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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崛起-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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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是《木兰辞》的第一句诗,开篇便直至心底,撩拨心弦!

    在场的众人闻言皆是变了脸色

    (昨日下午有事耽搁更新,今日一章长篇暂表歉意。)

    。。。

第一百一十四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最初的惬意,如梦幻般的感觉,一颦一蹙,一言一笑,如春风拂面,如霏雨淋浴。那种怦然,那种萌动,似团火焰,燃起了那无边无际的思意。

    人生若只如初见,回眸一视,繁华尘世,过眼云烟,只是那当初的一种残念,垂泪于心间,当时只道是寻常。曾经的美丽已成水月镜花,泪眼双垂,在那回眸之念,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俏立于台上的女校书墨儿只听这一句,便泪光点点

    众人尚未从第一句中清醒过来,冯山水便将第二句诗也读了出来:

    何事秋风悲画扇

    此一句用汉班婕妤被弃典故。班婕妤为汉成帝妃,被赵飞燕谗害,退居冷宫,后有诗《怨歌行》,以秋扇为喻抒发被弃之怨情。这里是说开始时相亲相爱,后来却成了今日的相离相弃。

    台上原本只是泪光点点的女校书,此时点点泪珠却已滑落香腮了

    朱平安手中的毛笔加快了速度,唰唰唰奋笔疾书。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几句词,极尽婉转伤感之韵味,短短两句胜过千言万语,人生种种不可言说的复杂滋味都仿佛因这一句而涌上心头,叫人感慨万千。世事如白云苍狗,瞬息万变,缘聚缘散,人总是再那回眸之间,美丽便消失了。心痛,可却只能无奈,蓦然回首,清泪暗弹。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那些纷纷扰扰的爱恨情仇,已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去。

    这几句下来,众人已经不仅仅是变了脸色了,有的似乎被撩动了心弦,似乎想起了曾经;有的静静听着,想要听到后面的诗句;当然也有很多人皱起了眉头,这种充满人生感悟、感情感悟的诗句,是这么一个看上去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能做得出来的吗?很是让人怀疑。

    朱平安向来行事低调,很少与众人在一起,同行学子考生在安庆府都留下了至少五六篇诗作了,朱平安也仅仅是在惊仙诗会那两篇而已,而且还是让人充满疑问的两篇。

    小才是有,但是大才么,大家还都是充满疑问的。

    毕竟这种诗作都是可以流芳百世的,怎么会是一个只有十三岁,没有丝毫名气的少年郎做出来的呢。尤其是这种需要感情阅历才能做出来的诗词,竟出自一个毛都没找齐的少年之手,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桐城夏洛明静静站在一边,脸上一贯的高傲不见了,微微张着嘴看着朱平安,看不透

    现场议论声已渐渐大了,多是怀疑,少是赞叹。

    朱平安似乎听不到众人的声音,看不到众人的感情变化,继续站在那奋笔疾书,将剩下的诗句一气呵成: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朱平安最后一笔落下,旁边的冯山水似乎也颇多感慨,将全诗重新读了一遍。

    俏立台上的女校书目光灼灼的看着朱平安,已是泪流满面。

    此词简直太适合这种风花雪月场所了,全文以一失恋女子的口吻谴责负心的锦衣郎。起句非常新奇,本来两情相悦,恨不能朝朝暮暮,然而如若知道迟早分离,倒不如保持“初见”时那种若即若离的美好。然后描绘变心的人往往指责满怀痴情却无端被弃的一方首先变心,失恋女子的爱恨情殇可见一斑。之后,引用七夕长生殿的典故,谴责薄情郎虽然当日也曾订下海誓山盟,如今却背情弃义!

    最后只能道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全诗读完,大家感情复杂,这绝对是一首能流芳百世的诗词,可出自一位毛都没长齐、不知情为何物的少年郎之手,怎么看怎么让人怀疑。

    被触动心弦,难以自已的女校书墨儿,此时泪水已打湿了所带面纱,盈盈向朱平安一拜。

    有人第一时间看到了女校书的动作,在女校书感激的话尚未出口时,抢先一步将质疑向朱平安说了出来。

    “这诗是你自己做的吗?”

    朱平安放下手中的毛笔,看了一眼那人,微微笑了笑,反问道,“难不成是你做的?”

    那人语结,怔了片刻,复又言之凿凿问道,“你不过十三岁少年郎而已,焉能做出此等爱恨情仇的人生感悟?”

    不少有同样疑问的人,不由附和。

    朱平安微笑依旧,轻声问道,“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那人毫不犹豫,“自然是真话。”

    “真话便是,我没吃过猪肉,但却常见一群肥猪呼啸山野。”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历史上感人至深,恨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又不是没有,风流才子俏佳人的话本又哪里少了。

    微微怔了下,那人又问道。“假话呢?”

    “假话便是便是我抄的一个复姓纳兰名叫性德,字容若,号饮水的家伙的。”

    纳兰性德?好奇怪的名字,这是哪里人氏,缘何未曾耳闻?

    在众人疑惑间,朱平安已经转身离去,灯红酒绿的醉君楼,未曾让朱平安多留恋一眼。

    “公子,还请留步”

    即便是俏立台上的,那位被众人追捧了数年依旧遮着面纱的女校书,此刻已经将手放在了面纱上,下一秒就要将面纱扯下露出倾世容颜,也不曾让朱平安回头再看一眼。

    众人反应过来时,朱平安已经下了楼。

    再然后,众人便只能从窗棱模糊的看到那位夹着黑木板的少年,再次步入风雨中。

    道不同,不相为谋!

    走在风雨中的朱平安,轻轻的呢喃了一句,便大步向着客栈的方向走。

    也不知道没吃完的饭菜,客栈是否还留着,本来都没有吃多少呢,抓出的那一把钱是多了还是少了,走时被乡人拉扯太仓促了。在醉君楼这么折腾,肚子更饿了。雨似乎更大了,风也紧了,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挡不住风凉雨寒,还是快些赶回客栈,喝一碗姜汤,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衣服

    。。。

第一百一十五章 思乡心切() 
从安庆府返回下河村,路途百里之遥,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到的,等回了客栈再从长计议。

    风雨交加,回到客栈的朱平安已经浑身湿的不能再湿了。

    “哎呀,客官出门怎地也不带把伞,快快进来。”在门口屋檐下避雨的店伙计看到冒着风雨走来的朱平安,不由失色,连忙打开门请朱平安快些进去。

    大堂吃饭的人不多,因为风雨多数人在房间里没有出来,自己走前点的饭菜已经收拾掉了,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朱公子怎么湿透了,快些换身干净衣服,我让店伙计往公子房间送碗姜糖水,若有其他吩咐,公子知会一声便是。”客栈掌柜看到朱平安湿漉漉的走进来,忙走上前去递过去一件干毛巾,又安排店伙计去准备姜汤等物事,这可是自己店里住的第一位府案首,让自己在附近几个客栈同行中得意不少,可得照顾好了。

    朱平安知道自己状况也不客套,接过掌柜递来的干毛巾,拱手道,“那就有劳掌柜的了。”

    一边擦着头脸,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刚回到房间,店伙计就已经将姜糖水并一些简单吃食送来了,然后洗澡水也准备好了。谢过店伙计后,朱平安喝完姜糖水,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套干衣服,然后又将店伙计送来的吃食扫进肚里,舒了一个腰,顿觉舒服不少。

    外面风紧雨大,也不能即刻赶路,朱平安将自己的东西收拾规整到行囊后,便坐在桌前看了会书。

    装在书包里的书册有些潮湿了,尽管自己尽力护着了,可是纸张还是有些粘在了一起,朱平安费了好些时间才将书册重新收拾好。幸运的是,垂钓老者赠给自己的那本字帖纸张质量颇好,字体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雨天看书是一种享受,雨打纱窗风送清凉,泡一壶香茗,临窗下坐,展卷开读实乃人生一大乐事。

    朱平安靠窗静静享用字帖,却不知远在数百米外醉君楼荷尔蒙上头的雄性喧嚣几乎破了楼顶,木兰词所带来的持续发酵,以及女校书墨儿扯下面纱露了俏脸……

    及至傍晚时分,房间内若是不点烛火已看不清书上的字,此时醉醺醺的大伯以及数位乡人摇摇晃晃的上了楼来,将朱平安的房门敲的咣咣响。

    朱平安打开房门便嗅到一股夹杂着土腥味的酒气扑面而来,门外大伯及几位乡人似乎在泥水里摔了脚,泥浆都挂到脸上去了。

    “啧啧,彘儿你走那么早真是太可惜了……醉君楼之女校书,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大伯朱守仁左半边脸满是泥水,此刻正露着一口白牙啧啧出声,对朱平安早走没看到女校书真容感到惋惜。

    呃

    怎么还背起《登徒子好色赋》了。

    朱平安有些无语了,不过大伯相对于他的友人来说还算好的,大伯的胖友人此刻又是翔一般堆到了地上,打着鼾声……

    “就是,咕……美啊,你真是太可惜了。不过,呵呵呵,倒是便宜了我们……”一个乡人大着舌头说话,张牙舞爪的比划。

    “人家女校书本是要邀请你去房间弹琴喝酒的,你不在,谁让我们是你……是你乡人呢,也多亏了朱兄,我们才替你前去饮酒,呵呵呵,琴美人美酒美……”另一个乡人靠着门框,咧着嘴傻笑。

    朱兄一定指的是大伯了,也只有大伯才会这般。

    “今日一应花费俱被众人分担,安哥儿勿走,随我等在此备考……”

    “彘儿,大伯明日与你温书讲春秋……”

    朱平安看着站都站不稳,半身泥半身酒气;扬言要给自己温书讲春秋同备考大伯及诸位乡人,只能笑了。

    一直被他们打扰到夜半时分,才在店伙计的帮助下将他们送走。

    “大伯明日与你温书……”

    “明日醉君楼,我们备考院试……”

    醉的分不清东西南北的大波等人被店伙计抬走时,勿自喋喋不休。

    第二日,天色大好,风停雨歇,红日东升。

    朱平安揉着脑门苦笑着,从一家标行走了出来。

    电视剧害死人啊,想着从安庆府到下河村路途百里之遥,路途地形又复杂,而且古代又不像现代那么安全,即便是嘉靖盛世也时常会有不长眼的毛贼动单身行人的主意。从电视剧中看到镖局押送镖时也会有护送人的业务;比如某个锦衣卫的电影就是,便在安庆府寻找,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镖局,问了下路人,皆是摇头不知镖局,只有一人指了一处位置说那里有一家“标行”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

    这个朱平安倒是知道,标行便是镖局的雏形,镖局是在清朝才出现的,不过标行在明朝就有了,金瓶梅中就有记载。心想电视剧可能只是把名字弄错了吧,朱平安去了这家“标行”,打听一下,看看他们近期有没有去往靠山镇的业务。

    没想到,就闹了一个笑话。

    首先明代的标行运的货物不是普通物品,而是贵重物(如奇珍异宝),再者,人家也从未有顺路送人的业务;就是带人也是贵重物的主人,不知道你的根底,怎么敢随便带你上路。

    有钱人自然会有护院相送,没钱的人就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根本用不着镖局。

    所以,朱平安去询问的时候,人家就是一副看傻逼的架势。

    不过也并不是一无所获,标行的人告诉朱平安可以去车马行去问问。

    朱平安从标行尴尬的出来,便去了车马行,恰好车马行近期会有一队马车前往靠山镇,加上朱平安,人数倒也凑的差不多了,朱平安交了五钱银子银子押金,便领了一张木制的卡牌,上面刻着一匹马。

    一切准备就绪,就待明日便可前来车马行,乘马车前往靠山镇,然后就可以到家了。

    思乡心切啊。

    (今天来研究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更新时间可能会是在午休时间或是晚上。)

    。。。

第一百一十六章 在路上() 
古代车马行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运输公司,翌日天色微明,朱平安便退了客房,背着行囊出了客栈直奔车马行。

    到了车马行,将昨日领到的刻马卡牌交给车马行负责人,然后便被分到了一辆马车上。一辆马车定额是坐四个人,马车上已经有一位大腹便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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