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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之王-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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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热情不减,非常配合,很快,栾平班的道具就摆好了。

    幕布拉开,观众们面面相觑。

    一个巨大的铁箱。

    铁木结合结构,远远看起来更像是谁家拆下来的大门,厚重,凝实,给人的观感十分不好接近,从一开始,给观众的印象就不如连魁班的魔术。

    更加叫人大跌眼镜的是,栾平班动用了这么大的道具,要表演的却是一块黑布就能做到的大变活人。

    观众席有些哂然。

    在前一个魔术的对比之下,栾平班的魔术虽也有些看头,可做旧不如做新,大变活人表演了这么多次,观众们少有没见过的,哪还有什么新鲜感了。

    但是,聊胜于无吧。

    所以栾平班的魔术师请观众来配合着表演的时候,还是有几个观众自告奋勇的上了台,揣着期待与兴奋进入了那个大铁箱,魔术师关闭铁箱,做挪移状,几息之后,那观众就一脸惊讶的从舞台的另一个角落走了出来,几个观众都是如此,每次现身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无一例外都成功了。

    最后,栾平班的魔术师操着生硬的上海话,对着评委席上鞠了一躬,恭敬的说:“给各位先生行礼了,小的斗胆,一直十分敬崇为国为民的何司令,听闻司令先生今日也来了,坐立难安,想要聊表对司令先生的感激之情,可是除了魔术,小的身无长物,不知道小的能否有幸邀请司令先生体验这个魔术,以作报答?”

    看台上的评委们都笑了起来。

    手艺人们表演,最喜欢有大人物的场面,如果大人物愿意配合,将来他们出去就可以说自己是同某某先生也谈过话共过事的,会名声大噪,对收入名望的提升是个极大的好事情,在座的都是政商两界的精英,或多或少都遭遇过这种事情,因此可以算是会心一笑了。

    何司令似乎也早有准备,栾平班提出来之后,他似乎与自己的儿子交换了一个眼色,之后就答应了下来。

    “何某戎马半生,若能侥幸以薄才保得一方百姓平安,那正是厚土钟爱之故,某有何德?全赖百姓厚爱罢了。今日就与民同乐,看看你这个大变活人,如何能把老夫变出去?”

    何司令为人性格爽朗豪迈,很有古朴之风,说着话,自己就站了起来,大步走到了台上。

    栾平班的魔术师见何司令有些生疏,就先是打开了箱子,请他检查了一遍道具,随后才恭敬的请何司令进入了箱子,盖好了箱门之后,吐气做费力状,十分艰难的将虚空中的一个东西挪了出去,之后就如同累坏了一般,满头大汗的说:“司令天潢贵胄,不是我等百姓可以比拟,吕祖庇佑,总算是将魔术表演成功了。”

    “哈哈,这魔术还真有点意思!”魔术师话音刚落,面带笑容的何司令就从观众席的最角落,接近出口的地方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一点点的惊奇。

    观众们善意的鼓起掌来,何司令随和的摆了摆手,回到了评委台上。

    魔术师感激万分的鞠躬又鞠躬,才依依不舍的下了台。

    彼时才换好了衣服的杜和刚刚出了后台,就看到了台前拉起的大幕。

    几个黑衣人迅速的将那大箱子放在了带轮子的板车上,推着下了台,之后才慢慢的将几件零碎道具放在了箱子里收走了。

    “大变活人?”

    杜和不解的蹙起了眉。

    “怎么了?”江凌敲着自己的小腿,好奇的问。

    “栾平班上一场比赛是什么魔术?”杜和凝视着那个大箱子。

    江凌费力的想了想,摇了摇头。

    “是视觉魔术,他们当众将会场外的楼变不见了,所有观众都没有看到那栋楼,魔术结束了才重新看见。”王衔珠主动帮江凌揉起了抽筋的腿。

    空中魔术对平衡性要求极高,为了达到最好的视觉效果,绑在江凌身上的只有一根极细的钢丝,做了电镀处理后,在黑夜下肉眼不可查,但是会很辛苦,一个不小心,就会弄伤脊柱。

    江凌抽着气叫唤,还插了一嘴,“大变活人还不好,咱们赢定了。”

    “早知道他们出个这么简单的魔术,咱们直接来个水缸变活鱼都赢了。”王衔珠也是愤愤不平,觉得对手不尊重自己,决赛的时候居然用一个大路货色的魔术来对他们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新魔术,毫无魔术精神。

    杜和沉默的看着那个黑色的箱子消失在角落里,合上了布帘子。

第二百六十章 带玉() 
魔术比赛的结果毫无意外的落在了连魁班的头上。

    杜和却不那么开心。

    第二名的栾平班跟班就没有来领奖,第三名的荣喜班弃权,领奖台上只有连魁班一个位置,杜和觉得自己胜之不武,没有接受江中叶的意见去领奖,只是简单的收拾了东西,就先一步返回了李家厂。

    洛豪笙的工作越来越忙,齐迁似乎也高升了,齐迁儿的娘每次同蒋四姐做饭的时候都会抱怨两句,但是脸上又是挂着笑容的,似乎快乐轻松的生活让青春重新回到了这个悲惨的女人身上,她变得越来越年轻,连头上的白发都少了。

    本来就是三十多岁的人,这下才像了三十岁的样子。

    蒋四姐总想给阿姊找个丈夫,每次有了合适的男人,都要大张旗鼓的给阿姊宣扬再嫁的好处,阿姊每次就是听着,然后笑着继续做事,最近的一次,杜和经过厨房,听到蒋四姐再给阿姊介绍一个男人的情况,鼓励她勇敢的时候,听到阿姊说:“四姐,既然再嫁那样好,你为什么不要勇敢一次呢。”

    杜和清清楚楚的看到,蒋四姐先是一愣,接着臊得满脸通红。

    蒋四姐对江班主有些意思,是连魁班上下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只有两位当事人,一个是装作不知,一个是以为无人知道,就这么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还以为自己藏得蛮好。

    有的时候,劝别人去做的事情,恰好就是自己没有勇气做的。

    蒋四姐总是困于自己白胖的身材,不敢稍有表示,和蒋四姐一样心有顾忌的,又岂是少数呢。

    连魁班火了起来,杜和却没有给自己安排表演,将事情托付给大师兄张阿发之后,杜和去了一次南城警局。

    林亭之的狗受伤了。

    在此之前,林亭之的狗一直都养在南城警局里,稍加训练之后,可以追寻,也可以扑咬,给警局添了个踏实肯干的新丁,但是在近日,那狗在追捕凶犯的时候中了一刀,伤势不重,但是再不肯出门了。

    不肯出门的狗自然不能再当警探,洛豪笙虽然不缺这个养狗的钱,可是自家兄弟托付的生灵如今仄仄的,也叫他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

    于是乎,杜和就被派上了用场。

    在距离连魁班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杜和有一片房子,豪华的那处官员宅邸有洛豪笙的一半,目前空置,另外大的一处原本是一个校舍,后来在比赛的时候,江凌短租长租的,租出去不少如今比赛完了,魔术班子都离开了这里,住在这片的人就寥寥可数了,洛豪笙觉得这里山清水秀的,很适合给一条退役的警探养老。

    杜和就这样一头雾水的到了警局。

    那狗是一条狼青,南方少见的凶恶品种,小的时候卖相不好,灰白色掺杂,像是一条杂毛犬,成年之后就很英武,打眼一看和狼没有区别,除了骨架稍微细些,一般人分辨不出来是狼是狗。

    杜和去的时候,洛豪笙正埋头在一堆案牍之中,办公室里依旧光线微弱,布满烟雾,杜和忍不住咳嗽两声,推开了换气窗。

    “阿和来了?我觉得也是你,不然还有谁敢动洛局的东西。”齐迁笑嘻嘻的钻了进来,给杜和塞了一把外国字的糖果。“前些日子查获的,这帮子人什么都走私,糖还挺不错,你先吃,待会儿走的时候我那还有一大包,你带着回去给阿凌尝尝。”

    齐迁儿如今大有不同了,一身黑色的警探制服,原本稍长的头发剪了去,换成了体面的油头,凹陷的脸颊也挂上了肉,果然是一看就会讨姑娘们喜欢的卖相。

    杜和捶了齐迁儿的胸口一拳,笑骂道:“顾着师妹,不顾自己老娘,你娘天天念叨你不回家,你要是真心疼我,就回去看她老人家一眼,不然老太太总觉得是我把你坑了。”

    齐迁儿拍了拍脑袋,长叹一声,“我是不敢回去了,上回回家,我娘预备了仨姑娘给我选,吓得我连夜出逃了。你问洛局,我在警局住了好几天!”

    “要我说那几个姑娘也不错,本分人家,模样也周正,你就挑一个从了算了,还真要等到四大天王来了才肯低头啊。”洛豪笙揉了揉眼睛,张嘴就劝齐迁松口。

    齐迁顿时张口结舌,叫起了撞天屈,“我的天爷啊,那模样还叫周正,腰肢比我粗了三圈,还有比我还凶恶的,我是娶妻啊,还是结拜啊?”

    洛豪笙同杜和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丝同情心。

    天下的大龄青年从来不是一家,谁呗家里催的急,其他的人只顾着看热闹,绝不会伸手帮忙,幸灾乐祸即是也。

    反正齐迁儿的岁数最大,他老娘还在身边,杜和与洛豪笙都是天高皇帝远,还有的自在可以求。

    “来吧,带玉已经两天不吃东西了,我是找遍了人医兽医,也说他没治了,你若是看了也没办法,我就只能叫亭之回来了。”洛豪笙推开了面前的文书,伸了个懒腰。

    “黛玉?”杜和面色古怪的问。

    “带玉,带着的带,林亭之给他的狗起名林带玉,那狗就认这个名字,改了几回,改不过来,也就只能叫着了,我也知道丢人。”洛豪笙的话不自觉的多了起来,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带玉这个名字给他带来的苦恼,齐迁儿后头跟了几步,就站住了脚,转向了别处。

    “比个赛你还打雷下雨的,不怕过电。”洛豪笙当时也在现场,不过不在评委席上,只能现在才批评杜和。

    杜和眨眨眼睛,“那不是电子磁场造的电,是声光效果做出来的,镜光术,晓得伐,雨水就是投影加上随便弄点干冰,观众席上感觉到雨点了就行。”

    洛豪笙走到一排平房前,站住了脚,边等底下人开门,边无奈的说:“你可真是个天生的骗子。”

    “不还是被你抓住了,吃了好久的萝卜汤。”杜和笑呵呵的说。

    “那倒也是,就没有我搞不定的人。”洛豪笙低头进了小屋子,杜和紧随其后。

    刚一进门,一道黑影就扑了过来。

第二百六十一章 病症() 
杜和下意识的伸手去挡,紧接着,一股巨力将他扑倒在地,随后就是一声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低沉嚎叫。

    动物特有的腥味袭来,几根毛发落在了杜和的脸上。

    杜和眨了眨眼睛,艰难的认出了眼前的生物,就是林亭之托付给他的那只狗。

    “带玉?”

    杜和看着头顶的猛兽,难以置信的叫道。

    狗一愣,疑惑的看着杜和。

    不知道通过什么辨认出杜和,带玉虽然还踩着杜和的胸口,但是没有在低吼了。

    “没错。养的不错吧,我每个月按照一个警探的工薪来给他拨付伙食费。”洛豪笙颇为自豪的看着带玉魁梧的身板。

    “你们是怎么把一条狼青养的这样胖的?”杜和被狼青一百来斤的体重压的喘不过气来,费力的挣扎了两下,无语的看着带玉圆润的身材说。

    洛豪笙耸了耸肩,“饲养的说这狗得吃肉,不过他吃了肉也不动,除了出任务,基本没有什么地方像条狗。”

    带玉发出了威胁的声音。

    洛豪笙举起手,“你不胖,行了吧。”

    杜和摸了摸带玉的胸口,不禁道,“怪不得两天没吃你也没见怎么着急,这一身的肉,坚持十天没问题。”

    余光一撇,看到了带玉左前爪上包着的一圈纱布,带玉十分敏感的注意到了杜和的目光,向后缩了缩,龇了龇牙。

    杜和拍了拍带玉的脑门,费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创伤后应激反应,带玉得接受专门治疗。”

    “什么反应?”

    洛豪笙一皱眉。

    “创伤后应激反应,就是留下心理阴影了,得治。”杜和言简意赅的和洛豪笙解释道。

    洛豪笙一挑眉,“能治?”

    “能治,不过得送到海外去。”杜和试着接近带玉,被带玉躲了开去,定定的盯着两个人看了看,就又趴回了自己的窝里。

    罗浩省一哂。

    杜和也觉得不太可能。

    现在是战乱的年月,人命尚且如同草芥,更何况是狗命。

    遥远的海外来回一次治疗费用可以买这样的无数条狗了,仅仅是费用一项,就足以叫他们放弃这个想法。

    洛豪笙琢磨了一下,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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