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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最后一支军团被击溃了,代表皇室的旗帜被斯瓦迪亚人踩在脚下,最后一座城市也早已沦陷,甚至指挥瓦格良雇佣军的卡拉德军团长都叛降,去跪舔斯瓦迪亚人的靴子。
然而瓦格良人没有撤退,他们继续战斗着,为了生存,为了部落,为了皇帝授予他们的土地,也为了曾经的、被卡拉德人自己遗忘的帝国。讽刺的是,那些高傲的卡拉德军人早已鸟作兽散,最后一群保卫帝国军旗的,居然是一群雇佣来的诺德人。
直到三年后,被瓦格良军团折腾得十分难受的第二任斯瓦迪亚国王,不得不接受了瓦格良人的有条件投降。瓦格良人可以衣锦还乡,即便是部落的百姓也没有受到为难和劫掠。而斯瓦迪亚国王也可以把统一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巩固刚从兄长尸体上扒下的王冠,算是各取所需。
伴随着那个帝国的谢幕,问心无愧的瓦格良人在经历百年的安定之后,重新回归格陵兰,在东海岸掀起一片腥风血雨。几乎所有的东海岸部族都以他们为榜样,他们是真正的战士,甚至在格陵兰,瓦格良一度是‘死亡、血液、征服’的代名词。
而后几度兴衰,瓦格良人虽然优势不如以往,但在格陵兰依然是跺跺脚,很少有人敢吱声的存在。他们的骨子里,仍然饱含着,对这个在卡拉德帝国尸体上建立的、国度的憎恶。
瓦格良人比其他诺德人,更加怀念那段水土肥沃的日子,因为他们曾经享受过,所以更加强烈地要求着。
但看上去,那些东海岸人似乎装备上,并不是十分瓦格良,战斗上也表现的并没有那么可圈可点。结成的盾墙被斯瓦迪亚黑骑士们带着风,冲了个稀巴烂,弯刀在诺德人中掀起一片鲜血与哀嚎。就像是斯瓦迪亚第一任国王骄傲地宣称过那样:“我们有马,我们砍杀。”
对于诺德人来说,盾墙崩塌,意味着比不结成盾墙死的更加快速,聚集的士兵无法散开,被骑士撞倒、砍杀,像是一个个肉靶子,缺乏长武器的东海岸人,根本无法有效抵御骑兵的进攻。
和着刚刚斯瓦迪亚重步兵留下的鲜血,把这片土地彻底用死者的气息覆盖掩埋。每一寸泥沙都混着鲜血与碎肉,人们的胜利和悲伤,在转眼戎马一瞬间,被改写,被逆转,被彻底的踹翻抬不起头来。
胜利者的尸体垒在失败者的尸体上,诺德人的战斧和斯瓦迪亚人的长枪一起混进血泊……所谓战争,就是这副狗德行,一群尸体把另一堆尸体,提前变成尸体。
安度因觉得,自己可能是失了智,像是没了脑子一样,扛着长矛,飞快地穿梭过被骑兵踏烂的尸体,擦过负隅顽抗的诺德步兵身边作掩护,用阴影和小树当自己的遮蔽,像是鬼魅一样,奇迹般突破了骑兵的层层封杀。
“你是谁!”一个东海岸人操着浓郁的异地口音,用双刃剑指着安度因,用诺德语大声呵斥道“来做什么!”
安度因急得汗都下来了,眼睁睁看着身边一个骑兵呼啸而过,两个倒霉的诺德步兵被撞得飞起,在半空滑稽而又悲惨地转了个圈,喷着血躺在草丛里。
随后十多个诺德士兵七手八脚地拽住这个扎进人堆里的骑士,拽住他的双腿把他掀下马来,那个骑士大叫着,用弯刀拼命挥砍,但还是被按在地上活活被斧子劈开了脑袋。
然而那些骑士在棕红色头发首领的指挥下,重新开始聚拢在一起。很有可能下一次冲锋买这些诺德人就会像扫垃圾一样被扫走。
“你们的首领受了伤!应该被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安度因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士兵吼着“我们不能所有人都死在这里!”
那个东海岸士兵显得很亢奋,赤红着眸子对安度因说:“你要去救希尔薇?陌生人,你是好汉子!我们给你拖住斯瓦迪亚人,快去!”
安度因定了定神,这才发现那个首领骑着马游离在希尔薇身边,似乎并不打算杀死这个美丽的猎物。安度因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他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去救希尔薇,需要穿过至少四个骑士的马蹄。
“你扛得住吗?瓦格良人?”安度因尽量让自己的口气显得同仇敌忾起来“我需要你帮助我,我们一起冲过去,活着的人把希尔薇拖出来,死了的人就是瓦尔格拉的勇士!”
“这个主意绝了,兄弟,我们上!”似乎听到‘瓦格良’三个字,那个东海岸人像是注入了新的血液一样,看来安度因没有猜错,这是群离队的瓦格良人。
男人亢奋地用盾牌推开跌跌撞撞开始崩溃的同胞,高声叫道:“你是我们瓦格良人最真挚的朋友!如果这次没有荣登瓦尔格拉神殿,我们一起去喝酒!”
安度因一时语塞,对于这种天真得可爱的战士,欺骗是一种侮辱。但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他跟着瓦格良战士的开路步伐,拼命地跑着,黑骑士们弯刀入肉声在这个并不勇敢的少年耳边响起,那种绝望的心情溢满胸膛。
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做什么?为了一个素味平生的女人,去发疯,去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可是看着那个垂死的女武士,他又觉得什么东西在煎熬着自己的血液,一直把热量通过血循环塞进大脑,瞬间变得疯狂而又坚定。
“把她背起来……”安度因冷静地告诉自己“顺着坡地跑!只要钻进树林,就有机会活下去!”
“我们要发起进攻吗?海瑞·布朗恩?”一个面部呈现东方色彩的少年黑骑士,夸张地扬着弯刀问道“他们现在只需要一击,就能全部带走!”
那个棕红头发发首领咬了咬牙:“库吉特佬,闭上嘴!不要那么叫我!不要觉得你是她的兄弟,就可以为所欲为!”
“……啧啧,那好吧,头儿。我猜兄弟们想要钱。”那个库吉特人也不生气,嘿嘿地笑着“那个女人很值钱,斯瓦迪亚贵族就喜欢这样细皮嫩肉的诺德女人……在苏诺能卖个好价钱。”
“是吧……但海拉尔,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像她吗?”海瑞看着虽已瘫倒在地上,眼神依旧凶狠的希尔薇,轻轻捋了捋自己其实并不存在、只能说是绒毛的胡须“那眼神……真的很像。”
“唔,你别说,还真是。”海拉尔用弯刀挑起来那还压着美人额发的头盔,仔细打量着“啧啧啧啧……我觉得那根呆毛,简直绝了!”
第118章 生死游离(中)()
“村长,歇一歇吧。我们快要启程了,这里很不安全。”全村最年长的老人站在西蒙斯的面前,泪流满面地劝着“这就是战争,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是没有办法的!想明白些吧……毕竟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啊!”
西蒙斯不说话,只是把铲子深深插进土里,把那第五个简陋的坟墓挖的大了一些,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像是一头快渴死的牛那样喘着粗气,手上一秒也不停歇地挥舞着那柄铲子。他的腰间插上了那柄祖传的古剑,背后背上一面从老仓库里找到的、生了蛀虫的圆盾。
四具尸体,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地上,按照斯瓦迪亚人的习俗,用破旧的衣服遮住脸。而那血液已经凝固,把那白色的亚麻布染得紫红可怖,西蒙斯人生仅有的四个亲人像是被宰了的阉鸡一样,放干了血,毫无尊严地死在地上。
西蒙斯在库吉特——斯瓦迪亚边界长大,得益于库吉特和维吉亚人的战争,那里一直是安详的代名词。那些来去无影的草原的库吉特响马,忌惮帝国的实力,不敢轻易越界。
身为一个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他的前半生只有古剑和驰聘,他一直像是草原的最无拘无束的野马那样,潇洒地生存着。虽然是斯瓦迪亚人,但他和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并没有过强的民族荣誉感或者归宿感,他只知道自己的国度无比强大,那就足够了。
但在随后的十几年里,他走上了一条风格迥异的道路。西蒙斯一瘸一拐地离开沙场,来到了陌生的北方农田上,看着那些农夫日复一日乏味地耕种,看着那些农妇无聊地为孩子做衣衫。
西蒙斯天亮就要起床,夜幕降临就要睡觉。再也没有林间的冷箭,再也没有行军的冷饭,每天晚上出去转一圈,像是拔草一样处理处理村里村外的那点屁事,回家就有媳妇做的、热腾腾的饭吃……这种生活,对于他来说,真的很郁闷。
刚开始的时候,西蒙斯并不能理解,这些平凡的人是如何按捺住心中的冲动,变得如此麻木不堪。也不能理解,那些人究竟怀抱着怎样的信仰,去度过他们平淡的生活。
以至于每次在和妻子交流时,他都尽量少说或不说、做手势,怕自己会变得麻木不堪,失去了那颗狂野的心。他把自己的武器挂在腰间,出门腰背挺直,哪怕是去杀猪也力求干净利落。
而他的妻子当年还是可怜的小丫头,被吓得服服帖帖的,既害怕西蒙斯,害怕他会不会用腰间的古剑教训她,害怕他吃不顺口而骂她,害怕他突然看上了别的女人而抛弃了她。
又像是小猫一样粘着他,喜欢听他讲他自己和那些游侠的故事,喜欢他温柔的时候用胡茬蹭自己光滑的脸蛋,喜欢他那种深思时成熟可爱的大男人气派。
西蒙斯虽然年轻,但对于克温村的老老少少而言,是一个传奇。他辨别野兽的足迹,像是吃饭那样简单,对付那些欺软怕硬的税务官的熟练程度,不比耍剑差多少。
甚至连如何建房子、围栅栏、阉猪阉牛,西蒙斯都一清二楚。村民们象神一样崇拜着他,老人们用他的故事教育了一带克温村儿童。对于克温村人来说,西蒙斯就是一片天。
那个可爱的小丫头和他比起来,就像是主子和女仆,自卑地抬不起头来,但她又为有这样一个丈夫而骄傲。每一次亲吻,都会让小丫头甜甜蜜蜜地自我陶醉上一天,每晚必须看到西蒙斯那古铜色的硬朗面庞陷入沉睡,才能进入梦乡。
对于她来说,西蒙斯就是他的世界。
然而西蒙斯居然是在结婚三个月后,才记住了妻子那并不浪漫的名字:米莉。在斯瓦迪亚北海岸,和稻草一样常见。所以他的妻子,准确来说,是叫做:“西蒙斯家的米莉。”
现在西蒙斯已经四十了,他的米莉也已经三十七岁,也永远的三十七岁了。
这个不再年轻的游侠撑着铁锹,喘了口气,对老人说道:“你们直接去库林堡,然后休整一下,不要停留,那里是危险区,直接去萨格斯,很快会有大批难民撤退到内地,你们跟着,不要太早也不要太晚。我腿脚不方便,会拖累你们的。”
“天啊,你要留在这里吗?”老人瞠目结舌地问道“不要做傻事……”
西蒙斯看着慌乱地收拾家当的村民,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衣领:“我不会留在这里,但也不会去逃难。”
“那你要去哪儿?”老人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满脸恳切痛苦状“不要发疯了,我们需要你的指引……你必须指引我们!”
西蒙斯冷漠地看着老人,咳嗽了两声,用铁锹指着米莉:“那么,就像你们向诺德人指引他们那样?抱歉,我不欠你们任何人的,这是战争年代,你们要学会适应。”
“孩子……克温村对不起你。我们都是凡人,都害怕死亡,都需要帮助。我活了六十年,不曾离开克温村,不曾离开我的土地和耕牛。”诚实的老人哽咽着“但是我不得不离开,我的第六个儿子去了提哈,走上了战场,他的五个哥哥都死了,我想多活一阵子,兴许,兴许我还能看到他……对不起,我们自私了,但……我们,我们真的没有办法。”
西蒙斯叹了口气,他不知道怎么为难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这场战争让他们都失去了亲人。他摇了摇头,继续动手挖起坑来。
“你要去哪里?做什么?”老人擦了擦泪水,打起精神来问道“让你见笑了,一个老不死的,和你在这儿挤猫尿。”
“去提哈。”西蒙斯看着老人,指着自己的古剑,一字一顿地说道“去为我的米莉,为我的孩子,为我的家庭,去复仇!”
当年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西蒙斯的第一个女儿降生到人世间的时候,西蒙斯抱着她,那种血脉相连的幸福感,让他刹那间泪如雨下。他在面色苍白的妻子额头上印下一吻,用最真挚的声音对他说:谢谢。
也是从那时开始,他明白那些农夫农夫,为何心甘情愿地在土地上耕种一辈子,忍受盘剥和穷苦。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劳作、延续,本就是平凡而又伟大的。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却让这一成不变的生活,尽可能充满着幸福。
或许是为了家人的笑颜,或许是为了生命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