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植掌大唐-第1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加上二店那边的自助餐,也适时的添加了自助火锅的项目,这个羊肉的消耗就更甭提了。

    实在是这羊肉加了辣椒和孜然以后既美味异常,还有着很好的发暖效果,尤其是配合着火锅一起吃的话,哪个吃完了少不了都要放一身汗。天冷的时候谁不想吃点暖心又暖胃的好东西呢,如此受欢迎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甚至连羊骨头都没浪费了,在林森的建议下,干脆的做成了羊蝎子,即便是这些个非富即贵的食客们,也不介意吃的汁水四溢的,啃的这叫一个酣畅淋漓。

    当然如果有不想弄脏了自己高贵的双手的也不要紧,酒店里肯定没有后世那样的一次性塑料手套,可是会提供薄羊皮手套啊,戴上手套再抓着羊蝎子大快朵颐,自然就没了这样的烦恼了。

    这皮手套在咱们国内历史上大都是作为保暖,或者为那些王公贵族收殓尸体所用,可在外边的作用就不太一样了。

    最早在《荷马史诗》上就有相关的记载,在天竺次大陆和整个中东世界,这手套都曾经作为重要的餐具存在,其作用和咱们的筷子差不多,因为他们喜欢用手抓饭菜啊。

    这样一来酒楼这边屠宰的羊,就算是物尽其用了,连羊皮都没有浪费,不是做了橄榄槭的外皮,就是被做成了手套,酒楼这边用的其实都是质量最差的那些,毕竟只是简单的隔油而已。

    送到兰蔻那边的羊皮手套,才是真正的精美异常。长安城里并不缺少手艺拔尖的裁缝和皮匠,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又有着林森和程怀玉这俩夫妻档的设计师在,做出的手套集时尚美观和实用功能于一身。

    一经推出,就在常来兰蔻这边的贵妇们中间广受认可,而这帮人一致喜爱的东西,自然就会变成整个长安城女人们追逐的潮流,印有兰蔻标志的手套,一时间也成了时尚尖货,很是引起了一阵抢购风潮。

    当然真正能够买到的,还是那些兰蔻的会员们,也就是真正顶尖的那部分贵妇和贵女们,卖价自然极是不菲。

    而且兰蔻秉持着一贯的观念,还会为那些顶级威暧霹会员们提供定制服务,羊皮只是最基础的款式才用的,算是最为便宜的产品线了,牛皮的,鹿皮的自然都是少不了的。

    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就是想用鼍皮,又叫猪婆龙的皮来做手套都成啊。

    其实就是后世的扬子鳄,只不过大唐这时候可没那么少见,更不是保护动物,在某些大方大概都快要成灾了,听说时不时还有吃人的传闻,猎杀它们自然没人反对,当然也没那么好对付就是了,因此价格吗,那自然也是极好的。

    不过这还只是兰蔻增加的其中一个项目而已,另一项原本林森专为程怀玉准备的东西,才是真的受欢迎呢。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可爱的财迷() 
    林森想更好的融入到军队生活中去,所以才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泡在勋卫府那边,谁让他承诺过要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呢。

    所谓功名但从马上取,这也是大唐到了贞观朝以后最快的提升途径了,尤其是如果能够赶得上不久之后的覆灭突厥的那场大战的话,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的。

    可那毕竟是上战场,和他对付那些山贼大军肯定是大相径庭,对手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战斗力和战斗方式都会有许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需要守好土楼,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林家庄主而已,而是会作为大军的一员。

    这其中差别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须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种身份的转变,熟悉军队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怀默他们那种堪称在军营中长大的家伙,他差的东西还是太多了些。

    当然这并没有耽误他这个宠妻狂魔随时关心自家老婆的情况,除了时不时就要和程怀玉腻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几次都不爽的想要开口撵人以外,他还为自家老婆准备了一份应对冬天的礼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怀玉那一份,但是经常练武的她,冻伤双手的几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渐变厚实的衣物让林森有些不爽,为了御寒自然要一层又一层的套衣服。

    这时候的衣物都是宽袍大袖的吗,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贵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丝绸,看着很是光鲜亮丽,可其实保暖效果同样没好到哪去,又没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们这些贵女们的形象追求啊。

    当然了,其实对林森来说,最为直观的一点感受,还是他想要突破层层衣物的阻隔,热心的帮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对未来孩子的大食堂变得很是困难。

    这对于他这样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不是,是对一个热切的想要帮助老婆减轻负担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忍啊。

    相对好多层厚重的衣物,显然还是单件轻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这个需求,也会更加的美观些。

    没用怎么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后世常用的冬日里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绒服了。

    当然要是放到后世的话,这时候最合用的自然还是万能的冲锋衣,不过谁让现在没有那些人造纤维可以用呢,想要达到那么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还是羽绒服这东西最为方便直接,天还没那么冷的时候,做个轻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气真的冷起来了,再考虑增加一些充绒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绒方面也有鸭绒和更加保暖的鹅绒可以选择,同样可以把鹅绒留到深冬再用。

    至于面料,可以选择的种类其实也不少,因为这时候的布料做出来都是非常细密的,只要针脚做的细密一些,同样不用担心会有钻绒的问题,起码也不会比后世的那些羽绒服来的差了。

    再配合后世最为常用的三层穿衣法,一层吸汗排湿的贴身小衣,一层用来作为保温保暖层的轻薄款羽绒服,最后再来上一件挡风用的外衣,御寒的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层,完全可以选择最漂亮的一件作为颜值担当,就可以达到美貌与保暖兼顾的效果了,也不像原来那样一层套一层的,显得臃肿又沉重。

    等到以后大家对这羽绒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绒夹层一体的形式,也就是后世的派克大衣那种样式的,只不过需要朝这个时代的审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协罢了。

    而且相对那样的形式,比较贴身的羽绒夹克加羽绒裤的样式,显然更加节省羽绒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准备的这件礼物,程怀玉显然对自家夫君的这份用心非常的认可,难得主动的送上了一个香吻。

    不过相对来说,林森显然更加陶醉于由此带来的某些方便,伸手过去总能带来沉甸甸的幸福感,这才是一个忠实球迷最为在意的。

    最近经营兰蔻已经做出些心得,对这里也有了许多感情的程怀玉,第一反应和林森如出一辙,她也打算将这羽绒服补充到兰蔻,作为新一季的主打产品之一。

    因为她自己的感受是最为直观的,那份轻松和舒畅,那种轻若无物的惬意,肯定要比套上一层层能有个十斤八斤的衣物在身上,像是被捆绑住了一样,来的舒服多了。

    虽然这羽绒衣物暂时看着是不太美观,可真个穿出去不是没影响吗,而且以后按照林森提供的思路弄出一些羽绒大衣来这个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老婆的想法,林森自然是唯有大力支持啦。

    虽然老婆现在越来越有财迷的趋势,让他有点措手不及的感觉,不过想想这位管家婆也只是喜欢朝咱林家搂钱罢了,倒也不是说就变成抠门的守财奴了,更没有限制他花钱的意思,好像更多的还是在享受这种赚钱的过程,林森也就随她去了。

    即便是个财迷,那也是个可爱的财迷,还是为了两人的这个家。

    正好这段时间兰蔻这边,由香水和精油带来的收入稍有些下滑,这羽绒服的加入,正好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还是最为应季的那种,也算是接茬把兰蔻这边“改变贵妇们的生活理念”的宗旨继续贯彻下去吧。

    之所以收入下降了一些,主要是天冷了花草总是要少一些,能够提炼的精油自然也少了一些。

    林森也不想表现的太突出,为此再改造许多花草出来,那也太扎眼了一点,那边反季节蔬菜还没落停呢。

    虽然不免也稍微催生了一些出来,增加了一些存货,但还是限定了精油和香水的出货量,销量自然就下降了一些。

    不过这也只是针对巅峰时期而言,整体来看兰蔻的盈利能力其实并没有降低,反而随着手套的加入,做到了稳中有升。有了羽绒服的加入以后,相信还能迎来一个突破。

    事实也证明林森夫妻俩这想法是没差的,即便价格不算低,但那些贵妇们对此都非常的认可,只要亲自试穿过的,无不对这些羽绒服赞叹不已。

    既能保暖,还能减轻负担,同时又不影响美观,她们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第二百三十章 若有所思() 
    短时间内也不用担心这羽绒服会烂大街,因为用到的羽绒全都是林家庄子那边直供的,林森一开始安排庄户们养殖家禽时,其实就存了这方面的心思。

    他一直都有交代庄户们,注意收集好那些个大小羽毛,这时候自然就派上了用场,还能为庄户们增加一项额外的收入,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负责制作羽绒服的,也都是相熟的顶尖女工,那些身穿羽绒服的贵妇们,自然也没有几个能舍得下脸面,扒开羽绒服来仔细研究下这玩意是怎么做出来的,以便家里可以仿造。

    这事只要哪家有在做,别人少不了就会对这位放下脸面一心赚钱的贵妇指指点点的。能来兰蔻这边的都是差不多的家境,谁能受得了这个。

    到了她们这个份上,脸面比什么都重要,在兰蔻这里买入各样的新东西,同样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量,都不想被其他人给鄙视了,自然做不出主动山寨这些东西的事情来。

    这样一来,羽绒服就是少部分人专有的享受,而对这些贵妇们来说,这份独特性也是她们所看重的,价格反而不怎么在她们的考虑范围内了。

    随着天气逐渐变冷,这羽绒服自然是越发的受到欢迎。

    看着别人衣服那么厚重,还是冻的脸色发白,为了美丽动人还要强撑着不要打哆嗦,只能进了马车以后玩命的灌热水,而自己只需要简单的几件衣服搭配好,就可以淡定从容的出去展示自己了。

    那种无法形容的满足感,也让她们进一步成为了兰蔻这边的忠实用户,随后就有许多贵妇想到,也要给自家当家的也订上一套,因此兰蔻这边也算是头一次出现了男士用品。

    款式相对更加单调些的男士羽绒服,也慢慢的成为了长安勋贵们的标配。穿的既然都是老爷们,还是穿在里面的,自然是够暖和就行,都不用像女式的那样追求美观,做工够好就可以了。

    天气转凉以后,林家庄子上的芽菜,还有反季节蔬菜,自然也再次上市了。

    这些东西目前都还属于纯粹的卖方市场,虽然有个别的人也研究出了芽菜的做法,也跟风开始卖着,但是供货量太小了些,毕竟舍不得这冬日里生芽菜的秘方啊,没几个会像林森这样大方的拿出来跟人分享的。

    再加上程家这边出的芽菜,已经成了长安城周边的人们认准了的品牌,那些零散的新户完全没法撼动这边的地位。

    另外即便程家这边全力出货,也没法满足所有的市场需求,缺口还大得很呢,多一些人加入进来,并不会改变这样的供需关系,因此大家该怎么赚钱还是怎么赚钱。

    这下子可把那些新来的林家庄户们给乐坏了,头一回感受到赚钱原来是这么的容易啊,跟捡钱一样的。

    也不难明白为什么林家庄子上这些人,都对林森这个庄主如此死心塌地的了,因为他们此刻也有着差不多的想法,这样的好庄主谁敢动,他们肯定也要跟对方玩命的。

    林森拿出的反季节蔬菜,还是没法出现在市面上,都是程家的管事直接去林家庄子上拉走的。

    即便今年因为多了一些抗寒品种蔬菜,林森有这个底气可以增加一些出货量了,可多出的这一点,对程家秦家他们一帮子相熟的勋贵,还有宫里的一大家子皇亲国戚来说,还是有点杯水车薪的意思。

    林森都不得不减少了一些泡在军营里的时间,隔三差五的就要回庄子上,多催生一些蔬菜出来放到那里才行。

    还好土楼的仓库还是很给力的,又有席卫忠爷俩忠心耿耿的帮忙守护着,每天清点出固定的数量交给程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