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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祸天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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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官见过曹大人。”姜云耷拉着脑袋,上前一步拱了拱手,打算正式见礼。

    “不必多礼。”曹瑞向前一步,拦下姜云刚刚抬起的双手,似笑非笑地说道:“若曹某看的不差,姜大人尚未及冠吧?年纪轻轻便成了一县典史,呵呵,前途不可限量啊!曹某可不敢受姜大人此礼,怕是过不了几年,便该轮到曹某给姜大人行礼了。”

    读书人的嘴,是真损!你丫直接说,典史这官名不正,言不顺,纯粹是靠抱大腿当上的,小爷心里还舒坦点,话不好听,可好歹事实如此。这你妹的拐弯抹角,冷嘲热讽的,说出来的还尽都是些场面话,损啊!比孙子还损!

    如同一场避无可避的“拳王争霸赛”,确定了场地,划下了道,两大拳王千呼万唤始出来。华拳王斗志昂扬,自信满满,可还未来得及朝对手比个中指挑衅一下以壮声势,曹拳王就悍然一拳击出,狠狠击到了姜云这个路人甲的脸上。

    瞧瞧!这算哪门子事?

    人心隔肚皮,好坏各自知。姜云对于人的好坏,却有一套简单直接而又自认非常有效的评价标准。

    比自己帅的,一定不是好人!如今这不是好人的混蛋,还惹到了他的头上,那结论就显而易见了。。。姓曹的,是个坏人!

    “哈!哈!哈!”姜云大笑三声,朗声道:“曹大人真是极有眼光的,下官原本还觉得区区一介典史,实是埋没了下官之才。如今曹大人慧眼如炬,想必朝廷迟早也会发现下官这块璞玉,来日若下官得以高升,必不忘大人今日之吉言,呵呵。”

    那嚣张模样,甭提多得瑟了,大有“小鬼!哪天老子心情好,提携提携你。”的意思。

    周围一众官员瞬间满头黑线。。。

    “噗!”一旁几个渐渐摸熟自家老大脾性的青衣皂隶忍不住扑哧一笑后,赶紧捂住嘴巴。咱老大属牛的知道么?可笑这曹县令竟还扯了块红布作短裤,您老这是找不自在呢!

    曹瑞脸颊微抽,此刻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这人,是有多天真,多不要脸呐?

    本官无非递跟杆子,想看你笑话。真要瞧出来,不接也就是了。你倒好!顺着杆子就敢往上爬呐?这还不光是爬,你这是一路爬上杆顶了啊!哎哟喂,官场上有您老这么玩的吗?

    老曹的内心是崩溃的。。。

    闹这一出本不在计划之中,姜云就任典史的保举折子还没到京城,他自然不知姜云是吴王的人。拿他开刀,纯是“嫉妒心理”作祟。

    曹瑞是七品正印,两榜进士出生,还有个东宫讲师,礼部侍郎的老爹,实实在在的天之骄子,可即便是他,也是寒窗苦读二十余载,三十岁才正式踏上仕途。虽说前途无量,但目前也不过只是一个小小县令。转眼一瞧姜云,二十都不到,已然成为了朝廷命官,这让老曹心里如何舒服的起来?

    上官不疼不痒地刺你一下,不舒服你也得忍着,这就是官场规矩。可谁知眼前这人,就是一块滚刀肉,你做的都对,说的都对,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就如你开口骂人,上至祖宗八代,下至曾子曾孙,绞尽脑汁一番口水。骂完之后,人家不羞不恼,不急不躁地来一句“呵呵,谢谢。”

    没劲,忒没劲啊!

    曹瑞自幼读的是圣贤之书,虽在老爹的熏陶下,摸到了一些官场的勾心斗角,可脸皮尚薄,看着周围充斥着笑意的一双双眼睛,脸上不由微微发烫,倒让他有种下不来台的感觉。

    好在此时,“及时雨”华公明,华哥哥出手了。

    “冤枉,冤枉啊!青天大老爷啊!县令大人何在,求您为草民做主!”

    一个贼眉鼠眼的精瘦男子突然出现在官道之上,猛然将围在众官身边的皂隶推开,三步两跨迈上前来,身子一矮,经过风骚无比的三尺滑行,稳稳地跪在曹瑞身前,磕头如捣蒜,喊冤不断,呼声震天!

    姜云愕然望向华县丞。这是要闹哪出?

第22章 杀机() 
及时,太及时了,多么可爱滴人呐!

    曹瑞心中大喜,面上却不动声色。眉头微微皱起,疑道:“你是何人?若有冤屈,当去县府衙门击鼓告状,来此何干?若人人与你这般,天下岂不大乱?”

    “青天大老爷,小人陈二狗,喊冤难白,县衙却不肯受理,拦驾鸣冤,实属无奈之举,请大人为小人做主!”

    这猥琐男子倒也是个狠人,说完便重重磕了三个响头,那闷响的撞击声,听得姜云一阵牙酸。老华,人才啊!就这演技,分分钟拿个奥斯卡影帝,真不知上哪找来的。

    曹瑞闻言转头看向华县丞,似笑非笑道:“县丞大人,非是曹某说你。我等身为朝廷命官,守地牧民,理应为百姓做主。这陈二狗且不论是否有冤,既然告状,县衙哪有不受之理?大人这做法。。。呵呵,未免不妥。”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华县丞听他所言,顿时来了精神。深深吸了口气,开口说道:“县尊有所不知,此事绝非下官徇私枉法,置百姓于不顾。而是此案。。。确实难办,下官不敢自作主张。这才暂时搁下,只待大人您上任后,亲自处理。”

    “难办?”曹瑞一愣。“办案不外乎询查证据,依法直断而已,何难之有?”

    华县丞看了陈二狗一眼,满是不屑道:“此人素行不良,吃喝嫖赌无一不沾,可谓五毒俱全之人。而这其中,尤为爱赌,偏偏赌运向来不佳。家中存钱,房屋,良田,前后不足一年,竟全部输光,丝毫不剩,反而欠下赌坊纹银二百两。此人不思努力工作还债,却投机取巧,写了休书,将其结发妻子,卖给本县洪员外,索了三百两银子。银钱到手后还了赌债,剩余银钱眨眼间竟又被他输的干净。那洪员外家资颇丰,却早年丧偶,见此人之妻张氏颇有几分姿色,且品性温良,谦厚,做起事来任劳任怨,相处之后极为心动,故而,已纳张氏为妻。”

    华县丞冷冷一笑,继续说道:“此事你情我愿,本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可这陈二狗将银子输光之后,只感人财两失,竟无赖反悔,反攀咬洪员外仗势欺人,强抢其妻张氏,真个岂有此理!”

    曹瑞闻言,一脸嫌恶地看着陈二狗,喝道:“果有此事?”

    陈二狗连连摇头,失声痛哭道:“大人休听他们胡言乱语,小人冤枉啊!姓洪的仗势强娶我妻,邻里皆知,这位大人定是收了姓洪的银钱贿赂,这才颠倒黑白,冤枉小人!”

    华县丞一脸坦然,任其哭诉,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看的姜云悄悄递了个大拇指。。。这也忒危险了,就不怕引火上身么?

    为官者,最怕的就是和“贿赂”两字搭上关系。官官相护也就罢了,可显然县丞和县令根本不是一路人,就不怕姓曹的装聋作哑,借题发挥,顺势给你按个“贪赃枉法,收受贿赂”的罪名?自古以来,就没几个官的屁股是干净的,只要姓曹的成心要治你,保管一查一个准。

    瞧这节奏,华公明华哥哥是打算化身成华本本,来个自杀式恐怖袭击了?

    曹瑞也迷糊了,有些犹豫地问道:“以本官来看,此事两方各执一词,貌似复杂,实则不难论断,只要洪员外出示张氏的卖身契以充物证,此案岂非立刻水落石出,拨云见日了?”

    “难办的地方正在于此。”华县丞一脸苦笑道:“张氏的卖身契。。。遗失了,洪员外无法出示。”

    “呃。。。”曹瑞立刻就明白了。

    姜云也明白了,老华这一招。。。够损的!读书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这哪里是一个案子,根本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同时也是一个极其隐蔽的陷阱,曹瑞一个不慎就会坑了自己。

    杀招,绝对是杀招。

    若以案子本身来看,再简单不过了,根本不难论断。洪员外没了卖身契,就等于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购买”张氏的行为,换句话说,面对陈二狗的指控,洪员外根本无从辩解。

    没有证据为自己证明。事实如何,全凭陈二狗一张嘴。他说你抢的,你就是抢的!你说不是?拿证据来啊!至于陈二狗的话是否正确,根本无需推敲。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他媳妇就在洪员外家里,还怀疑个什么劲?

    以法理角度来看,这场官司,洪员外必败无疑。

    而此案刁钻的地方在于,法理之外,尚有情理!

    姜云在吴县已待了不少时日,对这个洪员外多多少少有点了解。

    洪员外名叫洪百善,人如其名,日行百善,是本县公认的大善人,口碑极好。其本身就是有名的乡绅,与其余乡绅关系颇为和睦,声望颇高。而此事的知晓之人中,绝对不乏一些有名望的乡绅,一旦开堂审理,众人怕是都愿为洪员外作证。

    这些间接的证词,说了等于没说,完全没有任何公信力,但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莫非这么多乡绅联合起来欺负你一个泼皮无赖?有这种道理么?情理上根本说不过去。

    况且乡绅本就带有一些“团体”性质,你一介布衣百姓,红口白牙一张嘴,就告倒了洪员外,让其余乡绅怎么想?今后岂非人人自危?

    一旦洪员外败诉,县衙官府便等于得罪了整个吴县的乡绅团体。这种责任,谁担待的起?今后若发生一些意外,急需钱财修桥铺路,筑坝修提,哪个还会捐你一钱银子?

    这还是往轻里说,要这些乡绅驴脾气上来,联名上书,一纸诉状告到苏州府,甚至把状子递到按察使司,你一堂堂七品正印的县令大人,立马就得卷铺盖滚蛋。

    这就是乡绅团体的力量。

    顺着法理走,洪员外败诉,曹县令便是得罪整个乡绅团体,乌纱难保,即便能侥幸保住官职,今后在吴县将寸步难行!

    顺着情理走,洪员外胜诉,曹县令便是亵渎法律,失信于民,为今后断案埋下隐患,继而逐渐失去民心,作茧自缚!

    这是一步死棋,无论走哪步,都只有一个结局——死定了。

    华县丞,你这破事干的实在是。。。太漂亮了!

    姜云感慨的同时,不由暗暗心惊。官场,远比他想象的更黑暗,更危险。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一个小小的县令与一个小小的县丞之间的博弈,便如此惊心动魄,暗藏杀机。那些身处庙堂之远的高官大佬之间的博弈,又会凶险到何种程度?

    怕是一个不慎,便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结局吧。想到这,姜云心中不由泛起一丝寒意。

    官,果然不是这么好当的。

第23章 顺杆爬() 
心中凛凛的姜云,不由将自己代入了曹瑞的角色中,心里默默推敲着若是自己碰上这案子,当如何处理。待他深入一琢磨,却释然了,这案子,不难办。

    办案最忌先入为主,而这案子,却必须以此为基础,方能有解。

    首先,洪员外与陈二狗两人的口碑,实在颇为悬殊,因此基本可以断定,陈二狗是诬告。

    其次,洪员外是不能败诉的,败诉,则县令将引火烧身,案子本身反而不重要了。再联系上第一点来看,则可以心安理得地坚持,陈二狗,就是诬告。

    如此一来,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原告与被告的位置,悄然做出了对换的调整。

    既然陈二狗是诬告,那么有两样东西,是必然存在的。一个,是张氏的卖身契,这在洪员外手中。另一个,则是张氏的卖身钱,也就是那三百两银子,这就在陈二狗手里了。

    洪员外既已将卖身契遗失,无法出示作为物证,那换个思维,只要陈二狗出示那三百两卖身钱,效果也是一样的,同样是铁证。

    所以,这三百两银子,就是此案真正的核心。

    若陈二狗家资颇为殷实,这案子还真就是个死局。可惜,这货是个赌徒,而且是个穷的叮当响的赌徒。输光了家底不算,反过来还欠了赌坊二百两银子。

    以普通百姓来说,二百两绝对是笔巨款,可他偏偏将这笔债还上了。这点,只要将赌场的人叫来一问便知,人证多的是,况且涉及银钱出入,赌场那边怕也是有一本帐的,还债这点,陈二狗无从抵赖。

    那么问题来了,还债的这二百两银子,他是从哪得来的?只要死死咬住这一点,而陈二狗没有铁证去证明银两的合理来源,那么判其败诉,理所当然嘛。

    姜云不禁有些失望。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华县丞选的这桩案子,没有问题,但这原告么,就是个天大的漏洞了。不过话说回来,但凡有点家底能用来解释为何有能力还上二百两银子的人,人家至于卖媳妇么?

    “嗯,此事本官已经知晓。”曹瑞心念急转,沉吟道:“不过告状的流程还是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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