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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寒族-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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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听见李哲的话,青年眼睛利马亮了,在这莫多人面前给他面子,那就是大大的好人。青年故意装着大气的样子,拍拍李哲的肩膀,说道:“豹皮俺买了,一百贯,正好俺爹有腿疾,冬天盖了腿就不疼了。别墨迹,咱喝酒去,喝完酒咱还要切磋武艺呢。”

    随后青年向周围的人群问道:“谁愿意送到程国公府,十贯钱。”

    程国公府,貌似很强大啊,好像是程咬金的家啊,这家伙原来是混世魔王的儿子。李哲抱拳问道:“不知大郎是?”

    “某程处默,程国公是家父。磨磨唧唧,不爽利,快走快走。”

    真的是啊,程咬金的大儿子,程咬金,老妖精啊!这李哲还是知道的。李哲知道这些人大字不识几个,不喜欢文绉绉的,喜欢直来直去,你越大大咧咧,他越喜欢。

    如是李哲大力拍了一下这家伙的肩膀,拍的程处默一趔趄,装着惊喜的样子,大声说道:“什么,你是老英雄程国公的儿子,失敬失敬,我对老英雄的敬佩之心那是如江河之水滔滔不绝。老英雄为大唐出生入死,立下赫赫战功,说的夸张一点,没有老英雄就没有大唐,没有老英雄就没有我们的幸福生活,老英雄永垂不朽,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说人话,别整这些没用的,那是酸儒才干的事。”

    程处默脸直抽抽,鄙视的看着李哲,也知道李哲是在调侃他。但是,他同时也知道李哲是个妙人,还有就是这个家伙是个高手,刚才那一巴掌,力气很大,比自己力气还大,看他瘦瘦的,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大劲。于是,程处默就郁闷了。

    笑够了,李哲拍着程处默的肩膀说道:“处默。我以后就这么叫你了,豹皮五十贯,剩下十贯,算是孝敬程老英雄的。要不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这张豹皮我就不要钱了。处默,我看你也是个乐意助人为乐的主。我有样东西要卖掉,你知道长安那里有珠宝铺子吗?最好的那种,不坑人的。领我去,事后有重谢,一块大白兔奶糖,呵呵呵。”

    李哲就像是怪叔叔在引诱小孩子看金鱼,程处默撇撇嘴,拿眼神鄙视的瞟了瞟李哲,手一挥,道:“跟俺走,在长安城,还有敢坑俺程处默的,借他仨胆子。坑过我的人,都被俺爹把腿给打折了。”

    老妖精啊,一家子强盗啊,就不会讲道理,一味地拳头说话,什么人啊。李哲交代了几句给王伯,自己还有东西要卖,等会自己会回来的。然后拉着小丫头跟程处默向城里走去,不领着小丫头不行,小丫头手抓着李哲衣角不放手呢。王伯他们放心的让小丫头跟着,并叮嘱李哲早去早回。

    因为北门是长安城最繁华的的地方,两人勾肩搭背的走在街上,身后还有个小尾巴。没多长时间,就来到一家店铺门前,藏宝阁。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一家买卖珠宝玉器,字画古玩的店铺。程处默领着李哲晃晃悠悠的来到店铺里,伙计一看立马迎了上来,点头哈腰的问道:“大爷,需要买点什么,我们家店铺里应有尽有,珠宝玉器,字画古玩,都是精品,应有尽有。”

    听了伙计的话,李哲笑了,问道:“皇帝的大印有吗?如果有我买俩回去刻章玩。”

    伙计一听脸就绿了,尴尬的笑道:“大爷您说笑了,卖那东西,要抄九族的,再说也没有啊。”

    程处默一听就乐了,道:“怎么着,要是你有还真敢卖啊,滚蛋,快点叫程叔出来,我兄弟有东西要出手,磨磨唧唧的。”

    程叔就是掌柜的,店小二一听还是熟人,也不多说赶紧闪人,跑的要多快有多快。程处默一听说话就不是好相遇的,伺候不好说不定得挨两个嘴巴子。不大功夫,一个满头白发的富态老头从楼上走了下来。看见程处默一愣神,赶紧迎了上来道:“大郎,你怎么来了,有甚事。是不是又拿什么东西来骗钱,叫老爷知道,小心把腿给你打折。”

    程处默嬉皮笑脸的看着老掌柜道:“程叔,守着俺兄弟,给留点颜面,哪年的老黄历了还提。”

    说完,扭头对李哲说道:“兄弟,要出手什么,给程叔看看,程叔在这一行最讲究,最有眼光,自家铺子,不会让你吃亏。”

    老掌柜听程处默这么说话,大声呵斥一声道:“大郎,说甚呢。”

    “程叔,不碍事,自家兄弟。”

    李哲知道一些事情,现在的官员都会做点生意,补贴家用,但绝不会拿到明面上来。都是找可靠的人来经营,自己在幕后操作,这家店铺应该是程国公家的。李哲看见老者呵斥程处默,心里也没来由的不痛快,觉着老者有点看不起自己的意思。仔细想想李哲也知道不该怪罪老者,肯定是程处默以前没少带着一些纨绔子弟来骗点零花钱应急,人家肯定也把他归于这一类的人了。再看看伙计看自己的眼神,不停的打量着自己的穿戴,李哲就更明白了。李哲也不废话,拿出化妆镜和香水,轻轻放到柜台上,效果出奇的好,立即引起了一片吸气声。

    老掌柜是识货的,看见这两样东西,老眼昏花的眼睛利马大了许多,大步朝柜台奔了过来,还不忘吩咐伙计道:“关门歇业,今天不营业了,快去。”

第十一章 宝物出售() 
香水,程叔虽说不认识,但是如此透明的琉璃那就不是凡品。那装在琉璃瓶里的绿色液体肯定也不是凡品,甚至比琉璃瓶还要珍贵。但是程叔不知道的是,香水瓶子放在后世还真不如里面装的香水值钱。现在嘛,就不好说了。李哲拿起香水,打开瓶盖,大拇指在上面轻轻一按,就听,“嗤”的一声,琉璃瓶喷出一股雾气。大家一愣,不明就里,但是紧接着一股香味传来,香,真香,满屋芬芳,茉莉花的香味。静,很静,屋里静得能听见绣花针落地的声音。屋子里的人除了李哲,都傻了,都傻傻的看着李哲手里的小瓶子。

    程叔轻轻的用两只手从李哲手里接过香水瓶,慢慢的观察,最后叹了一口气,世上竟有如此精品。活到这把年纪,能看见如此宝物,并亲自过手,也值了。

    “一千贯,不,一千五百贯,这位小郎君,如此价格可行。”

    一千五百贯,李哲都惊呆了,李哲原来也就认为能卖个百十贯就逆天了。要知道在唐朝,十贯钱省着用,够李哲的嫂子这样的家庭用两三年,这可是临出门嫂子说的。答应,一定的答应,咱成有钱人了,哈哈。忍住激动的心情,李哲脸上不带一点波澜,抱拳答谢道:“成,全听长者的,某在此谢了。”

    这时候伙计也端了茶水糕点过来,大店铺的伙计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老掌柜诚恳地邀请李哲来到一张小桌子前,首先跪坐下来,手一伸,“请。”

    李哲从电视里见过,这叫榻,人的跪坐在前面。现在人还用着,几千年了。

    程处默和小丫头就没这待遇了,在一边的小桌子前坐着吃东西。小丫头也不客气,一只手哪一块糕点,两只手左右开弓,在和程处默比拼吃东西,吃的满脸都是糕点渣子。可她哪是程处默的对手,只见程处默拿起一块糕点,咣当一声,扔进嘴里,嚼都不嚼。然后再拿起一块,咣铛一声,又进了肚子。小丫头一看,不是对手,嘻嘻一笑。小丫头这时候也知道程处默是在和她玩闹。对伙计招招手,伙计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问道:“小娘子,有甚吩咐。”

    只听小丫头脆生生的道:“打包。”

    李哲听到这两个字,一个趔趄,差点歪倒。

    众人被小丫头的可爱模样逗得哈哈大笑,程处默一看处了下风,憋着笑,装着委屈的样子对小丫头说道:“都是客人,你凭甚都拿走,给俺留一块,不然,哼哼哼。”

    可惜,小丫头现在一点都不怕他,鄙夷的看了看程处默,脆生生的道:“别以为我就好骗,店铺是你家的,你算哪门子客人,嘻嘻嘻。”两个人的交手,已程处默完败告终。

    不理两个人的玩闹,李哲拿起榻上的化妆镜,轻轻的打开,递到程叔手里。程叔这次更加吃惊,这是什么事物,能将人照的如此清晰,毛发必现。要知道现在唐人用的还是铜镜,铜镜照人那可是模模糊糊的。程叔无比的震惊,大郎从哪里结识到的小郎君,出售的弄西世上罕有。比起香水,化妆镜更是泥足珍贵,程叔沉默了一会,下定了决心。

    “三千贯,小郎君,不瞒你说,这是我最大的能力了。小郎君要是觉得不满意,我可以帮你联系其他的掌柜。”

    “不,程叔,就三千贯,我信你和处默。钱不在多,够用就成,太多了,对我和村民来说不是好事。”

    李哲也想找个靠山,程处默人傻乎乎的,看着又善良,很好欺负的那种。程妖精多智如妖,活到一百多岁,是唐初能得善终的几个名臣之一。打定了主意,李哲起身对程叔躬身施礼道:“程叔,给现银成吗,我没法带走铜钱,铜钱给个百十贯就好了,我要给帮助我的村民买点礼物。”

    程叔深深地躬身一礼,佩服啊,能富贵不忘相邻,几人能做得到。程叔吩咐一声,“拿四百五十两银子给小郎君,再给拿一百贯钱,多给的一百贯,算是程叔的心意。小郎君,以后有什么东西出手,再拿来程叔这里,包你满意。”

    倒是程处默在一边哼了一声,鄙视的看了老掌柜一眼。老掌柜尴尬的笑笑,价格确实不高啊,李哲连忙出来打圆场。

    “处默,程叔给的价格虽然不是最高,但是我也不敢把东西拿到别的店铺出售,这是最理想的处理法方式,你懂吗,这叫双赢。如果别的店铺起了贪心,我可能一贯钱也拿不到。”

    老掌柜佩服的挑了挑大拇指,教训程处默道:“好好跟小郎君学着点,别整天傻乎乎的,被人骗了还帮人家数钱。”

    程处默悻悻的哼了一声,真是出门不看黄历,躺着也中枪啊。

    不理会程处默闹小情绪,老掌柜送李哲和程处默出了店铺。老掌柜在门前挥着手告别,看着李哲走远的背影,老掌柜感叹,此子日后必成大器。大郎什么时候交到这个小郎君的,运气啊。

    李哲牵着小丫头的手和程处默走在大街上,手提着四百五十两银子,也就二十多斤的样子,对现在的李哲来说,不叫事,虽然自己在唐朝的年龄才十三岁。程处默也没空手,帮小丫头提着吃的呢。倒是一百贯铜钱,有好几百斤重,李哲已经请老掌柜帮忙买成布帛送到长安城北门。

    程处默,李哲,小丫头三个人优哉游哉的走在大街上。一边走,程处默一边给李哲介绍长安城里的店铺,景色,整个一长安通。最惬意的是小丫头,边走边吃,已经吃得小肚子溜圆,鼓了起来,弄的李哲好担心,别把小肚肚撑破了。

    时间不长,三人就来到了北门。就看见一群人聚在北门前,闹哄哄的,里面还夹杂着王海,大牛愤怒的声音。出事了,李哲连忙拉着小丫头急走几步,程处默也快步跟了上来,他可不能让这个刚认的小兄弟吃亏。三人费力的挤了进去,一看,乐了。原来是一个胡人坐在地上,抱着王海的大腿,正在大声说着什么,王伯和一起来的乡亲正在劝说着胡人。

    看到李哲来了,他们立即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解释着。胡人在大唐很没地位,都是三等民族,除了突厥人。等李二灭了,胡人就更没地位了。只要对方是胡人,也就不担心了,打官司也不怕。

    原来,这个胡人在卖一把宝刀,吹嘘的厉害,说他的宝刀是世上最好的,就是全天下也找不出几把来。结果有人就不信邪,七嘴八舌指责他,说他吹牛。胡人被挤兑急眼了,就说只要有人能把他的刀砍断,砍坏,自己乐意奉送一百两金子。结果,有好事的人真的拿来刀与胡人的宝刀对砍,结果无一例外,都不敌胡人手里的宝刀。胡人这时候才洋洋得意起来,看着周围泄气的人群,说大唐虽然富有,宝刀却是不行,嘚瑟的样子很是欠揍。结果,王海少年性子,最是冲动,从怀里掏出李哲的小狗腿刀就冲了上去。自从拿到小狗腿刀,他就偷偷的藏在身上,连睡觉都压在枕头下面,就怕被他老爹发现,逼着他送还李哲。幸亏小狗腿刀也就五十多厘米,藏在怀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后来,胡人就悲催了,王海手起刀落,就听见,“啪嗒”一声,胡人的宝刀应声断为两截。

    这下,不光王海傻眼了,老爹王伯和周围的人也傻眼了。一把不起眼的小刀,奇模怪样的,怎么就这么厉害。胡人先是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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