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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中亚-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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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上风寒。

    这样熬了差不多十来天,咳嗽总算止住了。再按照医官的吩咐,好好静养。虽然还有些头晕,但是没那么容易犯困了。

    感觉到精神头不错,李承绩就用意念,和精灵小紫聊了起来。这是他给精灵起的名字,刚好和一头紫发的精灵很配。

    至于聊的话题,就比较宽泛。什么人类进化史、中华文明五千年、未来科技、二十世纪的社会问题,都有过简短交流。使得他的眼界,开拓了不少。

    但聊得最多的,还是大辽。

    知道大辽天禧二十七年,乃是公元1204年。同时期的南宋,正是嘉泰四年。此时在位的,是智商低下的宋宁宗。而蒙古草原上,铁木真已经崛起。正准备进攻曾经臣服大辽,又归顺金朝的乃蛮部。

    想到自己一下子回到十三世纪,李承绩不免有些感触。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再多感触,都已无用。就收起心思,继续了解着大辽的相关信息。

    发现巴拉沙衮城,原是后世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马克市。在唐朝贞观年间,被称为碎叶城。

    著名诗人李白,就是在这里出生,并生活了六年。

    为与崛起东北的大辽区别开来,史学家们,将德宗耶律大石建立的大辽,称为‘西辽’。

    无论是疆域还是国力,西辽都远远不能和前辽相比。整个直辖地,也只有北到伊犁河,南至锡尔河上游。西到塔剌思(哈萨克斯坦江布尔),东至巴尔思罕(伊塞克湖东南岸)的百余万平方公里土地。

    其它地方,都由附属国和附属部落控制。西辽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而无实际的管辖权。这就和唐朝的羁縻制度类似,只空有一个名头!

    像他爹的食邑……河中府,就是西喀剌汗国控制的城市。所以真正得到的食邑,也就一个子儿都没有。

    这让他,多多少少,都有些失望。

    毕竟他还以为,这大辽是个多么疆域辽阔的大帝国。自己老爹的河中郡王之名,又有多么高的含金量。

    但现在看来,事实远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但这还不算什么!

    接下来的信息,让他近乎绝望。

    因为西辽的国运,竟然只有短暂的八十八年。从1124年算起,到1218年就结束了。整个疆域,也都被并入大蒙古国的领土。连同那些附属国,也都没幸免。

    并且以契丹人的血统而论,早在1211年,就算亡国。因为当时的国祚,已被北方部落……乃蛮人窃取。

    这么算来,距离亡国,只有七个年头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承绩是吓到了。

    毕竟他还做着子承父业,当个富家翁的美梦。

    “艹,我上辈子是不是得罪了小人?怎么什么倒霉事儿,都让我撞见了?”,李承绩心里,暗暗骂道。

    于是后面的时日里,他都显得无精打采。看上去,就像霜打的茄子。

    这样的状态,对于病情的恢复,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本来渐好的身体,开始急剧消瘦。持续的低烧,也再次折磨着他的病体。

    这让李萧氏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就到处求神拜佛,想方设法的让李承绩好起来。连本不怎么信的萨满巫师,都请来做法事了。

    在这期间,扩巴斯和移剌崇阿也赶过来看往李承绩。原不怎么待见他们的李萧氏,态度也变得和缓不少。

    只是这时候。李承绩已有求死之心。

    因为他不想随着大辽一起,成为蒙古人的奴隶。所以宁愿先死,避开这悲催的结局。有可能的话,他还会回到现代。

    那些电视剧里,不就是这么演的吗?

    至于什么逆天改命,他还真没想过。因为历史总是有自己的惯性!若强行改变,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到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眼界,比大多数人要看得远一些罢了。

    就在这种状态下,他整日浑浑噩噩的,人不成人。

    直到一天夜里,脑海里突然出现一副诡异的画面。那是巴拉沙衮城,硝烟四起,到处都是喊杀声。街头巷尾,也到处是尸体。偌大的河中郡王府,更在漫天的大火中,灰飞烟灭。

    然后画面一转,切换到一处出海口。一大片尸体,密密麻麻的堵在海面。远远的,都看不到头。

    小紫的声音,也适时响起:“前一副是六年后的巴拉沙衮城,后一副是七十五年后的崖山。如果你死了,它们都会发生。但你活着,它们可能被改变。”。

    “可…可历史就是历史,我有那个能耐改变吗?”,李承绩不自信的回道。他知道崖山指的是崖山海战,南宋遗民二十余万,齐齐跳海赴死。

    崖山之后无中国的悲叹,也就此产生。

    身为根正苗红的华夏人,他是很愿意改变这悲情的历史。但是他前生只是个安安分分的刑警。虽然有着一颗往上爬的雄心,但那更多的,是为了家人和自己。

    现在让他去改变这成千上万人的命运,实在有些压力山大。

    “你不试试,如何知道能成,如何知道不能?”,小紫反问道。

    “这···”,李承绩依旧心有疑虑。

    跟着小紫趁热打铁,告诉他宇宙中,有无数个平行时空。这大辽,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所以就算改变,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只不过,由此造成的蝴蝶效应,会促使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平行时空诞生。

第十四章 父子接触() 
这样的时空理论,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过。所以现在听来,倒算不得新鲜。

    李承绩听着,心下也并没有觉得有多意外。对改变历史的想法,也微乎其微。

    毕竟改变历史大势,不是一个人、一句话就能完成的。

    那蒙古人的铁蹄,也不是说阻止就阻止得了的。不然那么多的国家,为何都亡于蒙古人之手?连欧洲,都为蒙古人震动。

    所以他很难想象,自己如何能凭一己之力,扭转历史大势。

    就犹豫再三道:“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受人庇佑的世家公子。哪里有什么力量,去阻止西辽的衰亡,挡住蒙古人的铁蹄?”。

    “人定胜天!”,小紫说完这句话,就再没应声了。

    李承绩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只有自己去找了。

    尽管心结还没解开,但经过这次谈话,他的心里,至少没先前那么迷茫了。因为他知道,这平行时空里,历史是可以改变的。自己的命运如何,也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但是心里的不自信,促使他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个改变历史的能耐。

    就在他为此纠结不已时,竹青恰好按照惯例,来给他擦身子。

    看其娴熟的动作,李承绩有些好奇的问道:“竹青,如果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我…我不敢有什么奢想,只愿留在少爷身边,平安终老罢了。”。时隔十余天,终于听到李承绩开口说话。竹青心里,忍不住有些激动。以致说起话来,都有些结巴。

    “那换个说法。假如你有机会成为公主、国王、宰相或者大将军,你会选择哪个身份?”。

    “这个的话,我会选择公主。因为这样,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卖做奴隶了。”,竹青一脸憧憬的说道。

    随后李承绩又问了李大力同样的问题,得到的是封狼居胥,成为不可一世的大将军。

    听着他们的回答,李承绩心里,有了一丝明悟。

    毕竟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心里却依旧有着不相称的抱负。再想到自己的家世那么好,起点又那么高,却自满自足的做个富家翁。着实有些窝囊了。

    即使面对亡国的危险,也依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实在有失男儿的豪情。

    “或许,我真该试试了?”,李承绩心里,暗暗做下了决定。

    俗话说,这人一旦有了追求,就如同有了主心骨。本来无精打采的他,也瞬时有了活力。原本不愿配合医官诊治,也变得极为配合。

    等到夏季初至,他的身体,总算恢复得差不多了。

    正是这时候,他的便宜亲爹,终于随着朝廷大军,班师回朝。

    据说此次朝廷大军,在花拉子模的地界,打了场大胜仗。窥伺河中地区的古尔王国军队,也被打得落花流水。五万人的军队,更是全军覆没。连古尔王国的苏丹什哈布·丁,都被抓住了。

    最后还是通过西喀剌汗国的苏丹做和事佬,西辽皇帝才同意什哈布·丁缴纳赎金,返回原来的领地。

    自此一战,古尔王国在河中的势力,是被连根拔起。窥伺河中的野心,也终是烟消云散。

    对于这个国家,李承绩是不怎么了解。还是通过小紫,才知道这是一个地跨阿富汗斯坦、伊朗的呼罗珊、吐火罗斯坦、印度的旁遮普和恒河流域的大帝国。

    与花拉子模统治伊朗三分之二领地以及里海东岸、咸海南岸,西辽统治中亚,形成一个三足鼎立之势。

    如今西辽将这古尔王国打败,算是奠定了三方势力中的霸主地位。在中亚地区,再次彰显了强盛的国威。

    所以此次班师回朝,整个巴拉沙衮的臣民,都奉诏前往城外迎接。好显示出,举国欢腾的气氛。

    只不过李承绩因大病初愈的缘故,被李萧氏特意留在了家里。

    待到将近晌午,郡王府外,就传来嘈杂的喧嚣声。

    砰砰砰···炮竹炸响。咚咚咚···铜罗震天。

    李承绩站在郡王府门口,远远看着一个长相儒雅的中年人。一马当先,昂首阔步的向自己走来。

    他心里明白,此人就是自己的便宜老爹……李世昌了。

    与其第一次接触,也就要开始。

    便照着李萧氏的吩咐,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番大礼。

    虽然李世昌依旧不苟言笑,但李承绩明显的感觉到,李世昌的神色,柔和了不少。

    然后是父子间的,一番寒暄。

    这样没说几句,李世昌就开始考教李承绩的功课了。

    李萧氏是知道李承绩的底子,所以就不无担心的道:“老爷,逸之大病初愈,又得了失魂症,好些东西都记不清了。”。

    看李承绩瘦瘦弱弱的样子,李世昌倒是信了大半。毕竟他可记得,自己出去前,李承绩壮得像个牛犊子似的。

    但是秉持着父亲的威严,仍要考教一番。

    就选了一篇较为容易的文章道:“逸之啊!你把为父曾教给你的《孝经》开宗明义篇背一遍。”。

    这让李萧氏,情不自禁的捏了把汗。

    而李承绩,却很是淡然的开口道:“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接着又把其中的深意,洋洋洒洒的说了一遍。

    这倒出乎李世昌的预料,便又考教了《论语》、《大学》、《中庸》等经书,发现李承绩全都对答如流。

    李萧氏也一脸惊讶,不知道李承绩怎么全都会了。

    其实这全靠小紫帮忙。

    无论李世昌问什么,他都能让小紫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答案。然后照着上面的内容,重复一遍罢了。

第十五章 惊鸿一蹩() 
只是这些,旁人都不知晓。

    眼见李承绩如此有长进,李世昌是欣慰不已。

    毕竟他可记得,李承绩从前,是非常讨厌读书的。那《孝经》的开宗明义篇,还是他逼着李承绩,才总算记住。至于《论语》、《大学》、《中庸》里的文章,更是从没答对过。

    现在从善如流,真是令人惊喜。

    便卸下强装的威严,语气和缓的叮嘱李承绩,要多多注意身体。等大好了,就可以驯服他特意从花拉子模,带回的汗血宝马。

    这原是古尔国苏丹的坐骑!在生擒苏丹本人后,坐骑也就落到了大辽手里。知道李承绩爱马,李世昌就特意向皇上请旨,将那良马赐给自己。

    作为当朝宰相、南院大王、大辽的肱骨之臣,皇上自然没有不允的。

    于是这匹千金难买的汗血宝马,就这样辗转到了李承绩手里。

    尽管直到现在,李承绩都没骑过马。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汗血宝马的喜爱。所以听到李世昌将其送给自己后,心里的欢喜,是抑不住的。

    不仅如此,李世昌还将十名古尔王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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