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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第2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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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莫名其妙的仇视,又如何甘心让突利大占便宜?暴跳如雷的风儿也不与药师交割,他放下辎重,率领一万大军直扑朔北草原,一口气将突利的岳父安纳托力的部落屠了一大半,这一战他斩杀对方四万有余,俘虏七万多人,解救出我边境百姓五千余众,缴获四千余头耕牛,四万余马匹,近十万只羊。哈哈,又是一场大胜啊。”

    “风儿年纪轻轻,却文武双全,其功绩堪比汉之卫霍,臣妾恭喜陛下慧眼识英才,”长孙皇后先赞秦风,后又透露着对李世民的无限敬仰。

    李世民心中更喜,十分臭屁道:“这小子是匹千里马,也幸好遇到了朕这个伯乐,换成他人,恐怕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年才有出头之日。”

    长孙皇后心下偷乐,却也不得不承认李世民说的话。确实,胆敢重用一个十六七岁的大男孩,这古往今来还真没有几个帝王。

    “陛下,风儿手段霹雳,虽是大快人心,但在朝中恐怕讨不得好处!而且,他此举会不会乱了陛下的布局?”自古以来文武分家,武将重杀伐,而文臣重仁德。对于异族,文臣向来秉承仁德之心,秦风动辄灭人一族,如此霸道的手段遭到顽固大臣的反对是必不可免的。长孙皇后很喜爱这女婿,难免会为秦风的前景而忧心。

    前不久封德彝以此事来攻讦秦风不成,反而让秦风告倒,李世民将其一捊到底后,让李世民连人带清风的证词以及封德彝为保家人安危而写出的“口供”交给李渊处置,李渊一见,怒火万丈之下亲自斩了封德彝首级,经此一事,父子二人的关系倒是缓和了不少。

    封德彝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骚是因为他自己底子不干净,可这朝中干干净净的人也不少呢。到时候,肯定又会有人站出来搬弄是非,秦风要是经此一闹坏了李世民的大计,可真就逃不了罪责了。

    李世民摇头叹了口气道:“这就是风儿厉害的地方,大丈夫为人处世就应该当机立断,瞻前顾后又如何干成大事。风儿此举或许如观音婢所说一样得罪那些迂腐的大臣,但那又如何?只要收复国土就是天大的功劳,那些迂腐的大臣还能翻得了天不成?就像风儿上次说的一样,没有一点真本事,还胆小如鼠,就只会叽叽歪歪的给朕添堵,再无根据的攻讦朕的功臣,惹恼朕起来,还真想把他们派到颉利那儿,去给突厥人讲讲仁义道德试试。”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有些不悦,嘟嘟哝哝的,多年的夫妻,哪里不知道自己丈夫心底再想什么,在私下里,尤其是在她的面前,这位一统天下的帝王经常做一些孩子气的事情。就比如说吧,在朝堂上受到了魏征的委屈,这火憋在心底,无法发泄,就会跑到她这里来,报怨道:“朕要杀了魏征这个乡巴佬”。

    其实李世民若是真的对魏征动了杀心,以他的手段,以魏征的性格,以魏征那多达上百次的触犯龙颜,就算有十个脑袋也不够掉的。

    李世民没有杀他,而是跑到长孙皇后这里来生闷气,叫囔着要杀了魏征这个乡巴佬。这跟小孩子受到了委屈,跑到最亲近的人哪里倾诉有什么两样,李世民还真的会杀魏征不成?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是受了那群腐朽的老家伙的气多了,才寻个由头出气而已。

    长孙皇后笑道:“好了,陛下,忠、孝、礼、义、信、悌、恭是我大唐立国之本,那些人七老八十了,还能当几年官?过了不多长就会退下去,您胸襟宽广,何必与一群老人计较呢?权当尊老呗!”

    李世民也知长孙皇后说的在理,神色为之一缓,道:“朕宰相,皇帝肚里能撑船,才不与他们计较呢。”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又道:“你不用担心,那小子精明得很,他口口声声说占据朔北草原的是颉利,死也不承认知道是突利的人,这个哑巴亏,突利吃定了。给他百个胆子,谅他也不敢在这时候与我大唐开战,除非他想死。”

    ************

    朔方!

    厘清吏治是重中之重,马周接管政务之后,发现很多地方官员是梁师都时代的人,这些可没有一个好东西,要么是干过伤天害理的人,要么就是靠拍马屁上位的,马周不理解李靖为何不插手地方政务,只不过为了朔方都督府着想,他除了开荒垦田之外,同时进行着灭蛀虫、拍苍蝇的行动。

    别看马周是个文人,其实本质上他也是个妒恶如仇的人性情中人,他一面收集地方官员的信息,一边磨刀霍霍的挥向了那些恶官、贪官、庸官、不作为混吃等死的官员,首当其冲的就是朔方城。他能力强,办事效率高,三天时间就弄掉了七成有问题的官员,任用有能力的人上位。一时之间,朔方城风气为之大好,百姓们无不拍手称快,与此同时,城市卫生也是在他的治理之列,他比较人性化的从俘虏里抽出老弱病残,专门从事城市卫生建设,让百姓共同监督,一旦有百姓举报不合格,那么,所有“环卫志愿者”都没有饭吃,所以,这些人也干得十分的卖力,在打扫过程中,根本不敢有丝毫偷工减料的歪心思。至于青壮俘虏,不好意思,开荒改造去了。

    这一次,秦风没有丝毫插手的意思,有了全力发挥舞台的马周尝试着将自己的各种治理方案全部用上,效果十分显著。

    政务如此,军事亦然。

    各位主将为了落实秦风之命,他们群策群力,想出了很多不错的点子,三天时间,虽没有什么成效,但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开局。老兵为了证明自己比新人强,为了不让新人超越,每天都在玩命的练,新兵为了加入虎贲军,从而拿到名与利,也是玩命的练。

    兵卒在进行系统训练的时候,秦风也没有闲着,他跟着兵卒一同练习,训练的力度比起所有人只高不低。

    到了用餐的时候,依照规矩秦风是有小灶的,他却闭了小灶与将卒一同用餐。

    一起训练,一起吃饭,秦风在短短的几天内就与麾下的新兵打成了一片。边军兵卒从开始对秦风的敬畏,逐渐转变为敬重服气以及爱戴。

    人与人的相处就是这样,有多少付出有多少收获。

    已然彻底的抓住了这支军队的军心。

    他不知道的是便在他在最前头挥汗如雨的时候,身后的一个个新近加入虎贲军的兵卒看着那个并不强壮,却异常高大的身影,有股说不出来的哽咽。

    他们是最底下的兵,而且还是没有尊严的边兵。可是自从秦风来到了庆州一切都变了,几个月来他们的军饷到了约定的时间分毫不差的发放到他们手上。收到的俸禄还都是精粮,中间不掺杂着任何东西,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他们受到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待遇

    在整个庆州边军上下无人不说秦风确实是一个好将军,好首领

    只是他们放纵逛了,开始还改不过来。但是有些人却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辉煌,无怨无悔的响应了苏定方、张士贵、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薛仁贵、房遗爱的号召。

    有人笑他们蠢,也有人跟着响应。

    结果没笑的人笑到了最后,笑的人却是真正的傻瓜。

    特别是经过诉苦运动,以及几场完美的大胜之后,所有边军都不再犹豫,他们全身心的投入了训练中来,为了死去的亲友,也为了自己的荣耀,他们想要有尊严的活下去。

    也通过几场大战,他们看到了这群出身尊贵的少年将军的本质,他们不是躲在背后镀金的人,他们都是真真正正的将军,因为每一战,他们都冲在第一排,为兄弟们披荆斩棘,庇护着大家走向成功的大道。

    身份尊贵的将军们尤且如此,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那一刻所有边兵都清楚了一件事情,以秦风秦大将军为首所有年轻将军,他们一个个都是个正直的将军,还是一个能给他们带来名利的将军,让他们获得功成名就的将军。。

    ,

第331章:壮哉、悲哉、惜哉() 
“将军!夫人车驾在路上遭贼人攻击,请将军速速发兵相救。”这一天,秦风正在巡视军营,刘仁轨与一员浑身鲜血的亲卫匆匆而来。

    “在哪儿?”秦风心中大怒,但他素来冷静,虽惊而不乱,见那名亲卫伤痕累累,已至崩溃的边缘,连忙下靠近,输入了一口真气。

    得秦风真气之助,那亲卫精神一振,道:“将军,敌人十分厉害,如果不是马将军与阿喀琉斯,我们早就死光了。

    秦风真想将人丢出去,这么笨,脑子那么不灵活,耐着性子吼道:“别跟我废话,伏击发生在哪里?”也不怪秦风发火,救人如救火,哪有时间扯这些,先把人救出来再说。

    亲卫道:“正南方,五十里外鸡鸣岭。”

    一道残影过后,秦风手提破虏神枪,跃马冲出。

    “快,快!将各位将军找来。”

    “喏!”

    “刘先生,出了什么事儿?”不一会儿,一众将军汗水淋漓的策马而来。

    刘仁轨神色严肃,他长话短说,大略的说一遍道:“马将军的武艺你们是知道的,连她到陷入重围无法破军而出,可见,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针对将军的刺杀,我担心将军的安危,你们速速率军前去帮助将军”

    紧急时刻,个人的心里素质立即展现出来了,刘仁轨话音未落,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已经策马冲出,而罗通、李业诩、薛仁贵整军出击,至于苏定方与张士贵是沙场宿将,他们见大家都走了,则没有跟上,而是指挥军队,迅速加防都督府,来控城中战略要地。

    鸡鸣岭!

    陷入了苦战中,马云萝不知杀了多少人,方寸之地竟已被鲜血染成了赤红一片,那辆马车边缘伏尸无数,土地都变成了令人作呕的暗红。

    真正的血流成河,积尸成山,流血漂橹!每时每刻,都有人死亡,断肢和鲜血齐飞,惨叫共哀号一色。

    天空中的颜色更加如血一般艳丽了。

    在她的前面,尸体堆积,鲜血已经染红了她的战甲,她目光冰冷,仿如一尊俏罗刹。她藐视着连绵不绝的刺客,布满血丝的眼眸中,迸射着冷绝。

    她震慑敌胆,可自己已至油尽灯枯,不是他体力、武艺不行,而是她中了暗箭,有毒的暗箭,一箭在背、一箭腿跟。

    马云萝牙关有些打颤,纵然她是个强者,但她经不住毒药的侵蚀,她知道,自己运动得越剧烈,毒素发作得越快越厉害。可,她没得选择,为了马车上的人,更为了心中那个堪比亲人的兄长,他百死而无悔,现在,她只希望自己能多坚持一些时候,为秦风的到来拖延时间。

    同时,她也感叹秦风的识人之明,为她配备了这个恐怖的阿喀琉斯,这个西方人天生就是为了杀人而存在一样,如果没有他,马车上的长乐公主早就让人抢走了。

    阿喀琉斯高大魁梧,表现得更是可怖。

    他的装备与众不同,一手拿着一把两尺长的短刃,一手举着一面360度锋利如刀的圆形钢盾。

    他双手配合默契,起手就是凶狠的杀招,举手投足间致人于死地,而且他杀人的方式很特别。像是在表演,不是好看而是血腥,充满了残忍残酷。

    他一刀捅进敌人的胸膛,不是直接拔出来,而是在对方的胸口转一圈,挖一个大洞,将内脏都挑出来,一刀插进一人的太阳**,这必死一刀,他却本能的将死者的脑袋破开两半,白花花的脑浆,粉色的脑髓,喷射的一地。

    马云萝在恶劣的环境中长大,也见过很多凶悍的人物,但跟面前的这西方人的手段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

    阿喀琉斯沉默寡言,除了与亲卫学习汉语,平时话也很少,在战场上的他与平时简直判若两人,很难想象手段如同恶魔一样的巨汉就是那个憨憨厚厚,呆头呆脑带着几分可爱的家伙。他那凶狠的虐杀敌人的手段,连马云萝这样的悍勇之士也觉得心悸。

    这一切都来源于习惯,阿喀琉斯并非喜欢虐杀敌人,而是一种习惯。在竞技场与人或畜生拼杀的时候,有好几种视觉效果。毫无疑问,越血腥越残忍,四周观看的西方贵族就会越高兴,给的赏钱也越多,直接影响到他们赖以生存的口粮。

    所以在竞技场里,一个角斗士不但要学会杀人还要学会,怎么杀的漂亮杀的干净利落杀的足够血腥。

    阿喀琉斯堪时代的角斗士之王,完全领会了这些技巧,是以杀敌的时候本能的根据原有的习惯开启屠杀模式,大杀四方。只不过,阿喀琉斯与马云萝一样,也中了毒箭,可是他与马云萝此刻的心情是一样的,那就是拼死保护马车上的人,他不懂东方人的情感,可一样有着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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