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行的,肯定会被城管揍。而老大爷则不同,大部分城管还是要脸的,不敢对老人下狠手。少数敢对老人下狠手的,都上新闻了。至于年轻人,嘿嘿,揍你没商量
扯远了,烤红薯在后世受欢迎,其实也就是城里人见得少,觉得稀罕。事实上,在乡下,要是家里种了一亩地或者半亩地红薯,烤红薯能吃到想吐。
但是,在这个年代,明朝人和后世的城里人差不多,都没怎么见过红薯啊。甚至,从未见过红薯。而烤红薯本就味道尚可,只要正德那个熊孩子爱吃,加上大臣们吃了觉得不错,那就有推广的价值了。更何况,亩产还那么高。
除了烤红薯,马林还打算拿出红薯的另一个强大应用——红薯粉条
粉条又叫粉丝,在后世,可是北方人常见食物。在东北,猪肉炖粉条那可是招牌菜,可以和翠花上的酸菜一起称为东北主菜。
马林上辈子虽然从小生活在江淮地区,可也没少吃粉丝。因为,长江以北,秦岭淮河以南这段地区,属于南北交汇地带。南方的米饭、汤圆,北方的面条大饼,以及粉条,在江淮地区都很常见。而且,这个地带,是稻麦轮作区。也就是冬天种小麦,夏季收割。收割后种水稻,秋季收割。有稻有麦,所以这个地区的人米饭和面食都习惯吃。马林记得,上辈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水饺和汤圆是一起上的。正是因为如此,穿越到欧洲后,马林才能迅速适应欧洲的面食。否则,一个纯南方人,习惯了吃米饭,到了吃面食的欧洲,会很不适应的。
所以,马林打算,给大明朝的正德皇帝和几个重要大臣,做一份经典的猪肉炖粉条。而且,还会加上辣椒,让大明朝的皇帝和重臣,提前尝一下几百年后制霸东北的美食
当然,除了这种东北吃法,马林还打算向明朝君臣推荐一种南派粉丝吃法——鸭血粉丝汤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后世街头那种普通的鸭血粉丝汤,而是打算用炖得久的老鸭汤作为汤底,鸭血汤为辅。鸭血汤做汤底毕竟是民间吃法,想打动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大明君臣,还是提高点档次的好
烤红薯、猪肉炖粉条、鸭血粉丝汤,这三大名吃祭出来,不信不能打动大明君臣。只要打动了他们,马林就能用红薯换到足够的利益了。起码,也要弄个自由通商啊。可不能像别的国家那样,两年才朝贡一次,那样利润是不足滴
写这一章,居然把自己写饿了
第1084章 两种香水()
说到贸易,双方应该是有来有往。要不然,单方面掏钱买,那也太傻了点。而且,单方面掏钱的一方,还会处于弱势地位,随时被宰被要挟。因为,对方不需要求着你啊。
因此,马林要准备些大明朝很需要的稀罕货物。比如,香水
这是马林早就准备好的贸易项目,他为此准备了很久。目前,马林一共准备了两种香水——薰衣草味的和玫瑰味的。
薰衣草是马林早就准备的项目,他特地派人去地中海沿岸引进了香气比较浓郁的薰衣草的种子,并在北海国北明斯特省选取未开垦的地区,种植了1万亩,用来提取薰衣草香精。
提取香精很简单,就是用酒精萃取。而马林最不缺的,大概就是酒精了。因为,在蒸二锅头的过程中,锅头和锅尾的酒气,会全部被加工为医用酒精。如此积累下来,量是非常大的。就算是医用,也用不了那么多。毕竟,这年头能看得起病的不多。所以,马林之前还发愁酒精如何消耗呢。
当然,做香水的酒精要求很高,不能有杂质异味。所以,马林会用木炭把医用酒精过一遍,吸收杂质。然后,再蒸馏一遍,以提高纯度。
一般的木炭吸收能力并不强,比如,华夏古代配置火药用的柳炭。这种木炭,是焖烧后的产物,质量一般。
而马林吸收杂质用的木炭,则是把木块放进熔炉里隔绝空气后用煤炭高温加热,温度可达上千度。
这样的高温下,木头不但会被转化成木炭,木头里的挥发物质,还会气化,离开木头。而其中的代表,就是甲醇,从前也被称为木精。
而甲醇等物质汽化离开木头的时候,在木材上生成了多处气孔,形成蜂巢般的内部结构。而这个结构,很像是活性炭。只是,没活性炭孔隙那么多。但是,量大的话,效果也是不错的。然后,这些木炭成本不高,当完吸附剂后还可以拿去烧。
马林打算,如果打开了大明市场,他打算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毕竟,别看薰衣草种植面积高达1万亩,可一亩地薰衣草,即使采用了马林的新农业技术,每亩薰衣草提取的香精油,不过才35千克左右。
按精油每千克1。33升左右的密度算,5千克才6。65升,折合6650毫升。
而马林用的香水瓶是100毫升的,即使按照15%的最低比例配置香水,每瓶也要15毫升。如此,一亩地产的薰衣草精油,才能配置443瓶。1万亩薰衣草,才够做443万瓶的。
别看数量不少,可需求更大啊。欧洲本地,对香水的需求就非常大。主要是,大家不洗澡,身上味儿大,需要香水遮掩啊。
而且,当初在向马林提供了香水工匠后,教廷那边,就要马林每年供应不少于上万瓶的香水。毕竟,那些主教们也需要遮盖不洗澡的味道。同时,意大利女人对于香味的追求也很热烈。
马林只要愿意,这些香水在欧洲都能卖掉,而且供不应求。可问题是,马林想要从大明回收花掉的钱啊。毕竟,真金白银买明朝的货物太亏了。
因此,马林决定,将这些香水的大部分,都销往大明,以填补贸易逆差。
而且,装香水的100毫升的玻璃瓶,也是很大的卖点。因为,明朝没有像样的玻璃,只有被称为琉璃的杂色玻璃。
而马林用来装香水的玻璃瓶,都是透明的铅玻璃,看起来逼格就很高。要知道,明朝没有透明玻璃,用透明玻璃包装香水,绝对逼格满满。
而一瓶香水的价格,马林也打算黑一点,定个5两银子。反正,明朝也没能力生产香水,甚至是透明玻璃瓶。要不是怕价格太高对方买不起,马林还打算定更高价格呢。
5两银子值多少?那可是186。5克白银啊!按照欧洲1比12的比价,可以换15。54克黄金,也就是4。36个金币。要是按照明朝目前1比6的金银兑换价格,那就翻番了。
事实上,马林还打算用更小的玻璃瓶装香水呢,同样要高价。可是,这年头,玻璃瓶都是工匠吹制的。像马林要的30毫升的小玻璃瓶,吹制难度不小。普通玻璃工匠,未必能吹好,需要大匠出马,难以大规模量产。无奈之下,马林只好选用了难度较小,普通玻璃工匠也能吹制的100毫升级的玻璃瓶,便于量产。毕竟,普通水平的玻璃工匠还是很多的,也很好培养。
除了薰衣草香味的香水,马林还弄了玫瑰香味的香水。而玫瑰香精的产地,则主要在英格兰。
说来也很好笑,马林获得英格兰玫瑰供应也是偶然,原因也很搞笑
原来,爱德华在马林的帮助下夺得了英格兰王位后,自然要彰显约克家族的地位。于是,白玫瑰被定为国花,地位尊贵。
而曾经死对头兰开斯特家族的标志红玫瑰,则遭到爱德华的厌弃。
于是,爱德华下令,宣布红玫瑰为贱花,市面上不得出售红玫瑰鲜花,并打算下令铲除全国的红玫瑰。
马林一看不行,于是就劝阻了爱德华。毕竟,红玫瑰那可是爱情的象征啊。要是按照爱德华的做法,那以后送情人送白玫瑰?特么的,白花在东方可是丧事的象征。想到以后求爱用白花,马林心里就很膈应
但爱德华坚持不准红玫瑰在市场上销售,并坚持认为红玫瑰为贱花。马林无奈,可以感觉到,种植红玫瑰的英格兰花农肯定要倒霉了。
但是,当时他正好筹备香水制造。于是,马林灵机一动——既然你不准红玫瑰在市面上销售,那么,我派人去收购红玫瑰花瓣,加工成香精总没问题吧?
于是,马林就向爱德华求情,包揽了英格兰红玫瑰花瓣的收购生意。就这样,红玫瑰鲜花在英格兰市场上消失了。可是,红玫瑰花瓣萃取的香精,却成了马林名下香水作坊的重要产品。
而且,因为是趁火打劫,马林在英格兰收购红玫瑰花瓣的价格也不高。毕竟,现在红玫瑰在英格兰不能上市销售,卖给马林萃取香精,大概是唯一的用途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打红玫瑰花瓣的主意。也有人学马林收购红玫瑰花瓣萃取香精,可是,他们的规模都很小,不成气候。因为,他们手里没有足够用来萃取香精的酒精啊
薰衣草香味和玫瑰香味的香水,是目前马林最主要的产品。只要把这两个拳头产品经营好了,还是大有可为的。别看大明朝物价低,可富人不少。而且,香水这玩意稀罕啊,总会有有钱人去购买的。
另外,马林早就想好了销售策略——主要走两个路线,一个是官太太路线,主要用于送礼和贿赂,打开名气;另一个则是清楼路线,也就是让那些花魁什么的使用香水吸引客人,甚至给香水代言,以扩大知名度
如此双管齐下,估计香水在大明热销并不困难
第1085章 流浪骑士来了()
马林对画画是个外行,经过丢勒的提醒,他才明白,原来画油画现在一般是用画布的。于是,他不得不派人到处收购合适的画布,好带去大明使用。
不过,那10艘战舰已经出发了,想要追上比较困难。所以,马林只能另外派船,先送往巴拿马,然后,等着船队抵达后再装船了。好在,画布轻便,也不占地方。
但事实上,欧洲绘画,不止有油画,还有一种单色的绘画,叫做素描。而且,丢勒就是其中的大师级人物。比如后世马林看到过的丢勒画的双手和双脚,其实都是单色的素描。
而且,丢勒告诉马林,素描比油画容易创作多了。以他的能力,可以快速地画下一个人的画像,而且还很像。
“这不是速写么?”马林忽然想起来,后世警察局好像就请画家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快速地画出嫌疑犯的样子,以帮助破案。
在后世,丢勒被美术界的人评价为速写大师,还出过丢勒速写这样的美术专业书籍。不过,速写这个词好像是华夏自己创造的。事实上,速写只是素描的一种。准确来讲,丢勒是素描大师。
而素描,是不用画布的,普通纸张即可。而在大家的见证下,丢勒快速地用炭笔给马林一家都花了很传神的素描画像。马林开心无比,忙把这些画都收了起来。不过,考虑到长期保存的因素,马林又让丢勒用保存效果更好的羽毛笔吸着墨水,又创作了几幅素描画像。墨水比炭笔的炭粉更容易吸附在纸上,也更容易长期保存。毕竟,这可是艺术品,长期保存才更有价值。
而马林也决定——到了大明后,只有正德皇帝、刘谨和少数大佬才会使用比较费时费力的油画。而普通大臣,给个素描画就可以了。反正,丢勒画素描快,不怎么浪费时间。
随着时间进入7月份,德意志全国各地的流浪骑士也开始聚集到了埃姆登港,等候骑士比武大会的召开。
似乎是被50个有封地的采邑骑士的名额刺激到了,来参加比武的骑士数量有些多,居然超过了一千人,把马林吓了一跳。
马林庆幸没放那些骑士进入埃姆登城,要不然,可能城市真会被这些人祸害。而且,这些流浪骑士多半带着侍从,总人数加起来有四五千人。而埃姆登城人口不超过2万,要真放这些人进城,也不够地方住。
为了防止这些勇武好斗的骑士闹事,马林紧急抽调了第二军团一万人,驻扎在了埃姆登城外,随时准备弹压闹事。虽说这些骑士一个能打几个,可第二军团有两千多火枪手,是专门用来对付穿板甲的骑士的。管你武功再高,护甲多厚,一枪撂倒
“乖乖,一千多人竞争50个岗位,平均20多人抢一个位子,我为啥想到前世的公务员考试中的国考?”马林咂咂嘴,内心震惊不已。
事实上,马林早年也曾招揽过流浪骑士,可是,效果却没这么好。为啥?因为当初马林招揽流浪骑士的时候,自己地位尴尬,被很多诸侯敌视。加上当时还有萨克森、勃兰登堡这样的强大敌人,于是,很多流浪骑士觉得马林地位岌岌可危,自身都难保,所以,愿意来投靠他的人并不多。
但现在不同了,马林已经打败了那些主要敌人,霍夫曼家族的统治地位已经稳定下来了。而且,阿德勒去的爱尔兰,也不是什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