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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特种兵王-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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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沈韵俏娇白了叶凡一眼,随即凑近小声道:

    “确实是个男的,我也确实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势利眼加马屁精,读书的时候,老是跟在那些有些公子哥的屁股后面,姓苟,叫苟超,大伙都叫他苟腿子。”

    “噗。”叶凡笑歪了嘴,坏笑问道:“那你有没有这样叫过他。”

    “有。”沈韵极难得的眯着眼坏笑了一下,有些小女生的可爱:“因为“苟腿子”的外号,就是雯雯给他取的,而且,雯雯每次一见着他,就直接喊他苟腿子,从来没有避讳过。”

    “哈哈哈哈,雯姐果真是女中土匪,我忽然有些想欺负她了。”

    沈韵果断在叶凡腰间掐了一下:“你敢欺负她,我就先收拾你。”

    “韵姐,再和我说说吧,雯姐以前在学校还干过什么大事?”

    “多了,她原来的脾气还火爆一些,看谁不顺眼,就找个借口揍对方一顿,有一次,我和她走过篮球场,有个男生在打篮球,应该是看到我们了,故意耍帅,结果,雯雯冲上去要和他单挑。”

    “单挑篮球吗?”

    “打架。”

    “……”

    叶凡一阵无语,倒是知道许雯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凶猛的时候,像个女汉子,调皮起来,像个精灵,妖绕起来,像个妖精。

    “后来呢?”

    “雯雯的身手在学校出了名的,那男生哪会答应,结果,雯雯把篮球塞到他运动裤里,让他围着篮球场蛙跳了好几圈,惹得那男生后来见着雯雯就跑。”

    “啧啧,好可爱,哎,当时我要是跟你们一个学校就好了。”

    “想干吗?”

    “你说呢。”

    “流氓。”沈韵耸着鼻子,小声骂了一句。

    又是小女生的可爱,看得叶凡一愣一愣的。

    这时,一辆玛莎拉蒂跑车停在门口,车上先后下来两人,正是沈韵的大学同学。

    《还有一章,一点后,两点前,各位明早起来再看吧,晚安。》

    (本章完)

第471章 早知道你暗恋我() 
车子下来两人。

    年龄差不多都在二十七、八岁,其中,从驾驶室走出来的这人,身材略显单瘦,长相还凑合,只是两只眼珠子转得像溜溜球一样,一看就是鬼主意挺多的人。

    想必他应该就是沈韵所说的苟超,外号:苟腿子!

    另一个穿着得体,留一个时尚的发型,戴一副眼镜,很有明星的派头,也不乏公子哥的气势,不知姓甚名谁。

    也是韵姐的同学吗?

    叶凡正疑惑时,听到身旁的沈韵小声嘀咕道:“他怎么来了。”

    说的应该就是这个戴墨镜的公子哥。

    沈韵已经迎上去,客气打招呼道:“苟腿……”

    差点顺口喊出“苟腿子”,连忙改口:“苟超,朱太白,好久不见,欢迎你们。”

    啥,猪太白!?这名字……好有艺术感啊,咋不叫猪太肥!?

    叶凡差点笑出声来,嗯,忍住,忍住!

    朱太白就是那公子哥,已把墨镜推到了额头上,盛赞道:“我们的校花,你越来越漂亮了。”

    说完,撒开两手朝沈韵走来。

    瞧他这样子,难道是准备和沈韵拥抱吗?

    还真是这样,但沈韵机智的挽住叶凡的手臂,浅笑道:“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男朋友,叶凡。”

    朱太白满脸笑容僵住,不过,随即,笑容依旧,同叶凡握手道:

    “很高兴认识你,自我介绍一下,本人姓朱,朱元璋的朱,名太白,太白金星的太白两字。”

    “你好。”叶凡淡笑回应。

    随即,苟超也凑上来握手,自我介绍了一番。

    完事后,朱太白说道:“沈韵,咱们毕业后,都没见过面了,前几天,我碰到了几个同学,一商量,决定搞个小型的同学聚会,我是特意过来邀请你的,希望你能参加。”

    沈韵不好说什么,答应道:“好啊,定好时间和聚会地点了吗?”

    “嗯,都定好了,大伙都知道你和雯雯在西海市,再加上母校在这里,所以,地点就定在西海市东郊的逸园度假山庄,时间是后天上午九点,到时好好玩一天。”

    顿了顿,朱太白又说道:“可以带家属的,叶凡,到时一起来玩玩吧。”

    叶凡看向沈韵。

    沈韵替叶凡答应下来:“行,到时我会带他一起过来的。”

    “那就这样说定了。行,你们忙吧,我还要去邀请几个同学,后天聚会时,再好好聊一聊。”

    “坐一会儿吧。”沈韵客套拘留了一句。

    “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先走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倒是痛快。

    只是车子开出不远后,朱太白就碎骂道:“玛的,一颗好白菜被猪拱了。”

    “就是,你看那小子,一副穷酸样,看着就来气,哪能跟朱哥比,论长相,朱哥比他帅,论背景,那更不要比了,他只配给朱哥提鞋。”苟超连忙附和。

    还真是马屁精啊,他也就靠这点本事在朱太白手下赚点钱,蹭点风光,比如当司机,跑前跑后,拍马屁,“苟腿子”这外号,挺合他。

    “他玛的,老子那时候一心一意追她,她刁都不刁老子,还以为她跟雯雯玩同性恋,结果,选了这种货色。”

    也不知道他说的“这种货色”是哪种货色,实在是第一次和叶凡见面,难道就把叶凡身家底细都看通透了吗,未免太利害了吧。

    实际上,是看到沈韵有男朋友了,心里不由得很不爽,自然出口没好话。

    苟超又附和:“沈韵也是瞎了眼,放着朱哥这样的青年才俊不选,选了这样一个对象,我感觉都没有我帅。”

    没你帅!?

    朱太白都忍不住看了苟超一眼,真没瞧出他哪个地方跟帅字有关系。

    “你他玛的还真挺自信啊。”他骂道。

    “嘿嘿,在朱哥面前真没自信,但在他面前,还是有些自信的。”

    尼玛,这马屁拍的,真是惊天动地啊!

    朱太白没心情跟他扯这些,说道:

    “苟腿,你鬼主意多,赶紧想个办法,看能不能在聚会上让我和沈韵发生点什么。做不成夫妻,可以做情人啊,做不了情人,也可以发生一夜情啊,我这想法应该不算过分吧。”

    “绝对不过分,放心吧,我会安排,到时多敬几杯酒,酒后朱哥和沈韵滚一夜床单,说不定,第二天她就跟着朱哥了。”

    “哈哈哈哈,真那样的话,那我情愿短命几年,对了,许雯雯也可以考虑。”

    才说完,又放弃了这想法:“哎,还是别打许雯雯的主意了,打不过那女土匪,哪怕上了她,事后肯定会被她杀了去。”

    “举双手双脚赞同。”

    另一边。

    叶凡问沈韵道:“你真准备去吗,现在这所谓的同学聚会,不是炫富,就是炫男女朋友,而且,喜欢乱来,没一样是你喜欢的。”

    “知道,可也没法拒绝啊,不然同学间会说一堆闲话,再者,他们都上门邀请了,又定在西海市,我不去的话,说不过去。”

    “好吧,我保驾护航,要不要穿得帅气一点?”

    “不用,穿那么帅气干吗,想拈花惹草啊?”

    “总不能让别人说你男朋友寒酸吧。”

    “随他们去说吧,我喜欢就可以了……”

    惊醒说漏了嘴!

    沈韵悄悄吐了吐舌头,提脚就跑。

    叶凡哈哈大笑,无耻大喊道:“我早就知道你暗恋我,韵姐啊韵姐,你是不是故意说漏嘴的,你是在向我表白吧,对不对?”

    沈韵一踉跄,差点摔个跟头。

    第三天!

    叶凡和沈韵去参加同学聚会,韩三尺没有跟来,叶凡让其护着韩果。

    八点四十左右,车子开进逸园度假山庄。

    沈韵给苟超打了个电话,得知聚会的地方在山庄的松叶厅。

    等两人到达松叶厅时,已来了不少人,约有二十来个,男的收拾得帅气有型,女的估计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尽能耐打扮了。

    这些人本来三五成群在聊天,见到叶凡和沈韵走进大门后,立即围过来打招呼。

    几年不见,彼此热情洋溢,欢笑间说着读书时候的趣事。

    沈韵受气氛感染,也跟着叽叽喳喳说起来,忽然发现把叶凡晾着了,连忙挽住叶凡手臂。

    这下好了,所有同学齐闭上嘴巴,全都鼓着眼睛望着叶凡。

    《第四更到!》

    (本章完)

第472章 谁更漂亮() 
看到沈韵挽着叶凡手臂,二十多个同学全鼓圆了眼睛。

    如果把这二十多个同学此时的心思写在脸上,那男同学的的脸上绝对是一个大写的:“艹!”

    女同学则肯定是:“咦!”

    原因吗?

    很简单,读大学时,沈韵的美貌冠绝全校,不说百分百,至少95%的男生对她有各种想法,不管是追过沈韵的,还是没追过的,都幻想把她收入囊中,占为已有,只是,没有人做到了这件事。

    女生自然也知道,沈韵在校时,百毒不侵,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那么,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什么来头,他又是怎么拿下沈韵的?

    短暂的沉寂以后,有个女同学忍不住问道:“沈韵,他是……?”

    “我男朋友,叶凡。”

    听到沈韵的回答,男同学看向叶凡的眼神中,立即漫布羡慕嫉妒恨,女同学则是上下扫着叶凡,搜刮着他把沈韵勾走的魅力。

    沈韵不笨,多少能猜到他们的心思,担心他们整出不痛快的事来……依叶凡这家伙的性格,岂会示弱,铁定又是大闹天空。

    所以,她忙把叶凡拉到一边,待四周没人时,小声说道:

    “没几个是我同学,好多都是其他班的,都是跟朱太白玩得来的,富二代,官二代,还有几个在学校时是出了名的刺头,跟朱太白组成什么“十大太子团”,看来根本就不是同学聚会,要不要走?”

    十大太子团!?

    叶凡脸上泛起古怪神色,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好些男生聚在一堆,正小声嘀咕着什么,见到自己看他们时,当即满脸恶相瞪过来。

    尼玛,调子很高啊!

    叶凡邪性笑了一下,收回目光,回应沈韵道:“随你,你想走就走,不想走我就陪你。”

    “要不等会等人到齐了,我们打声招呼再走。”

    “嗯,可以。”

    顿了顿,叶凡问道:“雯姐呢,怎么还没来?”

    “她去省城了,应该不会来。”

    另一边,曾经的“十大太子团”成员正聚一堆低骂着:

    “艹,不是说沈韵还单身吗,那小白脸是谁,哪里冒出来的?”

    小白脸!?

    惹是让叶凡听到了,估计会把他揍成小白脸。

    另一个人恼火骂道:“你玛笔的,我哪知道,老子大清早就起来梳妆打扮了,还跑到理发店做了个发型,图的就是给沈韵留下个好印象,日狗了,居然有姘头了,搞个鬼啊。”

    “哥几个,老大早上跟我说了,让我们搞点事。”另一人压着嗓子道。

    他嘴里的老大,即朱太白,当初,因为朱太白家底浑厚,加上几个公子哥以他为首,所以,他在“十大太子团”中,高居老大。

    “搞什么事?”

    “想办法把那个叶凡摆平,等老大把沈韵搞到手了,他请我们去省城最好的“富瑶天下”嗨皮,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有没有说,让我们也玩一下沈韵。”

    “这个,嘿,他玩第一枪,我们再轮着上,我想他应该不会有意见吧,不然,我们凭什么替他白忙活,真以为他是老大啊。”

    “有道理,有搞头,哥几个,等会多使点劲,争取晚上玩个欲!仙欲!死。”

    “他玛的,一看到沈韵,老子就有奸了她的冲动。”

    “……”

    七嘴八舌,淫笑成了一堆,脑中全是龌龊的想法。

    九点过几分,一辆玛莎拉蒂停在了松叶厅门口,正是朱太白那辆跑车。

    下一秒,充当朱太白司机的苟超从驾驶室走出来。

    好家伙,一身西装,头发梳得锃光发亮,带着个欧式领结,收拾得像要参加名流酒会一般。

    只可惜,他身板单瘦,撑不起身上的西装,加上大伙都知道他性格,所以,怎么看都像跑腿的。

    这时,苟超耀武扬威看了大伙一眼,鬼叫道:“各位同学,用你们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的朱太白朱总经理。”

    他特意把“朱总经理”四个字吼得贼响亮,似乎生怕大伙听不到一般,也不知道朱太白当着什么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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