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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祸天下-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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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统领杨家大军的正是莫言,劫营夺粮的主意是他出的,他自然知晓其中风险就多大。白日杨家粮草出事的主要原因是全军正在攻打城池,后营守卫不多,这才让人突然袭击,钻了空子。如今李家全军未动,粮草大营必然守卫严密,杨啸天所能依仗的,只剩下一个突袭。

    是否成事,只需等待半个时辰便可看出端倪。若无法一鼓作气击溃守军,李家后援将源源不断,杨啸天断无逃出生天的机会。他若身死,杨家何存?莫言的生平抱负,自然也就成了镜花水月。

    所以他没有听从杨啸天的命令,在他领兵去后,莫言立刻命探子紧随其后。半个时辰后,杨啸天仍未得手,莫言就知事情坏了。为了拖住李善援军,他思虑片刻后,尽起大军,向李家中军大帐杀奔而去。他不能不救,否则杨啸天身死,一万精锐尽亡。唯有尽力一战,即便有所损失,也不至于一败涂地。

    两军靠近之后,李善一马当先,朗声说道:“杨贤弟何在?为何袭我大营,中间可有什么误会?”

    误会?或许有吧!可当杨家粮草被烧的一刻起,是否误会已经不重要了,为了杨家的利益,他们被迫一步步走到了眼前的局面。莫言微微一叹,到了此时已经没有了虚与委蛇的必要,他挥了挥手。“进攻。”

    伴随着战鼓声响起,杨家军如狼似虎地向李家大阵冲去。形式已容不得李善再有丝毫犹豫,他咬牙喝道:“杀!”

    两军交锋了,近十万大军在空旷的平原上贴合绞杀在一起,一时间,喊杀震天,血流成河。

    同样的一幕正在李家后营上演着。

    杨啸天全身浴血,奋力砍翻眼前一个李家士卒,勒转马头,大声喝道:“生死在此一战,全军聚拢,随我冲出去!”

    踏入营地的一刻,杨啸天便隐隐感到了不对。李家守军也实在太多了,一个冲锋之下,他虽占到一些便宜,但守军却立刻反应了过来,组织起了有效抵抗,在兵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两军迅速进入了拉锯战。

    杨啸天亲自领军,全军士气更盛,终究还是渐渐占到了上风,眼瞅着即将撕出一条口子便能击溃守军之时,李沐的轻骑援军赶到了。受到鼓舞的守军立刻聚拢起来,重新形成了对杨家军的包围之势。

    事不可为了,杨啸天迅速做出了判断,指挥士卒开始突围。

    李家为护粮草,不敢聚军将杨啸天堵在大营之内,故而形成合围之势,只是如此一来,防壁较薄,难以经受杨家军的全力冲击,故而杨啸天得以且战且退,虽士卒损失不小,但一番拼杀之后,终于成功冲出了大营,

    逃离囚笼后,压力顿失,杨啸天渐渐定下神来,愕然发现守军在兵力上似乎没有占据多大优势,息了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胜负为知,何必急着逃走?况且战斗许久,除了那三千轻骑,李家再无援军到来,想必是莫言出手了,李家大营也出了问题。

    既然如此,只要击溃眼前守军,他依然有机会夺取粮草。仅仅考虑了片刻,杨啸天面色发狠,再次指挥士卒调头杀了回去。

    两军交战正酣,谁都没注意到远处的土丘后方埋伏的数千人马。

    王杰安静地趴在土堆上,看着眼前两军的精彩搏杀,眼中闪过一抹激动的光芒,他挥了挥手,待身旁小将靠近之后,才低声说道:“小赵,好机会呐,你看我们是不是再接再厉,给李家粮草一并烧了?”

    他奉姜云之命,成功烧了杨家粮草大营,之后却没寻到回城的机会,于是带着军队在周边小心翼翼地游荡着。哪知今夜睡得正香,却被一阵喊杀声惊醒,跑来一瞧,王杰不由大喜过望,这可是天上掉下的机会,怎能不好好利用。这厮自从跟了姜云,胆子越发大了,先打再说,出了事有姑爷担着,他怕个球。

    在他身旁的小将名叫赵聪,是王杰副手,任福先锋之职,为人好战,却颇为木讷,没这么多小心思,凡事皆以军令而行。他闻王杰之言,不由皱了皱眉。“王哥,姑爷可没叫我们干这事,若是自作主张,万一坏了姑爷大事如何是好?”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听说过没有?为将者,怎能不因势而为?如今大好机会就在眼前,若不好好把握,岂非辜负上天一番美意?放心吧,有功劳大家分,出了事,我担着。”

    王杰一脸大义凛然,心中却在拨弄着小算盘。他如今虽进了督查史司,却也不过是一个先锋将军,他还想往上爬呢!瞧着姜云的意思,往后陆家,山越怕是得让陆熏一把抓,如此一来,军衔地位也会是共通的。含霜是神殿护法,放在陆家怎么算也是个上将。待两人将来成婚后,他拳头比不过自家媳妇也就算了,若是职位都相距甚远,这夫君当的也未免太过憋屈,家里还有什么地位可言?

    外人看来,陆家雄风不再,可王杰却很清楚,陆家此时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一统夷州也不是不可能的,经历剧变,届时必会大封功臣,他要借此机会,多捞些战功,为将来的幸福生活铺上一条康庄大道。

    说干就干,待杨李两军再次陷入胶着的时候,王杰当机立断,点齐军马,径直向李家大营冲杀而去。

    眼前突然出现一支意图不明的人马,李沐心中一惊,忙道:“听我将领,全军立刻返回大营坚守。”

    五千军马不入战局,却直接冲杀大营,想来必然不是李家援军,杨啸天当机立断下令道:“拦住李家,别让他们回营。”

    被杨家军马紧紧粘主的守军,一番奋力搏杀仍是甩不开半步,只得眼睁睁地瞧着数千人马如入无人之境,毫无阻拦地奔入了粮草大营,不过短短一盏茶的功夫,这支军队又如来时一般,从大营冲出,向西北方向狂奔而去。

    李沐微微一愕,下一刻面色陡然苍白起来。大军离去之后,营内忽然火光冲天,不用想他也知道,粮草完了。

    好生熟悉的一幕,杨啸天面色一变,到了此刻,他就是再蠢也该明白了。原以为来军是莫言安排的援军,这一把火可就彻底暴露了,这群人必然就是之前突袭杨家大营的贼寇。

    李家粮草也被烧了,再打下去还有何意义?

    杨啸天断然喝道:“住手,都住手,我们上当了!”

    住手?地上满是两家士卒的尸体,双方早就杀红了眼,加之如今粮草被烧,李沐心中一股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肯就此收手?顿时厮声吼道:“杀,给我杀光他们!”

    混战,再一次开始了。(。)

第147章 陵川之战(一)() 
陌纤城外一片鸡飞狗跳之势,陆熏这边却是一路凯歌,两日之内连下七城,这时就能看出陆家能量有多大了,人心归附已久,变节之城,无一不是望风而降,杨李两家或强攻,或威逼,或利诱,几经辛苦夺下的城池,眨眼功夫便有三成重新落进了陆家口袋。

    至于与杨家的协议,陆熏早就将之抛之脑后,前线有姜云顶着,她压根懒得操那份闲心,所过之处,无论是杨家的或李家的,但凡看见城池,一律先收再说。

    此刻,两万大军正在官道徐徐而行,兵锋直指陵川城。

    由于一路行来,无甚战事,陆熏紧绷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了下来,她特意寻来一辆马车,安坐于车中,手持书卷,细细品阅着。行军闲暇的,倒也颇有一番意境。

    在她身旁,一位红衣女子斜靠着坐在床边,她二十多岁年纪,明眸皓齿,素面朝天。这女子名叫苏彤,是望丘城苏家长女。当初联军兵临城下,正逢连浩然反叛,悦城沦陷之时。面对混乱的局势,苏家族长苏曜阳几乎连一丝犹豫都没有,果断向李善献城投降了。

    也正是因为这种上路子的态度,让李善错判了苏家对陆家的忠诚度,丢下一句“一切照旧”之后,马不停蹄地提兵继续北上。望丘苏家也就不曾受到战火波及,所有力量都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

    之后陆熏来了,苏曜阳以比当日投降更果断的态度,直接打开了城门。但之前的投降已是事实,未免陆熏心存隔阂,也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不曾改变过,苏曜阳让苏彤提兵两千,协同陆熏一同出征。

    苏彤虽早已成亲,但尚未怀有身孕,性子不曾定下,且自幼好动,听闻能出去转转,甚至有机会打上几仗,甭提多高兴了,二话不说,提兵便走。可她与陆熏毕竟不同,贪玩好动,并无征战沙场的本事,其夫辉天青哪里放心她孤身前往,急忙毛遂自荐,充当前锋将军,为媳妇保驾护航。他本就是苏曜阳麾下最为器重的大将,由他领军,苏曜阳心中也颇为放心,于是顺水推舟地应了下来。

    就这样,苏彤兴致勃勃地上路了,可一连数城都是兵不血刃就拿下了,她这兴致也就慢慢淡了,干脆爬上了陆熏的马车,寻她聊天打发打发时间。哪知陆熏也是个淡漠性子,显然对手中的书卷更感兴趣,苏彤讨了个没趣,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两眼放空,魂儿不知飘去了哪里。

    书看了许久,双眼略为有些酸涩,陆熏伸手揉了揉眉心,将手中书卷合上,这才看向苏彤,开口问道:“苏姐姐,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苏彤回过神来,白了她一眼,道:“想你呢。”

    “呵。”

    “想你的心怎么就这么大呢?”苏彤挪了下屁股,坐直了身子看着陆熏,一脸好奇地问道:“薄颜,你就真放心?”

    “恩?”

    “你那相公啊!”苏彤正色道:“他那如今可是龙潭虎穴,十二万大军,想着都让人害怕。我也真服了你,就给他五千兵马?你两换一换还差不多。你这五千倒是够了,他那两万都嫌少。你说连人家一个零头都不够,如何能阻挡联军?陌纤城一旦失手,不出三日联军就能抵达悦城,要我说,前线大军至少也得准备六万,方有机会一搏。”

    “用不上。”陆熏淡笑道:“我那夫君不会统兵,行军布阵纯粹就是个外行,那五千兵马是王杰统领的,以他的能力,五千已是极限,多给无用。更何况我如今哪来的六万兵马?连家反叛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事情过去了不久,我也不能确定是否还有漏网之鱼,悦城不可能不留军驻守。能带出两万五千军马,已经是极限了。”

    “那你还让他过去?你就不担心么?让王杰去就行了,他跟去有什么用。”

    “有什么好担心的。”陆熏摇了摇头道:“那人你是不了解,上嘴唇顶天,下嘴唇碰地,便是天塌了,他一张嘴就能撑住。”

    苏彤“噗嗤”一声笑道:“哪有人这么形容自家男人的。一张嘴就撑着天地,合着脸上哪去了。”

    “他压根就没脸!但凡他要有点脸面,这事还就真不好办了。”陆熏收回笑容,平静地看向窗外,自言自语地说道:“陌纤城断无差错,唯一不确定的是,他究竟能为我拖住联军几日。若不能尽快收复失地,水北终是无力与联军一战。”

    忽然,窗外一道黑影闪过,陆熏目光一凝,赶紧从身旁取出一副厚实的镶棉皮套,将整个右臂伸了进去,她掀开帘子探出手去,等待片刻之后,又重新缩了回来。那皮套上,俨然站立着一只金目游隼,正地头啄弄着翅膀上的羽毛,忽又抬头看了看陆熏,鸟头微微一摆后,竟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好俊的鸟。”苏彤一脸激动地惊呼道:“这是鹰么?”

    “长腿鹰,短腿隼。这是金目游隼,飞得最快的一种隼。”陆熏边解释,边伸手从隼足上取下一个纸条,随后摇了摇那闭目不动的隼儿,也不管它醒了没有,直接往窗外一丢。

    “这是信?薄颜,你可不能藏私,回头得教教我,怎么驯隼,这可比信鸽有趣多了。”

    教?陆熏不由暗自嘀咕,她还想学呢!游隼本就是猛禽,在夷州基本没有天敌,且飞行速度极快,非神射手难以射中。用来传递情报,无论是效率还是安全性,都远远高于信鸽。甚至连姜云都曾表示,用金目游隼传递消息,效果仅次于“手鸡”,公鸡母鸡她都见过,但是这个“手鸡”是个什么东西,任她纠缠了半日,姜云也没能说个明白。

    要想训练游隼打猎,传信都不难,山越中的猎户大多都会,真正难的地方在于如何限制它的捕食天性,这种从诞生之初便渗入骨髓的天性可不是人力可以轻易改变的。这点上做不好,金目游隼便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信使,否则半途中一旦腹内饥饿,它便会自行捕猎。若是失败还好,一旦成功,它便会逐渐意识到,即便没有人类,自己也能过的很好,到了这般田地,鹰隼也就飘了。关键之处在于,游隼的捕猎成功率,非常高!

    放眼整个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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