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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萌商来袭-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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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黑暗时代,丧尸肆意,灾难频发。在这个物资短缺的时代。想吃饱?想获得庇护?想报仇?那你想要拿什么作为交换?你的灵魂?你的忠诚?还是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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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走开!撞到我了知不知道!死胖子!看不见自己的身板有多宽是吧?不会靠边走么?诶呦,我的胳膊都撞疼了,烦人。”

    林沫没有理睬隔壁班班花故意撞过来的举动和让人不自觉皱眉的嘲笑,也没有在意旁人在边上恶意的低声议论,自顾自的往前走着。

    她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有工夫处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班花看自己的话并没有让林沫脸上有丝毫的难堪,甚至连句对不起都没说,气的牙痒痒嘴里叨咕道:

    “一天到晚阴沉沉的。死胖子…”

    说完甩甩头就离开去找男朋友准备晚上去看电影吃火锅嗨皮一下。

    走出学校门口。

    林沫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现在正是初春,气温还有些凉,不过阳光温润,洒在人身上的感觉十分舒服。

    她今天有一件大事儿要去做。

    2120年的3月20日。

    人类迎来了史无前例最大规模的灾难,那就是…

    丧尸爆发,

    动物变异,

    天气异常。

    人们正是进入了黑暗时代。

    她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黑暗时代第五年,她被一群丧尸啃了一个干干净净体无完肤,那是她第一次直面死亡,她没有死过也不知道死应该是一个什么感觉。

    身体的痛楚过去以后,她想着自己可能已经到了阴曹地府,脑子里都是牛头马面的样子。

    鼓足勇气再猛地睁开眼睛自己回到2118年3月,自己正躺在破旧的单人床上…

    到今天她已经回到这个世界两个星期了。

    说起她被丧尸啃死的这件事儿,她就觉得这死法多少有些窝囊。

    怎么说呢。

    自己当时已经是个觉醒者,多少也有些能力,正常来说十几只普通的丧尸是近不了自己身的。

    结果在过两楼之间的独木桥时。

    因为她太胖了…

    对,你猜的没错。

    独木桥断了,她摔了下去,摔进了丧尸堆里…

    想到当时那种身体撕裂的痛楚,让她觉得哪怕身处在温暖的阳光中,还是觉得全身冰冷,喘不过气来。

    至于今天要发生的大事儿,还是要追溯回黑暗时代第三年的时候,她在一个觉醒者食堂吃饭,角落里有一个喝醉的老大爷,念念叨叨的说过这么一个事儿。

    老大爷是一个马戏团打杂的,这马戏团没有固定的场所,都是走到哪里演到哪里,他一般就会趁着马戏团表演前在边上摆上一个小书摊,卖些杂书和破旧的小玩具来换点儿酒钱。

    他说,有个小伙子在他手上买过一本封皮都掉了的破书。

    这书因为封皮都没了,他一度都想要扔了,他也奇怪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要买这书,后来想想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人家也给钱了也不是白拿的,就也没当回事儿。

    黑暗时代来临,在北方出现了一个组织,叫做火焰帮,这帮派无恶不作,拐卖良家少女,抢劫物资,甚至拿人去喂丧尸作为取乐,还经常把普通人带到一个他们自己建的斗兽场,让人和变异丧尸打斗。

    可以说这个火焰帮没比丧尸什么的好到哪里去,甚至在某些道德层面上来说更加可恨。

    这火焰帮之所以做了这么多坏事还能一直存在并且越发的壮大,就是因为帮主是个超凡觉醒者,拥有别人没有的超凡能力,而且十分神秘。

    很多所谓的正义之士,或者想要把火焰帮占为己有的人,去讨伐火焰帮,没有一个人成功。

    最后的结局就都是被这帮主给杀了。

    无一例外。

    黑暗时代来临以后,马戏团很多人都参加了火焰帮,老大爷通过些关系也进到了火焰帮打杂。

    有一次在清扫的时候,他第一次见到了帮主,他震惊了。

    他没想到这杀人不眨眼的人竟然就是买了他那本杂书的年轻人。

    当时是火焰帮正式占领安全站的庆功宴,火焰帮把这个安全站所有的酒都搬进了宴会厅。

    在场的所有人几个小时以后就都喝多了,整个宴会厅里都弥漫着酒气。

    甚至隐隐的还有呕吐物的酸臭味。

    那年轻人斜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不停的嘀咕着一些话,老大爷趁着清扫的机会往前凑了凑,那些话分明就是那本杂书的第一页…

    因为那书的封皮没了,他每次收摊的时候总能看到那几句话,久而久之也就记住了。

    后来他怕这帮主认出他来,万一这帮主怕他泄露了那本书的秘密,杀他灭口可怎么办,所以就连夜逃出了火焰帮,跟着一个小规模的逃难队伍来到了南方。

    这火焰帮的名号林沫也是听过的,可以说是恶名昭彰了,只不过他们不在一个安全站,所以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听过而已。

    她还记得那老大爷嘴里马戏团的名字,正是今天下午在公园里演出的马戏团。

    彩虹马戏团。

    如果自己能够在那个年轻人之前买到那本杂书的话,自己是不是在末世来临前就能做好准备了?

    而且火焰帮也就不会存在,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其实在黑暗时代,她的日子过的并不是太惨,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正常来说女性觉醒者应该是能活的很不错的,会有很多男性觉醒者为了下一代的基因,优先考虑女性觉醒者,女性觉醒者因此也就有很多选择的空间。

    但是她就是个例外。

    她一直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

    嗯,说其貌不扬感觉都已经是夸奖了。

    五官长成什么样子咱们先不说,就凭快200斤的重量…

    就已经奠定了无人问津的人生。

    她现在很担心,如果黑暗时代再次降临,她的生活万一过的还不如之前呢?那不成笑话了?

    还是未雨绸缪吧。

    坐着162路车,林沫来到了马戏团演出的地方,现在离演出开始还早,那里并没有聚集什么人。

    公园里只有零散的游人,大家的表情都非常悠闲和舒适,有的在给刚刚开出来的小花拍照片,有的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报纸,还有几个老大爷在附近的石桌上下象棋。

    林沫的步伐明显要比这些人着急一些,在马戏团的周围转了好一会儿,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正在摆摊的老大爷。

    她一边往老大爷那里走,心里一边打着鼓,这种感觉比和丧尸厮杀还要让人觉得紧张,不自觉的手心都开始冒汗。

    万一这书已经被买走了呢?

    又或者,那人不是因为这书才有能力的呢?

第2章 。来者不善() 
正想着这些事儿的时候,她走上前去一下子就看见了那本没有封皮的书,装着很随便的拿起来翻了翻,上面的字晦涩难懂,甚至有很多字她根本就不认识…

    但是林沫这个时候本来打鼓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她看得明白这本书就是黑暗时代老大爷喝醉时嘴里念叨的那本书,同时也能感觉到这本书在隐隐散发着一种能量。

    她抑制住自己心里的狂喜,装作平静甚至有些嫌弃的拿着这本书问道:

    “大爷,这书多少钱?”

    “五块钱一本。”

    林沫直接把书放在了书包里,又随便挑了三本,拿了二十块钱给这大爷。

    这老大爷可高兴了,自己得到这本书也很多年了,封皮都没了一直就没有卖出去,今天这胖丫头来了自己就卖出去好几本,真是一笔大买卖。

    “大爷,以后少喝些酒,喝酒误事。”

    她还记得这个大爷是怎么死的。

    当时大爷刚说完这书的来历没超过一个小时,安全站的大门和围墙被好几只二次变异的丧尸用强化手臂打开了,丧尸像是洪水一般涌进了安全站…

    所有人都在逃命的时候,林沫一回头就看到这大爷因为醉酒跌跌撞撞的跑不快,被丧尸抓住,一口咬断了脖子。

    鲜血淋漓。

    这大爷被她的话弄得莫名其妙,又想想可能是自己刚刚喝了酒,这小姑娘觉得他身上有酒的味道难闻,提醒他怕他耽误生意?

    “好嘞。知道了。”

    林沫确定自己已经买对了书,就赶紧坐车回到了自己的小饭馆。

    没错。

    林沫有一家小饭馆。

    这是林沫父母死前留给她的,两年前她刚刚高考结束,一家人出去游乐园玩,回来的时候大巴车和一辆货车发生了冲撞。

    这场车祸中就只有林沫活了下来。

    林沫白天的时候去上课,到了傍晚四五点钟的时候小饭馆才开业。

    原本的小饭馆有两层,一楼做生意,二楼是仓库。

    后来林沫为了付大学的学费,再加上需要生活和料理父母的后事,她只能把自己原本住的房子卖了,住进了小饭馆的二楼。

    出事前那家小饭馆的名字叫做幸福小饭馆,后来林沫看着幸福这两个字就觉得很刺眼,就把这个小饭馆的名字换了。

    改叫做希望小饭馆。

    没有幸福,她就只想要些希望。

    有时候她也在想,如果要是自己能重生回自己高考刚刚结束,他们还没有去游乐场玩,也没有发生车祸的时候该有多好,她就能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还去什么游乐园?

    就在家呆着!

    哪里也不去!

    不过,她现在还是觉得有希望的,自己都能莫名其妙重生了,说不定自己的父母也能重生在什么她不知道的地方生活着。

    就算是真的死了也好,进入黑暗时代以后,每天都有很多人死去,饿死的,被丧尸咬死的,抢物资被杀的,还有自杀的。

    活着绝望,死了还不甘心。

    能在正常世界里死亡,总比看到世界崩坏受尽折磨以后死亡要有尊严的多。

    这么看来自己当时改的名字,好像也改对了。

    生活在绝望里开出了一朵叫做希望的小花,林沫虽然知道这种小花很容易被风吹雨打,然后枯萎消失。

    但是在黑暗时代生活了那么久,她已经明白这种事情没必要强求,能看到希望就是好事儿,希望破灭也理所应当。

    能看见花开,总比永远看不见花开强。

    人要学会知足。

    林沫把清晨自己买的食材好好的洗好切好,准备晚上的时候炒菜用。

    她其实会做的东西并不多,只会做一些家常小菜,但是晚上的生意一直都不错。

    “刘婶儿您来啦~今天吃什么?”

    一个上了年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走了进来,满脸都是笑容的看着林沫,就像是看自己孙女似的。林沫也微笑着看着老人,这刘婶儿是她小饭馆里的常客了。

    “老样子就好,今天不想做饭,就想在外面吃。”

    林沫的小饭馆只有三张二人桌,一张三人桌。

    一般四点半开门以后,只有五点半的时候她的生意最好,这也多亏了她的邻居们,自己的父母是个友善的人,她也是从小生活在这个破旧的居民楼里。

    这里的婶子大爷们,都会经常来光顾自己的小饭馆,点两个小菜。

    最开始自己总是掌握不好菜味道的时候,这刘婶还经常教她…

    那时候教着教着,刘大婶觉得林沫学这个学的慢,索性直接帮忙动手把所有的菜都做了,林沫不好意思让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帮自己忙活那么久,想把盈利的钱给刘婶儿,还被严词拒绝了。

    自己拿着钱想要给老人,结果老人不要钱还说自己太见外,说如果自己再这样以后就不过来吃饭了。

    那个情景。

    林沫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有些好笑,还有些感人。

    如果没有这帮邻居,她还真不知道要怎么撑下去。

    那时候自己就像是扶不上墙的烂泥,这帮邻居就把自己这一滩烂泥,加了稻草又用太阳晒,不管怎么说,最后她还是振作起来了。

    从一滩烂泥变成了一座土灶。

    还是一座…

    大胖土灶。

    想到这里的时候,一碗蛋炒饭加上一小锅大酱汤已经做好了,林沫撒上些小葱花以后,端了上去。看刘婶儿给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林沫高兴的点点头,像是受到了极大的鼓励。

    怎么说呢。

    她在黑暗时代的时候,也学会了冷漠,更学会了自私。

    可是一到小饭馆,看到这些可爱的邻居们,她的心也变得柔软起来,她是真心觉得这些老人很可爱,虽然唠叨,有时候说话也不中听,但是她能感觉到这些人是真心实意的对她好。

    等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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