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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相-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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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想,刚刚就该弄死我。”魏水突然开口说话,将冯捷吓了一跳。

    “没没有”冯捷矢口否认,“小的不敢,小的不敢”

    ‘当啷’,短刀扔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魏水看着冯捷,似笑非笑,“记得了,我的人,不需要聪明,不需要能力,不需要背景,我只要两个字,忠诚!至于什么是忠诚,你也是做老大的人,不用我来说吧?”看着冯捷不断流汗的面颊,魏水笑道,“别这么紧张!我昨天才到南昌,在街上转了大半日,听到了不少关于你的坊间传闻。你这个人,重情义,讲道义,从不忘恩负义。但是唯独有一点儿不好,优柔寡断!如果不是这样,我还真不敢跟你玩儿这一手呢。”

    留意到冯捷的眼神依旧不自觉的朝窗外看,魏水摇头道:“别再看了,知道吗?我带来的那个人,是行伍出身,百战沙场的老兵!论起服人的本事,他比你强得多。那些人,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不出这顿饭的工夫,就会是他的了。”

    不是一伙儿的?冯捷的眼神终于不再飘忽,却平添了更多的疑惑。他一直以为,那个名叫唐骥的人,是魏水的跟班小弟呢!

    无视了冯捷的疑惑,魏水将桌上的短刀拿起,插回腰间,“不该你知道的不用知道那么多,我就问你一句话,如果有大富大贵的日子过,你愿不愿跟我混?”

    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一样样菜肴很快便摆满了桌子。魏水随手扔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吩咐了声不要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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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策马江西·不一样的魏水() 
“很多年前,在我还不是个骗子的时候,我就是靠两只手、一身胆,赚到了最初的倚仗。不得不说,我赶上了个好时候。有骨气的混混,早在很多年前就全军覆没了。留下来的,都是我随便付出一点儿很小的代价,就能糊弄得过的!”

    魏水讲起往事,冯捷看着他不敢置信。

    毕竟,以魏水在这个时代的年纪,也不过是十几岁而已。一开口,动辄就是‘很多年前’,确实很容易叫人家误会。但魏水对此,却一直都并不在意。就算在大街上喊出来他是穿越来的,又有谁相信呢?既然明说都没人相信,他也就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了。

    他所说的有骨气的混混,特指是清末天津的青皮混混。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以刺儿头闻名江湖的。各个都知道用自残的方式,来压服对方。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两伙脚行争一个码头,其中一方派了个狠角儿,架起油锅,手伸进去就捞起一枚铜钱。紧接着,另一方派了个更狠的角色,手伸进油锅里头搅和来,搅和去,然后大吼一声,‘太凉了,加把柴火’!无疑,两人是重度烫伤,但围观的混混们眼中却全是钦佩。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历任天津知府、直隶总督都大叫头疼的青皮混混,最终在袁世凯发明的‘站笼’面前全军覆没。死了的求仁得仁,活着的毁了字号,再也不配说自己是混混。青皮的历史,至此为止,没有然后了。

    学了点儿青皮混混耍狠的皮毛,魏水很庆幸,两辈子都没碰上那样的硬茬扎堆的情况。以至于他虽然用这招的次数不多,但从来都没有白受伤过。既定的目标,往往都会在他付出了鲜血代价之后,在他面前俯首称臣,甘拜下风。

    “冯捷。”魏水叫了一声,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二百两银锭子,推到冯捷的面前,道,“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我赤手空拳,能弄到这些银子。你跟着我,日后只会比这个赚得多。好好想想,混在街面上能有什么出息?跟了我,一切可就都不一样了。”

    真金白银,对于冯捷来说,无疑比虚无缥缈的前程更有诱惑力。

    试想,在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年的生活,也许只需要一两半的银子。虽然贫苦,但在粮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却也足以果腹了。算起来,一两白银,大概能折合五百块人民币。那么魏水此时推到冯捷面前的,毫无疑问,就是整整十万块。

    要知道,这可不是朝廷废止的大明宝钞,而是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贬值的银锭子。

    咬咬牙,冯捷下定了决心,“二爷,您说吧,要我怎么做。”

    这是答应了?魏水很满意冯捷的态度,但仅凭市井流言,还不足以让魏水了解他真正的能力。虽然说能力在魏水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优劣,总还是可以培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魏水对他的能力有足够的了解的基础之上。

    “其实,也不难。”魏水笑眯眯的说道,“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这些银子花出去。一文不差的,统统花出去。”

    “花出去?”冯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二百两纹银,不是二百文银子!这是能说花出去就花出去的吗?可是魏水的眼神却告诉他,魏水没有开玩笑,给他钱,就是让他花出去的。低下头来,冯捷皱着眉头,状似思索了一会儿,才点头道,“是,二爷,冯捷明白了。”

    魏水回到客栈的时候,唐骥还没有回来。看到魏水进屋时一瘸一拐的样子,田明理先是一愣,随即便跑了过来,扶住魏水道:“先生,这是怎么搞的?唐骥呢?他去哪儿了?怎么能看着你伤成这样?”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过来,魏水一概没有理会,转头对庞笑道:“今晚不用看着唐骥了,接下来的三天,去找街上一个名叫冯捷的混混,看清楚他都干了什么。别告诉我你找不到他!想睡大街你可以直说,鬼都不信的话别总是拿出来搪塞我。”

    行行行,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庞笑撇了撇嘴,决定既然是明天的事情,那今天他一定需要先睡一觉,养足了精神。

    打发走了庞笑,屋中就只剩下魏水和田明理两人了。田明理翻箱倒柜,又跑出去问了客栈的伙计,总算找到了伤药。急匆匆的回来,帮魏水上药。整个过程,魏水一句话都没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这辈子要是再麻烦这少爷给我上药,我就是茄子!别问我为什么是茄子,好好看看我的脸色你们就什么都懂了。

    终于上完了药,魏水已经疼出了几身冷汗。心中也更加坚定了一个念头,果然,被乱箭射中一点儿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紧随其后的刮骨疗毒。

    收拾好伤药,田明理坐到魏水身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魏水被他看得发毛,心虚的问道:“怎么了?”

    田明理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先生,您在腿上刻那些字干什么?”

    “字?”魏水稍稍抬起伤腿瞄了一眼,大概会留疤的,以后总是个麻烦,“自己伤了自己,是为了吓唬那些混混。至于这字我是写给宁王殿下看的。这毕竟是南昌城,自宁献王那一代起就分封在此,要说这城里没有宁王的耳目,我是打死都不相信。等着吧,听说宁王多疑,引起他的注意是第一步,让他主动来见我,才是我的目的。”

    “可是”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田明理还是想不太清楚,“您弄伤自己是吓唬混混?明理不懂,您为什么要吓唬混混?”

    “这个啊”魏水挠了挠头,瞥了眼门口的方向,道,“明理,记住我一句话。想要获得话语权,想要让别人考虑到你的感受,这些都是只有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才能得到的。如果你在他面前只能卑微的跪着,那他永远都不会听你说什么。”

    魏水的一番话,让田明理更加困惑了。冥冥之中,他感觉到,自从离开诸暨,魏水就似乎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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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策马江西·满庭芳() 
好吧,问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个人给了你十万块钱,并且要求你在三天之内花出去,你准备怎么办?

    花?扯淡!花毛线啊?如果是我的话,肯定先买张机票,逃离这个城市。躲到一个让那人怎么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再细细的研究这十万块钱该怎么花。

    当然,这是我的想法。

    对于以安土重迁闻名遐迩的古代老百姓来说,一言不合就离开这座他再熟悉不过的府城,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现在摆在冯捷面前的,无疑是一条远好于从前的发财之路。他不想跑,一点儿都不想。

    满庭芳,很意外,一个青楼而已,为什么会起这么艺术的名字?能问出这个问题的,恐怕都不是南昌府府城内的人。否则,绝不会不知道,这座青楼的幕后东家,正是藩封江西的宁王殿下。有这么一个明明没什么学问,还偏偏喜欢咬文嚼字充文化人的东家在,取出什么样的名字,都应该是并不意外的了。

    而且,这是大明朝。把青楼叫做青楼就已经显得自己很不高雅了,没错,我说的是高雅,用这个词,形容以满庭芳为代表的明代民间勾栏,一点儿都不错。擦胭脂抹粉,穿得很简单,也很妖艳的女人,大概只有在魏水的老住处三埭街才能看得到。像满庭芳这样的地方,可以说,这里面以接客为己任的每一个女子,都堪称是才貌双全。

    花了二十两银子,置办了一身好行头,还把自己拾掇的干净利落的冯捷,此时可以称得上是改头换面了。以至于当他迈着方步走进满庭芳的时候,门口迎客的龟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就看出他是那个隔个三五天就在门口转来转去的穷混混。

    见了那一身华贵的衣服,龟公笑弯了腰,连连将冯捷将屋中让。

    冯捷却急不可耐地抓了他问道:“晓晓呢?让她出来见我。”

    听到‘晓晓’两个字,龟公一愣,直起身来。看清楚冯捷的面目,登时就变了脸色。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冯爷啊!”一个‘爷’字,刻意的拖长了音调,龟公脸上满是戏谑的神色,“怎么?这是从哪儿偷了身儿衣服,敢来满庭芳招摇撞骗了?要不是老子警醒,差一点儿就让你给混过去了!滚滚滚,趁早离着远点儿,别等着老子招呼人揍你啊!”

    冯捷在街面上,混混行中,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毕竟手下有那么十来个小弟,还有一整条的买卖靠他照应着。但在满庭芳的一个小小的龟公眼里,他还真是连只蚂蚁都不如。不为别的,就凭他囊中羞涩。若是换了往日,就算是打赏的茶水钱,他都拿不出手。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对龟公的这幅嘴脸,冯捷早已看得不耐看了。听了他的话,只是伸手掏出了二十两银子扔给他道:“叫你去找,你帮我找来就是了。一会儿见了人,我另有酬劳。”

    呵,发财了?

    不论如何,银子是真真儿的。干这一行,面子什么的,早就还给祖宗了,龟公是一点儿都不在意。没钱的时候,我瞧不起你是应该的。但有了钱,也不耽误立马换一副脸色,将你奉为上宾。

    虽然二十两银子在满庭芳依旧不算什么,不过,冯捷点名要见的,却不是什么迎客的女子。而是满庭芳中,一个最下等的女仆。

    终于站到了满庭芳的后院中,静静地等待着。冯捷心中,此时正有些难以抑制的愉悦,“有钱真好啊!”他忍不住感叹出声。如果不是那位随手给了自己二百两银子的恩公,单凭他以往在街面上的收入,支付过弟兄们的衣食住行之后,不知要积攒多久,才能攒够二十两银子。而且,就他攒的那些银子,如果弟兄们伤了、病了,他还要眼睛都不眨的全都贴补上去。没办法,谁让他是做大哥的呢?

    比意料之中慢上许多,就在冯捷在后院中等得快要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衣着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小丫头被带了出来。

    身上的粗布衣服被洗得发白,早已没了简单的花色。脑袋低垂着,始终没有抬起来过,瘦弱的双肩轻轻抖动。

    “晓晓!”冯捷叫了一声,跑过去,拉起了晓晓的手,“晓晓,把头抬起来,让哥看看!”

    听到冯捷的声音,晓晓先是一喜。刚想抬起头,却突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将头低了下去。深低着的头,比刚刚,更加看不清楚面容了。

    “晓晓,你怎么了?受欺负了?”冯捷这话一出口,自己都忍不住想抽自己。这是什么地方?满庭芳最底层的干粗活的女仆,无依无靠,怎么可能不受欺负?伸过手去,轻轻抚上妹妹的脸颊,将她的脑袋托起。只一眼,冯捷就忍不住攥紧了身侧的拳头,“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你?!”

    “哥,我没事,我没事”冯晓晓躲过哥哥的手,再一次低了头,“这里很好,我过得很”

    冯捷一把将妹妹揽进怀中,紧紧抱住,“别说了,晓晓,别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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