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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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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雨了。

    一路兜兜转转,待再次抬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建康城。站在青平桥上,凭栏远眺,城中春色尽收眼底。

    烟笼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还有半天的时间,夏叶瑾决定在建康城里随意找间茶楼虚度光阴。

    “李老爷,我真的没有骗你,你们府上妖气浓重,最近怕是怪事频发吧,如果不及时驱逐的话”

    春雨淅淅沥沥,从天上飘落,再打在她手中的竹伞上,如珍珠落入玉盘,溅起水花四处。

    临街的摊贩,玩耍的孩童,嘶鸣的车马,来往手撑花伞的行人四周突然安静下来,一切静止,然后在某张同样震惊的面容上定格。

    *

    五年过去了,付清竺倒是没有多大变化,时光好像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依旧是十**岁少年郎的模样。

    “喂我说夏叶瑾你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五年前一走了之什么都没有留下我还以为你和那个司马子瑜一样了呢”雨停了,付清竺俯身趴在青平桥的栏杆上,歪着脑袋问。(。)

第一百零五章 好久不见() 
呸!到底会不会说话?

    夏叶瑾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接收到她故作凶神恶煞的目光,付清竺笑了起来,说我还真没有想到能再次遇见你。

    “陈靖如今大发了你知道吧?他刚才还跟我抱怨说好久没见到你了。”

    “你去过陈家了?”

    “嗯。”

    几个小孩子拿着风车吵吵嚷嚷的从旁边经过,付清竺俯身趴在栏杆上,抬头看着前方,将目光落在虚空之处。他顿了一下,才开口说,听说了,不过我也是今天到城里才听说的。可惜待会儿就要走。时间有点赶,估计是来不及去见他们了。

    想到他刚才与那什么李老爷的对话,夏叶瑾忽然来了兴致,笑着问你还捉鬼赚赏金?

    “偶尔吧。”付清竺笑了一下,“也不强求,能混个温饱就好。”

    “那今天是回来领捉鬼的赏金?”夏叶瑾笑意挂在嘴边。

    付清竺抬了下头说差不多。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如今世道不好,四处乱糟糟的,大家自顾都不暇,哪里还有心情管鬼神之事。”

    有个小孩的竹蜻蜓落在了桥边的枝杈上,付清竺伸手拿了递给他,目送小小的身影远去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来,递给夏叶瑾,说我差点就忘了,这个,物归原主。

    宫辰时那个绣着诡异图腾的明黄色钱夹子。

    见夏叶瑾瞪大眼睛,他有点好笑的解释,当日在暗室,我昏迷之前就捡到了这钱夹子,本想等伤好后物归原主的,谁想后来根本就找不到你。正好今天碰到,不然等我走了之后,你就是想要也拿不到了。

    “你要去哪?你的记忆”

    夏叶瑾原本不想问的,可最终还是没忍住。付清竺不是她的攻略目标,她没法知道他的结局,既然此番有这么一次机会,她不想就此错过。

    付清竺俯身看着桥下缓缓流动的春水,倏尔抬头,笑的一脸云淡风轻,说我什么都没变啊。不过已经不去执着了。那个胖和尚说的没错,不是自己的就算寻来也没有任何意义。反正少了一魂一魄于我也没有什么影响,至于过去的记忆我都已经做了记录,就算以后又忘记了,看看那些记录也能想起来。

    “那,狐狸呢?”

    话问出口,夏叶瑾觉得自己还真是不会聊天。好端端的,又提起那只狐狸做什么。

    “他回天外化境了,本来也是因为淘气贪玩偷溜出来的。”

    “你不会看透红尘真的去跟胖和尚青灯古佛一辈子吧?”

    “怎么可能!”

    付清竺没好气的哼了一声,一脸得意地说壮士我是要去云游四海,去看大漠孤烟长河落日阳春白雪朔风冷月,如今世道这么乱,正所谓乱世出英雄,没准儿几年之后咱们再遇见,我就是个名扬天下的大英雄了。

    见他这副模样,夏叶瑾一扫这些天来的阴霾,大笑说好好好大英雄,出去行侠仗义的时候如果碰到娇女子的话记得要英雄救美赏金少收人家一点。

    雨已经完全停了。

    青平桥上,来往行人车马络绎不绝。

    久违的熏香从牛车里袭来,夏叶瑾竟意外的感到温暖。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开始往桥下走。

    有花农挑着花自身旁经过,姹紫嫣红满目,如同绚丽的虹霞划开青翠一片的温婉婀娜春景,让人忍不住驻足留恋。

    经过一食摊前,付清竺称了些百合莲酥,随手递给夏叶瑾一块。两人沿着连接画舫的廊桥一路走,刚抽展丝绦的杨柳穿过飞檐,落在耳鬓处,随风拂过,闹得人有些发痒。

    不远处的伫着一座古旧的茶楼,衣着鲜亮的茶客来来往往,起火煎茶谈经论道,放浪形骸自在平淡,好不惬意。

    “喂夏叶瑾,”付清竺捧着百合莲酥,他只咬了一小口,将从刚才开始就不知落在何处的目光收回来,“这几年你去哪儿了?”

    他偏过头来,半张脸隐在春景里,柔和的不像是真实。

    “也没去哪儿。”没想到会问这个,夏叶瑾一时没有想好答案。随后她笑着调侃,说你知道的,像咱们这样的与鬼神打交道的人,行踪哪里能确定的,还不都是东奔西走的劳碌命。

    “一直以来我都有个疑问——”付清竺低头盯着手中的糕点,神情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专注。他嘴角微微上扬,长长的眼睫忽闪不定,“其实也不算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他笑容放大了些,“我就是想不明白,就凭你这三脚猫的道行,到底是如何躲过那些鬼怪的攻击活到现在的?”

    这才露出了狡黠的神情来。

    知道又被这人绕进去,夏叶瑾一气之下直接一脚踹了过去。但到底不敢多用力,到了后面便只是做做样子。

    付清竺跳着弹开,满脸都是戏谑的笑。

    一路漫无目的的蜿蜒,走着走着,仿佛青石板路已经到了尽头,可向后一转才发现,原来是个丁字巷口。

    走在前头的付清竺突然停住了脚步。他伸出手,到夏叶瑾的面前展开,手心里是一块没有任何花纹的白玉。

    “喏,给你的。”他笑了起来。

    夏叶瑾一愣,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对方却没有给她太多的时间反应,他伸开双臂,熨熨贴贴的抱住了她。

    付清竺的下巴深深嵌在夏叶瑾的肩头,半刻他才说喂夏叶瑾我怎么这么想哭。

    同样很想哭的夏叶瑾没撑住笑了起来,她说没事儿正常,大概是被冷风吹得。

    *

    “我这么鲜活可爱的一个人,你怎么可以在记录簿里一笔带过?”

    “你这么啰嗦,若是都写下来我怕这一辈子都写不完。”

    *

    雨过天晴,万里夕阳垂地。

    青平桥下,一叶扁舟缓缓划过水天一线,日晖落在它身上,投下绰绰碎影,映照出波光粼粼。

    或许该死的别离才是人生的常态。

    但那些存在过,灿烂过,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那些独一无二的经历,那些共同的记忆,会一直延续下去,纠缠蜿蜒,如同藤蔓一般,终于有一天,在十分稀松平常的日子里遇上一位故人,带着那些深埋在心底的旧时光,面带微笑的看着你,说,好久不见。(。)

第一百零六章 乌龙的比试() 
明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九月,癸酉。

    绍兴府。

    正阳门外的一处空地上,正围着一大群人,全都伸长了脖子垫着脚尖往里瞧。一溜的吴语嘟里嘟噜的说个不停,旁人却一句都听不懂。

    待走近了之后才看清,原来今日是绍兴府三年一次的大比。

    这所谓的大比,既不是乡试,也不是春闱,不过是吴中文人墨客自发而起的一项活动,类似于女子七夕乞巧节的技能大赛。虽然不是官办,但大比请来的嘉宾评判可都是文届泰斗。若是能够在大比中崭露头角,得了好名声,不仅能在县学的生员中扬眉吐气,运气好的还能获得被举荐的名额,连乡试都免了。

    今番大比,主审评判为左春坊大学士兼太子侍读杨瓒,杨大学士虽已告老,但在朝中颇有声望,又曾为皇太子讲学,若能拜其为师座,实在前途无量。

    此刻,年逾古稀的杨大学士却对着擂台上发愁。

    江南织造大户钱老爷的独苗钱益而今就在台上,这钱益平日里拈花惹草纨绔风流实打实的草包一个,偏偏他爹钱老爷喜欢附庸风雅,硬是要让他来参加这个大比,不仅是参加这么简单,还要有名次,那名次还得必须好看。

    当日钱老爷的提议一出,在场没有人敢反对,毕竟几乎整个绍兴府都是他们钱家的。本来这事儿也好办,可钱老爷又异常耿直,完全不屑采取旁门左道,他就是要向世人证明,他们老钱家不都是铜臭味,就是要钱益堂堂正正的赢个好名次。

    然而现在,看着半个时辰过去却依旧趴在卷子上来来回回涂改画圈圈的钱益,杨大学士第一次对他近乎完美的人生产生了怀疑。

    其实为了照顾钱益,此番题目已经出的尽量简单,只要他能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个一二三来,就算只是一两句俗语,他们都能给他个好看的名次。只是这钱益的废柴程度大大超出了一众评审的想象,虽然背对着看不清他的卷子,但从那明晃晃僵直的背影上判断,这小子绝对是没有写。

    大比限定的一个时辰转眼过完,按照惯例在参赛者当众交完卷后,评审要当众阅卷评出名次。看着面前一堆密密麻麻的卷子,杨瓒正琢磨着该怎么样给钱益一个好名次时,旁边的副官递了张卷子过来。他刚想问这卷子有什么问题,却在下一刻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

    大比结束,位居榜首一二名的依旧是吴中才子顾久和、王中已,对于顾、王二人的名次,众人都没有什么异议,怪异的是第三名。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稷下大比第三名竟然是不学无术的钱益而不是比前就众望所归的陈子龙!在场没有人不怀疑,可偏偏人家那张卷子就是让人挑不出错来,除了字写得丑了点。

    用杨瓒杨大学士的话来说是,文章漂亮沉郁,尤其“春已堪怜,更能消几番风雨;树犹如此,最可惜一片江山”这两句,心怀社稷,却不明言,一语道尽天下苍生大事。

    其实话说回来,都不用说钱益得了个第三名,就算是给他个第一名,也不敢有人明着说什么。敢得罪江南织造老钱家,以后都不打算穿衣服了么?

    抛开以往阿谀奉承的那些场面话,这是老钱家第一次被人夸有文化,对方还是个德高望重的大学士,钱老爷开心的都差点当场跪下了,心头一热,大手一挥,直接送了一座城西的宅子给钱益作为奖励。

    *

    城中来福楼生意正好。

    茶客来来往往,多半是今日来大比的文人。夏叶瑾捡了个隐在柱子后头的位子坐下,点了一壶茶,叫了一碟蜜饯,慢腾腾的正想啜一口茶,大堂里突然喧闹起来,还未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人影旋风似的奔到了她的面前。

    “啪”的一声,一串崭新的铁铸钥匙拍在了高脚方桌上,钱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说,算你的。

    这么大方?

    看到这钥匙夏叶瑾首先想到的就是可惜这宅子太大带不走,不然她这回的古董就有着落了。也不知道几百年后这宅子还在不在,不过就算在也跟她没有关系,怕是早被当作文物保护起来了吧。

    所以夏叶瑾抬头白了他一眼,说钱大少爷你一点诚意都没有,单送一把钥匙给我算怎么回事,想让我被当作贼送进衙门吗?

    “不会的,有我在,谁敢把你当贼!”

    看到对方一副豪气干云的模样,夏叶瑾忍不住想笑。所幸在乌龙了那么多次之后,宫辰时这回总算是靠谱了一次。只不过此番任务的身份,她怕是又要从头到尾女扮男装了。每次都这样放心大胆的让她扮男子,也不知道宫辰时是对她的演技太过于自信,还是她长的真的就像个男的?

    *

    明末绍兴府李员外家大小姐李琳琅,与吴中才俊陈子龙二人从小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本应该是才子佳人好事一桩,却在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最终导致一缕香魂无归处。

    而眼前的钱益,就是这个程咬金。

    二人不过是在今年的乞巧节上见过一面,可钱益却再也忘不了李琳琅的面容,只可惜李琳琅早已芳心他许,对他是一点好感也无。

    但钱益却丝毫不被影响,依旧是每日花样百出的软磨硬泡。

    说来也巧,陈子龙那段日子为自身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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