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雄起中亚-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九章 文武双修() 
春日里,光线异常柔和。给粉墙黛瓦的郡王府,生生披上了一层薄纱。

    某间小院里,裸着上半身的李承绩,正在一个老者的指点下,一板一眼的扎着马步。

    这便是萧斡里刺的老部下……萧崇德。

    只见其满头银发,面色肃然。仅静静的站着,就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这便是从军多年,特有的军人血性。

    在李承绩偷偷打听他时,身子下意识的动了一下。结果一颗石子陡然飞来,狠狠砸中李承绩的屁·股。同时耳边,也响起一道略为深沉的说教声:“吸气!提气!站着别动!”。

    配上萧崇德不苟言笑的眼神,活像地狱中走出来的阎罗王。

    李承绩便定了定心神,乖乖的顶着太阳,安安静静的扎着马步。

    好在春日的暖阳不大,长时间的晒着,也像置身火炉旁一样。传说中的春困,也就成了李承绩必须克服的敌人。

    这样挨了好几石子后,李承绩才堪堪打消了睡意。

    也是古话说得好,入门先站三年桩。所以但凡华夏武学,都必须从扎马步做起。一是锻炼腿力,二是修炼内功。

    虽然李承绩这幅身体,之前就跟萧崇德学过武术。但生了一场大病,使得身体素质下降得厉害。再加上现代穿越来的灵魂,促使从前的武学技巧,忘了一干二净。

    如今再学,也算是从头再来。

    不过有从前的底子在,使得扎马步,也没想象中的艰难。

    何况李承绩在穿越之前,也好歹在特训队里待过。不说每天一百个俯卧撑,就说周期性的二十公里越野长跑,就极其锻炼人。这不仅是身体,还包括意志。

    所以就李承绩个人而言,对扎马步,是没什么挑战性的。

    便趁这个机会,和萧崇德套近乎道:“太翁,你能说说和曾太公一起征战沙场的事么?”。

    一般的老年人,就喜欢给小辈讲述曾经的光辉岁月。一是不服老,二是赢得小辈的尊敬,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因长期找不到诉说对象,就更喜欢逢人说事了。

    像萧崇德,今年八十有一,乃是仗朝之年。身下又无儿无女,待在没落的萧家,应该最是孤独。

    身为刑警,李承绩就对揣摩人心之事,进行系统性的训练过。再加上长时间的办案经历,积累了一定的实用经验。便想通过这方法,拉近彼此的关系。

    其实萧崇德心底,本就爱屋及乌,对李承绩有颇多偏爱。只是从前教李承绩练武时,被其闹得快没了耐心。所以此次重回李府,就故意板着脸,疏远和李承绩的关系。

    如今被李承绩这么一问,却是正中下怀。就清了清嗓子,回忆着曾经征战沙场的岁月。

    根据他的说法,自己并不是契丹人。而是早些年,逃到塞北云内州的汉人后代。因东边女真人崛起,北方的草原部落,纷纷脱离大辽的掌控。

    临近草原的云内州,就这样被部落劫掠。还是幼年的他,便被掳到了草原。

    后来适逢德宗耶律大石败走可敦城。因没有粮食,便将他给那颜养的羊充军了。

    为了逃避那颜的处罚,他就请求耶律大石等人将他带走。

    当时萧斡里刺见他机灵,就将他带在身边。

    这么些年,他跟着萧斡里刺南征北战。生生在西域,打下了一片天下。只是他一心忠于萧斡里刺,所以自始至终,都甘愿为萧斡里刺的家奴。

    在整个萧家人丁凋零后,也依然舍不得离开萧家。

    听到这些,李承绩既为其征战沙场,而不自觉心情澎湃。又为其忠于萧家,而心生敬佩之情。

    毕竟以萧崇德的功劳,完全可以自立门户,成为一方大将。可惜的是,他选择终身生活在萧斡里刺的光辉之下。使得大辽的建国史上,少有他的只言片语。

    能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也难怪李萧氏像对萧斡里刺一样的敬重他了。

    同时李承绩,也对大辽建国的不易,有更深的感触。

    因为当初耶律大石败走可敦城时,随身只带了两百人。至于粮食,也仅够三天。而整个行程,却有近两千公里。所以听着,就让人觉得钦佩不已。

    正感慨万千,腿肚子就突然被抽了一下。却是刚才动了一下,被萧崇德撞见了。

    这让李承绩,暗自感叹萧崇德的眼神不错。

    到底都这么大年纪了!若是一般人,早就老眼昏花。可是这萧崇德,却依旧眼清目明。走起路来,也是硬挺得很。完全不像一般上了年纪的人,需要拄着拐杖。

    可能这就是学武的好处吧!

    让身体的各项技能,大大延迟了老化的速度。

    不过这武术,还是从李承绩那个便宜太公那里传过来的。说是萧家曾经在中原,请了一位驻颜有术的得道高人。好让其教导后辈子弟,强身健体。

    因遭遇家国突变,萧斡里刺就没藏私。将祖上传下的武术,一一交给了亲近的近侍。这样一来,也好增强自己的实力。

    这么练到了晌午,李承绩的腿肚子,是又酸又痛。就当即坐在院子的石墩上,好放松放松。

    体贴的竹青赶紧走过来,给李承绩倒上一杯温水。

    这是李承绩的习惯!既不喝茶,也不喝这里的特产马奶酒。摸清他喜好的竹青,就按着他的脾性来。

    这么修习了一会儿,他又拖着酸痛的双腿,前往书房。

    那里有李萧氏给他请的教书先生!不仅有汉文,还有契丹文、回鹤文。

    对李承绩来说,掌握这三种语言文字,是必不可少。因为汉文是繁体字,所以对他这习惯了简体字的现代人来说,有必要修习一遍。至于契丹文,是大辽的皇族文字。要想爬得更高,就必须掌握这一语言。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种政治资本。回鹤文的话,是当前大辽民间,最普遍的语言。要想出门方便交流,就有必要掌握。

    因此李萧氏,一次性就给他请了三位教书先生。这学习任务,也自然是极重了。

第十章 神秘钻戒() 
“阿……阿…勒···”,李承绩拿着一本回鹤语拓本,结结巴巴的念道。

    “是阿牙勒,少爷。”,教书先生语重心长的提醒道。在回鹤语里,阿牙勒是女人的意思。可惜李承绩,就是记不住。

    “哦!”,李承绩淡淡的应了一声,就指着男人的单词念道:“爱……巴”。

    “是爱尔!”,教书先生再次纠正。

    李承绩顿时有些不耐烦了,抱怨道:“阿西吧!”。

    教书先生以为他又念错了,跟着纠正发音。

    这下,李承绩想撞墙的冲动都有了。实在是他没想到,这学一门语言,竟是这么艰难。不说那满是类似汉字,却一个都不认识的契丹文。就说那全篇蝌蚪状,像极了后世蒙古文字的回鹤文,就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即使曾经考大学时,煞费苦心的学习英语。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这么头痛。

    也是他在这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相关文字。使得学习起来,就颇感压力山大了。

    看出了他的不耐烦,教书先生带着勉励的语气道:“李少爷,令公李中书,可是通宵汉、契丹、回鹤、波斯四类文书。在大辽,乃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作为嫡子,可不能折了令公的颜面啊。”。

    听到这话,李承绩也佩服起他这素未谋面的便宜亲爹了。

    毕竟无论是契丹文、回鹤文,还是波斯文,都必须下一番苦功,才能熟练掌握。而要担起‘大学士’这一名头,则要用这些语言,吟诗作对,出口成章了。以后世的语言等级划分,至少是八级以上。

    这么看来,他亲爹当这中书令,还真有两把刷子。

    能被他太公萧斡里刺看重,也就顺理成章。

    不过佩服归佩服,他的学习压力,可是一点都没减。就跟着教书先生,继续念着晦涩难懂的回鹤文。和熟悉的汉文不同,这回鹤文念着,舌头就跟打架似的,总是含糊不清。

    这样学习着,一下午的时间就没了。

    根据课程安排,每天下午,都只学习一门语言。这样间隔着,既提高学习效率,又留了充足的时间温习巩固。也避免了李承绩,在三种语言之中,快速来回转换。

    万幸的是,李萧氏没给李承绩安排教授波斯文的先生,不然他的学习压力,就更大了。

    便在教书先生布置了一定的抄写、背诵任务后,李承绩顶着稍稍头疼的脑袋,离开书房。

    待回到自己的院子,李萧氏已让人备着饭菜等候了。

    看到这,李承绩心里,不自觉的有些感动。因为在现代的时候,他父母因五。一二地震,而死得早。所以九年多来,也没体会到母子间的亲情。

    如今被李萧氏这么宠着、护着,倒是有些不习惯了。

    就埋头吃饭,用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在这期间,李萧氏照例问了他的学习情况。不仅有身体上的,还有学问上的。得知李承绩感觉疲累,李萧氏还关心的问着,要不要休息几天。

    对此,李承绩是连连摇头。

    因为万事开空头难!等适应了这一过程,就不会觉得什么了。何况他的身体里,可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论对新事物的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远远不是同龄人能比。

    所以累虽累,却完全没到吃不消的地步。

    看到李承绩这么努力,李萧氏也欣慰不已。便告诫李承绩要向对太公一样对待萧崇德,并对教书先生,也要多注意礼数。且还信誓旦旦的保证,只要这样下去,李承绩承袭郡王之位,肯定是高枕无忧了。

    对于这些,李承绩不懂。再加上赶着完成回鹤文先生布置的任务,就没心思往深处想。便狼吞虎咽的填饱肚子,赶回房间抄写文章。

    一直等到夜半三更,李承绩才总算抄完了《福乐智慧》的前五个章节。脑海里,也有了一定的印象。只要再拿出时间,集中背诵,就应该记得下来。

    在这过程中,李承绩对《福乐智慧》的大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也有一定的了解。不仅知道他是一百多年前,喀剌汗国的著名诗人。还是巴拉沙衮的名门世家之后。

    并且整部书,对喀剌汗国的政治、经济、法律、伦理、哲学、历史、文化、宗教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反映。用来了解喀剌汗王国的风俗民情,是最合适不过了。

    除此以外,他还写过《百科书》和《政策书》两本著作,展现出了高超的艺术造诣和文学水平。

    对于这样的文学大师,李承绩也是心生敬意。

    便合上书本,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起身出了房门。

    当下夜深人静,下人们,也都睡了。就是有巡逻的家丁,也都萎·靡的打着盹。所以整个郡王府,都是静悄悄的。

    李承绩来到院子,清冷的月光幽幽的洒满院落。使得目光所及之处,都布上了一层银霜。

    因是春日里,又地处西北。所以昼夜温差,十分显著。白日里还穿着薄衫,晚上就要披上雕裘了。李承绩忘了这一茬,就不免感到阵阵凉意。

    便不愿多待,准备回房。

    却不想,胸口突然涌出一阵温热。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升温。李承绩低头一看,就见自己的胸口,正散发着大片银光。

    这可把他吓了一大跳!

    还以为是死去的李承绩还魂了,就赶紧往屋里跑。等坐定下来,他又想想不对。便掏了掏内里的中衣,摸出一根断指。

    原是李承绩怕暴露自己,就一直将断指带在身边。同时也盼着,断指什么有反应,能将自己带回去。

    结果到了今日,陡然起了反应。

    只见此时的断指,正套着一圈银色的光环。大小的话,就跟戒指差不多。李承绩用手触碰了一下,发现这光环是实体。并随着时间流逝,慢慢缩小。

    就慢慢往外捋,将戒指从断指上弄下来。

    等彻底脱落,银光立即收敛。李承绩手心里,也多了一枚镶嵌着宝石的银色钻戒。看那尺寸,最少有三克拉。

第十一章 重大发现() 
“难道,这就是促使我穿越的真正原因?”,李承绩想着,就径直往手上戴。可惜的是,没有半点反应。

    便丧气的摘下来,寻思着原因。

    只是他对钻戒的来历一点都不了解,所以无论怎么想,都理不出头绪。就郁闷了好一会儿,才突发奇想的,将钻戒和断指,一起拿到了屋外。瞬时银光四起,钻戒像磁石似的,迅速将星星点点的月光吸引过来。

    怕动静太大,引起旁人注意。李承绩又赶紧将钻戒拿回屋里。银色的光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收敛下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