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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中亚-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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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是……也不是”,周郎中因太过紧张,使得说话都不利索。

    李承绩立即笑了笑,让周郎中有话直说。

    这下,周郎中才小心翼翼道:“在下只是好奇,少爷为何要让我顶替医疮之法?”。为了避免引起猜忌,李承绩将医治黄水疮的法子,说成是周郎中给的。

    也是医术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解释得清的。所以李承绩,只得将其推到周郎中身上。

    不过事前,因没和周郎中商量。使得知道这消息后,周郎中一直夜不能寐。就细思夜想后,耐不住性子的,跑来找李承绩问个明白。同时他心中,也很好奇。李承绩明明是个未束发的孩童,怎么会知道这颇为高深的医疮之法。

    以致他这从医十余年的医者,都有些自愧不如。

    对此,李承绩早有准备。就解释说,自己喜欢看医书。但因身份的原因,不能让他爹娘知晓。所以将这法子,推到他身上。

    这番解释,推敲起来,倒是合情合理。因为在这时代,医者的地位,并不算高。寻常子弟,也都巴巴的望着功名利禄。使得社会上,普遍瞧不起这行当。

    而作为含着金汤匙出身的达官贵人之子,一生下来,前路就基本被父辈安排妥当。所以就更不会,将医者的行当放在眼里了。

    像李承绩,身为郡王之子。如果从医,只会让家人蒙羞,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因此会医术的事情,还真不能透露。

    但理解归理解,周郎中心中的疑虑,还是未打消。就好奇的问道:“不知少爷,看的是何种医书?”。

    实在是这治病的法子,着实罕见!

    到底他从医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更没见过。发霉的馒头、包子,能够医治疮病。

    早有应对的李承绩,马上应对:“哎!实在不凑巧。这医书是我前些年看的!自摔伤脑袋后,那医书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记不大清了。”。

    周郎中闻言,立即显出些许落寞之色!

    不过他并不怀疑,李承绩是故意瞒着他。因为李承绩摔伤脑袋,得了失魂症的事儿。巴拉沙衮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毕竟是郡王之子!

    在出了这档事儿后,李萧氏将巴拉沙衮的名医,都求了个遍。甚至还出重金,让人帮着寻得神医。

    那段日子,李承绩可是躺在床上,揭穿了不少骗钱的神医。就是有点本事的医者,也在李承绩本无失魂症的情况下,面临医术失效的结果。

    使得一时间,李府成了神医跌落神坛的恶梦之地。后来即使有医术精湛之人,也不敢自告奋勇的进李府了。

    爱子心切的李萧氏,又将巴拉沙衮的萨满、高僧、神父、大毛拉等不同宗教的神职人员,请来给李承绩做法事。并在李府外,设施粥棚,给李承绩消灾解难。

    于是烦不胜烦的李承绩,只好装出恢复些许记忆的样子。才总算,让李萧氏将这些人撤走。闹哄哄的李府,也终于消停下来。

    这些事情,在只有四万余人的巴拉沙衮,算是轰动性的新闻。尤其是在这信息不发达,又缺少娱乐活动的古代。普通老百姓,最感兴趣的,就是达官贵人的私事。后世那么多的野史,就是这样产生的。

    眼见周郎中满脸失望,李承绩又补充道:“虽然书名我是记不清了,但某些方子,我还是依稀有些记忆。待我空闲下来,再将那些方子誊写下来送你如何?”。

    通过周郎中来问明真相的举动,他就大致肯定,周郎中是个品行端正的人。不然爱慕虚名之辈,是会装作一无所知,默默担起这个美名。

    再加上周郎中对病患诊治时,体现出了一个医者基本的道德操守。所以李承绩,也愿意将自己知道的医方,送给周郎中。

    听到这话,周郎中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就啊了一声,神情错愕。因为药方,是关乎一个医者的名声和地位。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外传。

    “不碍事的!我不能行医,留着也是无用。”,李承绩好言宽慰道。

    “可…可是在下………”,周郎中依然充满疑虑。到底无功不受禄!让他凭白受这恩惠,实在于心不安。

第二十八章 医馆之论() 
李承绩看着,加紧劝道:“这药方留在我手里,就只是一张薄纸。而到了周大夫手上,就是成千上万条人命了。”。

    周大夫立时皱了皱眉,思索了半晌道:“在下感恩于少爷的仁德,也愿为黎民百姓尽一份绵薄之力。但是如此大功德,仅让在下一人领受,实在寝食难安啊!”。

    “那你说,如何才能领受吧!”,李承绩有些没好气道。实在是周郎中的脾性,出乎了他的预料。本以为只是正直,没想到还近乎偏执。

    即使他用天下苍生的幌子,也说服不了他。便懒得再说,直接问他怎么办了。

    感觉到李承绩语气不好,周郎中有些羞愧。毕竟李承绩的诚心,他是感受到了的。且从古至今,还从未听闻医者对药方拒之门外的。

    自己这破天荒的做法,实有清高之嫌。

    便想了一会儿,试探道:“不若以少爷之名开馆?”,这样做,他的心下,也能安稳一些。

    听到这话,李承绩立时讶然出声道:“以我之名开馆?”。

    周郎中点了点头,解释道:“少爷赠在下以药方,在下无以为报。就私心想着,将自个儿名下的医馆…仁心堂,改为少爷的高名了。”。

    李承绩知道,这个时代,改名可是大事。不是凭着心意,想改就改的。何况这从医的,一般都是代代相传。医馆的名字,也极有可能是上辈人留下的招牌。

    如要更改,可是慎之又慎的。

    就细想了半晌,拒绝道:“仁心堂的名字极好的,何苦为了一个虚名,而做更改呢?更何况,我只是略通医理,知道几个方子罢了。哪里有开馆救人的地步?”。

    尽管行医是周大夫的事儿,但自己的名字挂在哪儿。出了事,别人肯定会念叨他。这让李承绩,总觉得过意不去。

    再加上,自己通医理的事,还真不想让李府的人知晓。免得到时候问起来,又是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糊弄过去。

    所以于情于理,他都不会同意这个建议。

    “这…”,周郎中就有些为难了。

    于是房中,也瞬时静默下来。

    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李承绩才灵机一动道:“若不这样?我供药方,你给看病。医馆有了收成,你再给我分成?”。

    也是刚刚,通过周郎中改名的建议,让他想到了后世股份制的经营模式。

    这样一来,周郎中也不算无功不受禄,自己也有了一笔稳定的财源。

    毕竟人吃五谷杂粮的,哪能没个头疼脑热。像后世,医院的净利润,向来是稳赚不赔的。

    放在这个时代,应该也差不了多少。

    到底当下,因医疗技术的落后。使得下到贩夫走卒,上到豪门显贵,都很难得到有效的诊治。

    为此,各种旁门左道,巫师邪术,非常受百姓的欢迎。也是病急乱投医,抓个救命稻草罢了。

    虽说并不是所有都是坏的,但是从固有的历史资料来看,能有疗效的,基本十不存一。因为从唯物主义的辩证角度讲,这完全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所以有了自己提供的药方,也能减少庸医误诊、巫师害命等祸事发生的几率。

    正是综合这些考虑,李承绩,才想出了这么个利人利己的法子。

    尽管他不是神医,实际上也不通药理。但是有小紫这个百科全书在,就不用担心没有药方。

    更重要的是,开医馆可比其他营生,要安全多了。毕竟这个时代的商业环境,太过恶劣。不说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就说落后的交通状况。使得稍有不甚,行商就很容易被人劫财夺命。

    且现在,他手头上,也正好比较拮据。

    也是他作死!

    当初在俘虏们跟前,豪气万丈的承诺,会每人每月支付五个第纳尔的月俸,现在兑现起来,就有些难度了。

    到底他没掌家,也没操心过钱的事儿。以致对第纳尔的概念,完全不清楚。更不知道,一枚第纳尔,可以等同八贯多铜钱。使得他反应过来后,也是后悔不已。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特别是对军队来说,尤其重要。

    因为要让整个军队,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须上行下效。

    他这领头人,自然不能说话不算数了。

    并且这俘虏们,刚刚被收服。如若出尔反尔,很容易失去人心。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能食言。

    在他想着这些时,一脸迷糊的周郎中,疑惑不解道:“不知何为分成?”。

    这个名词对当下的大辽来说,还是太新颖了。因此琢磨了半天,周郎中也不解其意。

    李承绩也理解,就耐着性子,语气和缓的解释了起来。

    这么说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承绩都有些倦了。但是周郎中,似乎并不能完全领会。

    正是这时,李大力在外面禀报道。说一品居那边,派人来问,李承绩大概什么时候能赶到。

    再看天色,已经不早了。李承绩就让周郎中回去想想,若再有疑问,等他回来后接着商讨。

    便带着李大力等人,急匆匆的往一品居赶。

    约一炷香的时间后,他们就来到了目的地。

    和上次来相比,一品居的人流量,显然要多上不少。而对面的望仙楼,连烧焦的废墟都没清干净。也不知张兴路,是不是放弃了重建的打算。

    刚下车,眼神不错的掌柜,就认出他来。便一边让人通知扩巴斯他们,一边领着李承绩往里走。

    “近些日子,生意可还行吧?”,李承绩饶有兴趣的问道。

    “嘿嘿嘿!得公子洪福,一品居的生意,确实好上不少。”。虽然掌柜的,也不清楚望仙楼的大火是怎么来的。但只要往细里想,就知道和李承绩等人脱不开关系。

    毕竟哪又那么凑巧的事!

    当天起了冲突,望仙楼就起了大火。

    正聊着,扩巴斯和移剌崇阿等人,就走了出来。

    不过这次,多了两个新面孔。

    经过介绍,两个正是随军回来的老大和老二。

    由于战事告一段落后,涉及到赔款、势力划分问题。所以老大和老二,一直都跟着大部队,留在了花拉子模境内。直到款项到手、势力划分明确,才随军返回巴拉沙衮。

第二十九章 兄弟重聚() 
“大哥!六弟恭贺你得胜归来。”。李承绩冲着一个俊眉星目,面相英挺,身着紫衫,腰环玉带,一副汉人打扮的少年行礼道。

    “哈哈哈···三弟!久日未见,倒是清瘦不少啊!”,老大王鸣雏,给了李承绩一个熊抱,很是热络道。以其七尺有余的身高,明显宽大的体格来看。李承绩就像小鸟一样,完全被拥入怀中。

    也难怪,王鸣雏会有此感叹。

    作为南院枢密直学士王殷志的第三子,王鸣雏今年已是十七岁了。虽然按道理,出身书香门第的他。应该在其父的安排下,从事一些与文书相关的文职。

    但受大辽尚武习气的影响,王鸣雏打小,就对骑马打猎,异常偏爱。束发后,还进入大辽最受器重的重甲骑兵营。经过两年的军旅生活,已成为一个小头目。

    这其中,虽有他爹的缘故。但自己的努力,也是少不了的。

    不然自己无能,再怎么提拔,也是没用的。

    当下在李承绩他们六人中,他的年龄是最大的。尽管不是嫡子,但因是幼子,家里对其也是宠溺得紧。

    否则,也不会顺着他的意愿,允其从军。

    性情的话,也最是仗义!

    当初李承绩他们受欺负时,作为老大的他,就经常义无反顾的为他们出头。所以一来二去,李承绩他们,也对其敬意有加。

    回想着移剌崇阿之前对他的介绍,李承绩更加谦和的回道:“多谢大哥挂念!只是病得久了,消瘦些罢了!”。

    王鸣雏立即拍了拍李承绩的肩膀,放开他的身子。

    这下,李承绩才觉得呼吸顺畅了些。

    但是不等他缓口气,身为二哥的孙明熙,就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关心道:“听闻你摔伤后,就生了失魂症。不知现在,可否记得我们六兄弟快意恩仇的好事啊?”。

    对于这种事,骗是骗不过去的!

    毕竟日后,总要一起接触。时间久了,自会发现端倪。所以李承绩,就很大方承认,自己是一点都记不清了。

    听到这结果,王鸣雏和孙明熙,又是一番长吁短叹。

    好在移剌崇阿和扩巴斯在一旁说道,才让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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