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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谋生手册-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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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可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敲人饭碗的人!

    说到这里,汪孚林就回头看了一眼秋枫道:“秋枫你也是,一点小事起口角,一个不好还要演变成两相对骂,大打出手,没意思透了。有这闲工夫,回头多看两本书多写两个字,那不应该是你最喜欢做的事?好了,时候不早,我们找个地方填五脏庙,然后回去歇个午觉!”

    面对这样的告诫,秋枫只能低下了头,讷讷应了一声是。

    那掌柜完全没想到,这种理应最要面子的小秀才竟然这么好说话,一时不禁愣住了。等到那一主一仆沿着斗山街渐渐前行,那掌柜方才冲着地上那如释重负的小伙计踹了一脚,恨恨地说道:“算你运气好,快走,店里还有的是事情要做。真要让东家知道你得罪了斗山街许家老太太的亲友,不扒了你的皮?”

    那小伙计手脚并用起身,想起刚刚汪孚林手按自己肩头提醒那番话时的细声慢语,想起之前自己对人家的怠慢不客气,他却仍旧心里堵得慌。

    尽管从始至终,许家门房丝毫口风不露,掌柜并不知道这少年小秀才是谁,此刻只是觉得解决了一桩麻烦,倒没有太多想。

    可小伙计叶添龙却曾亲眼见到方氏和汪孚林在米行门前如同闲话家常似的对话,从那只言片语中,他心里已经知道,那便是近来名头响亮的那位汪小相公。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秀才,歙县县衙户房前后倒下两任司吏,一个典吏,典型的专敲人饭碗,他一个帮工的小伙计算什么?可他那时候的态度那么恶劣,人家倒没说别的,反而和颜悦色又提醒了自己几句。联想到起头汪孚林那一身穿戴,在米行门前问的话,他一路随掌柜往回走,心里渐渐又打起了鼓。

    莫非汪小相公是代表歙县那位叶县尊微服私访么?要是那样,他今天似乎闯祸了,不如想个办法赶紧换个营生,不在这米行继续干,省得被人敲饭碗!对,休宁最有名的是当铺,他回头不如去当当铺伙计,而且前途也会更好!

    汪孚林哪里知道,那个米行的小伙计竟然会如此紧张。对于米麦价格买入和卖出价格的如此差距,他心里不是没有想法的,但也仅限于想法。毕竟,在县城这十几天坐吃山空,他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暂时没能耐考虑长远。因此随便找了个馄饨摊吃过午饭回了县城之后,他压根没睡午觉,而是把秋枫留在了马家客栈,自己亲自去黄家坞的程家大宅拜访。他的本意是找程大公子,可让他想不到的是,此前一直不在家的程老爷竟是回来了,还特地见了他。

    “一别二十余日,贤侄单枪匹马上阵,让令尊得以摆脱了粮长之役,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哪里哪里,程老爷过奖。”

    自从知道程老爷从贫寒到举人再到巨商的发家史,眼见程乃轩挨了那顿打,又收了人家一僮一婢,汪孚林心里就一直很注意分寸,凡事能不打程公子主意就不打程公子主意,免得人家认为他是因为从前那档子过节蓄意要挟,哪怕程乃轩自己送上门也是如此。此时此刻,他打了个哈哈的同时,想到了许家方老太太,忍不住在心里把两个人做了一下对比,可眼前却突然浮现出许家那一堆孙女的偷窥情景,脸上不知不觉就露出了一丝笑意。

    程老爷平时不止对家人严厉,对母亲妻子也是一板一眼,很少有笑容,更不要说仆人了,每个人在他面前都如同老鼠见了猫,所以这会儿他见汪孚林竟是笑得很自然,他素来板着的脸上也不由得舒缓了下来。想起自己打探到年初的夏税丝绢纷争后,就立刻跑去休宁访友打探,他本想对汪孚林挑明,可思来想去,最终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了一句。

    “你家族伯南明先生自从嘉靖四十五年赋闲,至今已经四年了。若是这次府城状元楼英雄宴他也来,贤侄还请替我问候一声,若是方便,我亲去拜访。”

    这点小事,汪孚林自然不会不给面子,反正就是居中传个话。他又小坐片刻,就辞以去寻程乃轩,见程老爷没别的话就立刻溜了。一出堂屋,他就看到程乃轩正在院子里来来回回踱步。一打照面,程乃轩立刻喜上眉梢,一个箭步窜上前来,却是拿手指贴着嘴唇嘘了一声,继而就拉起他一声不吭地溜了。等出了院子和墨香会合,在这偌大的宅子里七拐八绕又过了一个天井,最终来到了东边一个小院,程大公子终于舒了一口大气。

    ps:感谢南方的云彩、书友82589132、天道、abuner、飞天小鱼、梦想随心、deva、种地风流、小小小耳朵︶ㄣ已经于、(这个书友的名字好难复制)、天下美兔皆我妾?(这个名字太彪悍了!)、乌伤风月、云樵、书友1507214725、修修妹妹、er月天各位创世书友的打赏。这本书是起点创世两地几乎同步更新,两边书评区我都有看,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五十九章 吃货的本性() 
“谢天谢地,总算平安出来了!”程乃轩上上下下打量了汪孚林片刻,这才不无担心地问道,“除了奎哥,我其他堂兄弟,也好表兄弟也好,在我爹面前少有能不挨训的,甚至还有人吓得不敢登门,双木,我爹没问难你吧?”

    “你爹哪有那么可怕。”嘴上这么说,汪孚林心里却说,和你爹打交道比和叶县尊打交道还累,随即就岔开话题道,“今天我来,是有件事和你商量。”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程乃轩二话不说拍了胸脯,又差遣墨香在外守着,一把拽起汪孚林进书房。眼见得对方跨过门槛就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他就讪讪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爹的性子,这里是他亲手布置的,不许我改动半点。”

    偌大的屋子并没有隔断,北、东、西三面墙都是书架,上头密密麻麻摞满了书,靠东面的书架旁边摆着一张竹榻,中间是一张大书案,后头一张黄花梨座椅,上头文房四宝一应俱全。西面是一张琴架,一旁是几个大卷缸,里头一卷卷放满了,也不知道是名人法帖,还是书画精品。至于其余各色摆设玩器,一样都没有,看着一片风雅之气扑面而来,要不知道的还以为程大公子是个多勤学苦读的人。

    汪孚林在这一片书香瀚海之中来到了书案旁边,继而就发现了一件极其尴尬的事,这里只有主位没有客位!而下一刻,程乃轩也发现了这难堪的局面,东张西望了一阵子,目光便落在了竹榻上,当即坏笑道:“要不,把竹榻搬过来,你姑且凑合着坐坐?”

    “去你的,站着说吧!”汪孚林着实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损友是好,干脆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去道,“瞧瞧这玩意,你可认识?”

    汪孚林递过去的,正是他此前回松明山的路上,在路边一棵树上敲下来的一颗果实。程乃轩有些奇怪,伸手接过来反反复复看了看,这才不太确定地说道:“虽说似乎是刚长出没多久的,颜色也不对,可瞧着好像是小胡桃。你哪来的?”

    “你认识?”汪孚林没想到城里长大的程乃轩竟然会认识这个,不禁有些惊喜,“你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榨油啊!我家有个管事,管着一家油坊,专管榨油。什么茶籽、芸苔子、大豆、芝麻……能榨油的多了。上次他不知道打哪听说这东西剥开之后能榨油,而且又是长在山间不用钱,雇人去敲打下来,捡了几车,可弄回来之后才傻了眼,光是剥里外两层壳的人力,多少人都不够,哪怕东西不用钱,这榨油也不合算。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把这几车全都扔了。你问这个干吗,莫非打算开油坊?趁早别干这事,亏不死你。”

    程家还真是产业多!

    汪孚林心中感慨,但却笑着说道:“此物榨油确实不太容易,可当零嘴不错。”

    程乃轩一听这话,险些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没听说汪孚林好吃啊?转瞬间,他就想到了金宝身上,当即眉开眼笑地说道:“你要吃还不容易,我回头让墨香问问那油坊就是了。”

    “去年的那是陈货,哪里还能吃,今年的还得等到白露前后才能收获。到那时候,让你家那管事给我搜罗几车就是。”见程乃轩不可思议地瞪着自己,显然意思是你一个人能吃那许多,他便笑眯眯地说道,“眼下嗑瓜子的人有多少,日后吃这小胡桃的人就有多少。你别管了,一饱口舌之欲而已。”

    程乃轩有些难以置信地咂巴着嘴,最终无奈答应了下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转瞬之间,汪孚林又走到书案前,拿起一块徽墨磨了半砚台的墨,随即摊开一张纸,提笔蘸墨写写画画,不消一会儿,纸上就出现了几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

    “都是吃的。应该是打南洋运过来的,你帮我打探一下消息,哪怕只有种子也行。”

    汪孚林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从美洲运到南洋,再从南洋转运过来的,但不打算对程乃轩解释太多。他指了指上头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说道,“这个,可能叫辣椒,也可能叫番椒,红色青色都有,入口辛辣,和花椒姜黄有点类似。这个一根根长的,上头是一粒一粒黄色的,大概叫玉米,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烤着吃煮着吃都不错。这个大红色有点像果子的,大概叫洋柿子?也许是这个名,反正这么大一只,鲜红鲜红的,炒鸡蛋最为绝妙,生吃也滋味不错……”

    程乃轩听汪孚林如数家珍似的说着一样样吃的东西,足足七八种,他到最后终于确定,他从前竟忽略了汪孚林的一个属性。

    这家伙简直是吃货啊!

    马家客栈中,秋枫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院子里的井边浆洗衣服,虽是井水冰凉,自己又坐在树荫底下,但如今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他时不时抬起手擦擦汗,渐渐就停下手中动作发起呆来。

    这时候,汪孚林在程家大宅拜会程公子,金宝在知县官廨的李师爷那儿读书,只剩下他一个留在这里,虽说厢房还有四个轿夫住着,但那种孤零零的感觉仍然死死包裹了他,让他无法动弹。他被程老爷送过来,前前后后已经快一个月了,汪孚林对他也着实不错,身边的书随他翻看,就是笔墨纸砚也都准许他使用,平时最多是教训告诫,从来不曾打骂过他。论理他一个一张死契卖了给人当奴仆的,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应该知足了。

    可有金宝的对比在,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甘心!而且,金宝才只八岁,接下来几年兴许会大放光明,他却已经十一岁了!难道就这样浑浑噩噩,再大几岁便随便娶个村妇,而后一辈子做牛做马?

    想起卖了他之后拿了十二两银子,喜形于色的老父,秋枫只觉得眼睛发酸,不知不觉就簌簌掉下了眼泪。他生怕被人瞧见,抬手正要去擦,突然只听得外间传来了一个声音:“秋枫,你家里人给你送东西来了!”

    秋枫一下子呆若木鸡。自从他被卖了,虽说就在歙县城中,可为了避免勾起心头痛楚,他一次都没回过家。至于家中亲人,他也不觉得会费那个神来找自己。可是,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他下意识地丢下手中衣物,随便在水里搓洗了一下双手,**的也顾不上擦干,就这么急匆匆地迈开脚步往外跑去。

    可是,当他跟着那报信的伙计来到客栈一处小门的时候,却发现来的是个三十出头,唇上蓄有一丛胡须,脸上有几颗痣的男子,面目陌生,从未见过。

    “是你爹让我给你捎点东西。”来人笑容满面地把一个包袱递了过去。

    秋枫见那伙计已经走了,他连忙用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手将包袱接了过来。入手那沉甸甸的分量让他颇为疑惑,思来想去,他干脆当着来人的面将其解开,却只见里头是一套衣裳鞋袜,料子全都是最好的,针脚细密,往日他只在那些读书相公的身上见过,鞋子亦是黑头云履。大为震惊的他盯着这些东西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说道:“我娘做不出这样的衣裳,也用不起这样的料子。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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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致命的诱惑() 
“到底是聪明人。”来人原本的笑容立刻敛去,换上了值得玩味的表情,“据我所知,你在歙县学宫打杂三年,和那个汪金宝一样,偷听讲课,偷着写字,也学了不少东西,只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读不起书,甚至到头来被卖了给人为奴,我没说错吧?”

    秋枫只觉得一颗心猛地揪了起来,声音甚至有些嘶哑:“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只是你不觉得不公平么?那汪金宝如今可是和县尊公子一块从学于李师爷,李师爷考秀才是案首,考举人是亚元,说不定那一天就成了进士翰林,汪金宝又很得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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