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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贵-第8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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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平道:“归义军自赶走吐蕃自立时起,便心向中原,一直奉中原为正朔。曹贤顺纳土归附,只是因朝廷占住凉州、甘州、肃州,使其不再孤悬异域,尚算不得天下归心。”

    赵祯尴尬地笑笑:“除了曹贤顺,前些日子厮铎督也有意归顺,这总是不同。”

    徐平捧笏:“似厮铎督、唃厮啰这些番王,纳土归顺,才可算是天下归心。厮铎督已表露此意,想来不致再有意外。陛下圣德,才有如此局面。”

    徐平真承认了,赵祯又有些不好意思,客客气气谦虚几句。

    吐蕃在极盛时期迅速衰落,势力回缩到了高原深处。原先吐蕃占住的地盘上,不管是汉人还是番人,都主动向中原王朝靠拢。厮铎督的父亲为凉州之主时,同样曾经主动向宋朝遣使纳贡,接受宋朝官职的。实际凉州的第一个节度使,便就是他们强留了宋朝的买马使丁惟清。没有这个大义名份,他们连个首领都推举不出来。

    这就是文明的向心力,随着对外扩张,对周边形成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大。没有党项在河套地区崛起,逆历史潮流去汉化,宋朝收复西北要容易得多。党项一灭,西北各个势力强龙无首,自然而然地会向宋朝靠拢。这个道理,跟如果宋朝把契丹逐出农耕地域,契丹治下的各个势力会迅速倒向宋朝,是相通的。

    文明形成的认同必然是有强势政权为核心,核心一去,周边各势力莫不景从。不过西北的情况复杂,是以汉人为中心,结合各民族形成一个一个势力是不错,但这些势力从文化上是跟中原地区不同的。最明显的区别,是他们信佛,程度还非常之深。

    西北信佛,有鲜卑等强势少数民族势力信佛的影响,有吐蕃的影响,同样有唐朝佞佛的影响。在吐蕃势力退出之后,那里的佛教慢慢形成了以五台山为圣地,以文殊菩萨信仰为核心的一种文化。这跟中原的佛教并不合拍,不能简单类比。

    介绍了一下曹贤顺的情况,吕夷简道:“归义军不可比于地方番王,是以昭文相公札付各州,不当以番礼待之,亦不当以臣礼待之,而待之以客。只是曹贤顺此人,未必当得。”

    赵祯道:“未必当得是何意?莫非曹贤顺得位不正?”

    徐平捧笏:“陛下,咸平五年,归义军二州八镇军民,围节度使府第,曹延禄力屈而自尽。此是继归义军节度使之曹宗寿所奏,实情如何,朝廷不得其实。依韩琦所奏得自河西的消息,其中未必没有隐情。曹宗寿殁后,曹贤顺继位,虽然继续向本朝称臣,但却更加亲近契丹。曹贤顺不只是屡屡遣使前往契丹,更是曾经亲自前去,颇受契丹礼遇。是以归义军,自曹延禄之后,与以前相比变了味道。天下待之以客的,是在西北大漠之中恢复汉唐制度,凝聚人心,心向中原的归义军,而非一地方藩镇。”

    赵祯点了点头,明白了徐平的意思。待之以客不是简单一句话,而是真地要给这一家封国,不绝其祀,甚至亡后葬处可称陵的礼仪。宋朝刚建国的时候并不在意这些,随着时间的发展,才慢慢修复这些制度,如重新找后周柴家后人,不绝其祀。这样做的用意,是向天下表明态度,这个天下不是哪一个人的天下,用以聚拢人心。

    曹贤顺在位的时候,明显为了自己的地位更加亲近契丹,而疏远宋朝。把他当成归义军合法的统治者,遵以客礼,是会被后人笑话的。待以客礼尊重的是归义军那份文明传承坚持,而不是某一个把政权当成自己私利的统治者,这有根本的不同。

    赵祯道:“如此说,曹贤顺此来,各州县待以客礼是否不妥当?”

    吕夷简捧笏:“在朝廷定名份之前,曹贤顺就是归义军,待以客礼并无不妥。等到面君之后,数其功过,才可重定名份。臣与昭文相公商议过多次,曹贤顺不足当,此并无疑议。只是以何人继归义军之后,一时难以抉择。臣以为可寻曹延禄之后,因其当政之时一直奉本朝正统,内政有失,而为族子曹宗寿所乘。昭文相公却以为,当寻立金山国之张承奉后人,朝廷待之宾礼,以谢其在西北不绝汉祀之功德。”

    徐平重的是固执地守住祖先文明,在西北重建唐制,不绝汉祀的张家,吕夷简看重的则是奉宋朝为正朔的曹家,这是根本的分岐所在。徐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与吕夷简哪一个人的建议更合理。只是他两世为人的经历,看重的与这个年代的人有些不同罢了。

    如果把天下比作一个家,沦落于契丹等周边势力之下的汉人,是失散的孩子,从道义上中原王朝有重新接纳他们的责任。为了做到这一点,付出代价理所当然。而归义军则是离家之后,已经自立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家。重新接纳他们,不是游子归家,而是亲戚来作客。这一点分不清,在跟周围的势力交往当中,就会出现混乱,失去人心。

    这跟势力强弱、地盘大小无关,归义军自立就是自立了,他们的文化实际上已经跟中原不同。那里是佛国,徐平都不知道他们的佛国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其他宋朝治下的地区可以变夷为汉,移风易俗,惟有那些人不能这样简单粗暴。他们本身是根植于汉文明,只是失去了天地庇护,另发展成了一个样子,与番地的汉人胡化完全不同。

    让胡化的汉人重新汉化,是功德一件,可以得天下人心。归义军没有胡化,反而是让周围的各族汉化了,否定了他们的坚持和努力,就会失人心了。

第41章 宰相的日常() 
政事堂里,徐平再三考虑,与其余宰执商量过后,决定归义军的客礼不给前来京城的曹贤顺。以手札付韩琦,命他查访瓜、沙二州民情,看民心所依,再行决定。一旦对纳土归附的归义军行客礼,就要在沙州开王府,真封王,而不是李佛玛和宁令哥这种,在京城里形似圈禁的亡国王公。

    天下已经大一统,不能再行封建,封在沙州的王,只是那里民众的精神寄托,地方治理还是由朝廷派出流官。精神的归精神,现实的归现实,那里是佛国,这个沙州之王更多的是作为佛祖菩萨在现实世界的象征。用徐平前世作比较,类似于活佛之类人物。

    王爵是现成的,西平王,归义军节度使曾经被封过这个爵位。至于佛教里面是什么样的地位,还是由当地人去决定,朝廷予以追认即可。

    西北佛教盛行,与中原文明是不同的,要获得人心,就要承认这种不同。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不能够削足适履,那样是会闹出乱子来的。有西平王这样一个精神象征,可以凝聚西北的人心,对宋朝恢复广大的西域地区有无穷的好处。同时,也可以抵抗另一种文明不断东进的脚步。至于未来如何,会不会跟中原一样,就看后人的努力了。

    将到京城的曹贤顺,徐平建议,把他在元昊灭沙州前的爵位升一升,由谯郡开国侯进谯郡开国公,各种官、职、功臣、检校、散官一起升上来也就是了。从此之后就是开封城里的闲散王公,不必像李佛玛和宁令哥那样严加看管,快活过日子就是。

    归义军的曹家,自认曹操之后,郡望为谯郡,是以公侯之爵多系于谯郡。至于他们是不是真的曹操之后,甚至是不是来自于异族汉化的胡人,就不必深究了。异族汉化取一个汉姓,显贵之后再认一个历史上有名的祖宗,是正常步骤,并没有什么特别。

    把政事堂的决定写成熟状,众宰执一一签名画押,徐平封了起来。大部分的政事,都是这样决定的。之后熟状送入大内,赵祯画可,再到政事堂,由知诰拟敕令。

    皇帝当然有不同意宰执熟状的权力,但宰执也有坚持的权力,看最后谁先让步。赵普为相的时候,要用自己看重的官员,太祖不同意,逼急了耍无赖道:“我就是不准,你能够怎么样!”赵普坚持,君相僵持了很久,最后太祖让步。有一次闹得更僵,太祖把赵普的熟状撕碎扔在地上,赵普捡起来回家重新粘起来,太祖无奈还是同意。

    政事必出中书,皇帝是没有权力自己任命官员、决定政事的,一定要宰相同意。双方实在不能合作,就换宰相,就看有没有本事让群臣认这个换上来的宰相了。

    封好熟状,徐平一一看宫中送过来的手诏。手诏是赵祯想做的事情,送到中书来,宰相没有异议,直接由知制诰拟敕令,用印之后颁行天下。宰相不同意,则封还,重新送回宫中去。宰相正式称呼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合中书施政和门下封驳为一体,隋唐时的三省制实际已经废除,部分恢复了秦汉的丞相制度。给事中的封驳权,部分地转移到了通进银台封驳司。不过这衙门相对中书相当弱势,有时候宰相直接不理会他们。

    把关于政事的手诏分到一边,把赵祯的私事放到一边。私事无非是要给哪个妃子加封号加月俸,要给哪个外戚、宗室之类的亲戚封官加钱。皇帝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各种各样的人情纠葛。赵祯的耳朵根子软,经常是亲近的人在他面前说一说,要官要钱,他随口就答应了。有时候为了表示自己真心是爱哪个嫔妃,帮哪个亲戚,还会当面写成手诏。

    皇帝答应得随便,宰相封还得也就随便。徐平把赵祯自己私事的手诏堆成一堆,随手划拉进旁边放的一个布袋子里。每到月底,徐平进宫奏事,会把这袋子还给赵祯。

    这办法不是徐平首创,他也是沿袭成例而已。王曾所说的怨归于己,恩归于上,这种做法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手诏不由宰相挡下来,真当敕令发出去,赵祯就等着上朝被群臣喷。大部分时候都是他被喷了,还要把敕令收回去,宰相也被连累着丢人。这种事情出现得多了,是宰相失职的一种表现,会被台谏喷得干不下去。

    去掉了赵祯私事的手诏,徐平才细看关于政事的手诏。哪些可以施行,放到一边让宰执传阅签字画押。哪些徐平不同意,直接就收起来,入宫奏事的时候跟赵祯说明理由。徐平认可了的,其他宰执有不同意见,会在政事堂聚议的时候提出来,大家一起拿主意。

    这就是徐平每天在政事堂里的日常工作,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花费在这上面。

    治国理政的是宰相,而不是皇帝,皇帝决定的是谁来当这个宰相。君权和相权的牵制是由制度来保证,而不是看皇帝的品性,看宰相的能力。权力和责任是配在一起的,没有权力当然也就没有了责任。皇帝直接来处理政事,就没有哪个宰相愿意怨归于己,恩归于上了,这世界上谁也不是傻子。官员是从属于政权的,而不是皇帝的家臣奴才。

    前几天徐平跟赵祯谈论过奴仆制度,认为现在还残存着唐时的奴婢,是不合理的。赵祯考虑过后,同意了徐平的意见,直接下了手诏,不论官私,放天下奴婢为良。

    从真宗皇帝时候起,私奴婢已经不合法,民间虽然还有奴仆之名,实际上是雇佣来的良人,拿钱干活而已。不过还有官奴婢,主要来源是反叛的人员的家属,多配属在京城各司下的场务里。这些人的人身限制已经不多,但在法律意义上,确实还是奴婢贱民。

    此次废奴,主要针对的是官奴婢,彻底去除他们的人身限制,法律上面天下从此不再有贱民。当然,民间的娼妓、卜算之流称为杂类,宗室、士大夫不得与他们结亲。这是针对职业的岐视,这些人不是贱民,不从事这一行了,同样是正常的普通人。对这些职业岐视合适不合适徐平还没有想好,此次先略过不论,以后再议。

    在手诏旁边徐平写下了自己的意见,后边让宰执传阅议论。一是法律上的主仆之义是不是应该废除,即奴仆不得告主的内容,改为完全按照家庭的同居共财之人来论。

    法律必然会涉及到伦理,古今中外没有例外。伦理问题,引发社会热议,大多都是牵涉到了法律。徐平前世欧美的热门议题同性恋,要害不是社会岐视,而是法律同意不同意他们可以结为夫妻。这个年代,牵涉到法律的伦理问题,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家庭。父子祖孙有血缘关系,那么继父继子呢?夫妻组成家庭,依据什么组成?是爱情?还是因为法律认可的一个名份?还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孩子?没有爱情,没有孩子的呢?

    对这些问题的认定,涉及到遗产的继承,涉及到夫妻可不可以离婚,涉及到政权的税赋怎么收取。宋朝使用了一个笼统的做法,即以同居共财之人,来代替家庭。这是在征收税赋的意义上采取的作法,即登记为一户,财产归于一户而没有私财的,即视为同居共财之人。奴仆无私财,指的是在这一户里没有私财,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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