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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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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象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象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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