有怎么和群里的小伙伴互动。

    并不是我很冷漠之类的,只不过是我就是这样个性的人。

    面对空白的稿纸的时候可能能像现在一样喋喋不休。

    但是要是和人交流的话,我一直都不太擅长这样的事情。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扑街的原因之一吧,我并不知道该怎样去运营一本。

    说到这本,偏题了这么久来聊一聊有关于这本本身的种种吧。

    来起点写原生幻想类的,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但这也表明了我的决心,我来到这里写并不是为了写一本赚钱的,又或者是为了写一本畅销书。

    所以也总是会让安格斯·艾伦君吐槽自己不是一本畅销书的主角。

    人肯定是喜欢钱的,但除了赚钱以外我还怀着天真的梦想。

    如果要赚钱的话,去写同人当然美滋滋,世界观和剧情架框原版就摆在那里,不用自己动脑又受人欢迎。

    也不用冒险的去塑造各种各样性格的人物了,畅销书的人物角色们就摆在那里供你使唤。

    最后噱头还是要自己想,满足读者在那个世界观里遨游的感觉。

    写噱头方面我还是很有心得的,剧情上再借用一些套路。还能够吸引喜欢原作的粉丝,有读者基础的保障。

    一本赚钱的就诞生了。

    当然我不是在贬低也不是瞧不起同人之类的,很多时候我们为自己喜欢的作品没有了后续而烦恼着。

    这时候看看同人又有什么不好呢,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我更希望写出具有意义的东西,梦想着自己笔下的故事能被动漫化之类的。

    我并不是想来找借口的,我只是想聊一聊,我想写的是怎么样的,让刚入坑的读者大大们有一个心理准备也好,和老读者们交流一下想法也好。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是失败的。

    原本我是想写其他的故事,只是想先写一本这样的练练文笔。

    我想要从一个多方面而较为立体的叙述方式,给大家呈现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异世界面貌。

    结果就是登场人物实在是太多了,基本上每隔一两章我就要开始想新人物的人设,一会还要切换到别的场景叙述非主角线的故事,当然会让人烦躁吧?

    而且这些人物也没有过多的表现机会,还没来得及让大家接受并产生好感,露个面就继续别的故事了。

    后面的剧情里当然这些提前露面过的角色都会有大活跃,但显然这不算是什么明智的做法。

    也让大家的体验受到了影响,之后的剧情里我会避免这种状况,现在也已经终于到了一个大事件的篇章了,前面这样蹩脚的铺垫也差不多到此为止了,大家可以放心。

    其次来聊一聊之前一直被一些读者诟病的第一人称视角。

    这样写的确不吃香,有部分读者说不定看见是第一人称以后就赶紧弃坑了。

    比起第三人称视角,第一人称的局限性的确太大了,而我更sb,开始建立世界观的时候,总是会用奇妙的写法强行换到第三人称的视角。让别人读起来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我想要建立起一种立体的叙事方式,但是建立的很失败。

    一头雾水的读者们就又纷纷弃坑了,到最后两头不讨好,真是sb。

    但是读到现在大家可以知道,安格斯·艾伦这个角色是一个有很多小心思的人,有很多牢骚的人。

    他的内心独白很多,不同于寻常的主角我更倾向于把他写成脑力劳动者,从他那有些极端而十分有个性的思维中,给大家一种看待人世纷争不同的视角。

    科普一些没什么用的小知识,体现他的博学。

    他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但我希望那是特别的。

    我一直立志于要塑造一个个极端的角色。

    所以比起第三人称视角,我更希望用第一人称视角让大家有代入感。

    从而用心理解安格斯·艾伦君的想法,他那与平常人不太一样的想法。

    再建立起一个又一个想法极端的人,个性极端的人。

    让他们的价值观互相碰撞,也让读者的价值观跟着一起碰撞。

    读多了快餐的读者们可能并不喜欢这种感觉,相比起一看就能理解故事的发展的那种写法。

    我更希望读者们会去琢磨这一字一句背后的意义,世界上也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想法之类的。

    这样的想法也对,那样的想法或是所错的,之类的。

    虽然标题是是一篇奇幻战斗类型的。

    而我更注重伦理之间的争斗,各个极端的人们赌上自己的信念做出的行为。

    最后艾伦君没成为像是路飞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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