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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衮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爱钱,更是一个有名的吝啬鬼,更是一个色中恶鬼,家里已经妻妾成群了,却更喜欢在外面鬼混,他特别喜欢勾引那些朝堂上与他做对的那些人的妻妾,据说这样在满足自己特殊癖好的同时(他在乎的其实只是那个勾引良家妇女的过程,真正到手之后,也就意兴索然了,他往往只是七分的付出,三分的热情),这样更可以在精神上摧毁对方。
他吝啬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所拥有的财富还不能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自从他的兄弟日巴衮对父王的位置开始有觊觎之心后,这让他加剧了集敛财富的速度,即使最终斗不过自己的兄弟日巴衮(真要和他单打独斗,自己还真可能不是他的对手,哪一天云丹王为难的时候,说不定真的会采用这种肉搏的方式来确定王位的继承人问题),在另外的地方另起炉灶有了雄厚的资本,卷土重来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尼玛衮善于透过表象看到事物的本质,相比较没有头脑的日巴衮,他把逻些城的钱袋子牢牢的抓在自己的手中,关键部位更是安插着自己的心腹,哪天他真的到弃城而逃的那一步,这里多半也只剩下一个华而不实的空架子了。
逻些城王宫的那些好东西基本上都被他搬运到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中,在措姆浑部落获得的那笔巨额财富,他更是贪墨了90%,云丹王没钱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伸手向自己这个儿子借钱,这个儿子也一点都不顾忌,公私分明的向云丹王开具借条,听说云丹王现在欠尼玛衮的钱财有百万贯之巨了。
云丹王不是没有怀疑过尼玛衮的这种中饱私囊行为,只是想想以后这个王位迟早是这个儿子的,所以就没有往心里去,任由他胡来了。
一个从没提借钱的原因,一个从不催促还钱的理由,两人之间也渐渐形成了一种默契,父债子还,哪天真的到撕破脸皮的那一步,只会抱怨一句………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既然是从左口袋转到右口袋了,你最好能识相的走开。
尼玛衮发现云丹王渐渐对自己警觉起来之后,他采取了一种更加隐蔽的移钱战术,这一年多来怂恿对商业一窍不通的父王投资了数家酒楼,那些酒楼其实都是一个空壳子,每月只会伸手向云丹王要钱,这种如血吸虫附着在宿主上的感觉让他觉得这样的方法才是最佳的途径,对于能想出这个办法的自己,他对着铜镜夸奖道:“越看越顺眼,你咋就这么聪明呢,你还让不让其它人活了,其它人会羞愤而死的。”
吴永麟的‘共有食盐开发提议’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搞不懂自己的父王和下面的那些蠢货为什么会迟疑?这种送钱的事情,居然变成了一种恶魔的馈赠,那些当庭反对的,他抽刀子剜出他心肝的心思都有了。
尼玛衮对钱很敏感,对于赚钱的门路也一点都不含糊,食盐的价格还不是自己这帮人说了算,而且把这个叫吴永麟的家伙当人质一样扣押在此处,还怕那些人不乖乖的送盐过来,所以他才提出了放自己的妹妹胭脂公主作诱饵的计划。
他很清楚自己的父王云丹王其实和自己是同一类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往往不择手段,只是这老头子年纪一点点大起来之后,他的胆子居然变小了,并且还数次威胁他收敛点,甚至摆出了日巴衮这个假想敌,岂不知这个日巴衮发现自己动手是不是有点晚了呢?你不停的往那些对我死心塌地的人手里塞钱,其实是在给我塞钱,这样又让我捡了一个大便宜,我不收都觉得对不起我的良心。
尼玛衮对自己苦心经营的这一切很满意,对于唾手可得的王位也不那么急切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现在是急切想见一见吴永麟,摸一摸他的底,这样的人他完全猜不透了,一个来送钱和把自己当礼物送来的笨蛋,用蠢货来形容他似乎都有点拔高了,用蠢驴来形容他也许更合适,一个将来被人牵着鼻子走原地拉磨的家伙,如此恰当的称呼非他莫属。
所以他在客栈里见到吴永麟的时候,那一句‘蠢驴’几乎快脱口而出,而且这头‘蠢驴’所表现出的卑躬屈膝是那么的诚恳,这让他几乎快忘记了那些草原比武日子中吴永麟在他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一文钱难道英雄汉,直到吴永麟拿出一封封青唐城与盐湖附近吐蕃的贵族威胁他的信件之后,他才知道这头‘蠢驴’是投诚和傍大山来了,吴永麟直言不讳的说出了自己需要他们的兵力来共同护卫这片盐田。
最让尼玛衮惊讶的是,这头‘蠢驴’居然还找了两个靠山,而且身份和地位还不低,这些人与他的地位是处在同一线上的,都享有二分利,四股力量总共拥有八分利,至于剩下的二分利,吴永麟想都不想就擅作主张的将他作为了用来抚恤这些守盐官兵的红利,尼玛衮当时的心简直在滴血,一个个穷得叮当响的吐蕃士兵对于这份富得流油的差事,绝对会趋之如骛的,尼玛衮甚至都有了去当守兵的打算。
事后他想想觉得没对,如果这队士兵意志不坚诀投诚了怎么办?这不是还有日巴衮吗?日巴衮此次居然成为了他守卫盐湖的不二人选。
第236章 慷慨的馈赠()
和一个和尚待久了,他浑身就觉得很不自在,虽然他明知道吴永麟是个假和尚,但心悬神灵的他对此还是颇有几分忌惮。
数次想抽身离开的尼玛衮王子都被吴永麟找了一个不容他拒绝的由头留了下来,诸如到时候送到逻些城的那两分利到底是用钱还是用盐来兑现?这些是送到云丹王手上还是尼玛衮手上等不容他忽视的问题,而吴永麟却一次性不讲完,只有到尼玛衮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才会抛砖引玉一把,再次将他拉入到讨论的阵营上来,吴永麟的火候把握的恰到好处,这不知不觉之间居然已经到了午饭时间,略尽地主之谊的吴永麟特意邀请尼玛衮到‘五味阁’享用一顿美食。
“大哥,你偏心,有好吃的怎么能不叫上我呢?”一个叫做九儿的女子俏皮的说了出来,她似乎已经在里间逗留了很久,对于能享用一次地道的当地美食,有着浓厚的兴趣。
“这位是。。。。。。”尼玛衮其实已经在吴永麟这伙人进城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风姿卓越的女子了,他的那些如花美妾和这位璧人比起来似乎都要逊色几分,这个白得像玉人一样的女子,也许只有吸入自己的肚子里才是安全的,她放在哪里都会显得太招摇了。
“我新收的义妹,九儿姑娘,还不过来见过王子。”吴永麟很自然的牵过九儿葱白的小手,把她带到了尼玛衮的对面,在他看来,能将九儿介绍给面前的这位王子,是他莫大的荣幸,九儿风情万种的瞪了一眼吴永麟,便把所有的柔情融化在威武不凡的尼玛衮王子的眼波中。
尼玛衮今天专门穿了一件只有在卫朝才能看得见的丝质长衫,这在完全将双臂露出来的吐蕃人中很少见,他的腰间系着一条与绯色长衫配套的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枚上好的铭文玉,‘尼玛’两个字虽然有骂人之嫌,此刻的尼玛衮却被映衬得更加风流俊朗,他就像一只漆黑夜空的萤火虫,无论放到哪,他都显得格外醒目,与九儿的珠联璧合,堪称绝响,这是吴永麟发自‘内心’的赞叹,对着两人大肆评头论足一番后,尼玛衮对于有眼光的吴永麟更加有好感了。
尼玛衮在九儿的连珠提问中早已被迷得晕头转向,这个九儿和他以前所遇到的那些女人很不同,她就像一朵洁白的云彩,很纯,很润,她不说话的时候,更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同时有着吐蕃女子的热情,天真烂漫,不知愁为何味;她很健谈,总能和尼玛衮找到共同的话题,有些尼玛衮答不上来的,她会一笔带过,让对方避免尴尬。
九儿第一次就当着众人的面挽住尼玛衮的胳膊往外带,吴永麟口中喃喃自语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罪过罪过。”
对于九儿的千面伊人,吴永麟再次小声哀叹道:“也不知道她真正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做千万别引火烧身就行。”
走了一段距离的九儿和尼玛衮朝后面磨磨蹭蹭的吴永麟连连招手,闻着街道上飘来的阵阵肉香,旁边两个早已忍不住擦着他的肩膀飞身而去,对于昨夜意犹未尽的张虎和罗平阳,他们显得比其它人更急切。
“离那个女人远一点,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性,我以前就这么训练‘白莲宗’的那些圣女的,只可惜这个女人不止高了几个段位,我都被他的表现所骗了。”旁边的茅子兴对于痴迷望着九儿背影的吴永麟提醒道。
“她也用美色勾引过你?”吴永麟一本正经的问道。
“我看她的目标是你,如果我还是‘白莲宗’的宗主,我觉得才会有你刚刚说的那种可能性。”
“我这打扮已经很低调了,为什么她一眼就认出了我的真实身份?”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在西夷的时候,我一眼就相中了那个女子,她其实并不太出众,人与人之间的气味,是可以相互吸引的,我和她其实是同一类人。”
“老茅,你说我们哪天真的走了,对和自己气味相投的女子不告而别,是不是残忍了些?”
“那就更该为这样的情分活得好好的。”茅子兴顿了顿,又道:“我有一种感觉,小五子好像就在这里,我总觉得你好像也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既然你不方便讲出来,我也不怪你,希望你能让他好好的活着,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答应我,他是一个命苦的孩子,别让他受太多的折磨与委屈。”
“你看你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小五子怎么可能来到这凶险之地。”吴永麟斩钉截铁的说道。
两人边说边走,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五味阁’的门口,今天的羊肉店窗明几净,投射到桌面的光影似乎让这一切都有了阳光的味道,对于这样的就餐环境,尼玛衮是满意的:他有了九儿的相陪,吃的对他来说好像并不重要了;九儿好像也是满意的:所有的一切都按照她的节奏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着,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其实她这次的主要目标是云丹王,至于那封自己的父亲被人困住的要挟信更是子乌虚有,吴永麟在灵芝城的危言耸听现在虽然还没有被证实,但她总觉得他绝对不会为了拿这件事情来吓唬所有人,他这次一定带着什么目的而来的,要不要把吴永麟的阴谋捅出去?好像也没必要了,自己其实也是被人逼迫着来这里下嫁给自己一个并不喜欢的人的,如果要嫁人,好像那个‘花和尚’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站在门口迎客的严平和九儿有着同样的困惑,靠云丹王在这里站稳脚跟的他,内心深处其实也充满了矛盾,现在的利润和当初比起来实在要少太多了,对于时局不稳的吐蕃各部,他也试图找一个新的出路,一位的靠云丹王的施舍和馈赠,这样的商业买卖是极为不稳妥的。
无论这两位王子最终做到云丹王的位置,两人之间绝对会有一段血腥的真空期,他必须龟缩到卫朝的大寨去,这一次真的待的太久了,也该回去看一看那些‘老鼠’了,二蛋说今年的收成好像还不错,在异乡的严平开始想家了。
第237章 第三只眼睛()
狐狸旁边总会围绕着几种异类,人们喜欢称之为狗,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狐朋狗友的名词来形容这一类人。
麻巴作为一个忠诚的仆人,更多的时候却扮演着狗一样的角色,他会用狗鼻子嗅到那些怀疑对象身上某些不寻常的气息,好像至今从来没冤枉过一个好人,也从来没放过一个坏人,他在云丹王心目中的地位很重要,他每次都能洞悉云丹王内心之所想,并把云丹王的命令执行的很彻底,他在众人的心目中有了一个‘大鼻子犬’的很形象的称呼。
从那个光头和尚在城门口露头的那一刻起,他便笑得很阴翳,云丹王已经给了他暗示,无论他采用什么手段,必须把这个人留下来。
麻巴很满意云丹王把这活交给自己,这不正是自己的拿手好戏吗?云丹王曾经谬赞麻巴是他的第三只眼睛,正是有这一只眼睛,他处理掉了图谋不轨的强巴家族,仅仅因为强巴老爷在一次酒宴上从头到脚居然和云丹王穿的一模一样,整个强巴家族被流放到了塔古拉山脉当原住民,听说途中所有的人都被狼拖走了;人老色衰之后总会冒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