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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第4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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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章 蛊魂魔功() 
大自然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借着漆黑夜色的保护,一位六十多岁的缅甸土著,神色惊慌的从树林里蹿出,嘴角的鲜血都来不及擦抹一下,就快速的向山下跑去。爱睍莼璩。

    虽然是凌晨了,但夜色依然浓重。老人不顾惜性命的奔跑,引得林间小的鸟兽四处乱窜。

    “呼——”到了一块空地之上,老人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额头上全是汗水,但眼神间却充满着兴奋。

    如果孙绍波此时在这里,一定可以通过老人那苍白的脸色和浑身散发的气息辨认出,这老者就是自己今夜蛊虫斗的对手。

    利钝,雷蒙手下最得意的助手之一。奉命送骑士联盟的三百人进山,回来的路上,误打误撞的遇见了寒芒众人。

    为什么会和欧洲人合作,雷蒙不说,利钝也不问。在金三角这片土地上,只要有钱,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不管是黑皮肤,还是黄皮肤的,亦或是白皮肤的都不重要。真金白银才重要。

    利钝不是雷蒙,虽然六十多岁的人了,但依然好色如命。在野人山里穿行,凭着灵敏的鼻子,感受到了女人的味道,这才遇见了寒芒。

    让利钝发疯的是,寻找了多年的冰山雪蚕居然会在野人山里出现。

    “弄到冰山雪蚕,我就可以成为魔巴王国里数一数二的高手了!”想想自己掌握的那点儿微末本事,利钝握了握拳,继续向山下奔跑。

    给骑士联盟做向导,这是雷蒙让利钝去做的事情。利钝不想在野人山里走来走去,所以就花钱在附近的野人村寨雇佣了一个巫师带领邓肯等人前进,自己则悄悄回到山下,向雷蒙汇报情况。

    雷蒙的巫师大军向野人山汇合了。

    几个月前,雷蒙派出去招募手下的魔巴正一波一波的赶回来。虽然招聘到的人手,不完全那样令人满意,但每当被自己的手下膜拜称王的时候,雷蒙都异常的舒爽。

    寸诺特还没有抓到,雷蒙暂时还没有办法处理其他的八大魔巴。千山灭回到开卡博峰之后就没了音信,雷蒙现在还不想正式称王。

    在雷蒙的计划中,等到千山灭明年病发的时候,自己趁机吞食了千山灭之后,才是自己真正称王,成立魔巴王国的时候。

    想想千羽寒那丰腴的身体,雷蒙的眼中少有的闪出火焰般的光芒。一个连儿子都不知道的秘密,雷蒙一直隐藏和回避着。

    诺沙和千羽寒订婚,其实只是一个形式。雷蒙不但需要千山灭的功力,也一样需要千羽寒的元阴。如果诺沙知道,自己的父亲一直想得到千羽寒的身子,那么一定会目瞪口呆,愤怒异常的。

    这些都是未来的事情,雷蒙不去想这件事情。

    作为缅甸的大魔巴,蛊术是雷蒙最擅长的法术之一。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雷蒙修炼的蛊虫很普通,既不是什么冰蚕,也不是什么蜘蛛,是一种连初级蛊师都不愿意使用的吞噬蛊虫。

    吞噬蛊虫没人愿意修炼,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吞噬蛊虫的威力不够大,不能让施蛊之人感到乐趣和刺激,攻击其他人,更是弱爆了。

    另外一个方面,下这种蛊虫毫无难度,施蛊之人没有任何成就感。所以,使用吞噬蛊虫做蛊,在蛊师界基本已经快失传了。

    但是,生活在苗族的许多年轻少妇,却非常喜欢用这种简单易学的下蛊方式来控制自己的丈夫或者情人。这样不但能使对方一生忠诚于自己,还可以让其为自己做许多劳务,这样苗疆妇女就可以整日悠闲自在了。

    但这在蛊界,这只能算是小之又小的把戏,不足挂齿。然而,对于需要修炼蛊魂魔功的人来说,吞噬蛊虫的重要性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吞噬蛊虫的帮助,任何蛊师根本无法修炼蛊魂魔功。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吞噬蛊虫却是蛊魂魔功这种秘术修炼的条件之一,这大概是很多人都难以想象得到的。

    魔巴王国的人越来越多,雷蒙的权力**越来越强烈。为了提防属下对自己不忠心,雷蒙用吞噬蛊虫来控制手下,而自己则在利用吞噬蛊虫修炼蛊魂魔功。

    在缅甸,雷蒙的身上一直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因为一

    直到现在,都没人能明白,雷蒙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年纪成为缅甸的第一魔巴。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雷蒙就会悄悄的摸出一张写在兽皮上的残破秘籍。借着微弱的星光可以看到,在那残破的兽皮上,正反两面都写着秘密麻麻的小字。

    “上古魔法残篇!果然不同凡响啊!”看了也不知道多少遍了,说了也不知道多少次了,每一次修炼蛊魂魔功前,雷蒙都会在收起兽皮的时候轻声感叹。

    想想自己当初坠入野人山一处不知名的山洞情形,雷蒙的脸上不由的泛起一抹得意。如果说富贵有命的话,那自己就应该是那大富大贵之人。

    答应与**维奇合作,雷蒙也有自己的考虑。

    当初自己就是冒着死亡的危险,闯入野人山的。正是因为闯入野人山,自己才会不小心坠入那不知名的山洞。找到那个山洞,才是雷蒙真正的目的。

    雷蒙还依稀记得,自己当初仅仅进入了那个山洞的一小段,再一次跌倒的过程中,从一处被尸灰覆盖的地方得到上古魔法残篇的。

    雷蒙把魔巴王国选在野人山,就是因为这一点。雷蒙曾经想过无数次那山洞的位置,但可惜的是,自己不管怎么想,都想不起来。雷蒙迫切的想找到那个地方,想从那山洞里挖掘出自己想得到的上古魔法。

    “不想了,先修炼吧!”每天都想想野人山的山洞,这对雷蒙来说,已经变得像吃饭喝水一样的正常了,如果不想一想,雷蒙会感觉很难受。

    看看天色,雷蒙深深吸了一口气,盘腿席地而坐,吐纳天地微精,神色渐渐恢复平静。

    呼吸调匀后,雷蒙双掌向上,立于百会之巅。只见一道白光闪出,雷蒙百会微开,本来悬浮在头顶的吞噬蛊虫瞬间从已经开启的百会穴进入了雷蒙的颅内,沿任督二脉向丹田处下行。

    “日月俱、天地慌;出窈窕、万蛊长;开!”一抹痛苦挂在雷蒙脸上,一段怪异的蛊术法诀低喃之后,雷蒙的身体在吞噬蛊虫的作用下,不断的旋转起来。

    咒语说罢,雷蒙的任督二脉瞬间有一道金光射出,一阵长啸般的惨叫过后,雷蒙整个身体传来一阵分裂开来的痛苦。

    已经进入丹田处的吞噬蛊虫,随着雷蒙的吐纳,一点点的吞噬着日月精华和雷蒙的精气。每一次吞噬,雷蒙都浑身疼痛的颤抖。

    不到一个小时,雷蒙吸收到体内的真气,已经完全被吞噬蛊虫吞入腹中。

    只见,吞噬蛊虫渐渐膨胀成圆球状,青筋暴烈、热血涌动。

    随着一声巨响,吞噬蛊虫变成一个鸡蛋大小的发白光体,重新进入了雷蒙的体内。这个白色发光体就是修习蛊魂魔功的引子,没有它,任凭你有多高的修为,都无法练成。所以说,吞噬蛊虫对于修炼蛊魂魔功非常重要。

    与甄诚等人相比,雷蒙的修炼时间很短,但修炼中的痛苦,则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修炼结束,雷蒙的衣服已被汗水浸湿,刚才那长达一个小时的剧痛,让雷蒙虚弱的连头也抬不起来。

    但是,雷蒙必须忍受,因为这还只是个开始。

    蛊魂魔功功法,整个修炼过程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可惜的是,雷蒙的手中,只有第一阶段的修炼残篇,另外两个阶段到底是怎么样的,雷蒙不清楚,但确是雷蒙最为渴望的。

    像所有功法一样,第一阶段的蛊魂魔功就是基础性的功法。对于雷蒙来讲,这第一阶段的蛊魂魔功就是为自己量身订做的,因为自己可以用这功法,控制属下。

    如果让雷蒙说一说修炼蛊魂魔功的感受,那么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疼痛!

    蛊魂魔功的第一阶段,以二十七天为一个周期。修炼之人无论在之前有多么高深的蛊术,在此阶段将完全丧失,变得手无缚鸡之力。

    蛊魂魔功第一阶段的修为增加,疼痛感也增加,每过一天,疼痛感都会增加一级。在这个过程中,修为者将逐渐忘却自己,并且失去人性,到了后期,修炼者身上的兽性会被完全激发。

    “胎息血魔诀!”异常虚弱的雷蒙,披头散发的像厉鬼一样。身体上传来的疼痛感,让雷蒙有一种死了一回的感觉。每当这个时候,雷蒙就会修炼胎息血魔诀来缓解疼痛。

    雷蒙的身上,一股血色从头

    顶涌出,一寸寸向下。那因为修炼蛊魂魔功而造成的苍白,正在一点点被吞噬干净。

    随着时间的推移,雷蒙身上的皮肤,一寸寸的剥落,新生的皮肤嫩滑的像婴儿一样。这一切,在雷蒙那宽*袍遮掩下,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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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一章 死亡的脚步近了!() 
“啊——”

    “啊——”

    天色渐渐放亮的时候,骑士联盟的营地里接连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叫声,就像破晓的公鸡叫声一样嘹亮。爱睍莼璩。睡梦中的圣骑士,即使有心安睡,也被那凄惨的叫声搅的心绪不宁。

    邓肯的营帐里,黄鹰面无表情的站着,一个浑身黝黑的巫师,正满嘴白牙的为邓肯解释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夜无事,邓肯暗自庆幸的还没来得及睁开眼,一份好心情就被眼前的野人部落巫师破坏殆尽。

    “交易?”邓肯脸上的怒气还没消散,虽然大致上明白了,自己部下是因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才遭到了野人部落毒箭的攻击,但眼中依然愤愤不平。

    “是的!这里的人,喜欢把自己的特产摆放在道路上交易!如果你去拿了,那么就要放下相应的物品!如果路过的人,擅自拿取,不按约定放下东西,那么就会遭到野人部落的攻击!难道利钝前辈没有跟你讲这件事吗?”巫师的年纪四十多岁,说话的时候,牙齿白皙闪亮,长了一副讨巧乖顺的模样。看上一眼,就让人舒服。

    “去tmd的利钝!那个垃圾来了没几个小时,就把我们丢在这里,自己跑了!这叫什么合作?”想想利钝昨夜的突然辞行,邓肯的满腔的怒火终于找到了发泄的途径。“他除了要钱,谈论女人,还能跟我们讲什么?他要是我的部下,我早就撕碎了他!”

    “哦!”年轻的野人部落巫师里巴顿笑了笑,没有接口说话。

    “你好好的做我们的向导,只要我们一路顺利,肯定不会亏待你的!”邓肯对里巴顿很是满意,虽然仅仅相处不到几个小时,邓肯却很想对里巴顿推心置腹。

    “谢谢邓肯阁下!利钝带来的巫师,还是起了作用的!否则昨晚我们也不会睡得那么安稳!我会遵照你的吩咐,指挥好利钝带来的巫师,然后准确的把你们带到本帕本山的峰顶!”

    “我们昨天走了这么远,是不是今天就可以到达山顶了?”邓肯想想昨天自己带着骑士大军行进了一千五百多米的山峰,嘴角上扬的说道,“本帕本山最高峰才34米,今天我们一鼓作气登上峰顶好了!”

    站在邓肯身边的黄鹰,脸部表情突然变得异常怪异,看着邓肯,就像看白痴一样。

    “尊敬的邓肯先生,野人山不是一座大山构成的!如果只是一座大山,那按照你的想法是完全做得到的!我们现在攀登的山峰,距离主峰还有很远的距离要走。换句话来讲,我们现在连本帕本山的山脚都没到达呢!这座山峰,只是去本帕本山一定要跨越的山峰之一。类似的这样的小山包,还有十几二十个呢!”

    “什么!”邓肯想想昨天登山的辛苦,不由瞪大了眼睛。原来还以为今晚就可以登临峰顶,哪里想到,万里长征,自己才活动了一下筋骨而已。

    “你出去做事好了!”邓肯不说话了,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黄鹰挥了挥手,示意里巴顿离开。

    里巴顿向邓肯和黄鹰点了点头,躬身离开。

    “呼——”邓肯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一屁股坐在帐篷里的木桩上。

    “野人山没你想象的那么容易!目前我们所处的这座山峰,只是野人山的群峰之一!虽然不是主峰,但我们毕竟领先寒芒的人了!”虽然在为骑士联盟效力,但黄鹰依然不习惯把古武联盟称为敌人。如果让黄鹰选择,甄诚率领的寒芒才是自己的敌人。

    “我们找个地方打伏击好了!只要击败了古武联盟的人,我们也一样胜利!爬这大山有什么意思!”邓肯有些泄气,握了握拳,恨恨的说道,“厮杀完了,我们直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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